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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的基础知识主要法规标准: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AQ 30472013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加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京监发2013-47号)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安全规范(GB 20576-GB 20599、
2、GB20601、GB 20602工作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一、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化学品是指单个化学元素或由各种元素组成的纯净物或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都属于化学品。2011年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在受到摩擦、撞击、震动、接触火源、日光曝晒、遇水受潮、温度变化或遇到性能相抵的其它物质等外界因素影响时,会引起燃烧、爆炸、中毒、
3、灼伤等安全事故,因此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需要特别加以防护。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危险货物也称危险物品或危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显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都属于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规定危险货物分为以下九类:第1类 爆炸品第11项 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2项 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3项 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
4、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4项 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5项 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第16项 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第2类 气体 第21项 易燃气体。 第22项 非易燃无毒气体。 第23项 毒性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1项 易燃固体、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 第42项 易于自燃的物质。第43项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1项 氧化性物质。第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61项 毒性物质。第62项 感染性物质。第7类 放射性物质第8类 腐蚀性物质 第
5、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规定危险货物的编号采用联合国编号,即UN(United Nations)编号,不再使用CN编号(即6位数字编号)。联合国编号是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对危险货物制定的用以识别一种物质或一类特定物质的4位阿拉伯数字编号。每一种危险货物对应一个编号,但对其性质基本相同,运输、储存条件和灭火、急救、处置方法相同的危险货物也可使用同一个编号。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的分类方法列入了运输、储存、经营及相关活动等过程中最常见的包括危险化学品在内的危险货物。国家安全
6、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3月3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是从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0)中选出的七类(不含放射性物品和杂类)1784个编号的危险化学品,列入监管范围。新版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三、化学品的危险性分类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 对应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按GHS的要求对化学品分为理化危险、健康危险和环境危险三类27项,如下表所示: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理化危险健康危险环境危险1爆炸物1急性毒性1危害水生环境物质2易燃气体2皮肤腐蚀/刺激3易燃气溶胶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4氧化性
7、气体4呼吸或皮肤过敏5压力下气体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6易燃液体6致癌性7易燃固体7生殖毒性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8特定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9自燃液体9特定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10自燃固体10吸入危险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13氧化性液体14氧化性固体15有机过氧化物16金属腐蚀剂四、化学品的危险性公示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规定化学品危险性用象形图来标识。象形图是一种图形构成,它包括一个符号加上其他图形要素,如边界、背景图样或颜色,用以传达具体的危险信息。标准规定化学品危险性的标识应使用下列象形图: 爆炸物 易燃气体、易燃气溶
8、胶、 压力下气体 金属腐蚀剂自反应物质(A型B型) 氧化性气体、易燃液体、 皮肤腐蚀/刺激(1类)有机过氧化物(A型B型) 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B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型C型D型E型F型)、 (1类) 自燃液体、自燃固体、 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 有机过氧化物(B型C型D型E型F型)、 急性毒性 急性毒性(4类) 对水环境危害 呼吸过敏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1类2类3类) 皮肤腐蚀/刺激(2类) 致癌性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生殖毒性(2A类) 皮肤过敏 五、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标签是用于标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一组文字、象形图和编码组合,它
9、可粘贴、拴挂或喷印在化学品的外包装或容器上,是传递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一种载体。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中规定了安全标签的内容,包括化学品标识(化学品名称、混合物的组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警告);危险性说明(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安全规范(GB 20576 GB 20599、GB20601 GB 20602)简要概述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选择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说明) ;防范说明(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运输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应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事故响应、安全储存措施、废弃处置等内容)、供应商标识(名称、
10、地址、邮编、电话等)、应急咨询电话(化学品生产商或生产商委托的24h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化学品安全标签样例如下图:对于小于等于100mL的化学品小包装,为了方便标签使用,安全标签要素可以简化,只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即可。简化标签样例如下图:安全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标签的粘贴、挂栓、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安全标签的粘贴、喷印位置规定如下: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安全标签应由生
11、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或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安全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气瓶的安全标签应执行气瓶警示标签(GB 16804-2011)标准,如下图:充装单位应保证根据气瓶内所充装的气体粘贴、除去、更换标签。每只气瓶第一次充装时即应粘贴标签。如发现标签脱落、撕裂、污损、字迹模糊不清时,充装单位应及时补贴或更换标签。标签应被牢固地粘贴在气瓶上,并保持标签清晰可见。应避免标签被气瓶上的任何部件或其他标签所遮盖。标签不应被折叠,面签和底签不可分开粘贴。在气瓶的整个使用期内标签
12、应保持完好无损、清晰可见。标签不可覆盖任何充装所需的永久性标记。放置面签的首选位置应在气瓶瓶肩上或瓶肩正下(最大50mm),对小气瓶(10L及以下),标签可以放置在瓶体上。如尺寸允许,标签可放在气瓶颈圈上。危险性面签等于或大于100mm100mm时,应放置在气瓶筒体部位只有当原有标签信息内容完全清晰时,才可以用新标签履盖旧标签。否则,原有标签应被彻底除去。主要危险性面签应部分履盖在次要危险性面签上面。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采购商品时应检查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在销售商品时不能向用户提供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商品。运输单位对无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一律不能承运。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上加
13、贴化学品安全标签,这是工作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通过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害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认真查看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的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取得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的重要途径之一。六、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提供了化学品(物质或混合物)在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推荐了防护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化学品供应商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基本危害信息(包括运输
14、、操作处置、储存和应急行动等)的一种载体,同时还可以向公共机构、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涉及该化学品的相关方传递这些信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成份/组成信息危险性概述 急救措施消防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 接触控制及个体防护理化特性 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 生态学资料废弃处置 运输信息法规信息 其它信息安全技术说明书由化学品的供应商编印,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下游用户,作为为用户的一种服务,随商品在市场上流通。 化学品的用户在接收使用化学品时,要认真阅读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和掌握化学品的危险性
15、,并根据使用的情形制订安全操作规程,选用合适的防护器具,培训作业人员。供应商有责任更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向下游用户提供最新版本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购销业务中不得采购和销售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商品,一定要向供应商索取并向下游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向用户销售自行分装的商品时,应提供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在采购产品时,应向供应商索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由使用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立即向救援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及数据,便于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是涉及危险化学
16、品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工具,是企业辨认产品的危险性,安排适合的储存地点和储存方式,研究确定产品养护措施,安排适合的运输方式,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及急救措施的依据。七、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以文字和图形符号组合的型式,表示化学品在工作场所所具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 30472013)规定了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有关定义、内容、编制与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使用化学品的场所,储存化学品的场所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理化特性、危险象形图、警示
17、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防护用品说明、资料参阅提示语以及报警电话等。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制作应清晰、醒目,应在边缘加一个黄黑相间条纹的边框。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不锈蚀的不燃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使用绝缘材料,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防静电材料。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处,如作业场所的出入口、外墙壁或反应容器、管道旁等的醒目位置。标志的设置应使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警示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八、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
18、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先后编制了两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共74种。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在2009年全市调查涉危企业数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通过筛选和补充,确定了北京市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共35种,即:氯(液氯、氯气)、氨、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氢、苯(含粗苯)、甲醇、丙烯腈、环氧乙烷、乙炔、甲苯
19、、乙烯、苯乙烯、1,3-丁二烯、氰化钠、1-丙烯(丙烯)、苯胺、甲醚、氯苯、乙酸乙烯酯、苯酚、甲苯二异氰酸酯、过氧乙酸、乙烷、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丙烯酸、硝酸铵、三氯甲烷、乙醛、乙醚、丙酮、乙腈、乙醇、油墨、油漆稀料。同时,北京市还制定了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在加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京监发2013-47号)中,要求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对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应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温度、
20、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实时监测。生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针对产品特性,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主要法规标准: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16 -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27550-2011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AQ 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
21、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133号)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2028-2008)一、典型化工工艺安全技术为了提高化工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
22、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指导各地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包括: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133号): 1新型煤化工工艺:煤制油(甲醇制汽油、费-托合成油)、煤制烯烃(甲醇制烯烃)、煤
23、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合成气制乙二醇)、煤制甲烷气(煤气甲烷化)、煤制甲醇、甲醇制醋酸等工艺。2电石生产工艺、3偶氮化工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中,要求化工企业要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今后,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新建生产装置原则上要由甲级资质化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目前,北京市化工企业中采用的主要化
24、工工艺有以下8种,其危险性和安全控制要求如下表:主要化工工艺的危险性和安全控制要求序号工艺名称工艺危险特点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1氧化工艺(1)反应原料及产品具有燃爆危险性;(2)反应气相组成容易达到爆炸极限,具有闪爆危险;(3)部分氧化剂具有燃爆危险性,如氯酸钾,高锰酸钾、铬酸酐等都属于氧化剂,如遇高温或受撞击、摩擦以及与有机物、酸类接触,皆能引起火灾爆炸;(4)产物中易生成过氧化物,化学稳定性差,受高温、摩擦或撞击作用易分解、燃烧或爆炸。反应釜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反应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联锁及紧急切断动力系统;紧急断料系统;紧急冷却系统;紧急送入惰性气体的系统;气相氧含量监测、报警和联锁;安全
25、泄放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2过氧化工艺(1)过氧化物都含有过氧基(-O-O-),属含能物质,由于过氧键结合力弱,断裂时所需的能量不大,对热、振动、冲击或摩擦等都极为敏感,极易分解甚至爆炸;(2)过氧化物与有机物、纤维接触时易发生氧化、产生火灾;(3)反应气相组成容易达到爆炸极限,具有燃爆危险。反应釜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反应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联锁及紧急切断动力系统;紧急断料系统;紧急冷却系统;紧急送入惰性气体的系统;气相氧含量监测、报警和联锁;紧急停车系统;安全泄放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3氯化工艺(1)氯化反应是一个放热过程,尤其在较高温度下进行氯化,反应更为剧烈,
26、速度快,放热量较大;(2)所用的原料大多具有燃爆危险性;(3)常用的氯化剂氯气本身为剧毒化学品,氧化性强,储存压力较高,多数氯化工艺采用液氯生产是先汽化再氯化,一旦泄漏危险性较大;(4)氯气中的杂质,如水、氢气、氧气、三氯化氮等,在使用中易发生危险,特别是三氯化氮积累后,容易引发爆炸危险;(5)生成的氯化氢气体遇水后腐蚀性强;(6)氯化反应尾气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反应釜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反应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联锁;搅拌的稳定控制;进料缓冲器;紧急进料切断系统;紧急冷却系统;安全泄放系统;事故状态下氯气吸收中和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4磺化工艺(1)应原料具有燃爆危险性;磺化剂
27、具有氧化性、强腐蚀性;如果投料顺序颠倒、投料速度过快、搅拌不良、冷却效果不佳等,都有可能造成反应温度异常升高,使磺化反应变为燃烧反应,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2)氧化硫易冷凝堵管,泄漏后易形成酸雾,危害较大。反应釜温度的报警和联锁;搅拌的稳定控制和联锁系统;紧急冷却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泄放系统;三氧化硫泄漏监控报警系统等。5加氢工艺(1)反应物料具有燃爆危险性,氢气的爆炸极限为475,具有高燃爆危险特性;(2)加氢为强烈的放热反应,氢气在高温高压下与钢材接触,钢材内的碳分子易与氢气发生反应生成碳氢化合物,使钢制设备强度降低,发生氢脆;(3)催化剂再生和活化过程中易引发爆炸;(4)加氢反应尾气
28、中有未完全反应的氢气和其他杂质在排放时易引发着火或爆炸。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反应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联锁系统;紧急冷却系统;搅拌的稳定控制系统;氢气紧急切断系统;加装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设施;循环氢压缩机停机报警和联锁;氢气检测报警装置等。6裂解(裂化)工 艺(1)在高温(高压)下进行反应,装置内的物料温度一般超过其自燃点,若漏出会立即引起火灾;(2)炉管内壁结焦会使流体阻力增加,影响传热,当焦层达到一定厚度时,因炉管壁温度过高,而不能继续运行下去,必须进行清焦,否则会烧穿炉管,裂解气外泄,引起裂解炉爆炸;(3)如果由于断电或引风机机械故障而使引风机突然停转,则炉膛内很快变成正压,会从窥视孔或
29、烧嘴等处向外喷火,严重时会引起炉膛爆炸;(4)如果燃料系统大幅度波动,燃料气压力过低,则可能造成裂解炉烧嘴回火,使烧嘴烧坏,甚至会引起爆炸;(5)有些裂解工艺产生的单体会自聚或爆炸,需要向生产的单体中加阻聚剂或稀释剂等。裂解炉进料压力、流量控制报警与联锁;紧急裂解炉温度报警和联锁;紧急冷却系统;紧急切断系统;反应压力与压缩机转速及入口放火炬控制;再生压力的分程控制;滑阀差压与料位;温度的超驰控制;再生温度与外取热器负荷控制;外取热器汽包和锅炉汽包液位的三冲量控制;锅炉的熄火保护;机组相关控制;可燃与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 7聚合工艺(1)聚合原料具有自聚和燃爆危险性;(2)如果反应过程中热量
30、不能及时移出,随物料温度上升,发生裂解和暴聚,所产生的热量使裂解和暴聚过程进一步加剧,进而引发反应器爆炸;(3)部分聚合助剂危险性较大。反应釜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紧急冷却系统;紧急切断系统;紧急加入反应终止剂系统;搅拌的稳定控制和联锁系统;料仓静电消除、可燃气体置换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高压聚合反应釜设有防爆墙和泄爆面等。8烷基化工艺(1)反应介质具有燃爆危险性;(2)烷基化催化剂具有自燃危险性,遇水剧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容易引起火灾甚至爆炸;(3)烷基化反应都是在加热条件下进行,原料、催化剂、烷基化剂等加料次序颠倒、加料速度过快或者搅拌中断停止等异常现象容易引起局部剧烈反应
31、,造成跑料,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反应物料的紧急切断系统;紧急冷却系统;安全泄放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二、典型化工单元操作安全技术化工单元操作是指各种化工生产中以物理过程为主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加热加热是控制温度的重要手段,其操作的关键是按规定严格控制温度的范围和升温速度。温度高会使化学反应速度加快,若是放热反应,则放热量增加,一旦散热不及时,温度失控,发生冲料,甚至会引起燃烧和爆炸。加热操作事故预防措施主要是:1、选用高压蒸汽(或热水)加热时,设备及管道应能承受一定的压力,防止使用中出现破裂,严防设备泄漏与物料混合。2、采用电加热时,电气设备要采用防潮、防腐蚀、
32、耐高温的绝缘材料,电热管进线及外露接线应加套管及防护装置,符合防爆要求,。电炉丝与被加热器壁之间应有良好的绝缘。3、采用热载体加热时,要防止热载体循环系统堵塞、热油喷出。4、直接火加热危险性最大,温度不易控制,可能造成局部过热烧坏设备,引起易燃物质的分解爆炸,必须设法改进工艺条件。(二)冷却冷却、冷凝过程和加热过程都是类似的传热过程,如果物料只是温度降低而没有发生相变化,我们称其为冷却,而如果其过程中有气相变为液相的过程发生,则称其为冷凝。冷凝冷却过程采用的设备与加热过程也类似。冷却过程存在着设备泄漏、物料堵塞、爆炸等风险。冷却操作事故预防措施主要是:1、冷却冷凝操作时冷却介质不能中断,否则会
33、造成积热,系统温度、压力骤增,引起爆炸。2、有些凝固点较高的物料,遇冷易变得黏稠或凝固,在冷却时要注意控制温度,防止物料堵塞换热设备及管道。3、开车前,首先应清除冷凝器中的积液,再打开冷却水,然后通入高温物料,为保证不凝可燃气体安全排空,可充氮进行保护。停车时,应先撤出物料,后停冷却系统。(三)加压和负压操作凡操作压力超过大气压的都属于加压操作。加压操作所使用的设备要符合压力容器的要求。加压系统不得泄漏,否则在压力下物料以高速喷出,产生静电,易引起火灾爆炸。所用各种仪表及安全设施(如爆破泄压片、紧急排放管等)都必须齐全并能正常使用。负压操作即在低于大气压下的操作。负压系统的设备必须符合强度要求
34、,以防在负压下把设备抽瘪。负压系统必须有良好的密封,否则一旦空气进入设备内部,形成爆炸混合物,引起爆炸。当需要恢复常压时,应待温度降低后,缓缓放进空气,以防自燃或爆炸。(四)冷冻(制冷)在某些化工生产过程中,如蒸发、气体的液化、低温分离,以及某些物品的输送、储藏等,常需要将物料降到比0更低的温度,这种操作称为冷冻或制冷。冷冻操作是利用冷冻剂不断地由被冷冻物体取出热量,并传给水或空气,以使被冷冻物体温度降低。制冷剂自身通过压缩-冷却-蒸发(或节流、膨胀)循环过程,反复使用。工业上常用的制冷剂有氨、氟里昂。在石油化工生产中常用乙烯、丙烯作为深冷分离裂解气的冷冻剂。冷冻过程存在着制冷剂易燃易爆且有毒
35、性、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燃爆、制冷剂泄漏等风险。制冷设备所用压缩机以氨压缩机为常见,在使用氨制冷压缩机时应采取的事故预防措施:1、氨制冷机房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防爆型。2、低压循环贮液器、氨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应设高液位报警装置。3、氨制冷机房内的储氨器上方宜设置固定消防水喷淋系统,喷淋范围内不宜设置无防潮设施的电器设备。4、制冷系统宜装设紧急泄氨器。5、冷凝器、贮液器、排液器、低压循环桶、中间冷却器等附属制冷设备,均应安装安全阀,并定期校验,确保达到设定压力时安全阀能自动开启。6、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制冷系统的安全总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5m,并应采取防止雷击、防止
36、雨水和杂物落入泄压管内措施。7、严格注意冷却设备的密闭性,防止物料进入冷却剂中或冷却剂进入物料中。8、压缩机应选用低温下不冻结且不与制冷剂发生化学反应的润滑油,且油分离器应设于室外。(五)熔融熔融是利用加热将固态物料熔化为液态的单元操作。在熔融操作过程中,主要危险来源于被熔融物料的化学特性、熔融时的黏稠程度、熔融过程所生成的副产物、熔融设备、加热方式等方面。熔融操作过程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被熔融物料的化学特性、熔融时的黏稠程度、熔融过程所产生的副产物、熔融设备、加热方式等方面。熔融操作事故预防措施:1、根据熔融物料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加热方式,加热温度要控制在熔融物料的自燃点以下,以免温度快速升温达到
37、自燃点而起火。2、进行熔融操作时,设备内盛装物料不超过设备容量的23,并在熔融设备上设置防溢装置,避免溢出物料与明火接触。如需对某种熔融物料进行稀释,必须在安全温度以下进行。3、为了确保熔融设备的安全,在熔融设备上应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采用高压蒸汽的熔融设备,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熔融操作场所应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六)干燥在化工生产中利用热能将含湿(水或溶剂)固体中的液体深度分离的操作方法称为干燥。干燥过程主要存在着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静电和粉尘爆炸、超温引起自燃等风险。干燥操作事故预防措施:1、在干燥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物料温度及受热时间,防止局部过热,以免造成物料分解爆
38、炸,在干燥系统应设置超温超时报警和自动调节等控制装置。2、为了避免静电产生,应在设备及管道上设置静电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累积,严格控制干燥气流的速度,控制和消除各种点火源。对于滚筒干燥应适当调整刮刀与筒壁问隙,采用有色金属制造的刮刀,并将刮刀安装牢固。对于电加热干燥装置要保持绝缘性能良好,防止出现短路打火,以防粉尘遇明火发生爆炸。3、保持设备密封良好,可以防止可燃气体及粉尘泄漏至作业环境中或避免空气被吸入而发生危险。(七)蒸馏蒸馏是借液体混合物各组分挥发度的不同,使其分离为较纯组分的操作。蒸馏过程存在着易形成爆炸性气氛、残留物自燃、操作偏差引发爆炸、火源导致燃爆、腐蚀泄漏及局部过热引起燃爆等风险
39、。蒸馏操作事故预防措施:1、选择合适蒸馏方法及设备。对于难挥发的物料,即常压下沸点为150 C以上的物料及高温易发生分解、聚合或热敏性物料应采用减压蒸馏。以降低蒸馏温度,防止物料在高温下分解、变质或聚合。对于常压下沸点为l00C左右的中等挥发性物料或低沸点含杂质的溶剂精制,宜采用常压蒸馏方法。对于常压下沸点低于30C的物料,应采用加压蒸馏,但应注意设备密闭。对于不能采用以上几种蒸馏方法进行分离的物料,可采用特殊蒸馏方法。对于易燃、可燃液体蒸馏,不宜采用明火或电热作热源,应利用水蒸气、过热水或油浴等方法加热。蒸馏能与水进行化学反应的物料时,不应采用水及水蒸气作为加热载体或制冷剂,以免发生泄漏引起
40、反应失控导致火灾或爆炸。对于腐蚀性物料应合理选择设备材质。2、根据不同蒸馏方式采取相应措施。(1)常压蒸馏。在常压蒸馏中注意蒸馏系统的密闭,防止易燃液体或蒸气泄漏遇空气而着火;对于高温蒸馏系统,应防止冷却水突然漏人塔内,以免水迅速汽化导致塔内压力突然增高而将物料冲出或发生爆炸,故开车前应将塔内和蒸汽管道内的冷凝水放尽然后使用。在常压蒸馏系统中,还应注意防止管道被凝固点较高的物质凝结堵塞,使塔内压增高而引起爆炸。避免采用直接火焰加热。冷凝器中的冷却水或冷冻盐水不能中断,否则,未冷凝的易燃蒸气逸出后会使后部系统温度增高,或窜出遇明火而引起着火。(2)减压蒸馏(真空蒸馏)。减压蒸馏亦应保持设备密闭性
41、,如果吸入空气,对于某些易燃物料(如硝基化合物)有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危险。真空泵应安装单向阀,以防止突然停泵造成空气倒入设备内。(3)加压蒸馏。对设备应进行严格的气密性和耐压试验检查,并安装安全阀和温度、压力调节控制装置,严格控制蒸馏温度与压力。 3、在蒸馏易燃液体时,应注意消除系统静电,特别是苯、丙酮、汽油等不易导电液体的蒸馏,更应将蒸馏设备、管道良好接地。室外安设的蒸馏塔应安装可靠的避雷装置。室内电机、照明等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场所的防爆要求。(八)蒸发与结晶蒸发与结晶都是很重要的化工单元操作,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蒸发与结晶过程主要存在温度过高、设备腐蚀、结晶物堵塞、静电产生火花而引起燃爆的风
42、险。蒸发与结晶操作事故预防措施:在蒸发与结晶过程中,要根据被蒸发溶液的特点选择加热方式。对易燃性溶剂,要选择间接加热方式。要控制蒸发温度,温度过高极易使结晶或沉淀物分解变质而发生着火爆炸。对于腐蚀性溶液的蒸发,要选择耐腐蚀的设备,定期检测设备受腐蚀的状况,及时维修,以免危险增大发生事故。要防止结晶物堵塞管路造成压强超压事故。当结晶设备内存在易燃液体蒸气和空气的爆炸混合物时,要防止产生静电,避免燃爆事故的发生。(九)筛分与过滤1、筛分筛分是将固体颗粒按照粒度大小进行分级的操作过程。筛分过程主要存在粉尘危害健康、粉尘爆炸、静电产生火花等风险。筛分操作事故预防措施:(1)为了防止大量的粉尘飞扬至空中
43、,应采用密闭的方式即对设备及产生粉尘大的部位进行封闭式操作。其次,应在工作场所设置通风除尘系统,及时消除粉尘。(2)应经常对筛分设备进行检查,防止筛孔被黏物堵塞或破损,对运动部件定期润滑,防止磨损发热。筛分设备的运转部分要加防护罩,以防绞伤人体。(3)应选用防燥型电器。筛分设备要接静电保护装置,避免静电和电气设备产生火花。(4)在筛分操作过程中,粉尘如具有可燃性,应注意因碰撞和静电而引起的粉尘燃爆。如粉尘具有毒性、吸水性或腐蚀性,要注意呼吸器官及皮肤的保护,以防引起中毒或皮肤伤害。2、过滤过滤是借助于重力、真空、加压或离心力的作用,使悬浮液通过多孔物质而将固体微粒截留,从而达到液、固分离的操作
44、过程。过滤过程主要存在泄漏、静电产生火花、燃爆等风险。过滤操作事故预防措施:(1)选择合适的过滤设备。选择过滤设备的基本原则是根据滤浆的过滤特性及理化性质,以及生产规模等因素来选型。一般对黏度大的滤浆,因其过滤阻力大,宜采用加压过滤式设备;滤浆温度高、蒸气压高也宜采用加压过滤式设备。而对具有易燃易爆、挥发性强和有毒的物料,应采用密闭型加压过滤式设备。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物料过滤时,宜采用转鼓式、带式等真空过滤设备。(2)防静电措施。对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过滤场所,应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经常维护检查;过滤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以免产生静电。(3)规范操作。操作中要严格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转,并不许高速启动;离心机应设限速装置,避免超速,以防因摩擦、撞击发热而产生火花。(4)仪表及通风。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装置,设置有效的通风设施。(十)粉碎与混合1、粉碎在化工生产中,为满足某些工艺上的要求,常需要将固体物料粉碎。粉碎过程存在着粉尘危害健康、粉尘爆炸、易产生点火源等风险。粉碎操作事故预防措施:(1)合理选择工艺与设备。在粉碎过程中,对一些遇空气发生氧化反应的物料,必须与空气隔绝,否则易发生危险,因此,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装置及相关的泄压安全装置。对热敏性物料,可采用在粉碎区停留时间短的气流粉碎机;对与水有反应的物料,禁止采用以水为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