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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韩锦记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食用植物油6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二O一三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1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2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5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6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8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0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11第一章 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绍兴市韩锦记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租赁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新区斗门镇工业小区的闲置厂房,从事全精炼食用植物油的分装与调和生产,年生产食用植物油60
2、0吨。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绍兴市韩锦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与监测,对工程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实地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详情见表1.2-1。表1.2-1 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序号保护目标名称方位距项目车间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王家埭村W220约50户一般环境空气二
3、级声环境2类2附近河道E82/敏感水环境类3附近河道N77/敏感4曹娥江NE2600/一般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2.1项目工程内容2.1.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项目名称:年生产食用植物油600吨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项目租赁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新区斗门镇工业小区的闲置厂房实施生产。项目所在地东面为河流,隔河流为浙江绍兴东灵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南面为园区道路,隔路为绍兴众磊针纺服饰有限公司;西面为绍兴市高氏家纺有限公司;北面为河流,隔河流为绍兴市丽丽服饰有限公司。2.1.2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租用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600平方米,
4、年产食用植物油600吨(包括全精炼食用植物油的分装与调和)。2.1.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1-1。表2.1-1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序号主要原辅材料单位用量备注1大豆油t/a350储油罐储存2玉米油t/a100储油罐储存3菜籽油t/a100180kg桶装4棕榈油t/a45储油罐储存5芝麻油t/a5180kg桶装6PET瓶只790001.8L、5L、10L、20L7纸箱只168008水t/a2049电Kwh/a30002.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2.1-2。表2.1-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储油罐50t只42暂
5、存罐6t只13布袋式过滤器只14油泵只35小包装流水线八头条16中包装流水线单头双用条17空压机风冷式台1注:项目生产设备不属于淘汰类别。2.1.5项目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定员为9人,生产班制为昼间单班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项目内部不设宿舍和食堂,员工用餐合用出租方食堂。2.1.6 公用工程(1)给、排水项目给水接自袍江新区供水管网,由出租方厂区自来水管提供。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厂区雨水经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废水经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现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启圣路城市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袍江新
6、区供电电网供应,接自出租方厂区的供电电缆。2.1.7项目生产工艺工艺流程调和噪声油类气体噪声、油类气体定量灌装原料油过滤废滤布装箱成品贴标封口调和注: 为生产调和油的特有工序。工艺流程说明项目生产工艺包括食用植物油的分装与调和。单品种植物油的分装是以外购全精炼的食用植物油为原料,经过滤后定量灌装至客户要求的相应规格的PET瓶内,然后封口、贴标、装箱,即为成品。调和油是以外购全精炼的大豆油、棕榈油、芝麻油为原料,以50:45:5的比例计量,经过滤后在暂存罐内进行定量调和,定量灌装至客户要求的相应规格的PET瓶内,然后封口、贴标、装箱,即为成品。项目设备无需清洗,管道内残留的植物油,用下一批生产用
7、的油冲出,作为低档油出售。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设备噪声、定期更换的废滤布及废包装材料、灌装过程挥发的少量油类气体。2.2项目污染源强汇总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2.2-1。表2.2-1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生产油类气体极少量极少量水污染物生活废水量1.0t/d、174t/a1.0t/d、174t/aCODcr300mg/L、0.05t/a100mg/L、0.02t/a氨氮35mg/L、0.006t/a15mg/L、0.003t/a固体废物生产废原料桶5.84t/a0t/a废包装材料0.5t/a0t/a废滤布0.
8、02t/a0t/a生活生活垃圾1.35t/a0t/a噪声油泵噪声72.0dB空压机85.0 dB包装流水线65.0dB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3.1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有二日超标,主要是由于监测期间监测点附近建筑施工及不利风向条件引起的。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王家池南断面水环境质量为类水,不能满足类水功能要求。超标因子主要为溶解氧,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监测期间正处枯水期,水流缓慢,水体
9、复氧速率较小,导致水体溶解氧含量较小。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在出租方及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出租方厂区东、南、北三面昼夜间噪声及西面昼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西面夜间噪声符合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3.2项目周围现有污染源调查项目周围主要工业污染源情况见表3.2-1。表3.2-1 项目周围主要工业污染源一览表序号污染源名称方位距项目车间最近距离(m)主要污染因子污水进管情况1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厂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进管2浙江绍兴东灵保健食品有限公司E116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进管3绍兴众磊针纺服饰有限公司S33噪声、废水、固
10、废进管4绍兴市高氏家纺有限公司(在建)W16噪声、废水、固废进管5绍兴市越城斗门西堰高岗纺织厂N10噪声、废水、固废进管6绍兴市丽丽服饰有限公司N93噪声、废水、固废进管7绍兴鑫鑫油墨有限公司SW64废气、废水、固废进管8绍兴佳迪汽配厂N90噪声、废水、固废进管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租赁浙江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目前设备已安装,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粪便污水经出租方已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现有排污系统排入启圣路城市排污管
11、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附近河道,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灌装以及封口过程中产品接触空气后,挥发的少量油类气体,因项目植物油灌装均在常温下进行,油类气体挥发量极少,环评不作定量分析。根据项目生产期间现场调查,除灌装车间内有轻度油香味,车间外无异味。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极小。(3)声环境的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噪声主要为油泵、空压机和包装流水线运转产生的噪声,由于项目已建成投产,根据环评期间对项目所在地四周进行的昼夜间噪声监测表明,在出租方及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出租方厂区东、南、北三面昼夜间噪声及西面昼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
12、008)中2类标准,西面夜间噪声符合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表明企业现有噪声排放已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3类标准。项目生产车间边界距离西面最近保护目标220m,项目生产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屏障衰减后,对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其声环境能维持现状,满足2类功能区要求。(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原料桶、少量废包装材料、定期更换的废滤布和生活垃圾。经采取表4-1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符合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表4-1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t/a)利用处置方式委托利用处
13、置的单位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废原料桶原料拆包一般固废/5.84回收利用供应商符合2废包装材料原料拆包一般固废/0.50回收利用物资公司符合3废滤布过滤一般固废/0.02卫生填埋环卫部门符合4生活垃圾职工生活一般固废/1.35卫生填埋环卫部门符合(5)周围污染源对项目的影响分析项目地周围污染源情况表见表3.2-1。项目对噪声不敏感;各企业污水经自行预处理达标后均进管排放,对项目也无影响;各企业固废均经适当方式处置后,对项目周围环境卫生无影响;易对项目产生影响的因子主要为废气类污染物。项目地周围产生废气污染物的有:项目出租方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有少量定型废气和拉毛尘产生,其中定型废气经静电型净
14、化器处理、拉毛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小;浙江绍兴东灵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产生的乙醇废气经真空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排放量较小;绍兴鑫鑫油墨有限公司主要产生醇类和酯类有机废气,因其生产均在常温下进行,废气挥发量较小,影响范围在油墨生产车间外50m范围内,项目车间距离其油墨生产车间90m,受其废气影响较小。另外,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式设计,从储油罐、暂存罐到灌装机,均用密闭管道连接,员工进出车间需更衣,产品与原料进出均不直接接触外界空气,且灌装车间配有紫外线消毒装置,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综上,项目周围污染源对项目影响较小。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
15、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还给出租方进一步作其他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有毒物质,因此设备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遗留的废水和固废按营运期的治理方式处理完毕;因此本项目退役后对环境无影响。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5.1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水量、CODcr和NH3-N。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0t/d(
16、174t/a)、CODcr量0.05t/a、NH3-N量0.006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0t/d(174t/a)、CODcr量0.02t/a、NH3-N量0.003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具体排放量由企业报绍兴
17、市环保局核准。因此,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原则。5.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对策见表5-1。表5-1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类型内容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生产油类气体灌装车间安装换气装置,加强通风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生活废水量CODcr氨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道(出租方已有)。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现有排污系统排入启圣路城市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
18、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和排污标志牌。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进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固体废物生产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存放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废原料桶在室内暂存,及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滤布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噪声生产车间噪声选用低噪声油泵和包装流水线(已采取);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已采取);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加强管理,车辆进出厂区禁鸣喇叭,材料或成品的
19、搬运过程中应尽量做到轻拿轻放,降低搬运噪声。外排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1万元,占总投资的2.07%。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租赁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新区斗门镇工业小区的闲置厂房实施生产,无需新征土地,项目租赁厂房已取得房产证,规划用途为车间;根据绍兴袍江新区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块为生态型、科技型综合产业园区,项目为食用植物油分装与调和生产,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绍兴袍江新区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
20、划和城市总体规划。6.2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出租方厂区进出口位于南面,靠近园区道路;项目租赁厂房位于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厂区西南侧车间一楼东侧部分闲置厂房。项目共设2个出入口,其中南面的为人流出入口,东面为物流出入口,避免了相互干扰。项目内部由西往东依次为储油区、暂存区、分装区、包装区及办公、检测室,分装区北侧为辅料仓库,包装区北侧为成品仓库。如此布局,功能分区清晰,工艺流程顺畅,物流进出通畅,因此,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6.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环评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情况,经过分析
21、,项目符合各项环保审批原则。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绍兴市韩锦记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食用植物油600吨项目租赁绍兴市永凤敷料炼漂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新区斗门镇工业小区的闲置厂房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地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选址符合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就环境保护而言,本项目在现有地点实施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