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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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巩固前一阶段取得的治理整顿成果,市局决定,在今年以来已部署开展的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展风险监测产品范围,扩大风险排查整治覆盖面,结合我局已开展“三个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查三整两建”措施,努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排查整治重点此次专项行动的加工食品排查整治的重点包括:(一)总局实施方案明确的8类排查整治重点1. 乳制品。排查三聚氰胺、阪崎肠杆菌

2、、黄曲霉毒素m1、-内酰胺酶、工业明胶、抗生素等问题。 2. 肉及肉制品。排查“瘦肉精”、工业明胶、病死畜禽肉、抗生素等问题。3. 食用植物油。排查“地沟油”、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以及掺假等问题。4. 酒类。排查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问题;葡萄酒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等问题。5. 调味品。排查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解蛋白等问题。6. 蜜饯。排查超量、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等问题。7. 食品添加剂。排查食品用香精中塑化剂是否超标,食用明胶铬含量是否超标。8.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

3、器工具等制品。排查是否使用废旧回收料进行生产,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标识标注。(二)省局和市局近期已部署的其他治理整顿对象,详见附件1。二、突出风险,严查严整(一)全面排查整治生产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各县级局要将此次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同已部署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省质监局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质监食2012106号,以下简称106号文)、转发省质监局关于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明质监食2012110号,以下简称110号文)、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对全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明质监食2012121

4、号,以下简称121号文)、关于印发*市质监系统开展以酒类为重点的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质监执2012107号)及严查罗丹明b、工业盐等专项工作部署,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各县级局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国家总局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参照执行,食品添加剂企业按121号文要求执行)的要求进行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企业自查、监督检查记录由县级局存档备查,检查表统一按市局转发省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明质监食2011139号)附件2、4格式)。检查的重点应包括企业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食品添

5、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管理制度、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及培训制度等关键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及106号文、110号文、121号文和107号文明确的相关产品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总局“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确保问题整改及时,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惩治。(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产品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市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12年加工食品常规风险监测的通知(明质监食201259号)和转发省质监局关于调整2012年*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常规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各县级局要确保常规监测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在风险监测中还应加强对原料及半成品的监督抽检,

6、当发现食品企业存在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索票索证不全、进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食用油、畜禽肉、明胶等原料,或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非法添加、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封存涉嫌问题原料、半成品及产品,并抽样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监测发现涉及“两超一非”、掺杂掺假或涉嫌“瘦肉精”、“地沟油”、“塑化剂”、“工业明胶”等问题的企业,要严肃查处、严厉惩治,该停产吊证的,必须严格停产吊证,该没收工具设备的,必须依法查封没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三)全面排查整顿自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各县级局要参照市局2012年千分制考核中的食品监管评分细则,对本单位

7、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市局将对县级局和检验机构开展督查。重点落实两查一强化:一是检查日常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辖区监管责任制的建立实施和生产许可、日常巡查、年审、抽检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企业监管等级评定和档案建立情况,各类专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数据信息的通报和报送情况等。二是检查问题的查办处置情况。主要是发现问题的处置、闭合情况,案件的依法办理情况,违法信息通报情况,非生产环节案件或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情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逐级上报情况等。三是强化监管能力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利用此次专项工作契机,认真查找监管基础建设方面的薄弱点,进一步优化资源调配,确保一线食品监管人员全

8、部到位,全面强化监管人员培训教育,健全完善部门协调等工作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安排,按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市局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确保系统内风险得到有效排除,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三、完善机制,落实两建(一)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按照*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市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要求,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按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按预案要求开展处置工作;对可能导致重大安全问题的隐患,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坚决遏制风险苗头。在排查整治过

9、程中,要严格规范风险信息管理工作,风险监测信息及分析结果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二)建立完善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一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元月,各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要求,对上年度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按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附件2格式向各县级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二是建立完善专项报告制度。在开展的各类专项检查过程中,企业应根据质监部门要求,如实报告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把关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报告的,如问题产品召回情况等,要第一时间报告。四、其他工

10、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推动。各县级局要按照总局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教育治理两个专项行动要求,建立落实责任制,将此次食品及相关产品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列入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辖区特点,结合已部署的整治工作,制定补充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全面推动“三查三整两建”工作和“三个一”活动的深入开展。(二)狠抓工作落实,深化督导检查。各县级局要确保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在风险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及时对工作的进展和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结合辖区实际,不断优化任务安排,必要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市局将结合系

11、统内监管风险排查工作,对各县级局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跟踪、督促问题的整改,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帮助,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关键措施执行有力。(三)鼓励社会监督,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通过媒体、网络全面宣传质监部门近年来开展的风险排查整治措施和成效,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举报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对相关举报线索,要第一时间组织深挖追查,一查到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动查处机制,切实抓好有关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四)严格信息报送,确保畅通渠道。各单

12、位要加强整治行动的信息管理,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与畅通。即日起,各县级局应于每月14日,30日以累计方式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工作动态(内容应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排查出的风险、重要案件查处情况、宣传教育工作、收集到的社情民意等,格式见附件3),在整治行动结束后报送全面工作总结。市局转发省质监局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质监食2012106号)中相关报表和总结不再报送,其他专项工作的信息报送要求不变。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案件要及时报告市局食品科,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按规定执行。联系人:陈*,联系电话:05*8-825*936 附件:1-1.2012年省局和市局

13、已部署开展的其他治理整顿对象1-2.食品及相关产品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1-3.工作动态格式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4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78号)和省局关于印发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质监办201230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一、整治重点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加大不合格后处理力度,努力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各县(市)局要结合辖区实际

14、,突出以下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一)重点产品。冷轧带肋钢筋、水泥、列入发证目录的人造板等产品。(二)重点企业。一是在近年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二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以及相关部门通报反映问题的企业。(三)重点区域。生产企业集中区域为此次整治重点区域。二、工作安排(一)全面排查阶段(7月底前)。各县(市)局要结合省局近年来监督抽查通报的问题产品问题企业情况,以及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排查,梳理存在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0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局要责令企业落实整改,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屡查屡犯、制假制劣的依法予以

15、查处。同时,要采取问题约谈、签订承诺等方式,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月)。市局监督科将对各县(市)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仍存在问题的进行督查督办,消除辖区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做好迎接省局检查验收准备。三、相关要求(一)要主动与当地经贸、工商等部门沟通、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掌握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二)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质监系统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的宣传。(三)各县(市)局在专项行动中遇到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

16、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4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办2012278号)和省局关于印发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质监办201230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深入学习贯彻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精神,严格对照本年度的各项任务目标,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对当地特种设备质量安

17、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实行目标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日常跟踪落实,全力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标准化管理,将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示范活动”,着力加强教育引导,通过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不断促进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自我提升。 二、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 完善动态监管体系,着力强化基层安全监察队伍与网络建设,推动监察与检验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互享,提高动态监管水平。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结合“打非

18、治违”专项行动,对总局方案中提出的排查整治重点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解决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源头监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证后抽查工作力度,切实把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的质量安全关。三、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排查隐患(一)电梯及电梯配件专项整治。各县级局应当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和保障房使用的电梯和电梯配件经营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与型式试验样机不符等问题产品。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限期整改。

19、逾期未整改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气瓶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气瓶“两站”专项整治成果,各县级局应当重点对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进行排查,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和检验站违法翻新改造、买卖废旧气瓶等行为。落实好气瓶送检、“螺丝瓶”强制报废等工作,并积极推动利用电子标签对气瓶实施有效监管工作。 (三)大型游乐设施、大型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要结合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开展大型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对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如冶金行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是否按规定期限对重大质量安

20、全隐患进行整改;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或超过报废期仍在使用等问题。 (四)承压设备用锻制法兰、锻制管件专项整治。要结合总局关于锻制法兰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质检特函201233号),排查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是否存在无许可证或者超许可范围生产,重点是企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贴牌生产、以劣充好、偷工减料等行业“潜规则”;新装、在装的压力管道是否存在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的压力管道元件。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结合上述的专项整治工作,排查相关企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无证操作。对特种设备的培训考核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排查

21、特种设备培训、发证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考核作业人员等问题。 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四、开展宣传,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关注度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度。加强与媒体的互动,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持续、深入、广泛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教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让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四进”活动,按照*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问题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特种设备重大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预警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巩固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

22、救援能力。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处置,严防升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装备优势,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联动机制,建立各县级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网络和专业救援队伍。 队伍建设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全强市质监系统队伍建设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质监办2012300号)要求,结合我市质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开展队伍建设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

23、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要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及2012行动计划,全面排查生产环节当中及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讲诚信问题,全面排查质监自身工作和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窗口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素质全面提升,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廉洁、高效,确保质监事业不断健康发展,为全市质监系统“三个安全”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二、整治重点(一)思想作风。要通过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及时排查是否存在宗旨意识淡薄等不良倾向,开展党的宗旨

24、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市局从今年7月开始设立“道德讲堂”,每月开讲12场,通过搭建思想道德建设新平台,把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项目化、实践化,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操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积极营造“崇德尚善”的浓厚氛围,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二)党风廉政。要认真分析质监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政准则、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入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下半年,各单位要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继续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

25、教育活动。要把预防失职、渎职作为重点,把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工作做好,查找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三)干部选拔任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离任检查,排查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是否存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风险,加强国家质检总局行风建设“十不准”及市局“三大铁律”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认真受理社会咨询和信访投诉,做好答复工作。(四)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提高预算执行进度。梳理计财工作专项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排查经费使用、项目实施、财务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挪用专项经费、违规建设项目

26、和其它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风险,全面推行预算绩效考评,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进度。深入开展“一审双查”活动,重点关注单位财务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内部管理及控制、政府采购、计收费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排查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经费及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五)政风行风建设。排查全市系统各级机关是否存在庸、懒、散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市系统各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排查所属检验(定)检测等技术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受理检验(定)、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问题;加强所属检验检测

27、等技术机构资质管理;排查抽采样管理、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职业操守、检验检测等方面的风险。检验所、计量所、审查中心、*特检分院和各县(市)局技术机构,要切实下大力度加强队伍优质服务教育,切实提高一线检验检测人员真诚服务和善于宣传沟通能力,积极为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努力赢得企业的支持和理解,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六)内部管理。排查信访、保密、通讯、消防、安保、办公秩序及设施、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餐饮安全等方面风险;排查“三公经费”支出方面风险。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各项规定,强化纪律要求。排查是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是否建立严密监测网络舆情值班制度,是否健全新闻应急机制。监督检查内部管

28、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三、方法步骤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边查边改边完善,有效确保实效。(一)全面排查(7月-9月)。各单位要深入动员,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分解任务,通过自查自纠、群众巡查、道德评议等方式,全面落实排查队伍建设及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制定整治措施。(二)集中整治(9月-11月)。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隐患,要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风险顽疾及企业群众意见多、反映

29、大的突出问题,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门治理。(三)巩固提高(11月-12月)。要全面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及诚信机制,推广先进典型,巩固活动成效。开展活动要依法依规,不得设置不合法条件要求,妨碍监管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投入,提高基层一线的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四、相关要求1.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开展队伍建设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详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成立市局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

30、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明质监2012153号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市局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的通知明质监2012173号),各单位也要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作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效抓手,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负起责任,作出周密部署。2.狠抓落实。活动启动后,各单位要分别作出部署,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各单位每月要定期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建立督查制度,进行行风评议。组织媒体批评监督,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存在的严重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进行批评曝光,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各单位于8月25日、10月25日、11月25日前将阶段性整治情况报送到市局监察室。3.统筹结合。要把开展队伍建设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等创评活动。同时,要与“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相结合,强化措施,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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