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禁与救荒的分析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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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米禁与救荒的分析研究 米禁与救荒的分析研究(一)米禁的合理性清朝、民国时期,湖南的历史与灾荒相伴而行。据统计,清朝前期的196年中,洞庭湖区水灾达75次,水灾周期为2.4年;清朝中后期的近70年里,滨湖地区水灾高逾37次,周期缩短为1.7年。44民国前期短短16年,湘潭、南县、安化受灾10个年份;岳阳、澧县、常德、沅江受灾11个年份;安乡、华容、汉寿、益阳高逾12个年份;湘阴、长沙更是高达13个年份。民国后期21年中,民国二十年(1931)、二十四年(1935)发生两次全省性特大水灾,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十八年(1949)又连续两年水灾。水灾频仍,加以其它各种灾害同时并发,杂然纷呈,湖

2、南成为这一时期灾荒爆发最为频繁的省份之一。湖南尽管灾荒频仍,却是当时有口皆碑的产米之乡,粮食产量居全国领先地位,湘米价格也素来低廉。雍正五年(1727)湖南巡抚奏称:“湖南素称产米之乡,米价贱于他省”。45宣统元年(1909)夏,湖南发生特大水灾,次年米价涨至每石制钱八千文,创历史最高记录。广东米价约七元,但由于“广东物价皆以银洋起算,……以近日铜元价落之故,广东之七元弱,实值制钱八千以上,与湘米之价又恰恰相等,故湘米担值八千文,实为全世界普遍之米价”。46湖南遭特大水灾,米价才达到全国水平。湘米物美价廉,湖南位居长江

3、中游,省内河网密布,水陆交通便利,强烈地吸引着粮商奔走其间,贩运粮食前往江浙、广东、湖北等粮乏价贵之地。乾隆四十一年(1776),湖南布政使永庆奏言:“市集米谷充裕,粮价平减,湖北、江浙等省贩运流通,往来络绎”。47四十九(1784)年,湖广总督特成额亦报告:“湖南米谷贩运汉口、下江各处粜卖,帆樯络绎”。48晚清和民国时期,除了湖南本地粮商外,江浙帮、粤帮、潮帮、河南帮粮商都相率加强了在湖南经营粮食的活动,因此湖南每年都有大量的粮食出口。兹据张人价统计光绪三十年(1904)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湖南长沙关和岳州关湘米出口数量列表如下:历年湖

4、南海关(长沙、岳州)出口谷米数量表(1904-1934) 单位:石年份长沙关岳州关合计年份长沙关岳州关合计1904121561257673379234192022794136349123429041905301075314733325481921685744467707325141906375342883782219226156437559169123419073532084799440120219231065851190891112478867216997961924231138732102314597190966863230721597584719256002541910359524907

5、408591926289641911107939230435713837491927705021150705171191210235565575681581124192816727691148316842521913314712849968116468019291560511914600220641976644171930158165191716008219151073913279214018319314812919161864817360826008919321762171261177478191719192131925223846193361389542066181011918193410

6、90304419310944971919111880资料来源:张人价,湖南之谷米长沙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37页就张人价的统计资料而言,一是除少数年份缺乏统计数据外,湖南每年谷米出口的数量是相当巨大的,表中统计的仅是从长沙、岳州海关缴税出口的,还不包括从其它关口外运及偷运出境的粮食。如宣统元年(1909)仅从长沙、岳州两关外运的谷米达975847石,而有人估计从其它关口外运及偷运出境的谷米亦不下此数。49二是湖南谷米出口数量并没有与灾荒的烈度成反向变化,光绪三十二年(1906)、宣统元年(1909)、民国二十年(1931)和民国二十四年(1935),湖南均发生了特大自然灾害,但谷米输出量比

7、平年却没有锐减。湖南经常出现粮荒,不断发生抢米风潮和饥民骚动事件,因此湖南粮食大量外运与粮荒有一定的因果联系。对于造成湖南不顾本境民食匮乏、大量销米的局面的原因,清朝一位湖广总督在一份奏折中分析道:“楚省一岁三登,收成丰稔,谷多之家,多欲以日食所余,出易银两”。50湘抚范时绶也注意到,“无论年岁丰歉,每于秋后,将米谷卖于外贩,以致本处缺少盖藏”。51时人还有一组韵语:“维我楚南,号称米乡,吴越告籴,风帆相望;协济邻省,本省或荒,矧彼愚民,厥虑不长,凯幸屡丰,鲜裕盖藏”。52湖南农民竭泽而渔式的出卖粮食,造成谷米大量外流,&

8、ldquo;以致本处缺少盖藏”,对防灾救灾有百害而无一益。统治者指责农民愚昧,批评他们不预先作防灾储备。然而,由于湖南经济作物、手工业等商业性经济发展缓慢,粮食成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了缴纳沉重的赋税、购置盐、布、铁农具等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解决燃眉之急,他们不得不出卖一部分口粮,甚至种子,即使以后还要花高价买回。民国时期的学者吴传钧在调查湖南民食问题时,发现湖南农民“每以高价之米销于市场,而以价低之杂粮如甘薯、玉米等为主要粮食”,53农民大量出卖谷米也是情非得已。这恰恰表明当时统治者对农民的压迫、剥削而造成了社会贫困,农民无力自救,给赈灾救灾带来了巨大困难。孙中山先生曾直截了当地指出:“官吏贪污和疫病、粮食缺乏、洪水横流等等自然灾害间的关系,可能不是明显的,但是它很实在,确有因果关系。这些事决不是中国的自然状况或气候性质的产物,也不是群众懒惰无知的结果。坚持这些说法,绝不为过。这些事情主要是官吏贪污的结果”。54孙中山深刻地揭示农民粮食缺乏和社会政治的关系,他的分析是完全合乎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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