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机关中层及重(热)点岗位干部质询、评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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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发200938号关于印发金湖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质询评议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现将金湖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质询评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金湖县委员会金湖县人民政府二九年九月十四日主题词:行政效能 质询评议 办法 通知 抄 送:县人大、县政协 中共金湖县委办公室 2009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160份金湖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质询评议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质询评议工作,加大行政效能建设推进力度,根据市、县党委、政府行政问责有关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质询评议的对象本县科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部

2、门分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负责人,各部门中层及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二、质询评议的主体质询评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为县四套班子成员及其指定人员,质询评议相关部门分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负责人和各部门中层及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的主体为服务对象(涉及招商项目审批、服务的,以各单位招商引资项目帮办人为质询评议主体;涉及行政执法的,以执法相对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效能监督员、企业代表及基层群众代表等为质询评议主体)。三、质询评议的内容质询评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要内容是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交办事项、年度目标任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落实情况;质询评

3、议相关部门分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负责人和部门中层及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岗位职责、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服务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制度情况,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与效能有关的其他问题、意见等。四、质询评议的方式质询评议的方式分为书面质询评议和现场质询评议两种:1、书面质询评议: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相关组织单位向质询对象发出质询函;质询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就指出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并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对答复及整改情况进行评议。凡在回复中不能说明清楚或未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将作为现场质询评议的内容。2、现场质询评议:召开会议,组织质询对象公开述职,现场接受质询主

4、体的询问和评议。在现场评议中,满意、基本满意率低于85%的质询对象,是主要负责人的,所在单位不得被评为“十佳”单位,其本人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是分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负责人的,一律调整岗位分工,并进行诫勉谈话;是中层及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的,一律调岗交流。满意、基本满意率在70%以下或满意率低于50%的质询对象,是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律调整岗位,是垂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同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其岗位;是分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负责人,县直单位的就地改任非领导职务,垂直单位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同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将

5、其就地改任非领导职务;是中层及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一律待岗。五、质询评议的程序1、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质询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县委常委会确定质询评议对象和议题;进行书面质询评议;县委常委会根据回复和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现场质询评议;需现场质询评议的,牵头单位完成质询评议准备工作;质询评议对象现场述职或汇报;质询评议主体现场质询,质询对象现场解答;现场测评,并当场统计、公布结果。2、对相关部门分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中层及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质询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牵头单位完成质询评议准备工作(下发通知、收集整理服务对象的意见等);质询评议对象现场述职或汇报;质询

6、评议主体现场质询,质询对象现场解答;现场测评,并当场统计、公布结果。六、质询评议的组织1、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分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负责人的质询评议由县委常委会指定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负责提请县委常委会决定质询评议具体对象和议题,安排质询评议现场,统计公布测评结果。2、对部门中层及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质询评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或委托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组织。对负责招商项目审批服务、一线执法人员的质询评议,由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制定质询评议方案,安排质询评议现场,统计公布测评结果。其余人员的质询评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负责监督。现场质询评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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