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行企业所得税存在问题的研究与改革对象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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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论文题 目:关于现行企业所得税存在问题的研究与改革对象姓 名: 学 号:20102498班 级:10会电(3)班系 别:经济管理系指导教师: 目录1.绪论-31.1论文的研究背景与选题意图-31.1.1本文的研究背景-31.1.2选题意图-32企业所得税法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2.1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32.1.1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运用问题-32.2合理原则的把握问题-32.3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政策问题-42.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问题-42.4.1优惠形式单一,激励环节选择不健全-42.4.2人力资本激励措施不足。-42.4.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门槛过高-42.5过渡税收优惠政策设计存在缺陷 -42.5.1过渡税收优惠政策设计不合理-42.5.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优惠政策存在缺陷-42.5.3部分优惠政策规定不明确-43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53.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管理-53.1.1核定征收范围的人为划定问题-53.1.2核定征收带来的一系列后续问题-53.2汇总纳税制度使征收与管理脱节 -53.3税基管理乏力-53.4多种因素制约纳税评估质量 -53.5多种会计规范并行,加大基层人员的控管难度-6 4.税收征管效率不高-64.1效率原则要求税务机关讲究行政管理效率-64.2征税对经济运行效益的影响-64.3企业所得税中反避税系统

3、需要加强-65.政策改进建议及加强管理的对策-65.1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65.2缩小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65.3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努力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技能-65.4统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65.5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宣传企业所得税的最新规定-75.6国、地税之间的信息互换、联系交流要网络化、制度化。-75.7加强税务代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75.8加强检查,以查促查-76.结束语-7参考资料-8于现行企业所得税存在问题的研究与改革对象李乐英(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南昌330039)【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税制

4、面临着同国际惯例接轨、同世界税制协调的任务,改革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已势在必行。本文主要运用文献法研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定的研究与分析,包括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缩小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努力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技能、统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得出了在认清现实的基层上展望未来,加快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从而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稳定、公平、透明的经济竞争环境,充分发挥所得税的宏观调控作用的结论。【关键词】:税制协调企业所得税 存在的问题 研究与分析 宏观调控1绪论:1.1论文的研究背

5、景与选题意图1.1.1本文的研究背景2008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并先后发布了实施条例及各项通知,对部分明确事项进行了解释。新税法的实施其整体在减轻内资企业税收负担水平、促进地区间税收政策环境公平统一的积极意义得到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一些对新概念界定模糊、政策执行口径不明确等问题。及时考察分析新税法的实施情况、对已显露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制定有针对性的补充和精细化调整措施,实为必要。当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税收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与调整,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的重新调整,需要进行周密而细致的设计,并做好各方面的协调与配合

6、。1.1.2选题意图 中国的现行税制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产物,但同十年前相比,中国今天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税制本身存在许多问题,如:税法尚未完全统一、税制结构不够优化等使得企业的税负高而国家的税收收入未必高。因此随着我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税制面临着同国际惯例接轨、同世界税制协调的任务,改革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已势在必行。2.企业所得税税法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1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2.1.1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运用问题权责发生制作为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基本原则和处理问题的基本思路首次在立法层面被明确提了出来,但在后续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却有一些与

7、之不符的声音,使得权责发生制的落实变得障碍重重,也引发了各界的广泛争议。 另外,权责发生制原则欠缺可操作性。当前受我国企业财务信用状况、税务机关征管水平、人员素质及信息来源等多因素的限制,当企业发生了一项经济义务但未支付款项时,税务机关如何判断其真实性,以那些合法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是其欠缺操作性的主要表现,合同协议等固然可以证明,但多数税务管理人员认为合同协议易伪造,证明力有限,这就使得这一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到位。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对现实“以票控税”理念的极大挑战。2.2合理原则的把握问题 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

8、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又对合理性支出做了概念性解释,现行规定中虽然对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做了规定,但在合理性总体判断标准方面缺乏评判的量化指标,极易在征纳双方之间产生歧义,给政策的执行带来难度。2.3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政策问题 一是以预售合同作为确认收入和征税的标准问题。 二是房地产企业取得合法凭证后计税成本的调整问题。 三是房地产企业清算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缺乏销售收入与之配比,而地产企业大多数是项目公司,形成难以得到的有效弥补。四是外资房地产企业过渡政策不清晰,造成政策适用无所适从。2.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问题2.4.1优惠形式单一,激励环节选择不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高回报的特点

9、。因此,多数高新企业希望国家能够在研发资金投入上给予必要的资本支持和风险补偿。而税收政策恰恰忽略了这一点,企业所得税法只重视了对企业利用研发成果获取利润的照顾,而忽略了对企业研发中高额成本的补偿。除了规定研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设备加速折旧(缩短设备折旧年限)外,再无其他优惠予以扶持。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实际上是一种事后照顾,建立在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且获得了利润的前提下。如果企业由于研发初期投入过大,没有实现经营利润,那么低税率优惠也就成为了一种形式,无法起到鼓励企业积极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的目的。与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投资抵免、提取风险投资基金等鼓励措施相比,企

10、业所得税法明显存在形式单一、结果优惠甚于过程优惠的问题,这样使得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得不遇到必要的风险补偿,影响了企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4.2人力资本激励措施不足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为了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需要引进高技能型人才,高额的薪酬支出在其研发成本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税收应充分考虑到企业的这种特殊需求,尽量通过政策激励对企业智力技术投入给予必要的补偿,降低投资风险。2.4.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过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同时符合6个条件。近乎苛刻的限制,虽然提高了认定的含金量,但也限制了部分企业,尤其是民营企

11、业的研发动力。因此,过于严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绊住了企业自主创新的脚步,未充分实现鼓励企业积极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目的。2.5过渡税收优惠政策设计存在缺陷 2.5.1过渡税收优惠政策设计不合理新税法实施后,对旧法框架下的一些优惠政策实施过渡,但执行过渡优惠的范围是有限的。2.5.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优惠政策存在缺陷税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然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后续颁布的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只有2008年1月1日后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这种

12、限定导致同样是从事国家鼓励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由于批准立项时间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税收待遇,有悖税收公平原则,使同行业企业拉开了政策差距,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5.3部分优惠政策规定不明确如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享受优惠的具体条件和范围尚未明确;小型微利企业等企业所税优惠政策中所称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如何把握;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技推广、农机作业等项目的具体内容等,税法都没有做出细化规定,给实际执行带来了一定的难度。3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3.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管理3.1.1核定征收范围的人为划定问题核定征收作为一种所得税征收管理方式,其适用范围是有条件的,总局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13、中明确了其适用的六个条件,主要适用于不设置账薄或设置账薄混乱的企业。但在基层执行中,往往迫于税收任务的压力,盲目地把核定征收户数的多寡作为衡量征管质量高低的一个标准,有的单位把核定征收面纳入了考核范畴,有的单位把连续亏损或小型企业统一实行核定征收。笔者认为这些做法不可取,无论采取何种征收方式,需要把握的一个原则就是客观实际,实事求是,不能盲目,更不能简单化。对一些长期亏损的企业,税务机关应从提高管理水平入手,深挖其亏损的真正原因,而不是一核定了事。这种做法恰恰反映出我们目前的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较低的现实,只得采取一种相对简单的征收方式。而且核定征收的鉴定标准和宽严尺度在

14、各基层单位间、国地税间掌握不统一,致使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同一规模的两个企业税负差距明显,影响了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合理性。3.1.2核定征收带来的一系列后续问题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等方法核定,特别是把一些原本账薄核算健全、具备核算能力的企业也纳入到核定征收范围,会引起一系列后续问题。问题一是法律责任的归属问题。一些有核算能力的企业,在稽查检查中发现其有明显地偷、逃税行为,但由于其采用了核定征收方式,应税所得率或税额都是由税务机关核定的,法律责任由企业转移到了税务机关,稽查局在定性上也无所适从;问题二是优惠政策的执行问题。企业被核定征收后,很多优惠政策受到限制,对一些原本核算健全的企业是

15、不公平的。 3.2汇总纳税制度使征收与管理脱节 新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制度的确立,可以有效防止集团内部之间利用业务往来规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来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经过实践检验,该办法在执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监管职责不清。二是对不按规定分配税款的处罚措施形同虚设。三是管理办法中规定14类未纳入中央和地方企业所得税分享范围的企业,不适用此办法。那这些企业和其下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何申报缴税,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是否需要管理以及如何管理尚未明确,形成政策执行真空,容易造成税款流失3.3税基

16、管理乏力这个问题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核心问题,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可以说,税基管理好坏与否,决定了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实现。目前,我们在税基管理方面主要存在流转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监控不足、零利润申报和未作纳税调整户数较多、企业支出项目不真实、期间费用指标申报异常等突出问题。如果企业费用支出过高,势必会挤占毛利空间,造成企业亏损或微利。畸高的期间费用,理论上是不符合企业经营常规和成本控制要求的,有可能存在将一些不正常、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在税前扣除或者虚增、虚列费用的问题。3.4多种因素制约纳税评估质量 一是纳税评估的信息资料来源不宽。对内,由于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

17、间协调不够,信息数据不能共享,信息分块割据,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评估资源浪费。对外,国、地税之间,国、地税与银行、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之间没有联网,信息渠道不畅,许多必要的相关资料不能及时收集,影响纳税评估的准确性。二是纳税评估的指标存在局限。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确定依据的是行业平均峰值,这是对企业纳税指标真实性的一种假设,如果企业的纳税水平在正常的峰值以内,就视为如实进行了申报。实际上,平均峰值的影响因素很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规模大小、所处环境、市场营销策略等都可以影响平均峰值,不能完全排除在正常峰值以内的企业不存在异常的情况。三是纳税评估手段落后。目前纳税评估大多停留在人工操

18、作的阶段和层面,评估质量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的综合能力高低和责任心强弱,影响了纳税评估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3.5多种会计规范并行,加大基层人员的控管难度 企业所得税是与会计核算联系最为紧密的一个税种,熟练掌握会计技能是税管人员的一项必修课。目前,在我国会计制度体系中呈现出了多种会计规范交叉并行的局面。会计制度中包括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也有新、旧之分。况且每个会计规范之间在一些事项上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也不尽相同,与税法存在一定的差异,无形之中加大了企业核算和税务管理的难度。作为企业,不仅要执行好会计规范,还要严格遵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复杂的纳税调整,加之政策

19、掌握不熟悉,出现了一些无意识违反税法规定的现象,增加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对于税务机关的管理人员而言,需要具备各种会计规范和财务管理知识。事实上,基层中知财务、懂会计的管理人员奇缺,尤其是对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新准则更是知之甚少,综合业务能力无法满足管理的需要,造成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时有发。4.税收征管效率不高4.1效率原则要求税务机关讲究行政管理效率效率原则要求税务机关讲究行政管理效率,尽可能节约税收征管费用,包括节约税务机关的征管费用和纳税人申报交纳的费用。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4.2征税对经济运行效益的影响 征税的宗旨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效的发挥税收的经济调动功能。由于目前

20、税收优惠过多过滥,不仅导致税收收入白白流失,而且因对内外企业的税收待遇不同,背离了税收中性原则,扭曲了市场经济行为,影响了市场经济运行的效率和资源配置的效益。4.3企业所得税中反避税系统需要加强 由于我国反避税工作起步比较晚,企业所得税中关于反避税方面规定不够具体,从整体上讲显得过于粗糙,在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差。5.政策改进建议及加强管理的对策5.1改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内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平衡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建立统一的现代企业所得 税法,建立统一的现代所得税制度。根据企业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并参考周边国家税率水平,适当调整法定税率。统一并适当调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以提高企

21、业竞争力。5.2缩小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 随着加入世贸组织,我国财务、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加快,企业所得税中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越来越大,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企业所得税成本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特别在一些时间性差异的调整上,应让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去主动适应财务、会计制度,从而逐步缩小税收与会计上的时间性差异,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5.3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努力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技能针对目前税务人员在企业所得税业务方面的不足,国税系统应该专门组织对税务干部企业所得税业务的培训,扩大培训面,以适应责任区管理对各税统管的要求,让每一个税务干部都成为既能从事增值税又能从事企业所得

22、税管理的综合管理人员。5.4统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因此,应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以查帐征收为主、以核定征收为辅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健全“企业所得税链”,进一步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体现税收的固定性,努力实现税收“公平”。核定征收本来是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一种辅助方式,这种方式过多的运用不符合企业所得税就所得征税的原则,不利于税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企业所得税是以所得为课税对象,它其实与增值税一样也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征收“链”:一个纳税人的收入可能就是另一纳税人的成本费用,一个纳税人的成本费用则绝大部分是另一纳税人的收入。如果以查帐征收方式为主时,纳税人在取得收入的同时,一定会要求自己的成本费

23、用支出都能取得相应的正式发票,也就是说另一纳税人的收入也就体现出来了,如此一环扣一环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征收“链”,不但规范了所得税的管理,流转税也能得到有效管理。相反以核定征收为主时,他发生成本费用时不必强求发票,实现收入也会尽量不开票,所得税管理出现漏洞的同时流转税也管不好。5.5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宣传企业所得税的最新规定 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先后实施,现行的会计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而企业财务人员大都并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他们目前使用的会计方法、会计科目还不太规范,会计核算水平还不高(这点在广大农村犹为严重),对企业财务人员会计业务的培训刻不容缓。同时因为企业所得税的税

24、收政策、规定较多,为了让纳税人及时掌握最新政策,税务部门应制订制度,及时对企业所得税的最新规定进行宣传宣讲。5.6国、地税之间的信息互换、联系交流要网络化、制度化国、地税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商,定期互通信息,共同商定统一所得税政策执行口径,保证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双方要对新办企业进行登记确认,确定每一个纳税人的征管权限,不留征管“死角”5.7加强税务代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税务代理制度的完善及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与税收法制建设,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密切相关。因此,如何启动社会对税务代理的需求,为税务代理全面推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最根本点在于一是推进税收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

25、税收法律体制;二是保证税务机关作为税收法律的推行机关,有充分独立和权威的行政执法权,并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偷逃税的力度;三是明确划分征纳双方的职责权利,税务机关不再包揽纳税人应承担的纳税事宜,还纳税权利和责任于纳税人,逐步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税务代理是税法赋予纳税人的一种权利,也是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通过税务代理一方面能提高申报的准确率,减轻税务机关审核的工作量,另一方面能够正确执行税法,规范企业的财务核算行为。5.8加强检查,以查促查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定期组织企业所得税的专项评估和稽查,以查促宣、以查促管,加强事后监督和管理,打击以身试法的偷税者,最终实现对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管理

26、。6结束语 新一轮税制改革不可能单枪匹马地推进,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并且税改的配套环境和措施直接决定和影响了改革的成效,因此,税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行周密而细致的设计,对企业来说,税制改革必然会造成原有分配机制、利益格局的调整,会使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企业要主动趋利避害的适应这个环境。我们相信,虽然调整税制、降低税率,从静态看会使税收收入减少,但从长期和动态来看,税收收入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参考资料:1.郭庆旺,刘茜译美国税制改革的经济影响2001年8月2.梁蓓,罗勇翔编著国际税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3.杜莉著国际税收学上海三联出版社2010年9月4.王铁军,苑新丽主编国际税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8月 5.萧承龄九十年代国际税收管理动向浅析涉外税务出版社2008年8月6.杨志青国际税收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出版社2008 年12月7.刘志诚主编国际税收的理论与实践中国财经出版社2003年8姜蓉堂等主编流转税改革展望湖北辞书出版社2006年9.刘剑文主编国际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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