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传继制与社会进步的相关研究──社会由“基因”形成论和关于建立人类和谐社会的探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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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缘传继制与社会进步的相关研究社会由“基因”形成论和关于建立人类和谐社会的探索内容摘要:血缘传继制与社会进步呈正相关关系。做本研究源于人类社会演进至今天理论和实践的需要。中国是典型的父系血缘传继制国家。以中国汉族姓氏为切入点深入研究,展现出人类社会由血缘传继制“基因”所形成:母系制形成氏族原始社会;父系制形成奴隶制社会为起点的文明社会,直到今天文明发展过度需要兴利除弊阶段。鉴于血缘传继制在根本上支撑人类社会演进,或者说是人类社会演进的“底蕴”,笔者提出了建立父母双系制到达和谐社会理想境界的“基因”革命方案,从而实现人类社会发展转向转型。关键词:母系制基因 父系制基因 父母双系制基因 社会演进

2、和谐社会血缘传继制,即人的代际血统传承是以母亲方面来确认还是以父亲方面来确认的约定俗成或规定性,前者称为母系血缘传继制(简称母系制),后者称为父系血缘传继制(简称父系制)。血缘传继制与社会进步呈正相关关系,血缘传继制的演进决定人类社会演进。第一章 引言:为什么要作本研究?作本研究源于人类社会演进至今天理论和实践的需要:一、推进前人的认识需要作本课题研究。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总是生发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事实和科学告诉我们,这些关系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人与自然通过劳动发生的关系,我们通常称作(物质)生产力;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关系,一方面是我们称作的(物质)生产

3、关系,另一方面则是除(物质)生产关系之外的婚姻、家庭关系(血缘传继制是其重要内容)。这两方面构成“一切社会关系”。目前,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已有透彻的研究认识。以马克思主义为准,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和物质根基,生产关系是产生和服务于生产力的,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为生产方式,加上上层建筑,三者构成社会形态,即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大厦。正因为如此,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是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这些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建立的社会模式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决定社会发展的终极因素说),不包括婚姻、家庭关系。因他们明确认为人类的婚姻、

4、家庭关系后来较之于物质生产关系是“从属的关系1”,从而一生没作主要研究,更没有对血缘传继制作出专门研究。尽管恩格斯晚年撰写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个例外,并据以提出了“人类自身生产也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和“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2”的新观点,但因没有融入到“以一定的生产力为基础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之社会形态理论中去,致使对决定社会发展的终极因素至今我们只承认他们归纳的物质生产力或物质生产方式,“人类自身生产也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至多是为实用而建立的人口理论观点。这说明

5、恩格斯晚年的上述观点的确是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一个悬案,或最起码是历史唯物主义中一个有矛盾不融洽的地方,需要我们研究解决。二、历史印迹表明,血缘传继制的演进“支撑”人类社会的演进,值得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最初,由于人们群婚,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世系只能从母方计算,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只能是以母系血缘纽带维系而成的母系氏族。以后群婚制逐步向个体婚制过渡,母系氏族转变为父系氏族。“父系氏族出现后,氏族制度就逐渐衰落下去。父系氏族包括若干父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由一个父亲所生的数代子孙和他们的妻子所组成”(陶大镛,19823)。步入父系制,男子需要生育确凿的子女以继承自己,于是“不断缩小最初包括整个

6、部落并盛行两性共同婚姻的那个范围”(恩格斯,18844),直至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这其间,财产和生产资料由开始的氏族共有(恩格斯称其为“自然长成的公有制5”,政治上则是“自然长成的民主制6”,即“原始共产主义”)过渡到大家族所有私有制产生,再过渡到个体家庭所有完全的私有制。这时,无阶级社会演进到阶级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社会不断发展,社会文明也不断发展和累积,直至今天的状况。这其中,家庭的起源是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的基础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研究本身已经明确揭示了这一点家庭瓦解了氏族,产生了私有制,产生了国家;即是父系制瓦解了氏族,产生了私有制,产生了国家,一直“支撑”

7、到今天。这一现象值得深入研究。三、当今人类社会的演变需要解谜,作本课题研究对此或许非常重要。人类自原始社会后期进入父系制,父系制贯穿于迄今为止的整个文明社会。原始社会解体后,世界各国在经历了相同或大致相同的演进历程之后,如今步入了经济全球化一体化(与此相伴随的是信息化、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时代,通过世界贸易组织这根纽带,把各种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不同甚至迥异、对立的国家和地区连结到了一起,人们经济交往无国界,信息网络无国界,跨国公司生产经营无国界。这种状况不由人不诘问:实践究竟是提出了“消灭国界”的要求还是提出了“国家消亡”的要求?再者,随着2001年11月11日这一历史性日子的过去,中国作

8、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唯一的中流砥柱)也加入了WTO。随后中国按WTO规则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法律、法规、制度,接受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对中国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的冲涤和“整合”。在另一面,随着中国成为WTO重要成员国,中国也必将对WTO规则形成影响,从而影响其它成员国。这种相互影响的结果,将造就具有“中和”性相似性的社会形态。如今世界众多国家如此出人意料地走上了“经济大同”之路,有识之士们所敏感的“经济全球化是否会带来政治、文化的全球化?”(张立波、刘志铭,20017)也确切地来到了我们面前。值此,我们应该思考:“经济大同”、“社会形态大同”现象,是历史的偶然还是父

9、系制规定的必然性所致?人类社会究竟在向何处去?这些都需要解谜。从血缘传继制入手研究认识或许会获得彻底解释。四、中国的计划生育实践也牵涉到血缘传继制问题需要研究。20世纪90年代,中国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遇上了父系血缘传继制所根生的“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重男轻女旧的生育观的严重阻碍(计划生育被称作“天下第一难”。实践表明,“养儿防老”可以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应对,但“传宗接代”经济措施对它无能为力目前全国性别比失调更证明了这一点);所以,1992年中国人口报开展了一场“女儿能不能传宗接代”的专题讨论,从而引出了“姓氏改革”的话题。因势利导,1995年至1997年间,中国人口报又

10、开展了一场“姓氏改革与计划生育”的大讨论,结果因姓氏改革在本质上牵涉的是血缘传继制变革,而不论其有多少理由有多少人呼吁也夭折了。这说明中国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早就涉及到血缘传继制问题需要研究(目前中国加入WTO,面对西方婚育、家庭观念的冲击更是如此),同时,说明姓氏与血缘传继制紧密相关,姓氏是本课题研究的“切入点”。第二章 姓氏引出的话题:社会由“基因”形成论第一节 姓氏的来源及其意义中国是典型的父系血缘传继制国家,主要以汉族为代表。下面我们以中国汉族姓氏为例入手研究。中国很早就有严格的姓氏区别。何谓姓氏?据辞海解说:“姓,标志家族系统的称号。”“姓氏,姓与氏的合称。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

11、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通志氏族略序: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这里的以姓别婚姻,说明姓氏与优生相关联。说文解字解释“姓”为:“人所生也。告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为姓。”由此说明,人们的姓氏是标志所由出生的血缘关系。前人的研究告诉我们,姓氏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伴随着人类的进步而产生的。人类从古猿直到部落、氏族阶段前,两性间一直盛行着动物式的毫无限制的杂乱的性交关系。这种杂乱的性交关系,不可避免地经常地

12、发生血亲、近亲婚配,其结果是导致劣质人种或人种退化,不利于人类自身在自然界中生存竞争。我们知道,原始社会的人类生活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需要强健的体魄与猛兽、疾病、自然力作斗争;否则,弱肉就被强食,人种就要灭绝。物竞天演,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人类逐渐觉醒,两性关系从无约束到有所约束,再发展到氏族内部严禁通婚,氏族与氏族之间集体通婚阶段,结果族外婚比族内婚造就的人种要优良强健。为了保持和发展族外通婚,氏族与氏族间要有符号标识区别,人们于是将各自氏族冠之以某种动物名称(图腾崇拜),这就产生了族姓。氏族成员随族姓而有了个人之姓。以此别婚姻,成了最初的“同姓不婚”和“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观念。但是氏族与

13、氏族通婚依然是群婚,血亲、近亲婚配仍不可避免。为什么?因为在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情况下,父女之间、父兄父弟与该女、父之叔父及父之侄子与该女之间的性关系是自然的。禁止血亲、近亲婚配的进一步发展,随母氏族姓转变为随父氏族姓,即母系制转变为父系制,群婚制逐渐向个体婚制演化。父系制的最大特点就是以父系血缘传继为线索,从而使血亲脉络清晰,孩子既能认父又能认母,并且近亲关系明了,有条件计算并杜绝血亲、近亲婚配。所以古人的“正姓氏,别婚姻”之说,“别婚姻”的前提是“正姓氏”。姓氏反映的是何种血缘传继制,也即子女所有制(归父方所有还是母方所有)。因此,换言之,姓氏反映的是何种人口生产关系。孩子统随父姓,

14、即子女统归父亲(或父方)所有,也即父系制人口生产关系。纵观父系制,它有以下特性:一是历史性。父系制产生于原始社会中后期,一直持续至今;父系制的历史长于阶级社会的历史。二是发端性。父系制是根本制度,一切“重男轻女”的社会制度和现象都根源于此;也只有从这个端点进行解释,才是彻底的。三是普遍性。目前我国90多的汉族人口,还有许多少数民族,都沿袭父系制。世界上多数民族也如此。四是独立性。尽管人类社会历经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在中国则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社会经济制度的演替并没有革除父系制的存在,父系制表现为一种独立性的东西一直贯穿于其演替之中。由此我们要思考以下

15、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是以经济关系为逻辑起点认识人类社会的,社会五形态是以经济制度为界限划分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演进线路,表明马克思恩格斯揭示的社会运动规律仅仅是经济关系演进规律。而父系制的“四性”表明,父系制也独立地支配着社会关系的一个层面(若以血缘传继制划分人类社会,人类社会就只有母系制、父系制两种形态)。那么试问,父系制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关系到底怎样?共产主义及其目前所表现的社会主义发展现状与父系制有没有关系?有多大关系?在社会经济运动规律之外还有没有其它决定人类社会演进的运动规律?如有,它是什么规律?看来,这将触发重大的理论研究课题,值得认真追究。第二节 揭

16、示人口生产方式的存在上面我们已经确认了母系制、父系制是带根本性的社会制度。母系制、父系制决定了两性如何结合,子女怎样出生及确认(继承哪一方)等一系列问题。这实际上反映的是“人们怎样生产人口”即人们生产人口方面的方式问题。让我们就此来揭示人口生产方式的存在,把研究引向深入。一、此前人们对人口生产方式的一些认识情况1. 经典作家们的某些思想认识。诚然,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没有揭示人口生产方式的存在;但是,他们有一些可贵的思想认识。如早期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文中说:人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8”。这儿,“怎样生产”就是“生产方式”问题。至于“

17、生产什么”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始终认为人类社会既有物质资料生产又有人类自身生产两个方面。特别是晚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更是明确将生产划分为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两种。我们将以上联系起来理解当是:人们生产物有个物质生产方式存在,人们生产人也有个人口生产方式存在。在生产人的过程中,人们彼此结成一定的关系,如性关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等等,这些非经济关系如果我们统视作(暂时“视作”,后面再确定)“怎样生产人口”,即人口生产方式的内容的话,那么对此马克思恩格斯也有认识。还是在费尔巴哈文中,他们说:“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

18、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9。1894年,列宁也说有个“子女生产关系10”存在。2. 目前人们对人口生产方式的一些认识情况。近些年,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人们在研究人口问题时,对人口生产方式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有的甚至明确提出了“人口生产方式”概念。如1974年苏联学者谢苗诺夫在其论著婚姻和家庭的起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1983)中说:“与物质资料的生产关系并存的还有生产人的物质社会关系。”且再三谈到“生产人的社会关系”和强调它是客观的物质的关系。1983年,我国学者蔡俊生在翻译和研究了谢苗诺夫的著作后,也表述了同样的观点11。1983年至1984年间,上海的社会杂志

19、还专题讨论过一段时间的人口生产关系问题。尤其是1984年该杂志第6期的署名文章,明确提出了“生命的生产力和生命的生产关系”以及“人类自身生产的生产方式”概念。与此同时,史学界也有人认识到“母系制和父系制是截然不同的,根本对立的两种社会制度12”,从而论及了“人类自身生产方式13”的存在。1990年,中南财经大学学报第4期载文又论述了“人类自身生产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问题。20世纪90年代,人们在讨论姓氏改革过程中也多有触及。但是,这些都不是系统化认识。现在我们来做进一步的工作。二、对人口生产方式的认识人口生产方式的内涵为了搞清人口生产方式的内涵,我们不妨展示一个新人产生的过程来看。我们知道,一

20、个新的生命的产生需要如下条件:一对异性发育成熟并具备生育能力,在此基础上二者进行性结合,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我们可以体会到,这两个条件合起来刚好构成了人们生产人口的能力,舍去任何一方,这种能力就不存在。笔者就此将人们生产人口的能力,简称为“人口生产力”。此其一。其二,两性结合及其生育出子女,前后必定产生这样一些新的关系:一是性关系夫妻关系(组成家庭或什么的)或非婚性关系,表现为两性如何结合;二是夫妻各与对方血亲们的关系如岳父母与女婿关系、公婆与媳妇关系、舅姨与姐妹夫关系、叔伯嫂弟关系等等,表现为通婚双方相互关系如何;三是子女出生后新的一层血亲关系如父母子女关系、祖孙关系、外祖外孙关系、舅甥关系

21、、叔姑与侄辈关系等等,表现为孩子归属和继承父方或母方,而后与所有相关者的关系如何确立。而以上三方面都由父系制或母系制所决定。我们可以看到,这些都纯粹是人们生产人口而发生的关系,我们就此称作“人口生产关系”。这里,一当人们“生产人口”,就立即表观为“怎样生产人口”即人口生产方式问题,而人口生产方式又分人口生产力和人口生产关系两个方面。至此,为了清楚起见,我们可以归纳表述为:人口生产力:具备生育能力并结合在一起的两性人口生产方式两性如何结合及其组织形式(如家庭、氏族等)人口生产关系 通婚双方相互关系如何(父系制或母系制) 孩子归属和继承何方及其关系确立三、人口生产方式与物质生产方式的关系物质生产方

22、式决定社会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今天揭示了人口生产方式的存在,有必要搞清人口生产方式与物质生产方式的关系。否则,这一探讨就谈不上步入科学轨道。大家知道,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不仅将生产分为两种,而且将两种生产视作“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两个方面。根据“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的关联性,这儿同样有个“直接生活的生产方式”存在,而且它理应包括人口生产方式和物质生产方式两个方面。至此,我们可以作如下图示图1我们可以发现,这一框架表示的刚好是两种生产的运行和联系结构,同时也是两种生产方式的关联图。这一框架是否存在和科学,我们可以验证它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如在我们的社会

23、中,一个既结了婚又劳动或工作着的青壮年,他(她)既是人口生产力的一分子,又是物质生产力的一分子;既参与了人口生产方式的运动,又参与了物质生产方式的运动;是个全面性的人。个人总是追求这样全面性的发展,社会也促使这样全面性的个性发展。如,没有哪个人是不愿意结婚(特殊文化现象者除外)又不愿意劳动或工作的;20世纪80年代,中国全社会都关心和帮助解决大龄男女青年的婚姻问题,改革开放至今始终坚持广开就业门路安排就业等。“直接生活”就是这些内容,说明它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此外,框架至少还显示了:1. 人是实践主体,处于中心地位。由人的两种生产实践产生的两种生产力、两种生产关系、两种生产方式,最终统一于直接生

24、活的生产方式。2. 人口生产总是在人口生产方式之中,在与物质生产方式的必然联系之中进行;物质生产总是在物质生产方式之中,在与人口生产方式的必须联系之中进行。3. 物质生产方式只对人口生产发生影响,不直接“制约”(所谓父系制的“四性”就是证明)。4. 人口运动规律只能到人口生产方式之中,到与物质生产方式的必须联系之中去寻找;经济运动规律只能到物质生产方式之中,到与人口生产方式的必然联系之中去找寻。5. 两种生产的运行规律只有到两种生产方式的联系之中去归纳。6. 一般社会运动规律只有从直接生活的生产方式这个整体去探求。关于这些,容当下一节研究解决。第三节 分类研究人口生产方式上一节中我们揭示了人口

25、生产方式的存在,并且还归纳出一个“直接生活的生产方式”及其要研究的内容。但是,作为两性如何结合、通婚双方相互关系如何、孩子归属哪一方及其关系确立,在父系制下和母系制下其表现是截然不同的表现为两种人口生产方式。因此,看来只有在搞清了这个问题之后,才能再谈其他问题。现在我们来对人口生产方式进行分类研究。一、关于以父系制为内容的井式人口生产方式大家知道,我们中国汉族通行子女随父姓制,一个人的姓名通常表达着三层意思。如周作人、周树人、周建人:1. “周”是姓,是表示血缘继承纵向关系的,即子女继承父亲父亲的父亲父亲的父亲的父亲的,是确立子女归属父方的体现形式。2. “人”是派,是表示血缘横向关系的,有“

26、人”字的都是平辈,“人”字上是长辈,下是晚辈。在家族和亲族中,派字可以起到计算和确立辈份的作用。3. “作”、“树”、“建”才是个人的名字,是个人间相区别的标志。所以日常我们的“姓名”,实际上是“姓、派、名”的意思(尽管有的人名省去了“派”,但计算辈份时,“派”的意义仍然存在)。在中国农村,现在许多地方仍然盛行着按先人传下来的“家谱”、“族谱”中规定的“派”为孩子取名的习俗;在宗法势力比较严重的地方,家族根本不允许乱套,对“孩子随父姓”更是不允许越雷池半步。若我们将人的姓名中“姓”、“派”所代表的血缘关系,分别作垂直关系和水平关系表示,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到y、x轴相交的直角坐标系形式:y(姓)图

27、2X(派)若我们用它来标示一个三代人的家庭,则是:图3说明:y2之所以用虚线表示,一是因作为两“母”间,她们不是先天的上、下辈关系,而是后天通过结婚所对应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随着婚姻的解除而随时解除;二是父系制认男子为脉络“传宗接代”,加之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不可更改的关系;y2应与y1有所区别。我们可以揣度,社会人口再生产的广延性、持续性使得:1. y轴向上下延伸,x轴向左右延伸都是无穷的(我们也可称y轴为系数,x轴为级轴)。2. y轴的个数,x轴的个数也都是无穷的。我们可以体会出,直角坐标系实际上囊括了人口生产方式内涵的各方面,因它形似“井”字样(按y、x轴的两个无穷性,拓展开来是无数“井”字

28、的连结,标志着人之间都是血缘相通的或远或近而已;或者换言之,符合于社会中所有家庭、所有人成锁连关系结构的实际),为了今后叙述方便,本文就此称作井式人口生产方式。二、关于以母系制为内容的申式人口生产方式当今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确认,母系氏族时期实行外婚制,即一氏族的女子和男子总是分别与另一氏族的男子和女子集体通婚,“氏族内部只有物质资料的生产关系,绝无婚姻关系;氏族与氏族之间,只有婚姻关系,绝无生产关系”(蔡俊生,198314)。在氏族内,实行母系制,生育的子女都归母方氏族所有,认女方传递族谱(孩子认不了父,不认父,因为父亲在别一氏族,而且是“父亲们”)。这种状况使得,作为母亲与子女这两代人之间的关

29、系是明确的,此外的一切关系实际上都处于一种“说不清”状态。譬如,一个女子生下四个子女,这四个子女以生母计算,他(她)们互为兄弟姐妹即平辈关系;但若以生父计算,就未必如此。为什么呢?因为群婚使得谁是某一个孩子的父亲是不能确定的。对于这个女子来说,如果使第一个子女得以孕生的男子为A,那么使后三个子女得以孕生的男子就可能是A的长辈或晚辈(一个人、两个人或三个人),而不一定是A或A的平辈。在此若以生父计算,这四个子女在实际上就应该是长、晚辈关系,而不应是平辈关系。可是,这四个子女在事实上互称兄弟姐妹,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他(她)们的关系是撇开了生父的一面仅以生母的一面确认的。再譬如,一个男子与通婚氏族中

30、的女子们通婚,他既可与其平辈的性对象发生性关系;也可与其长辈或晚辈的性对象发生性关系;那么,从这个角度看,这些女子们生育的子女相互间的关系同样无法“说清”。以上表明,在群婚制下:l. 人的出身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是仅依母亲计算的片面性关系。2. 人的出身的共同性关系(即与出身关系联系的诸种关系)是犬牙交错的关系。据此,我们可以建立如下图象来表示:图4说明:1. y是系轴,向上下延伸,x1mx3、x2nx4是级轴,表示上面还有母氏族,下面还有子氏族。y轴的两边,x1mnx2为左氏族,x3mnx4为右氏族,构成一个通婚的两合氏族。 mn既为系轴的一部分又是两氏族的交合线。x1x2、x3x4也即系

31、轴,之所以用虚线表示,是意味着它们是一个开放体系,还可以与另外的氏族组成两合氏族。ABCD和ABCD均表示具体的氏族成员。o、 o表示处于氏族中心地位的女子。xlon、x2om、x3on、x4om也为级轴,以代表氏族内部人之间辈份互相交错的关系。比如A、B之间,若以x2om计算是平辈关系,但若以xlon计算则是长、晚辈关系。同样,B、C之间,C、D之间,D、A之间也是如此。A、C之间,B、D之间通过其相邻关系的“换算”,也可能构成平辈关系,也可能构成长、晚辈关系。O可能与氏族中任何一个成员构成:或平辈关系,或长、晚辈关系。右氏族的情形与左氏族同。两氏族可以“对应”关系。2. xlon、x2om

32、、x3on、x4om之所以为级轴,不仅仅因为人之间的关系事实上的交叉情形,而且因为随着母系制、群婚制向父系制、个体婚制的转变,它们将两两重合,与xlmx3、x2nx4平行或重合,演变为“申”式样,也即“井”式样。我们同样可以体会出,图象囊括了人口生产方式内涵的各方面,因其形似“申”字样,为了今后叙述方便,本文就此称作申式人口生产方式。我们可以看出,在申式人口生产方式中:除片面性的出身关系(生母与子女)之间而外,其他血亲间的婚配是“说不清”的。因此,目前的认识水平认为在血缘家族时期,“年龄相近的辈份中,一群女子与一群男子集体地结成夫妻关系,这种群婚逐渐排除不同辈份之间的杂乱性交关系,对两性关系开

33、始有了某种制度上的约束,禁止前辈与后辈之间的通婚”(陶大镛,198215),以及所谓的“原始社会禁止血缘亲属结婚的范围扩大,从按辈数通婚到排除同胞兄弟、姐妹间通婚,进而排除亲姨表、姑表间通婚,群婚制逐步被对偶婚制所代替”(刘铮,1985 16)的观点是说不通的:这儿,既然是母系制,那么“辈份”、“辈数”按母方计算得清吧?“同胞兄弟姐妹”按什么得出?“亲姨表”、“姑表”关系是如何确认的?所以笔者认为,以上表述只能说明我们的研究家是处身于现代父系制关系结构,用这个基础形成的观念去理解远古的事情罢了。因此,上述观点需要重新审定。三、几点结论1. 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只有父系制、母系制两种明确的人

34、口生产关系,所以我们只能界定人类历史上及现实中存在过和存在着井式人口生产方式和申式人口生产方式两种。2. 因为人口生产方式不同,所以某男与某女结合,某孩了是某男与某女结合的产物,基础是那种人口生产方式的规定性和必然性。换言之,一种人口生产方式下的某男与某女结合,某孩子是某男与某女结合的产物,在另一种人口生产方式下就不可能或不一定是如此。3. 两种人口生产方式分别表现为“井”式关系结构和“申”式关系结构,这是人类在自身生产关系方面的两种不同的排列组合秩序。这有何意义?对于社会有机体(总起来是原始社会有机体和阶级社会有机体)的形成是否有着基础性作用?对此,加之先前归纳的那些要研究的内容,当于下一节

35、作全面阐发。第四节 社会由血缘传继制“基因”形成阐说:兼论血缘传继制与社会进步呈正相关关系通过前面的研究我们已经明白,母系制导致人口生产方式即人口生产关系形成“申”式状,父系制导致人口生产方式即人口生产关系形成“井”式状。我们可以体会出这是人类自身生产方面的两种排列组合秩序。这对于无所谓母系制、父系制的太古时代人类在自身生产方面那种古猿式动物式的无序状态,母系制、父系制是“起因”,并且恰如遗传学意义上“基因”的作用,社会由这“基因”形成。一、母系制“基因”形成的社会存在与父系制“基因”形成的社会存在1. 母系制“基因”形成的社会存在。“申”式载体效应。考古学和原始历史学告诉我们,人类最初作为“

36、形成中的人”必须几十个结合在一起,使用天然工具,集体劳动,共同生活,才能求得生存。这种“群”居生活使得两性关系处于无任何约束的“乱婚”状态,自然无血亲、姻亲关系的认可,人口生产关系是杂乱无章的。后来人类在进化过程中逐渐对血亲间的性关系感到厌恶,进而第一步在易于辨认的血亲:母子间排除性关系。这一确认出身关系的举动,使人类在自身生产方面显露出第一个秩序,无序状态被打破。但由于还是群婚,两性结合不稳定,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因此,血缘或血统关系只能按母亲方面来确认,这种单方面确认的传继关系就是母系制。实行母系制,人类的生活组织由原始群或原始游群演化为母系制凝聚而成的血缘共同体氏族。此后禁止血亲婚配

37、的进一步严格化,于是群婚步入了新的秩序实行两个氏族群婚,即氏族与氏族之间只有婚姻关系而绝无生产关系,氏族内部只有生产关系而绝无婚姻关系。这就是“申”式关系秩序。这种秩序打下了一个基础,成为承载某些东西的“载体”。具体表现为:(1)承载生产资料公有制。这时生产资料、财产是氏族所有制。“氏族所有制”,先有“氏族”,后有“所有制”,二者是“自然长成”的关系。这儿,“氏族”是人口生产关系,“所有制”是物质生产关系;二者是多么自然地结合在一起!(2)产生相应的意识。存在决定意识,“申”式关系结构,决定了身在其中的个人考虑问题必定是“申”式考虑范式,做事、谋取物质利益必定是维护和为了这个范围(就象我们现在

38、维护和为了自己的“家”一样),于是形成了自然性的集体意识即“公”字意识。在生育观方面,由于世系从女方确认,性对象是大家共有,子女是氏族公有,除母子女外血亲关系不清,所以个人不重血亲,不重生育(生育基本上是“本能”的产物),不重传宗接代,人口发展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人口增长缓慢;但容易血亲、近亲婚配,不利人种进化。(3)产生母权制。以女子为中心进行婚媾,女子是轴心,在氏族中主持一切,形成了女主男从、重女轻男的母权制。母权制是母系制的必然产物和自然发挥。(4)产生有关次级社会群体。我们采用现代社会学的“初级社会群体”、“次级社会群体”、“社会组织”概念。我们把氏族本身视作初级社会群体,则它产生如下次

39、级社会群体: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氏族不产生什么社会组织,只是本身意义上的“氏族公社”。2. 父系制“基因”形成的社会存在。“井”式载体效应。以“口”为轮次的波纹状排列组合秩序。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每个氏族内部存在着按性别和年龄的不稳定分工。壮年男女担任打猎、捕鱼和保护集体安全等需要较大体力的事务,而采集食物、看守住地、烧烤食物、缝制衣服、养老抚幼等任务则落在女子身上。这样男子逐渐成为生产的主力军,取得了对劳动产品的支配权,氏族在消费上日益依赖于男子,男子于是变成集体生产、生活的轴心。为这一现实所趋使,女子传继制度转变为男子传继制度,母系制被父系制取代。在表现形式上就是男子组成以我为中心排他性

40、的婚姻生活组织,以确保自己生育确凿的子女来传递自己的世系,继承自己的财产。这就是家庭的产生,氏族随之解体,“申”式关系秩序演变为“井”式关系秩序。这种秩序打下了一个新基础,成为承载某些东西的“载体”。具体表现在:(1)承载生产资料私有制。这时生产资料是家庭所有制。“家庭所有制”,先有“家庭”,后有“所有制”,二者也是“自然长成”的关系。这儿,“家庭”是人口生产关系,“所有制”是物质生产关系;二者也是多么自然地结合在一起!(2)产生相应的意识。存在决定意识,“井”式关系结构,决定了身在其中的个人考虑问题必定是“井”式考虑范式,做事、谋取物质利益必定是维护和为了这个范围,于是形成了自然性的家庭意识

41、即“私”字意识。在生育观方面由于世系从男方确认,实行专(单)偶制婚姻,子女是父亲(父方)所有,因子女既可认父也可认母从而使得血亲脉胳清楚,所以个人重血亲重传宗接代,人口发展处于一种人为状态,人口增长迅速;但不易血亲、近亲婚配,有利人种进化。(3)产生父权制。以男子为中心进行婚媾,男子是轴心,是权利重心甚至核心,从而形成男主女从、重男轻女的父权制、夫权制、家长制。它们是父系制的必然产物和自然发挥。(4)产生有关次级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为阐述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首先认识以“口”为轮次的波纹状排列组合秩序。前面我们已作了“井”式关系表示,若把框架以外的关系都表示出来,就可以得到一个无限的网状结构。我

42、们姑且有限地表示为图5这个网状结构中任何一个“口”字,即“井”式框架省略后的中间部分,刚好是一组出身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由这组出身关系向四周辐射的是出身的共同性关系,由近及远,其第一层关系无疑ABCD,与正中间那个标示有“0”字的“口”形成大口包小口的关系,如图所示:图6作为ABCD这一大“口”关系,在现实中,上下左右依次是:父亲的父母、母亲的父母、媳妇方的父母、儿与媳双方的兄弟姐妹、孙子女们。次由这层关系辐射的再一层关系,相对于最核心那个标有“0”字的“口”,又构成第二层出身的共同性关系,以此类推,以至无穷。用图表示则是(我们姑且省去中间的纵横联系线):图7笔者把这种现象界定为以“口”为轮

43、次的波纹状排列组合秩序。这无疑是一种亲疏关系秩序,它规定着人的意识和行为:出身关系最亲,第一层出身的共同性关系次亲,第二层出身的共同性关系再次亲,由近及远,逐渐疏远(出身关系构成最亲密的亲情关系、裙带关系,人类社会中的“任人唯亲”现象都可以从这儿得到思想解释)。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关系圈”,都生活在这种秩序之中。至此,让我们回答前面的问题。“井”式载体产生如下次级社会群体:大家庭(“口”式关系至多只是一个小家庭)、亲族、家族、民族(我认为民族应首先是血缘共同体,如我们大家都认为是炎黄子孙组成了中华民族);在另一方面则产生如下社会组织:以家庭为基础的地缘组织(如目前中国的组、村、乡、县等

44、行政区划组织)、国家。二、对父系制“基因”形成文明社会的描述这里所称谓的“文明社会”,就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沿用摩尔根概括的划分法,而确定的继蒙昧、野蛮时代之后的文明时代,也就是自奴隶社会至今的阶级社会阶段。本章节对这一社会阶段的形成加以描述。原始社会为什么会瓦解?文明社会为什么会产生和发展?回答这个问题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通过前面的研究我们已经确认,“家庭”是人口生产关系,是“井”式排列组合秩序,二者是一种自然长成、不可分割的关系。这就表明“家庭”是初始的东西,“私有制”是次生的东西,我们不能颠倒为私有制或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家庭(在我们今天,“

45、一大二公”制度消灭不了“家庭”的存在,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仍以家庭为依托都说明了这一点)。情况是这样的:在“申”式秩序中,产品平均分配制度得以存在和行得通的地方是,个人没有自己的“关系圈”,没有亲疏关系秩序,因此个人除了自己生理和生存需要的那部分而外,没有额外占有财富的必要,即额外占有财富没有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私有制不可能成立。这个道理很简单:氏族时期不可能产生家庭所有制(同理,家庭时期也不可能产生氏族所有制)。只有在“井”式结构中,为“口”式关系所趋使,人们才拼命为它聚敛财富(在中国有一句老话,“孤老是不需要那么多钱财的”),维护“口”式关系的利益成为人们追求财富的根本动力。父系制决定了世系

46、从父方计算,男子是“本位”,从别家娶女子过来组成家庭,为自己生儿育女,所以妻子儿女都是“自己”的。为表达这种归属之需要,于是产生了“子女随父姓”,甚至女子出嫁后也改随男方姓,一直发展为诸家百姓现象。男子是“本位”,于是产生了父权制、夫权制、家庭奴隶制、宗法制度、男娶女嫁、从夫居、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丈夫可以出卖妻子,儿女属父亲个人所有父亲可以出卖子女现象。认儿子向下传继血脉,“本位”就产生了延续、发展和壮大自己及自己方面的要求,这就是“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重男轻女生育观的滋生。人口生育从人的生理自然产物状态变成了人的需求人的追求。每个家庭、每对夫妇、每个男子都追求生儿育女,

47、于是汇成了社会人口不断增长的总趋势。到今天,中国人口已逾13亿,世界在跨过了60亿人口大关之后,目前正在向70亿、80亿挺进(未来还不知道要达到多少亿),“人满为患”、“人口爆炸”的呼声四起(人口膨胀,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形成了“不可持续发展”的局面,目前全世界正在被迫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儿育女和发展人口需要衣、食、住、行等供给,这就产生和推动了物质生产。与家庭肢解氏族的同时,人们从事物质生产也发生了变革:原来氏族所有的公共份地和财产也随之被肢解和瓜分为家庭所有;于是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生产资料家庭所有制即私有制。生产资料家庭所有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劳动,这就加剧了原始社会阶段上的畜牧

48、业同农业、手工业同农业的分工,较之氏族那个大集体,家庭生产解放了物质生产力,使更多的人在生产上操心与钻研,从而使得家庭与家庭间,出现了劳动者数量及其智力和体力、生产技术水平、产品出产的速度、数量与质量等方面的千差万别。这就促使产品交换在原有氏族间简单进行变为更加频繁地进行。随着交换的社会化,交换需要有一个普遍尺度来衡量产品价值,于是就产生了交换的中介物贷币。交换开始是约定在某个地点进行,天长日久,这个地点就固定成了集市。由于生产的产品有了广泛的交换价值,从而使得一个家庭可以靠生产某一种产品就可以获得生存:要吃粮不一定非得种粮不可,要穿衣不一定非得种棉或养蚕不可。由此出现了专业化生产。专业化生产使手工业发展为工业,一些人专事工业劳动,于是就成了工人,从而就有了工农之间的分工和工农差别。其中产品生产和产品交换演化成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商业、商人、贸易应运而生。工业、商业、贸易的麇集,加之政治、文化的集中,促使集市一直发展为城市。由此就有了城乡差别。在各专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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