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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作者:吴宗泽单位: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职称:讲师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1号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文社科系电话:13531889191中文摘要我国民办教育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的复苏,是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变革。它的迅速发展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然而,作为与公办教育截然不同的教育形式,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又受到教育体制内外的各种因素的制约,使得其目前的发展遇到了一系列的难题:例如公、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仍然不平等、民办学校缺乏应有的办学自主权、办学机会不平等以及民办学校发展中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2、为了促进我国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从思想认识、教育外部环境、教育内部运行机制三个角度提出了提高政府和社会对实施民办教育必要性的认识、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促进民办教育的公平发展、民办学校应树立大的教育质量观,正确处理基础教学与特色办学之间的关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育管理制度等几点具体对策。总之,我国民办教育发展是整体的、综合的过程,是一种整体性努力及与之相伴随的一种整体性成就。本文旨在从宏观角度把握其现状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对策,以期早日迎来我国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关键词基础教育 民办 发展现状 解决对策民办教育是我国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称,是指企
3、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是相对公办教育而言的。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大约经历了起步探索(1978-1987)、稳步发展(1987-1991)、大力发展(1991-1999)、从补充走到并重(1999-2003)、重点发展(2004至今)各个阶段。同公办教育相比,民办教育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个性化的特征。200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进入一个法制化时代。时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也已颁布实施2年多,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生存状况是否有了较大改
4、观?这些都是我国民办教育举办者、办学者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相当关切的问题。几年来,民办教育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以现在的发展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探讨、改进,以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1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现状当前,关于中国的民办基础教育如何发展,有各种看法,各种思路,各种议论,这很正常。关键是我们自己要有清醒的头脑,全面地分析形势,正确地把握大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法律在推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果。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民办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表现在:我国各级民办教育规模迅速增长, 2004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民办教育
5、机构共有7.85万所,在校生为1769.36万人,比上年增加352.96万人,增长24.92%。不仅是数量上有所增长,而且正朝着办出特色、提高质量、规范办学的方向发展。从总体来说,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以下几种特点:1.1 增加了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和选择性任何教育的根本目的都在教育的本身,而非外在因素,如增加教育投入等,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教育的终级关怀在于教育本身。民办教育要承担的真正职责只能是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因此,民办教育、私立教育具有存在和发展的独物价值。有人说公立学校是国家发展义务教育的标志,而私立学校则是国家实行教育民主化和多样化的另一标志。因此,发
6、展民办教育的真正目的是增加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性和选择性。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承认了利益驱动机制,而且在更深的层次上唤醒了人们的主权意识,也为人们的选择自由提供了条件,民办学校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人们选择教育的需要。 弥补国家财政支出的不足经济因素是民办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因。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全日制在校学生约2.3亿人,占全球教育总人口的20%,规模位居世界第一;而年度公共教育经费为170亿美元,仅占世界各国教育经费总数11500亿美元的 1.5%。以占世界1.5%的教育经费支撑占世界20%的教育人口,可谓穷国办大教育。尽管如此,全国平均也只有74%的小学生能够升入初中,只有48%的初中生能够升入
7、高中,只有47%的高中生能够升入高校。我国大学生占同龄青年的比例仅为6%。尽管近年来我国教育经费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平均水平。基于国家财力的限制,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已不可满足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因此,动员社会力量办学,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发展已成为必然的趋势。正是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发展私立教育成为各国政府实现教育市场化的一种选择。 满足家长选择教育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长对教育有了主观选择的愿望,有人选择全封闭的学校,有人选择有特色的培养学生兴趣的学校,民办教育作为一种选择教育迅速发展起来。机制的转换使民办学校对学生
8、、家长更具有责任心。在这一点上与公办学校不同,公办学校的校长往往停留在 “管理”教育阶段,满足于把教育局的人、财、物管好就行了。民办学校的校长则要最大限度发挥人、财、物的效益,要取得社会的信任,要打出自己的品牌和特色,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并不断发展壮大。另外,民办教育的兴起、发展,对于打破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之间的屏障,使他们能够相互贯通起来,建构立交桥,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可以说,民办教育的兴起对整个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中,离真正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还有较大的差距。有些地方对民办教育还存
9、在一些片面认识,如认为民办教育都是为营利而办学,认为民办教育不是政府的,没有必要去管,更不用投入资金去扶持,或者认为把公办教育搞好就行了,民办教育起不了多大作用等等。所以,在一些地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至今仍不明朗,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具体的优惠政策更不落实。当然,也确实有少数民办学校借办学之名,发布虚假广告,谋取不当利益误人子弟,偏离了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正确方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国家制定和颁布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本意是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其中规定的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条款,对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
10、扶植、鼓励和促进作用。不过,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当前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不能漠视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生存问题。2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关于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和民办学校享有办学自主权的规定,是对我国民办教育最具促进意义的条款。然而,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后相关的法律法规未能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同时也未能及时指定一些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配套法规,因此,民办教育的生存、发展空间并未得到真正改善,许多影响我国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2.1 公、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最能体现对我国民办教育促进
11、本意的“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规定仍然处于虚置状况,这也成为当前制约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2.1.1 政府财政教育经费分配的不平等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应当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现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受错误的政绩观念的影响,对示范校、重点校加大投入,甚至在还有很多薄弱学校的改进任务远未完成的情况下,大规模投资兴建形象学校。如某省在普九任务尚未完成,大量困难校、薄弱校未得到改造,适龄幼儿入托比例还很低的情况下,竟斥资7
12、000万元建一个示范幼儿园,人为造成教育条件的悬殊和教育的不均衡。而与此同时,我国许多民办学校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把应该承担的义务教育责任部分地转嫁到了民办学校身上,而民办学校在承担这一任务的同时,却得不到与公办学校一样的生均经费资助。另一方面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城市,政府对公办学校的财政拨款越来越高,教师待遇越来越好,而民办学校由于生源和收费受到限制等原因,从上世纪90年代初民办教师待遇高于公办学校,到跨入21世纪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公办学校教师待遇慢慢赶上和超过民办学校,使得许多民办学校的好教师不是被公办学校“挖角”,就是自动选择离开民办学校去公办学校。2.1.2
13、税收政策上存在不平等待遇 税收优惠政策是检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是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重要指标。为了落实教育税收的优惠待遇,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2004年2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然而,由于其制定时未能充分考虑我国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更主要的是未能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很好地衔接,因此,通知中的一些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会导致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难以落实,造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事实上的不平等待遇。 由于通知未能充分考虑我国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造成立法的宗旨与现实的效应产生较大的落差。通知第1条第10项规定:“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
14、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所得税。”依据这一规定,公办学校的预算内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都免征所得税。而民办学校是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来举办的,其收入不可能纳人预算内管理,也不可能纳入预算外的资金专户管理,这样一来,即使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学费收入也应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就使得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所得税的待遇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 通知在税收优惠问题上对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这种不公平待遇,将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从宏观的方面来看,由于通知的这种规定明显地与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
15、相关规定冲突,这将导致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权威失去信心,从而使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失去基本的社会基础。从具体的方面来看,为了避免纳税,使民办学校会想方设法去减少办学经费的节余,这会导致民办学校缺乏发展的后劲和承担办学风险的能力。更有甚者是有可能引发一些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如为了达到免税或少税的目的,一些民办学校可能会人为地做假帐。这些都是不利于民办学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2.1.3 公民办学校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待遇不平等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同等法律地位”除了指民办学校本身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外,还包括民办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受教育者享有与公办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受教育者同等的待遇。而教师是决定民
16、办学校质量的关键因素,因为只有拥有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民办学校才能得到持续、健康发展。从目前情况看,由于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身份上的不一致,导致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在事实上无法享受同等待遇。 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公办学校作为公办事业单位,教师享有国家事业单位的编制;而民办学校被划归到民办非企业性质,教师就不能享有国家事业单位的编制。由于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身份上的这一不同,两类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被纳入到不同的体系中,造成民办学校教师最终享受的待遇与公办学校教师有很大差异。民办学校教师即使缴纳相同数额的社会保险资金,到退休时,其所能享受的待遇要大大低于公办学校教师
17、,这种差异已成为制约民办学校教师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上述情况充分说明,民办教育促进法虽然明确规定了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具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然而,从现实情况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还存在许多事实上的不平等。2.2 民办学校缺乏应有的办学自主权 尽管我国和教育有关的行为主体参与办教育的积极性正在被调动起来,民办学校的办学主体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但民办学校同质化的倾向正日趋严重。原因之一就是法律赋予其的办学自主权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民办学校资源配置基本上由国家、政府、教育部门通过计划而非市场的方式完成。无论是教学管理、课程设置,还是招生、收费,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国家
18、计划似乎都可以将它们囊括在内。由于民办学校无法根据效率原则自主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也不能根据自己掌握和支配的外部信息及时做出预期反映和采取相应行动,民办学校发展的内源性动力严重不足。2.2.1 缺乏应有的招生自主权 民办学校是否具有招生自主权的关键,是在合法前提下,民办学校能否自主确定招生方式、招生范围和招生标准;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招生对象和招生标准作何种程度的行政干预。目前大学和高中两个阶段最能反映出民办学校的招生权情况。 在高校招生方面,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办法都是高度统一的,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的要求基本统一,共性要求多、个性要求少,高等院校基本上不能按照各校
19、自身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进行选才。虽然民办高校招生上法律赋予其自主招生权,但在相应的政策文件中却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在高中招生方面,我国各地学校高中的招生人数由教育行政部门事先核定下达,之后,各地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并根据考试结果由电脑分段划定分数线,即按示范学校、重点学校到普通学校再到民办学校的顺序招生。有的地方,政府还赋予重点学校示范学校提前招生权。这种招生体制明显反映出政府公权力向重点学校、示范学校、公办学校倾斜的特征。2.2.2 教育教学自主权缺乏实现基础 由于学校自主发展机制的核心,从根本上说在于教育教学工作,因此构建一种有效的政府宏观调控与学校充分的教育教学自主权相结合的教育教学管理
20、体制是当务之急。教育教学自主权本质是课程设置权,它涉及“课程门类与教学时间分配规范”(教学计划)。“学科规范”(教学大纲)、“教材规范”(教科书)和“课程表”等四个层面。 一般说来,以中央政府为课程行政主体的称为国家(或国本)课程,以地方政府为课程行政主体的称作地方(或地方本体)课程,以学校为课程行政主体的则谓之校本课程。 从我国民办学校发展的现实情况看,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的结合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因为:第一,根据国家或地方统一的教学计划、统一的教学大纲、统一的教材、统一的课程进度实施教育教学是最省力的,老教师驾轻就熟,青年教师依葫芦画瓢;第二,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往往采取统考排名次等
21、相对性评价的方法来衡量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根本不管其学生来源和课程设置特色。这种教育日渐趋同的现象,不仅不利于民办教育自身优势的发挥,而且由于内涵发展不足,导致与公办教育互补的态势难以形成。2.2.3 收费自主权被不适当地限制 收费自主权是民办教育促进法赋予民办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建立一套合理、公正的收费制度是民办学校稳定、健康发展的保证。由于民办学校是由非政府公共资金举办的学校,因此,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应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并结合其办学质量、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来加以确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充分保障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简化审批程序,清除地方保护行为。但是,由于以下一些因素的影响,
22、我国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却不适当地被削弱。有鉴于此,当务之急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尽早出台适合民办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明晰民办学校办学经费的成本构成,尤其是要明确哪些科目可以列入民办学校的教育成本。公办学校可以列入成本的科目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不完全适合于民办学校。从基本自筹资金和部分自筹资金的民办学校每年实际支出经费的状况看,“固定资产折旧”、“利息支出”、“投资摊提”、“教师在职培训”、“风险基金”、“人员解聘补偿”、“教育发展基金”等科目都应体现在民办学校的成本中。只有明确了可列入办学成本的科目,民办学校是否按成本收费,是否取得合理回报,才有了真正的查核和评价依据。同时,政府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
23、务监管,调控资金流向。2.3 民办学校发展中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2.3.1 学校师资队伍不稳定民办学校的教师来源广泛,构成复杂,月份各异,主要由这几部分人员组成:外地公办学校的教师、厂矿学校的教师、退休教师、刚参加工作的教师。不利的因素在于:年龄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为退休教师,年龄偏大;因建立队伍较晚,来不及进行梯队结构的合理布局与调整;学历结构参差不齐;尤其严重的是相当一部分教师缺乏长期打算,致使教师队伍不稳定。2.3.2 举办民校行为不规范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呈加速发展的趋势。允许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其目的本是为了有效集聚社会和教育的优质资源,深化办学
24、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做活民办学校,但由于缺乏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管理的规范,导致许多不规范行为的出现,进而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 由于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严,加上公办学校随意办学,使得名校办民校一哄而上,实际造成了对优质教育资源的“稀释”和损害,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初衷背道而驰。“名校办民校”还导致不少地方政府将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学校由名校办民校,实行高收费和择优录取,由此使得众多业主的孩子被转移到其它学校就读,减少了享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更为严重的是: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会引发不公平竞争,恶化原有民办学校的生存环境。我们知道,公办名校是政府财政支持和教育行政部门政策倾
25、斜及长期历史积淀形成的产物,其教育质量和声誉得到社会认可,所举办的民办学校可以借助其优势,这就使靠民问资金举办的民办学校元法与其在同一平台上平等地进行竞争。如:公办名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在贷款、划拨土地、师资待遇、招生政策等方面享有其他民办学校所没有的优惠条件,构成了这类民办学校的特殊优势。再如独立学院,一经审批即具有颁发本科学历资格,实际上在同专科层次的民办高职院校大规模竞争生源。2.3.3 民办学校管理人员整体教育理论水平偏低民办教育是一种创新性的教育形式。民办教育研究到目前为止还只是处于一种前理论或者潜理论状态。尽管有关民办教育的会议研讨、报刊文章、著作出版不在少数,但是理论意识的淡薄甚
26、至空白,仍然是民办教育实践发展的主要原因。特别是许多民办教育办学者理论准备的不足以及对于民办教育规律的认识缺乏学术自觉,更会在深层次上制约民办教育实践的可持续发展。当民办教育经过萌芽、成长和学校资产的原始积累,进入到目前的可持续发展阶段的时候,比任何时候都迫切需要系统、深入和比较成熟的民办教育理论的科学指导。由此不难看出,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赋予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并没得到真正的落实和保障。3 促进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对策分析目前我国民办基础教育遇到的上述问题,严重地制约和影响着我国民办基础教育未来的发展。要迎来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迎来公办民办同舟共济,百炯争
27、流的春天,我认为,一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上的保证;二要在民办教育系统的外部,理顺政府与民办学校的关系,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三要加强民办学校自身的改革,增强其实力。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3.1 提高政府和社会对实施民办基础教育必要性的认识民办教育不仅弥补国家教育经费的不足,吸引了大量的社会经营资金和金融资金,更重要的是推动了我国办学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教育的多元化、多样化和国际化进程,为中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民办学校也成为校本课程开发中比较活跃的阵地,而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校的出现,使中国挑到了连接世界先进教育的桥梁
28、。为此,我们认为不仅需要各级政府部门提高对举办民办教育必要性的认识,而且,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更应该充分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民办教育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制度环境。为此,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合理界定政府行政行为和市场调节行为之间的界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从理论上讲,政府的作用是保障教育的公益性的实现,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市场的作用是提高教育公益性实现的效率,以保障教育的质量与水准。民办教育的发展需要依靠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政府不应过多干预。3.2 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公平发展 这并不是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向民办教育倾斜,而是要求在一个时期内
29、制定的民办教育公共政策能够满足和符合与民办教育行为主体有关的学校、家长。学生、社区和各种社会力量等的需要和利益。怎样才能使有关民办教育的公共政策相对公平呢?关键是两条:一是公共政策必须充分反映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必须能够切实地解决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决策者眼睛向下,关注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矛盾和困难;需要对正在发展且又极不成熟的民办教育怀有真情、深情和浓情,要体恤民办学校的处境和艰难。二是要注重公共政策制定程序的科学性。即要求公共政策在制定时必须吸纳民办教育的相关行为主体参与决策过程。3.3 加强常规化督导评估工作和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民办教
30、育教学行为切实把好办学质量关、建立民办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及学校既定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及时地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并公布评估结果,以帮助民办学校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质量,真正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放心,对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办学及以营利为目的、办学效果很差、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同时,要充分顾及民办学校办学主体的独立性,学校管理的自主性,学校财产的公益性,社会效果的长效性,对民办学校自身的运转及管理不要干预过多、统得太死。3.4 民办学校应树立大的教育质
31、量观,正确处理基础教学与特色办学之间的关系基础教学是指学校的常规教学,是学校工作中“你有、我有、全都有”的共性的东西。没有这些基础,办学无从谈起,民办教育要突破狭隘的传统教育教学观,在特色办学和个性办学上下功夫,树立大的教育教学观。一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在学校的特长、信息技术现代化、英语特色等方面抓出成效。特色应表现在学校的各个方面,成为学校群体共同追求的,努力形成一套全面的、整体的、综合的学校文化模式。民办学校只有把培养全面发展的未来人才提高到关系国家命运的战略高度上认识,才能解决好民办教育领域中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矛盾。二要作好:“提优转基”的工作,有针对性地精心设计教学方案,对差生进行个
32、别辅导,保证学生个个受关注,人人有收获。三要作好民办学校的特色定位,最好在兴办之初即明确特色教育的目标,确定实施计划。有条件的可以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互派留学生,围绕特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必要时增加课时安排、民办学校一定要本着“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思想,不管学生具有哪种潜质,都要使其最大可能地发挥与发展,这是民办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必中之路,是民办教育取信于社会的根本要求。3.5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育管理制度关于师资队伍的建设问题,是个始终困扰着民办学校的大问题,这个问题不仅制约着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而且关系到民办学校的兴衰存亡。如何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质量合格的、稳定
33、的教师队仍己经成为民办学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首先,要把好聘师关;其次,要加强对民办教师的培养和教育;第三,校长及学校领导要树立正确的教师理念。“教师是财富”,一个学校办得好,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根本,这是民办学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要教育教师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克服“雇佣思想”,树立主人翁意识。另外,我国的民办教育还应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切实加强人力资源投入,保障教师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大力引进年富力强、具有科研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培养自己的学科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创建自己的师资队伍,减少对公立高校的师资依赖、通过培养,逐渐形成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适合自己学校发
34、展的教师队伍。在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两年多之际,需要全国人大牵头组织力量对各地落实、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调研或执法检查。综上所述,搞民办基础教育既要尊重经济规律,也要尊重教育规律、投资者与办学者,企业家与教育家的配合是学校健康发展的保证,为加快民办教育的发展,我们要遵循民办教育规律,加强内部管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从而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满足了社会和家长对优质教育选择的需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原则越来越为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学校和家长所接受,进一步理清了基础教育阶段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的不同定位,即公办学校面向所有学生,提供尽可能
35、公平、公正的教育;民办学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则更侧重于提供特色的、精品的、优质的和适应特殊学生群体需要的教育。民办教育的发展也更广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由于优势阶层和崇尚自由经济的家长放弃其子女接受公办教育的机会而选择民办私立教育,这就使公办教育的资源更多地向工薪阶层、弱势群体和流动人口子女倾斜,使更多的社会成员能享受政府提供的教育机会,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公平的实现。参考文献:1 邢世忠 加强民办教育地方立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教育发展研究,2005,(20)2 赖红英 加大体制创新,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广东教育,2005,(23)3 陶西平 推动中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合理转型 教育发展研究,
36、2005,(20)4 孙国平 加快发展民办教育 文教资料,2005,(3)5 胡卫,谢锡美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其对策 教育发展研究,2005,(12)6 李耀星 关于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思考 宁夏教育,2005,(5)7 明航 解读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困境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8 朱国维,黄向前 民办教育的持续发展问题及其障碍 江西社会科学,2005,(1)9 汪明 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的“同等待遇”问题 教育发展研究,2005,(2).10 王正明,郑乐华 创新体制 优化环境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湖北教育(政务宣传),2005,(2)11 朱雨晨 ,刘溜 200
37、4,民办教育面对“生死劫” 教师博览,2005,(2)我的大学爱情观1、什么是大学爱情:大学是一个相对宽松,时间自由,自己支配的环境,也正因为这样,培植爱情之花最肥沃的土地。大学生恋爱一直是大学校园的热门话题,恋爱和学业也就自然成为了大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两个主要问题。恋爱关系处理得好、正确,健康,可以成为学习和事业的催化剂,使人学习努力、成绩上升;恋爱关系处理的不当,不健康,可能分散精力、浪费时间、情绪波动、成绩下降。因此,大学生的恋爱观必须树立在健康之上,并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我从下面几方面谈谈自己的对大学爱情观。2、什么是健康的爱情:1) 尊重对方,不显示对爱情的占有欲,
38、不把爱情放第一位,不痴情过分;2) 理解对方,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并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满足; 3) 是彼此独立的前提下结合;3、什么是不健康的爱情:1)盲目的约会,忽视了学业;2)过于痴情,一味地要求对方表露爱的情怀,这种爱情常有病态的夸张;3)缺乏体贴怜爱之心,只表现自己强烈的占有欲;4)偏重于外表的追求;4、大学生处理两人的在爱情观需要三思:1. 不影响学习:大学恋爱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经历,学习是大学的基本和主要任务,这两者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有的学生因为爱情,过分的忽视了学习,把感情放在第一位;学习的时候就认真的去学,不要去想爱情中的事,谈恋爱的时候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
39、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2. 有足够的精力:大学生活,说忙也会很忙,但说轻松也是相对会轻松的!大学生恋爱必须合理安排自身的精力,忙于学习的同时不能因为感情的事情分心,不能在学习期间,放弃学习而去谈感情,把握合理的精力,分配好学习和感情。3、 有合理的时间;大学时间可以分为学习和生活时间,合理把握好学习时间和生活时间的“度”很重要;学习的时候,不能分配学习时间去安排两人的在一起的事情,应该以学习为第一;生活时间,两人可以相互谈谈恋爱,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5、大学生对爱情需要认识与理解,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一) 明确学生的主要任务“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
40、大学时代是吸纳知识、增长才干的时期。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认识到现在的任务是学习学习做人、学习知识、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校大学生要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社会实践中,而不是因把过多的精力、时间用于谈情说爱浪费宝贵的青春年华。因此,明确自己的目标,规划自己的学习道路,合理分配好学习和恋爱的地位。(二) 树林正确的恋爱观提倡志同道合、有默契、相互喜欢的爱情: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大学生应该把学习、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大学时间,锻炼自身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有爱而放松了学习。 相互理解
41、、相互信任,是一份责任和奉献。爱情是奉献而不时索取,是拥有而不是占有。身边的人与事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不再让悲剧重演。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来,大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三) 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 在当今大学校园,情侣成双入对已司空见惯。抑制大学生恋爱是不实际的,大学生一定要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与恋人多谈谈学习与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我看来,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四) 爱情不是一件跟风的事儿。很多大学生的爱情实际上是跟风的结果,是看到别人有
42、了爱情,看到别人幸福的样子(注意,只是看上去很美),产生了羊群心理,也就花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爱情(五) 距离才是保持爱情之花常开不败的法宝。爱情到底需要花多少时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有的大学生爱情失败,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多。相反,很多大学生恋爱成功,不是因为男女双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而是因为他们准确地把握了在一起的时间的多少程度。(六) 爱情不是自我封闭的二人世界。很多人过分的活在两人世界,对身边的同学,身边好友渐渐的失去联系,失去了对话,生活中只有彼此两人;班级活动也不参加,社外活动也不参加,每天除了对方还是对方,这样不利于大学生健康发展,不
43、仅影响学习,影响了自身交际和合作能力。总结:男女之间面对恋爱,首先要摆正好自己的心态,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重应有的品格,千万不要盲目地追求爱,也不宜过急追求爱,要分清自己的条件是否成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明确大学的目的,以学习为第一;规划好大学计划,在不影响学习的条件下,要对恋爱认真,专一,相互鼓励,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认真对待恋爱观,做健康的恋爱;总之,我们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念,让大学的爱情成为青春记忆里最美的风景,而不是终身的遗憾! 我的大学爱情观1、什么是大学爱情:大学是一个相对宽松,时间自由,自己支配的环境,也正因为这样,培植爱情之花最肥沃的土地。大学生恋爱一直是大学校园的
44、热门话题,恋爱和学业也就自然成为了大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两个主要问题。恋爱关系处理得好、正确,健康,可以成为学习和事业的催化剂,使人学习努力、成绩上升;恋爱关系处理的不当,不健康,可能分散精力、浪费时间、情绪波动、成绩下降。因此,大学生的恋爱观必须树立在健康之上,并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我从下面几方面谈谈自己的对大学爱情观。2、什么是健康的爱情:4) 尊重对方,不显示对爱情的占有欲,不把爱情放第一位,不痴情过分;5) 理解对方,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并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满足; 6) 是彼此独立的前提下结合;3、什么是不健康的爱情:1)盲目的约会,忽视了学业;2)过于痴情
45、,一味地要求对方表露爱的情怀,这种爱情常有病态的夸张;3)缺乏体贴怜爱之心,只表现自己强烈的占有欲;4)偏重于外表的追求;4、大学生处理两人的在爱情观需要三思:3. 不影响学习:大学恋爱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经历,学习是大学的基本和主要任务,这两者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有的学生因为爱情,过分的忽视了学习,把感情放在第一位;学习的时候就认真的去学,不要去想爱情中的事,谈恋爱的时候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4. 有足够的精力:大学生活,说忙也会很忙,但说轻松也是相对会轻松的!大学生恋爱必须合理安排自身的精力,忙于学习的同时不能因为感情的事情分心,不能在学习期间,放弃学习而去谈感情
46、,把握合理的精力,分配好学习和感情。4、 有合理的时间;大学时间可以分为学习和生活时间,合理把握好学习时间和生活时间的“度”很重要;学习的时候,不能分配学习时间去安排两人的在一起的事情,应该以学习为第一;生活时间,两人可以相互谈谈恋爱,用心去谈,也可以交流下学习,互相鼓励,共同进步。5、大学生对爱情需要认识与理解,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七) 明确学生的主要任务“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大学时代是吸纳知识、增长才干的时期。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认识到现在的任务是学习学习做人、学习知识、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校大学生要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社会实践中,而不是因把过多的精力、时间用于谈情说
47、爱浪费宝贵的青春年华。因此,明确自己的目标,规划自己的学习道路,合理分配好学习和恋爱的地位。(八) 树林正确的恋爱观提倡志同道合、有默契、相互喜欢的爱情: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大学生应该把学习、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学习、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大学时间,锻炼自身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有爱而放松了学习。 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是一份责任和奉献。爱情是奉献而不时索取,是拥有而不是占有。身边的人与事时刻为我们敲响警钟,不再让悲剧重演。生命只有一次,不会重来,大学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九) 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 在当今大学校园,情侣成双入对已司空见惯。抑制大学生恋爱是不实际的,大学生一定要发展健康的恋爱行为。与恋人多谈谈学习与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我看来,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昵。”(十) 爱情不是一件跟风的事儿。很多大学生的爱情实际上是跟风的结果,是看到别人有了爱情,看到别人幸福的样子(注意,只是看上去很美),产生了羊群心理,也就花了大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