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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工作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公路部下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此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一、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组织机构:主 任:王欣平(董事长兼总经理)主管全面工作副主任:曹玉梅(副经理)分管内部评价具体工作成 员:刘法文(安全管理科长)配合、参与内部评价工作 尹朝红(车辆技
2、术科长)配合、参与内部评价工作 秦丽娟(出纳员)配合、参与内部评价工作 李淑范(劳资、统计员)配合、参与内部评价工作二、评价时间: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小组每年年初对上一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内部评价。三、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与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四、评价要求:1、对评价中发现的不适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不充分、不全面、不能确保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内部评价小组要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修改。2、完善和修改后的规章制度须提交公司内部评价组织机构进行讨论和论证,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