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毕业论文3358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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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企业合理避税及对企业经济效益会计专业 摘要: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控,合理避税,避税筹划等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越来越大。财务部门在如何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素质方面,应不断探索、开拓电力市场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本文就一些实例分析了合理避税的重要性关键词:避税 避税策划 经济效益俗话说:“逃税者愚,偷税者蠢,避税者智,筹划者高。”合避税是企业减少支出、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它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从长远和整体来看,纳税人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避税筹划,促进了产业布局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涵养税源,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和

2、繁荣。以下就我国常用的一些避税方法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探讨增值税如何合理规避,利用各种手段提高企业综合收益,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 一、增值税的一些常用避税方法 1、在兼营业务中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应该分别核算,按各自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计算增值税。因此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在取得收入后,应该分别如实记帐,分别核算销售额,这样可以避免多缴纳税款。 2、选择合理销售方式避税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其折扣额发生时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列示,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

3、若单纯为了避税,采用商业折扣销售方式比采用现金折扣方式更划算。只是在操作中,应将折扣额与销售额注明,不能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否则要计入销售额中计算征税。 3、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如果货物不能及时收现而形成赊销,销售方还需承担相关比率的税金。而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人能够准确预计客户的付款时间,采用签订合同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虽然最终缴税金额相同,但因推迟了收入确认时间,从而推迟纳税的时间。由于货币的

4、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4、出口退税避税法 即利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合理避税的方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企业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熟悉有关退税范围及退税计算方法,努力使本企业出口符合合理退税的要求。至于有的企业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取“出口退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二、合理避税的应用1、利用挂靠避税筹划国家往往会制定一些纳税优惠政策,而许多企业并非生来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需要企业为自身创造条件,来达到利用优惠政策合理避税的目

5、的,这种方式称为“挂靠”。下面的案例将对“挂靠”避税筹划进行详细的说明。例如:(1)某钢铁生产企业,以钢材为其主要产品,由于附近并无矿山,因而其生产原料主要为废旧钢铁,而废旧钢铁的主要来源除了外地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外,主要从本地的个体捡破烂的处收购。从外地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进废钢,由于对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本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而按现行税收政策,从个人处收购废旧物资,工业企业是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这样给企业加重了负担。如何减轻这部分负担?该钢铁企业决策层决定专门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并经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执有特种行业(废旧物资经营)经营许可证,所有该钢铁企业

6、从个人收购的废旧钢铁均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按市场价格将收购的废钢铁销售给钢铁企业,并开具了普通发票。通组织机构设计处理,钢铁企业购进的所有废钢铁都可以正常的手续足额抵扣进项税额,减轻了钢铁企业的税收负担。例如:(2)某大型机械生产企业,生产的A类机械属大型笨重商品,一般运费占产品销售额的20左右,以往做法,由该机械企业销售机械并提供运输服务,将运费包括在销售额中,全额按17计算销项税额,新税制实施一段时间以来,该企业决策层经研究,决定专门成立一个运输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销售的A类机械,销售额不再包括运费,运输由运输公司单独开票结算,而运输公司按3的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

7、,使得这部分运费的税收负担从17降到了3。同时,对一般企业而言,购进大型机械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涉及购货方扣税问题,所以将运费部分单独核算不影响购货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从而也不会危及双方购销业务。2、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到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销售一批货物而做出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它与一般既从事这个税的应税项目,又从事那个税的应税项目,两者之间都没有直接从属关系的兼营行为,是完全不同的。这就是说混合销售行为是不可能分别核算的。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是:从事货物的生

8、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但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企业,应看自己是否属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如果不是,则只缴纳营业税。例如:(1)某大专院校于2004年11月转让一项新技术,取得转让收入80万元。其中:技术资料收

9、入50万元,样机收入30万元。因为该项技术转让的主体是大专院校,而大专院校是事业单位。该院校取得的80万元混合销售收入,只需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销售行为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同时兼营非应税劳务,应看非应税劳务年销售额是否超过总销售额的50,如果非应税劳务年销售额大于总销售额的50时,则该混合销售行为不纳增值税,如果年销售额小于总销售额的50时,则该混合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例2.某木制品厂生产销售木制地板砖,并代为用户施工。2004年5月,该厂承包了飞天歌舞厅的地板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0万元。其中:本厂提供的木制地板砖为4万元,施工费为6万元。工程完工后,该厂给飞天歌舞厅开具普通发

10、票,并收回了货款(含施工费)。 假如该厂2004年施工收入60万元,地板砖销售为50万元,则该混合销售行为不纳增值税。如果施工收入为50万元,地板砖销售收入为60万元,则一并缴纳增值税。 那么,该行为应纳增值税额1.45万元 从事兼营业务又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企业或企事业单位,如果当年混合销售行为较多,金额较大,企业有必要增加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并超过年销售额的50,就可以降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负,不纳增值税,从而增加企业现金流量。三、合理避税对企业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1、握税收政策脉搏、进行合理避税的筹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避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

11、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收益,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所以,如何把握税收政策的脉搏,重复利用好税收政策法规资源,通过合理避税来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收成本,谋求合法的经济利益,成为每一位财务工作者应该关注的问题和具备的素质和技巧。2、从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谈纳税筹划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不同会计政策选择下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会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企业合理避税的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 首先,对于广告费、招待费的处理影响会计利润情况: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以上费用按规定比例扣除,按税法规定超过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就是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问题,有的把

12、这些超支的费用调到应付福利费,挤占福利费,有的调到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里,这样做企业无疑是提前纳税,不仅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而且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此举并不是企业最佳选择,没有起到筹划的效果,所以作为会计人员要按照客观性的原则,真实准确的记录每一笔业务,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也是在纳税时调表不调帐,不能影响企业报表与账簿的真实性。纳税筹划,除依法运用各种手段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外,还可以通过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等途径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里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企业应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政策,以获得递延纳税。 其次,是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面影响利润的问题,固定资产因其价值大,情况复杂而备受关注,

13、税务机关检查的是其入账的合法性与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对于电力部门的农网工程涉及面广、量大、时间跨越长,如果不及时入账,严重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同时企业还要承担利息支出和缴纳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的规定,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一般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决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暂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在次月计算折旧。但有的单位却要等竣工决算报告出来后,才开发票入账;有的单位工程早已完工就因为没有及时结算,在在建工程的账上挂了好几年;还有的单位因为懒惰造成迟迟不入账;更有为了完成上级的考核指标故意拖延入账时间的情况,按税法规定,允许提折旧的

14、,这样不但使企业多缴纳所得税,又违背了真实发生的损失列支的会计原则。作为企业财务工作者,既要合理节税,又要注重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需要时时接受新的挑战,不断学习,及时适应税法的复杂性和多变性。通过学法、懂法、用法这一不断循环的提高过程,增强其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树立纳税新观念;通过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四、合理避税应该遵守的原则 合理避税是企业减少财务成本,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企业在实施合理避税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是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行为的本质区别。这里要注意税法正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相关人员一定

15、要及时更新知识,熟悉相关税法知识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避税方法时,注意“时效性”问题。否则,“合理”避税就有可能变成“违法”,避税就与偷税、漏税无异了。 2、合理性原则 这是税收筹划同不合理避税的根本区别所在,这意味着纳税人的筹划行为不但要合法,并且是要同税法的立法意图相一致,不恶意钻税法漏洞。恶意钻税法漏洞的不合理的税收规避是为税法所不允许的。 3、成本效益原则 合理避税的初衷是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如果一项纳税方案的取得成本及方案实施成本,超过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则违背了合理避税的初衷,这样的方案应不予采纳。 4、筹划性原则 这是合理避税的特色所在。纳税人在经营活动方

16、式上的筹划、安排,体现了其对税法及其制度的尊重与熟练掌握。综上所述,如果企业的避税行为是合法,符合税法的导向,将税法的优惠政策使用齐全,对整个经济建设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并不是大家所想的“少交税”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 一方面,国家实行优惠政策,从目前看,税收是减少了,激发了企业创业的积极性,从长远看,避税不违法,企业就会利于好政策不断的创造利润,更加合理地去避税,可以促进国家经济的综合发展,国家的整体税收还是增收了;另一方面,企业者利用国家税收的漏洞避税,执法部门发现了漏洞就会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在法律做出相应规定,周而复始下去,税法也会越来越完善。总的来说,我们不能就税收论目前经济影响,而应该用辩证的眼光从企业、社会的角度观察、分析避税现象,从政策、宏观的角度深入剖析避税现象,找出原因,归纳其共同点,为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从法制方面入手,来完善和弥补税收漏洞,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调查调整为事前截流,从而占领反避税领域的至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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