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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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江苏省专利实施资金(以下简称实施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产业,促进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遵循“公开受理、公正立项、择优支持、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 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将根据全省专利申请及产业发展情况,按年度编制和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实行集中申报,集中评审和统一立项。第四条 实施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并由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共同管理。各市

2、、县(区)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设立本地区专利实施计划专项资金。第二章 资助范围和标准第五条 实施资金的使用范围:(一)专利技术实施转化的开发费用补贴;(二)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专利实施项目的贷款利息补贴;(三)其它经批准用于专利实施的费用补贴。第六条 资助的标准:实施资金项目的资助额度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相应增加资助额度。第七条 实施资金主要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中小企业或内资控股中小企业实施专利转化。实施项目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专利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有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专利信息

3、运用的专业人才队伍;(二)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三)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有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第八条 实施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我省重点发展技术领域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二)发明创造水平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实施后对所形成的产品或产业具有支撑作用且市场前景好的专利项目;(三)无专利权属争议或其他纠纷。对省、市、县财政、科技部门已支持过的转化项目,省不再立项支持。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第九条 项目的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本计划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二)专利权有

4、效性证明,(专利登记薄副本复印件或最近一次缴费凭证复印件);(三)专利实施计划或方案;(四)申报项目涉及专利权质押贷款的,还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五)申报项目属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的,须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中心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第十条 项目的申报程序:(一)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每年12月底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发布下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二)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本办法和当年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填报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和相应材料,于每年2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的县、市知识产权局。(三)各县、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将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汇总填

5、写申报项目汇总表(两局共同签署审查意见),于每年3月30日前统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第十一条 项目的审批程序(一)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县、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实施现场考察;(二)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于每年5月30日前研究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予以正式立项,原则上于每年6月份共同行文立项并下达资助经费。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经立项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并严格按照合同书约定的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资助经费用途抓好项目和经费管理。省知识产权局应加强对项目实

6、施的过程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指导。各县、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应加强对本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监管与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实施成功。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资金所资助的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要求向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如项目实施不力,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将终止合同。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如有挪用,一经发现,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将终止合同,并追回经费。第五章 项目的验收 第十五条 项目期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验收申

7、请。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三)项目经费决算表;(四)项目经费的审计报告。 第十六条 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验收小组或委托第三方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以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合同书的内容为依据。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合同书导致实施项目失败的,或者项目到期后拒绝验收的,或者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新的专利实施项目。 第十八条 对于弄虚作假及行贿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截留、挪用项目经费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附件1. 合同编号: 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 报 书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二七年编制填 表 说明一、填写要求:1. 申报书的填写要求打印,申报书可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htty:/)。2. 申报单位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无误。3. 请在申报书空格处填写数据或在选项的序号上打勾。4. 申报书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的填“无”。5. 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纸,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同时报送电子件一份。二、指标说明:1. 项目名称:一般应以

9、主要专利的名称为中心命名,不得填报产品通用名称。2. 承担单位:为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3. 推荐单位:指所在地省辖市知识产权局4. 信用等级:指由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5. 单位总收入:指单位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单位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6. 计划完成时间:自立项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2年。7. 计划进度:请按“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起算,按时序排列。8. 附件材料:项目申报所需提供的附件材料,请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与本申报书一并提供。一、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注册时间通讯地址邮 编E-mail法定代表人电 话手机联

10、系 人电话及手 机传 真开户银行帐号信用等级注册登记类 型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合伙企业 4.个人独资企业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6城乡个体工商户7、科研机构 8、事业单位 9、其他行 业注册资金 万元其中外资比例 %职工总数 人大专以上人员比例 % 研究开发人员比例 % 上年度单位总收入 万元上年度单位利税总额 万元上年度单位研发经费占总收入比例 % 上年度单位出口总额 万美元中 国专 利情 况申请量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合计授权量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合计合 计国外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合 计注册商标情况中 国外 国合 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二、项目基本情

11、况项目名称计划完成时间年 月项目类别技术领域1电子与信息 2生物、医药 3新材料 4光机电一体化 5资源与环境 6新能源、高效节能 9其他项目阶段 1中试阶段 2小量非常规生产 3批量(规模)生产 项目优势1技术代表行业发展方向 2产品或工艺创新性突出 3经济效益显著 4社会效益显著 5. 市场发展前景很好 6其他项目的专利情况专利名称专利(申请)号专利权人法律状态获奖情况(附相关证明)项目曾列入计划类别(附相关证明)三、项目内容介绍 (一)项目涉及主要专利技术的创新之处 (包括项目内容简介,项目中包含重要专利的技术创新之处及对项目实施的作用)(二)项目实施的目标与重点内容 (三) 计划进度(

12、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预测四、项目预算资金支出总额 万元;主要用于:1、 万元;2、 万元;3、 万元;4、 万元 5、 万元资金来源总额 万元;其中:1、单位自筹 万元;2、申请省专项资金 万元;3、市、县财政配套 万元;4、其他资金 万元;申请专利实施资金主要用途五、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推荐意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件2.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推荐部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二七年九月制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单 位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封二)承 诺 书 作为承担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实施项目

13、)的企业,我们承诺:1、 严格按合同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切实履行合同责任;2、 严格执行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办法,不弄虚作假;3、 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实施项目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安排单位自筹资金;4、 主动配合项目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检查考核;5、 严格执行实施项目情况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企业法人: 日 期: 填 写 说 明1、甲方为项目下达单位,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法人单位);丙方为项目协管单位,即项目申报推荐部门(主管部门)。2、合同条款中所有空项都需如实填写,确无此项的,请在该栏中打“/”。3、单位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4、

14、如表格所留空间不够,可续页。 5、合同文本请使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字打印。封面请用白色的纸质封面装订。甲方: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乙方:丙方:经丙方审核、推荐,乙方申报的 项目,经甲方审查,同意列入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为确保该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政府投入的效率,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将根据本合同书一至五项的规定,按期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计划任务。一、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二、项目完成后要达到的主要指标总体目标:(要定性定量结合,定量目标包括项目执行期间计划投资额、实现的产业化能力或形成的服务能力等。)技术、质量指标:(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质量标准、认证体系、专利

15、产出等)经济与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预期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创汇、节能、新增就业人数等)三、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任务起止时间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四、项目实施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参加人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参加单位:123项目总负责人及技术、财务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最高学历为本项目工作时间(月/年)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主要工作所在单位主要参加人员 合计: 人五、经费预算 1、项目资金来源预算: 单位:万元资金来源预算数一、新增投资1.申请省专利技术实施专项资金2.单位自筹3.合作单位投入资金4.银行贷款5.其他二、已投入资金其中:国家拨款 省拨经费 总计2、江苏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专

16、项资金支出预算明细: 单位:万元支出项目预算金额合计单位:万元六、共同条款合同各方共同遵守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办法”):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拨付经费。如中途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时,所拨经费、物资不得追回;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有权收回所拨经费、物资。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自筹经费到位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分年度经费安排作适当调整。3、乙方必须按要求报送项目阶段执行情况、相关数据和资料,经丙方审核后报甲方,逾期不报,甲方有权暂停经费资助。4、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要调整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经费预算、项目进度、项

17、目负责人等,或因某种原因致使项目无法执行,而要求中止任务,应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向丙方提出申请报告,说明相关事由,经丙方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甲方批准。属于项目实施调整的,批复意见作为项目考核验收的依据;经批准同意中止的项目,甲方视不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省拨经费,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乙方应以项目为核算对象进行单独立项核算,并按合同约定落实除政府拨款以外的其他款项。6、乙方必须按办法约定的经费支出预算使用拨付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提取本项目资助经费。7、丙方要按“办法”要求履行项目协管和监督职责,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指导,帮助实施单位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8、与困难,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经费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乙方不按规定使用经费,丙方应及时督促其整改。必要时,甲方有权直接提出调整或撤销意见。8、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原则上属乙方所有。乙方在专利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确保专利的有效性,乙方故意放弃专利权的,一经发现专利失效,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并追回拨付资金。9、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书与本项目合同书一并作为项目验收、考核的依据。11、本合同的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至 年 月。12、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13、甲、丙方对本项目涉及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外泄露。14、本合同协议的其他条款如下:七、签订合同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处室负责人(签字) 公 章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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