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运动会竞赛总则竞赛规程总则.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063629 上传时间:2023-04-0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少运动会竞赛总则竞赛规程总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青少运动会竞赛总则竞赛规程总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青少运动会竞赛总则竞赛规程总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青少运动会竞赛总则竞赛规程总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青少运动会竞赛总则竞赛规程总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少运动会竞赛总则竞赛规程总则.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汕尾市2014年青少年运动会竞赛总则举办汕尾市青少年运动会是为了全面贯彻奥运争光计划,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促进我市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活跃青少年体育活动,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举办本次青少年运动会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开得文明、热烈、精彩、圆满、和谐,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一、竞赛日期、地点:开幕式和闭幕式初定2014年 12月在汕尾市城区举行。二、竞赛项目:(1)竞技组:拳 击、皮划艇、帆船(OP)、帆 板、体 操、摔 跤、激流回旋(静水)、赛 艇共8项。(2)学生组:田 径、篮 球、足 球、游 泳、羽毛球、跆拳道、乒乓球、排 球健美操、毽球共10项。

2、三、参加单位:市直、海丰县、陆丰市、市城区、陆河县、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四、运动员资格:(一)运动员资格须符合汕尾市青少年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二)符合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三)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者,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五、参加办法:(一)各项目各类参加人数和各组别,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二)各代表队团团长1人,副团长4名,工作人员2-4名。各代表团选派20名运动员参加开、闭幕式。六、竞赛办法(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二)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进行比赛,如单项竞赛规程与本竞赛总则矛盾之处,以本竞赛规程总则

3、为准。(三)本竞赛规程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及各竞赛项目中的小项,如报名参加不足2个(不含2个)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四)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目的比赛,不得兼项。(五)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调派。七、录取奖励名次和计分办法(一)设代表团总分名次,奖励前八名。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二)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三)获得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前三名,按3枚金牌、2枚金牌、1枚金牌奖励。前八名分别按39、33、30、27、24、21、18、15计分。(四)如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

4、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后名次所得分值。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汕尾市青少年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具体办法另定。九、报名和报到:(一)报名采用二次报名方法:各代表团将参加项目于2014年 9月 20日前进行第一次报名,第二次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各项目具体材料上报。(二)报到:各项目运动队报到日期,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各项目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十、代表团团旗:各单位自备团旗1面,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十一、服装:各单位运动员必须有一套统一颜色服装参加开、闭幕式。比赛服装按各项竞赛规程及规则执行。十二、经费及其他:1、各单位参赛费用一切自理。2、大会裁判员由大会统一安排。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汕尾市体育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