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教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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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4.2023,1,项目五 采购合同与价格管理,02.04.2023,2,项目目标,知识目标1.了解采购合同的特征、形式、内容和签订程序。2.掌握采购订单的格式和操作流程。3.了解采购价格的表现形式及影响因素。技能目标1.能够签订采购合同和处理采购合同纠纷。2.能够签发采购订单。3.会确定采购价格。,02.04.2023,3,任务一 采购合同管理,02.04.2023,4,【任务驱动】,经过与王主任的沟通和协商,李明获得了谈判的成功,将每瓶啤酒的进货价削减了0.02元,但同时李明也做出了一些让步,与该批发点签订了5年的订货合同今后5年内,李明每年从该批发点进货6000箱啤酒。这份合同是怎

2、样签订的?合同的内容又是怎样的?,02.04.2023,5,【任务分析】,若要完成此任务,需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什么是合同?什么是采购合同?采用何种形式较为稳妥?具体内容是什么?(2)这份采购合同的效力如何?违约者将承担怎样的责任?产生纠纷该怎样解决?(3)如果在履约中,一方出了变故不能履约,该合同能进行变更或解除吗?,02.04.2023,6,【任务资讯】,一、采购合同概述(一)采购合同的概念1.合同合同也叫契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是指发生一定债权债务的协议;狭义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某特定目的而确定、变更、终止双方债权关系的协议。2.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是采购方与供应方经过

3、双方谈判、协商达成一致同意而签订的调整“供需关系”的协议。它是双方解决纠纷的依据,也是法律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证据,双方当事人都应遵守和履行采购合同。,02.04.2023,7,【任务资讯】,采购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当事人双方订立的采购合同,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2)采购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互负一定义务,供货人应当保质、保量、按期交付合同订购的标的物,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接收标的物并及时支付货款。(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即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02.04.2023,8,(二)采购合同的形式,1

4、.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信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书面形式是当事人最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3.合同确认书合同确认书即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的合同形式。,02.04.2023,9,(二)采购合同的形式,4.公证形式公证形式的合同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

5、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5.鉴证形式鉴证形式的合同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02.04.2023,10,(二)采购合同的形式,6.批准形式批准形式的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7.登记形式登记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技能训练5-1】收集一些资料

6、,举例说明国家或法律规定采用公证形式、鉴证形式、批准形式和登记形式签订的合同各有哪些。,02.04.2023,11,(三)采购合同的内容,采购合同的内容也称采购合同的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具体义务。一份完整的采购合同通常包括约首、正文和约尾三部分。1.约首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日期、订约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言等内容。序言主要是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义和执行合同的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等。双方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能用简称,地址要详细列明,因涉及法律管辖权问题,所以不能随便填写。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外,一般都是以出口公司所在地为签约

7、地址。,02.04.2023,12,(三)采购合同的内容,2.正文正文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如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支付条款、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以及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的交易情况加列的其他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和合同适用的法律等。因此,零售企业采购合同的条款,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5)商品验收办法。(6)违约责任。(7)合同的变更和

8、解除的条件。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02.04.2023,13,(三)采购合同的内容,3.约尾约尾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文字的效力、份数、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附件的效力以及双方签字等,这也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的适用法律及管辖权的问题,因此要慎重对待。我国的出口合同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在我国,有时有的合同将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在约首订明。,02.04.2023,14,二、采购合同的签订方式,(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

9、提议。发出该提议的人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根据合同法规定,采购合同的要约具有以下特征。(1)要约必须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2)要约是特定人的行为。(3)要约必须含有可以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4)要求受要约人做出答复的期限。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邀请、引诱或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一般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均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悬赏广告,则视为要约。,02.04.2023,15,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例:过去街边卖冰棍小贩:“冰棍,冰凉解暑的冰棍”

10、要约邀请“冰棍,小豆的,五毛一根”要约,02.04.2023,16,二、采购合同的签订方式,3.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4.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是在要约尚未生效的情形下发生的。如果要约已经生效,则不能撤回,

11、但可以撤销。,02.04.2023,17,二、采购合同的签订方式,5.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第十九条同时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都是否定了已经发出去的要约。其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6.要约的

12、失效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也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02.04.2023,18,【技能训练5-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售出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D.在乙

13、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02.04.2023,19,(二)承诺,1.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完全无异议的接受的意思表示。做出这种意思表示的人成为承诺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要约人的要约一经受要约人即承诺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2.承诺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即时做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

14、人的期间。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信方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02.04.2023,20,(二)承诺,3.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自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4.承诺的撤回承诺人发出

15、承诺后反悔的,可以撤回承诺,其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即在承诺生效前到达要约人。,02.04.2023,21,(二)承诺,5.承诺的迟延与迟到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6.承诺的内容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被称为镜像规则。但严格执行镜像规则不能适应市场发展

16、的需要。在实践中,受要约人可能对要约的文字乃至内容做出某些修改,此时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认。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02.04.2023,22,三、采购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一)采购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合同成立的时间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不

17、同。(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02.04.2023,23,三、采购合同的成立与效力,2.采购合同成立的地点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地点的确定标准也有不同。(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地点标准。(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3)当事人采用

18、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02.04.2023,24,【案例链接5-1】,法国某建筑商A于1993年8月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B,此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A 发出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年9月中旬,国际市场钢丝价格上涨,在此情况下,B于10月2日向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同年10月10日,当A 得知自己中标的消息后,立即向B 发出传真,对9月10日

19、要约表示承诺。但B 争辩其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成立。双方发生了纠纷。经仲裁,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请分析该合同签订的过程。,02.04.2023,25,分析,1993年8月,A要求B报价要约邀请同年9月10日,B要约A,但承诺期限、是否可撤销未注明要约同年10月2日,发传真撤销其9月10日的要约撤销要约同年10月10日,A向B作出承诺承诺但B争辩合同不成立。因此,经仲裁,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确定合同未成立,因为B已在A做出有效承诺之前撤销了其要约。,02.04.2023,26,(二)采购合同的效力,采购合同的效力是指依

20、法成立的采购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实践中,采购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分为有效的采购合同、效力待定的采购合同、无效的采购合同和可撤销的采购合同四种形式。1.有效的采购合同有效的采购合同是指采购方与供应商订立的合同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采购合同。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由于大多数采购合同都是有效合同,因此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同时发生的。对于附条件或期限的合同,虽依法成立,但条件成熟或期限到达时才生效。有效的采购合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02.04.2023,27

21、,2.效力待定的采购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采购合同。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以下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需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02.04.2023,28,2.效力待定的采购合同,2)无权

22、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这是一种无权代理行为。所谓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采购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采购合同;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采购合同;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无

23、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包括财产的赠与、转让或设定抵押等。财产只能由享有处分权的人处分,即使是共有财产,共有人也只能依法处理其占有的份额,无权处分他人占有的份额。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02.04.2023,29,3.无效的采购合同,无效的采购合同是指合同无效,是自始、确定、当然无效。其特征大致有五种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采购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采购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采购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采购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签订的采购

24、合同。无效的采购合同始终没有转变为有效合同的可能,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因此,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如果合同已履行完毕的,也必须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况。无效的采购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一是一方当事人应该将其已从对方获取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当事人,并恢复合同签订前的财产关系状况。二是按照合同法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依各自的错误状况和程度承担所需承担的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责任。三是收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无效合同中的非法收入。,02.04.2023,30,4.可撤销的采购合同,可撤销的采购合同是指在订立时

25、,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一方当事人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的采购合同。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的采购合同的范围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采购合同;显失公平的采购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采购合同。对此三个方面,利益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02.04.2023,31,【案例链接5-2】,20082010年,A厂多次向B厂供应某物料,累计价款1194万余元。双方每次供货、提货时,均记载了该物料的数量和价款,但始终未签订书面采购合同,也未约定付款的具体期限。期间,A厂曾多次向B厂催收部分货款,

26、但未提出清偿全部货款及利息的要求。与此同时,双方间供、提该物料的业务仍在继续进行;B厂在提货时也曾多次向A厂支付过部分货款。至今,两厂间仍有590余万元货款未结清。A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厂清偿全部货款和利息,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你认为A、B两厂的买卖行为有合同吗?法院会怎样判决?,02.04.2023,32,四、采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采购合同的变更1.采购合同变更的概念 采购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已生效的采购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不改变原采购合同的关系和本质事项。把握采购合同变更这一概念,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从原则上说,采购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采购合同的基础

27、上达成新的协议。采购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也就是说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做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采购合同的变更,也会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02.04.2023,33,四、采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2.采购合同变更的要件(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因此合同变更以原已存在的合同关系为前提。(2)采购合同内容发生变化。采购合同内容的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去除;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

28、保的设定或取消;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等。(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此外,合同也可能基于法律规定或法院裁决而变更。例如,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对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予以变更。”(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02.04.2023,34,四、采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3.采购合同变更的方式 采购合同的变更,可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并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方若回复同意合同变更则变更,若回复不同意合同变更则不变更;对方在

29、规定的期限内未答复,则视为对方同意合同变更。4.采购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采购合同变更后,对变更前已履行部分没有追溯力,对变更前未履行部分可向对方请求赔偿或变更合同的条件。也就是说,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但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02.04.2023,35,【案例链接5-3】,某食品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食品公司的厂房,包工包料,工期18

30、0天,逾期一天交房,建筑公司按承包款的0.1%承担违约金。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工程公司使用了劣质水泥,食品公司进行干预,要求部分重建,但建筑公司不同意,遂自行撤离了工地。20天后,食品公司怕影响工程进度,找到建筑公司要求继续施工,建筑公司提出按期完工已经不可能,要求顺延20天。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合同工期顺延20天,建筑公司立即恢复施工,其余条款不变。恢复施工期间,建筑公司没有使用劣质水泥,并修复了之前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完工后,食品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其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你认为该食品公司的主张合法吗?为什么?,02.04.2023,36,(二)采购合同的解除,1.采购合同解除的含义 合

31、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而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采购合同的解除是指将未履行的采购合同或采购合同还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使希望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亡,采购合同履行终止。2.采购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1)法定解除 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而解除合同,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32、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02.04.2023,37,(二)采购合同的解除,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约定解除采取合同(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一方依法选择解除合同的,只要书面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当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有权解除合同一方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解除合同。3.采购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采购合同解除后,原合同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再存在。未履行的合同终止履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不影响合同的

33、清算条款的效力(仍履行清算条款)。,02.04.2023,38,五、采购合同纠纷的解决,(一)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即当事人违反采购合同的责任,是指采购合同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采购合同而应当承担的经济制裁。1.违约责任行为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其具有违约责任行为,这些违约责任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要有不履行采购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等等。(2)不履行采购合同的事实,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引起的。当事人的过

34、错,可按违约的主观故意性分为故意违约和过失违约,也可按发生违约的时间分为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02.04.2023,39,五、采购合同纠纷的解决,2.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技能训练5-3】在来料加工合同中,定做人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要求,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本应按合同规定对来料先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成品。但是,承揽人没有对定做人提供的来料进行检验,而直接把不合格的原料制成质量次的成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承揽人有过错吗?需承担违约责任吗?(2)赔偿实际损失的原则。(3)全面履行的原则。,02.04.2023,40,3.违约责任的形式,(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

35、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采取补救措施。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修理、更换、退货。(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中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损失仅适用于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违约,在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给对方造

36、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02.04.2023,41,3.违约责任的形式,(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当事人如果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违约金具有补偿的性质,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适当减少。,02.

37、04.2023,42,3.违约责任的形式,(5)定金。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38、。,02.04.2023,43,(二)采购合同纠纷的处理,1.协商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对于需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其一时又无力偿还的,可以采取分期偿还或实物抵债的方式协商解决。2.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做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做出裁决。,02.04.2023,44,(二)采购合同纠纷的处理,3.诉讼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39、,但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诉讼时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诉讼管辖。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2.04.2023,45,(二)采购合同纠纷的处理,(3)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40、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4)调解及判决。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做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二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

41、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02.04.2023,46,【任务实施】,为完成这个任务,首先应明确采购合同的法律特征、采购合同的表现形式及其签订方式,同时,特别要注意合同条款的细节内容、违约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条款。当然,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就要受该合同约束,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享有合同权利。那么,就请先设计出这份啤酒进货合同吧,注意合同条款的细节。,02.04.2023,47,任务二 采购订单管理,02.04.2023,48,【任务驱动】,在任务一

42、中,李明与批发点的王主任签订了5年期的啤酒进货合同。但由于每年的进货旺季为510月,其他月份为进货淡季,因此每年的6000箱进货量不可能一次性完成,需分期分批进货。那么,这份合同该怎样执行呢?以怎样的形式体现呢?是否以订单形式执行?,02.04.2023,49,【任务分析】,若要完成此任务,需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采购合同是否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采购订单?二者有何异同?(2)采购订单的格式是怎样的?(3)采购订单如何操作?,02.04.2023,50,【任务资讯】,一、采购订单概述(一)采购订单的含义采购订单也称采购合同,一般在选择供应商后订立采购订单。采购订单描述了所采购物料的重要细节,如物料

43、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方式、送达地址等,这些信息构成了订单的主体内容,一般位于订单的正面。(二)采购订单的格式一般而言,采购订单包括订单头部、订单正文和订单尾部三部分。1.订单头部订单头部包括订单名称、订单编号、采供双方的企业名称、签订地点和签订时间等。,02.04.2023,51,【任务资讯】,2.订单正文订单正文是订单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订单的各项交易条款,如采购物料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支付条件、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以及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的交易情况加列的其他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和合同适用的法律等。

44、可见,采购订单的各项条款内容与采购合同并无二致,在此不再赘述,只是采购订单在某些条款的内容和形式上更注重细节。3.订单尾部订单尾部包括订单份数、生效日期、签订人的签名及采供双方的公司公章等。不同行业企业、不同的物料项目,其订单形式各有不同。,02.04.2023,52,【任务资讯】,(三)开口合同如果要重复地从一个供应商那里订购一种或一组物料,则可以发出综合采购订单,也称开口合同或开放式订单。该合同不规定一个准确的采购数量,而是根据上一年的履约情况和下一年的经营计划每年签订一次。除了数量信息外,它与正常的采购订单相同。签了开口合同之后,实际的采购数量则通过“开口合同下的发货通知单”来下达。,0

45、2.04.2023,53,二、采购订单的操作流程,采购订单操作一般包括八个过程:订单准备选择供应商签订订单订单执行与跟踪物料检验物料接收付款操作供应评价。,02.04.2023,54,【任务实施】,为完成这个任务,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采购订单,清楚采购订单的格式和操作流程。这样,我们就知道该怎样签订并执行这份采购进货合同了。签订啤酒进货的开口合同即啤酒进货的开放性订单,明确每年的啤酒进货量至少6000箱,旺季每一个月进一次货,淡季每两个月进一次货,根据上个月的销售情况和下个月的销售预期进行调整每次进货量。那么,就请先设计一份采购订单吧。,02.04.2023,55,任务三 采购价格管理,02.04

46、.2023,56,【任务驱动】,在任务一中,李明通过谈判成功地将啤酒的进货价格削减了0.02元/瓶,并顺利签下了合同。试想一下,对方之所以同意了李明的要求,仅仅是因为担心失去了这个客户才忍痛压价的吗?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啤酒批发点的王主任能够同意0.02元/瓶的压价,是因为他能够承受,不但能承受,而且他通过与上游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谈判也可压低进货价格,所以王主任也有可能是个胜利者。那么,王主任为什么能够将他的啤酒进货价格压低呢?是因为其上游厂家或供应商在削价后仍有的赚,他们深知自己的生产经营成本,只要他们有利可赚,稍微压价、薄利多销是可取的,所以以什么样的价格进货,不要单纯地考虑自己的赚头,还要

47、考虑供应商的承受能力,了解供应商的定价。那么,供应商是怎样定价的呢?,02.04.2023,57,【任务分析】,若要完成此任务,需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什么是采购价格?采购价格有哪些表现形式?有哪些影响因素?(2)如何确定采购价格?有哪些具体的定价方法?,02.04.2023,58,【任务资讯】,一、采购价格概述(一)采购价格的含义与表现形式1.送达价与出厂价2.现金价与期票价3.净价与毛价4.现货价与合约价5.定价与实价,02.04.2023,59,【任务资讯】,(二)影响采购价格的因素(1)供应商成本的高低。(2)采购物料的规格与品质。(3)采购物料的供需关系。(4)生产季节与采购时机。

48、(5)采购数量的多少。(6)交货条件。(7)付款条件。,02.04.2023,60,二、采购价格的确定,(一)采购价格的调查1.调查的主要范围 根据一些企业的实践经验,通常把以下六大项目列为主要的采购价格调查范围。(1)选定主要原材料2030种,其价值占全部总值的70%甚至80%以上。(2)常用材料、器材,属于大量采购项目的。(3)性能比较特殊的材料、器材(包括主要零配件)。一旦供应脱节,就可能导致生产中断的。,02.04.2023,61,二、采购价格的确定,(4)突发事件紧急采购。(5)波动性物资、器材采购。(6)计划外资本支出、设备器材的采购,数量巨大、影响经济效益深远的。其中的(1)、(

49、2)、(5)三项,记录其每日行情的变动,做详细细目调查;(3)、(4)、(6)三项属于特殊性或例外性采购范围,价格差距极大,列为专业调查重点,02.04.2023,62,2.信息收集方式,根据统计,采购人员大约有27%的时间从事信息收集。信息收集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类。(1)上游法,即了解拟采购的产品是由哪些零部件或材料组成的,也就是查询制造成本及产量资料。(2)下游法,即了解采购的产品用在哪些地方,也就是查询需求量及售价资料。(3)水平法,即了解采购的产品有无类似产品,也就是查询替代品或新供货商的资料。【课堂讨论5-1】结合生活实际(如买车、买房、买电脑或买手机,需在事前调查价格)、谈谈你对采

50、购价格调查信息收集方式的看法,并指出不同收集方式的优点。,02.04.2023,63,3.信息的收集渠道,信息收集的常用渠道有:杂志、报纸等媒体;信息网络或产业调查服务业;供应商、顾客及同业;参观展览会或参加研讨会;加入协会或公会。【课堂讨论5-2】广泛收集采购价格信息,对企业而言意味着什么?对于企业在采购价格的最终确定方面,采购价格信息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你认为使用哪种信息收集方式,企业才能更全面地了解采购价格,并尽快做出采购决策?4.信息处理方式企业可将采购市场调查所得的资料信息加以整理、分析和讨论,在此基础上提出调查报告和商业环境分析,对本企业提出有关改进建议(如提供采购方针的参考或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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