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 sunshine 160225.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4070335 上传时间:2023-04-03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4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 sunshine 160225.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 sunshine 160225.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 sunshine 160225.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 sunshine 160225.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 sunshine 160225.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 sunshine 160225.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 sunshine 160225.doc(2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公司与 公司_ 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维护合同_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3第二条 运营维护管理模式4第三条 运营维护范围及期限5第四条 运营维护费用及支付方式6第五条 运营维护考核标准7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第八条 违约责任10第九条 不可抗力10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2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12第十二条 通知13第十三条 其它14附件1:工作具体范围(使用时请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16附件2:运营维护标准(使用时请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18附件3:光伏电站安全生产协议19附件4: 电站运行日报表24附件5: 电站 年 月运行报表25前 言

2、鉴于:1 公司(“ 公司”或“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 ,法定代表人为 ,负责 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2. 公司(“ 公司”或“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备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和生产管理的资质和能力;3.为确保 光伏电站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甲方将 光伏电站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及生产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鉴于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于2016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订立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一方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3、1.1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中出现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光伏电站”指 光伏电站。“甲方”指 公司。“乙方”指 公司。“运营维护期”指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光伏电站运营维护期满止。“年运营维护费”指每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运营维护费用。“月运营维护费”指年运营维护费用总额的十二分之一。“日”指公历日。“工作日”指中国境内的银行开展对公业务的任何一日,但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元”指人民币元。1.2 对本合同的其它解释在本合同中:(1)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其中所提到的条款和附件均指本合同之条款和附件;(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提及的一方或双方均为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或其合法的

4、继任者或受让人;(3) 本合同中使用的“合同中”、“合同内”、“合同下”等语句及类似用语,其可指本合同的全部而并非仅限于本合同的任何特定条款。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当使用词组“包括”时,其均指“包括但不限于”;(4)提及本合同时应包括今后依据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同其在本合同正文中被充分表述。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本合同条款、段落和附件的提及应视同为对本合同该等部分的提及。第二条 运营维护管理模式2.1甲方系负责 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的项目公司,其享有对 光伏电站投资形成的全部财产权,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委托运营期

5、限内负责该电站的运营、维护和生产管理等工作。2.2乙方应保证甲方资产安全完整,乙方无权处置甲方电站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乙方应保障甲方电站内所有设备资产与生活资产的完整与安全,尽责运维。2.3根据光伏电站的运行特点,乙方负责组建运维及管理团队并日常管理,甲方确定光伏电站现场工作人数不低于 人,由乙方选派合格人员组建运维及管理团队,具体负责电站运行的日常管理、运行检修、安全文明生产及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2.4乙方选派的运行人员应具备光伏电站管理的相关资格证书,按国家相关规定配置安全管理人员,能够承担光伏电站的安全维护工作。乙方委派和更换前述人员应经甲方提前书面同意,且新任人选资质及经验应不低于被更

6、换人员。2.5乙方应每月5日前向甲方书面报告电站运维情况,报告应符合光伏(电力)行业规范、规定格式,并真实反映电站运维情况。第三条 运营维护范围及期限3.1运营维护范围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运营维护服务范围如下:(1) 本光伏电站厂区内的发电设施、管理站房、宿舍等建筑物的安全护卫以及环境卫生清洁。(2)除光伏电站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运行维护、安全文明生产及日常管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电池方阵、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接地与防雷系统、汇集站等系统的运行、巡检、维护、检修、清洁保养、生产运行维护保养、消缺工作及日常管理等工作。(3)负责光伏电站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定期检校、大小修后

7、的试验、检修后的试验工作,所有试验提供符合电网规范要求的试验报告一式三份。(4)负责光伏电站设备(系统)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98%,为实现发电量目标夯实基础。(5)除光伏电站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运行维护、安全文明生产及日常管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电池方阵、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接地与防雷系统、汇集站等系统的运行、巡检、维护、检修、清洁保养、生产运行维护保养、消缺工作及日常管理等工作。(6)负责编制光伏电站设备检修及备品备件购置计划报甲方,并组织检修实施。(7)如发生电站财产保险事故,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索赔,索赔所获款项归甲方所有,并用于出险事项的修复、重置等。(8)对

8、检修、技术改造工作,乙方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电网周期性检修规程、配合电网线路停电安排提出检修计划并编制项目方案报甲方审定;甲方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质量监督和其他辅助工作。(9)乙方对运营维护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要高效优质地完成并接受甲方定期与非定期的巡检监督与考核,乙方应定期、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涉及重大事项工作或甲方有要求的应提交经乙方审核签章的书面材料。(10)具体运营、维护内容详见附件一工作具体范围。3.2运营维护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运营维护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运营维护期届满若双方合意,另行协商延长运营维护期,则

9、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延长运营维护期内年度运营维护费用水平的调整。第四条 运营维护费用及支付方式4.1本合同项下年运营维护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每月运营维护费为年运营维护费用总额的十二分之一。4.2双方确认,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运营维护工作所需的日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税收、利润,设备保养、组件清洗、安全生产工具器具检测及更换、设备预试及定检费、防雷检测费、消防年检费、气象服务费、地方及电网关系协调费、垃圾清运费、除草费、房租、设备检修及备品备件费用、线路及对端间隔运维费用、电站网络通讯费用、因电网公司要求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罚款、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电站

10、设备损坏所造成的检修费用、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因第三条所列部分工作内容转委托等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费用总额内,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的年运营维护费之外,甲方不再因本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及生产管理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它费用。4.3运营维护费甲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上月电站运行月报表,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当月运营维护费发票后,甲方应将当月运营维护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4.4运营维护费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提前15日向甲方提供当月运营维护费发票,甲方收到运营维护费发票后应尽快向乙方支付当月运营

11、维护费。第五条 运营维护考核标准5.1本合同项下 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标准具体见附件2。5.2甲乙双方应签订光伏电站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3,作为考核标准之一。5.3乙方派驻电站人员不得低于本合同第2.3条约定之定员要求,不得影响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运营维护费的5%,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5.4乙方应保持电站工作场所的整洁,符合甲方文明生产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运营维护费的5%。5.5乙方对达到清洗条件的光伏组件未按时清洗(天气原因除外),出现一次处罚1万元。5.6乙方因其过错造成电站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含组件隐裂、热斑),损坏的设备乙方必须修复,对无法修复

12、的设备,由乙方负责购买更换,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全权负责善后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无故拒绝善后和赔偿,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运营维护费中扣除。5.7乙方未按规定消除设备缺陷,出现一次处罚1万元。5.8乙方未按时报送报表,出现一次处罚5000元。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1)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运行的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考核乙方电站安全生产任务及各项经济指标;审核乙方生产运行的各种生产报表;监督甲方制定的制度和规程的执行情况;审定乙方生产运行上报的消缺、检修计划及安全生产计划等;如发现乙方违反甲方的有关规定,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接受,有

13、权提出考核意见,直至双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甲方有权就电站基础设施、发电设备进行增补、改造和完善,并将变更的设备补充委托乙方进行运维管理,容量未增加时委托费用不得增加。(3)甲方为乙方派驻人员提供必需的办公及生活场地。确保电站运行及管理人员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4)对于乙方业务能力差、工作不认真、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作人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更换适格人员。(5)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预期运营维护任务,经双方交涉仍无法解决,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6.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站设备产品说明书、维护手册、线路图等相关资料、涉及电站的

14、设计、安装及设备等的技术资料、图纸的副本,供乙方日常运营使用,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全部交还甲方。(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营维护费用。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对电站基础设施、发电设备(系统)等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方案。(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运营维护费用。(3)在保证电站正常运行、安全生产的条件下,乙方享有管理机构设置、人员使用等管理工作的自主权,其相应设置须满足电站正常运维需要。乙方人员配置及相关资质均须在甲方备案。(4)乙方有对站内生活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生活用水电费用乙方负责。7.2乙方的义务(1)乙方

15、应保障甲方电站内所有资产与设备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尽责运维。并按季度汇报资产与设备完整性报告。有权对光伏安全生产、发电运行、维护保养、设备检修等工作等进行管理,并充分发挥乙方团队的管理及技术优势,严格按照电力行业的技术要求运维光伏电站,努力提高发电效率; (2)乙方应负责编制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检修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按照前述电站运行维管理相关规程进行电站管理,并严格执行乙方制定的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3)乙方全面负责电站的安全文明生产和生产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4)甲方负责与电力公司结算电费及电站的财务核算工作,乙方进行相应配合。(5)乙方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服从甲

16、方的监督和指导;现场人员在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电站安全生产工作中如遇技术力量、人员力量不足等情况,乙方应立刻另行派人帮助现场人员完成此项工作。(6)乙方应对电站员工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抓好安全生产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慎重处理。对由于外部因素引发的事故(如电网事故引发的事故、雷击等)等非人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7)乙方应及时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除电力公司或甲方特别要求的缺陷处理时间要求外,一般缺陷在合理期限内消除;乙方应保证设备消缺及时率100%,主要设备年消缺率99%以上。(8)发生设备

17、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处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维护设备所需的装置性材料、备品备件为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9)乙方应建立电站运维档案,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的时间、内容如实向甲方报送电站生产报表,未按时报送的,甲方将按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电站上报的报表有:a. 电站运行日报,具体要求见附件4。b. 电站运行月报(含电力公司确认当月上网电量),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报甲方,具体要求见附件5。(10)维护和试验所需的车辆、机械、工具、仪器表等均由乙方自备,并保证有经国家相关部门的检定合格证书。乙方对甲方所配备的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办公设施、工器具及生活设施有正常的使用权,并对其负有保管、维护及送

18、检等职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责任承担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约定的具体违约金外,如果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或保证被证明不真实或实质上不正确,该方应被视为已违反本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该等违约情形。如果该等违约纠正限期内仍未被纠正,则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其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的损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与其前述违约行为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责任、成本或开支。8.2 减轻损失的措施(1)一方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可能会遭受损失时,其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2)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

19、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3)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违约一方获得因试图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合理发生的费用。8.3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部分地是由于受损害的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部分地产生于应由受损害的一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8.4第三方的责任一方或其雇员和/或代理人因任何疏忽、有意不履行或违反法定或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另一方概不承担责任;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和费用索偿,不论属于任何种类和性质,包括所有的费用及开支,一律应由责任方及其雇员和/或代理人作出赔偿,并应使无责任的另一方免受损害。8.5因乙方

20、怠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当月发电量低于当月发电量 %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8.6如本合同期满或其它原因双方停止合作,乙方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并无条件向甲方完整移交设备的专用工器具、设备档案、运行记录以及其他一切有关本电站运行维护、生产管理的档案和资料。如乙方违反本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延误甲方正常发电,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另行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损失。8.7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运营维护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部分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第九条 不可抗力9.1 定义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

21、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地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以预料也无法合理避免和克服的事件。9.2 不可抗力的通知和举证责任及免责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及时、适当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该方可免于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因履行义务不当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但是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或在通讯条件已经恢复后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合同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及其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或不能充分、及时、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详细说明,并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权威机构就不

22、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出具的证明文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履行前述通知及提供证明文件义务的,不得主张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免于承担违约责任。9.3费用承担及履约的延期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1) 双方应自行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2)如果声称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已履行了第9.2条的通知责任,本合同中规定的履行某项义务的任何期限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该项义务产生影响的期间相应顺延。9.4 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采取一切合理而可能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或减轻后尽快恢复履行相关义务。双方应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

23、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或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给每一方带来的损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履行前述义务时,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或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或减轻后未能恢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及违约责任。9.5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终止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持续45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应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5日之内或经双方同意的更长期间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以在提前30日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0.1非经协商一致,本合同任何

24、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但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10.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并列明解除所依据的条款:(1)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本合同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2)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 一方因破产、解散、被依法撤销等原因丧失履约能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 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情形。1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 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已经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第10.2条约定予以解除;(3)根据本合同第9.5条终止。

25、10.4本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本合同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11.1协商因订立、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类协商应在任何一方向另一方递交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立即开始。11.2诉讼在第11.1条所述的书面通知送达后30日内合同双方未能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 光伏项目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11.3本条是独立存在的,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11.4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条款及相应义务。第十二条 通知12.1任何通知以及乙方向甲方的每月报送可根

26、据以下通讯方式通过专人送达、特快专递或以传真发送:甲方名称: 公司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公司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子邮件: 12.2甲方或乙方变更第12.1条所列通讯方式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12.3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式确定:(1)由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送达当日即视为有效送达;(2)用信函发出的通知,则在邮资付讫的航空挂号信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的第七日,或在送交国际知名的专递服务机构后的第五日,视为有效送达;以及(3)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的通知,则在该文件发送日后的第二(2)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三条 其它13.1

27、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3.2 可分割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13.3 文本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执 份。13.4修订本合同任何修改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生效。13.5 合同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3.6 标题本合同使用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本合同条款,亦不应以其它方式影响本合同条款的含义。(以下无正文)签 署 页双方代表已于2016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区签署本合同。n 公司 (盖章)授权代表:_n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_附件1:工作具体范围乙方应

28、保证甲方资产安全,并使其获得最大运行时间。甲方委托乙方对光伏电站设施、设备(包括所有建筑设施、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和通讯、自动化、直流、计量等设备)进行巡检、运维管理,主要包括电站的运行、巡视、维护、消缺、事故处理、技术监督、设备评级、安全等工作,同时还包括以下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一、日常工作: 1、光伏区 a、光伏区所有光伏电池板达到清洗条件(清洗前组件发电能力与清洁的光伏组件发电能力对比,降低5%时),应及时进行清洗;清洗后电池板表面清洁、明亮,无污渍,无积灰;清洗全过程不得用任何清洗剂,清洗中如果造成电池板刮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b、光伏区所有组件、支架、汇流箱、一次、二次电缆、逆变

29、器、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的测控装置及单元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和故障排除工作。组件、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要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c、光伏区内道路日常维护,大风及异常天气对设备的全面检查和支架的紧固及防腐工作。 d、光伏区逆变器室内的逆变器及测控装置、箱式变压器定期吹扫、室内卫生的定期清扫工作。 e、光伏区四周围栏的维护和修理工作。 f、光伏区内设备标识标牌的维护及管理工作,光伏区电缆沟的定期巡检和维护工作。 g、光伏区配置的消防器材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数量足够并符合使用要求。 2、35kV汇集站 a、35kV汇集站主变、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

30、器及相关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及消缺和故障排除工作。 b、按照设备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 公司的规定,配合35kV汇集站的年检、预试工作。 c、35kV汇集站设备的正常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操作。 d、35kV汇集站内配置的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数量足够且能正常使用。 e、35kV汇集站大门及地面的维护工作。 3、中控室 a、中控室内配备的监控主机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中控室内配备的空调及电暖器运行维护工作。 b、中控室内主变保护屏、线路保护屏及其他相关保护屏的日常巡检维护、消缺及故障排除工作。 c、中控室内直流屏、蓄电池组、ups的运行维护、消缺及故障排除工作。 d、中控

31、室电能质量监测装置、调度数据通讯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 e、中控室内照明回路运行维护及照明灯具的更换工作;中控室电脑主机、各保护屏柜运行、维护消缺、故障排除和定期清扫工作。 f、中控室电缆沟的定期检查维护及消缺工作。 g、中控室配备的办公用品的维护工作,在使用中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4、管理站房 a、管理站房配备的桌椅、床、家用电器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完好,无损坏。 b、管理站房的日常维护,消缺和配备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 确保数量且能正常使用。 c、管理站房内的卫生清理工作,和地面瓷砖、墙面的维护工作。 d、电站配备的电动车及其他工具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二、检修工作; 1、乙方

32、依据电力行业运行维护规范规程,对光伏电站进行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及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三、乙方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质保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立即汇报甲方,有备品备件的及时更换;没有备品备件的,及时联系厂家发货或电话联系处理;现场出现故障不汇报,造成故障扩大,影响发电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应急抢修:现场出现突发性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事后应有书面报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附件2:运营维护标准一、外部标准、规范主要包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二、内部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光伏电站运行规程、光伏电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光伏电站检

33、修规程附件3:光伏电站安全生产协议光伏电站安全生产协议甲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有关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内容如下:一、 乙方在运行、维护、检修期间必需具备下列条件(一)电站运维人员必须经过当地电力公司或电力公司的相关考试,持证上岗。(二)电站负责人、运维人员的技术素质符合电站维护及检修工作的要求;(三)配备安全员一名,必须取得安全员资格证书。(四)现场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五)乙方的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电站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专职安全员对作业安全进行现场监督。开工前,乙方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

34、员均须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二、 维护及检修人身安全管理(一)电站运维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提供健康证明。(二)参加检修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方能上岗,乙方要如实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状况。(三)乙方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残人员。(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厂房内照明充足、通风良好,按照甲方要求,规定巡检人员检查路线,标志明确、道路畅通。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定路线行走,不得随意移动、变更现场的安全遮拦等安全设施。三、 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

35、一)乙方自带的施工用具,需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合格。施工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设备必须向甲方登记备案。(二)乙方向甲方借用的安全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检验,保证安全工器具在检验合格周期内使用,使用时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能,归还时保证安全工器具完好。(三)现场设置的所有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围栏、标识牌、灭火器等不得随意拆除和移动。四、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一)乙方有责任做好运维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二)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项目,乙方必须制订详细的专项施

36、工方案,并由安全员和部门领导现场监督,做好安全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措施交底。必要时,甲方可派人到现场监督工作。(三)合同期内,乙方每月组织电站人员进行安全例会一次,要有安全会议记录;乙方各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建立安全学习记录。(四)乙方的电站负责人对甲方派驻人员及甲方公司领导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后根据甲方要求,口头或书面进行汇报。五、 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一)进入电站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二)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行驶。(三)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无证、借证驾

37、驶。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处罚。六、 公用设施的安全管理(一)乙方必须爱护厂站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二)乙方使用厂站的电力、水源、建筑物等,必须遵守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甲方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三)乙方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七、 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一)乙方应爱护厂站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人员

38、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二)乙方不得随意开启、关闭电站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搭接电源、水源等。如须临时搭接,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三)乙方在施工中动火作业应按甲方的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四)乙方从事电站设备运行、检修、试验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及设备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等。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理由,违反管理规定。(五)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记录)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等处理。(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电站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抽考及安全检查。八、

39、 厂站安全保卫管理(一)进入光伏电站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乙方同意,外单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光伏电站,若甲方发现将按规定考核乙方。(二)乙方人员不得在电站做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九、 事故处理(一)乙方在工作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电厂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目的是查清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对肇事单位和个人,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清退。(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双方应通力合作,防止事故扩大,

40、并按安全监察、公安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三)乙方应设立安全监督部门;乙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安全大检查,预防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按甲方要求提供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投入;乙方必须落实甲方下达的安全、环境、质量相关的通知和要求;乙方现场发现的任何缺陷、隐患、事件、事故必须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安全月报和信息反馈单,乙方应针对事故事件成立调查组,甲方参加调查过程,调查报告提交甲方审查;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十、 考核标准

41、(一)甲方交乙方临时协办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监会颁布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颁布的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生产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及规定。十一、 考核细则乙方在检修范围内出现以下安全责任,则由甲方进行相应的考核。实施办法如下:(一)因乙方运行人员责任发生特大、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如乙方运维工作突出,全年不发生特大、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应遵循奖罚对等的原则给予相应的安全奖励。(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次扣除100

42、0元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或设备损失超过5000元时;2)检修中应发现的设备隐患,因疏忽未处理,造成设备障碍影响发电者;3)在工作中引起其他主设备停机、停电者;4)未经电站运行值班人员许可,自行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误操作事故者。(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次扣除200元:1)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违反“二票三制”原则者;2)工作中误触、误接等,但未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者;(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次扣除100元:1)不爱护设备、不文明生产,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2)不爱护环境,乱到油污、垃圾者。十二、 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故障,根据此安全生产协议、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制定的相关安全制度、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三、 本光伏电站安全生产协议作为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合同(合同编号: )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本附件与合同正文有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十四、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解决。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时间:时间:附件4: 光伏电站运行日报表 光伏电站运行日报表 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