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试题解析:法理学(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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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法理学(三)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法理学(三) 三、不定项选择题(2002年)81. 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A.一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B.历史上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的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答案及解析:AC 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因此A项正确;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整体性,并非统治阶级内部的各党派、集团以及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也

2、不是它们的简单相加,而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因此D项错误;在一定情况下,法的内容规定不仅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且同时又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因此B项错误;同时,不仅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而且包括法本身,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因此C项正确。82. 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具有复杂性。下列社会事态中,哪些可以作为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A.刑事案件的发案率B.普通公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C.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的秩序、的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D.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答案及解析:ABCD 法的实现的评价标准极其复杂。其评价

3、因素包括: 答案及解析: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等因素;(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5)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可比性研究;(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83. 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包括演绎推理的方法、归纳推理的方法和辩证推理的方法。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需要采用辩证推理的方法?A.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B.出现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C.同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D.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

4、后于社会发展答案及解析:ABCD 辩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相对于演变和归纳等形式推理,辩证推理是实质推理。其适用主要有四种情形,即:(1)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2)出现了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3)统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4)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84. 法律权利的内容是下列哪些权利要素的统一?A.自由权B.生存权C.请求权D.胜诉权答案及解析:ACD 权利的构成要素:自由权,即可自由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利要素;请求权,即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要素;胜诉权,即在权利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后,赢得诉讼

5、的权利要素。法律权利是以上三种权利要素的统一。(2003年)81. 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的规则?A.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C.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D.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答案及解析:ABD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A 、B 、D 项不属于法律规则,而属于法律原则。82. 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C.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6、D.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答案及解析:ACD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已经不是法律意识层面的问题,而是法律实践层次的问题,故B选项不应选。83. 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A.法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B.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界限区别C.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的,义务总是第二性的D.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答案及解析:AB权利和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含义也不同,故B正确。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的存

7、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故A正确。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但具体到某个人时,他所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不一定相等。故D错误。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故C错误。84.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

8、由裁量的思维;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A.甲的观点和B.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C.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D.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答案及解析:B 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应该在具有良好的法律知识基础上运用法律思维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即所谓“像律师一样思考”。故甲对。法律思维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中,故甲错,乙错。特别是法律推理,由于其演绎、归纳和辩证等推理

9、方法的运用以及受到的现行法律的约束,更能体现法律思维的特点。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故乙对。85. 下列有关美国法的历史地位的何种表述是不正确的?A.美国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B.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赎刑制度C.美国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D.美国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答案及解析:B 美国法是在批判吸收英国法的基础上建立的适合美国国情的具有美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英美法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具体体现在:美国创造了对宪法产生深刻影响的近代宪政思想和制度,制定了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格局,并对整个近代时期的宪法

10、实践发生了深刻影响。故A正确。创造了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这种体制及其运作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故C正确。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而非赎刑制度。赎刑制度,在中国古代就早已存在,并不是美国首创的制度。故B错误。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故D正确。(2004年)81. 在讨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甲、乙、丙各抒己见。甲认为: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2.在古罗马学者西塞罗看来,人定法源于自然法。乙认为:1.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对象则主要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2.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将历史上存

11、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丙认为:1.与原始社会规范的适用相比较,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的;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下列选项何者为正确?A.甲的观点1 、乙的观点1 和丙的观点2B.甲的观点2 、乙的观点2 和丙的观点1C.甲的观点1 、乙的观点1 和丙的观点1D.甲的观点2 、乙的观点2 和丙的观点2答案及解析: AD 司法考试已连续两年以这种出题形式来考查考生的法理和法制史知识。做这种类型的题目,考生最好使用排除法。比如本题中,丙的观点1 是明显错误的,因为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其适用范围的是原始社会规

12、范,而不是法。有了这一正确的判断,即可轻易排除BC项。至于AD,甲、乙的观点均是正确的,故均入选。值得警惕的是,有部分考生受思维定式的影响,在用“排除法”确定了A 项正确以后,便不再考虑D项,考试中一定要细心,不可草率行事。82. 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何者为正确?A.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的影响;而宗教对于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奠定了基础B.“法的社会化”是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现象,表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C.凡属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法律调整;凡属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道德所调整D.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

13、熟对法律具有积极影响答案及解析: ABD 本题考查考生的法理功底。BCD 三项很容易处理,本题难点在于A 项。乍一看,由于受我国文化传统的影响,考生很容易把A 项后半句中的“宗教”与“法律至上”规定对立开来,从而排除A 项、而司法考试最忌“想当然”。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对法律发生过重要的影响。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既有观念层面,也有制度层面。较明显地体现在立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上。首先,宗教可以推动立法许多宗教教义实际上都表达了人类的一般价值追求。部分教义被法律吸收,成为立法的基本精神。圣经、古兰经、摩奴法典等宗教经典,分别对西方两大法系、伊

14、斯兰法、古印度法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其次,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在宗教作为国教与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部分司法权。在西欧中世纪,教会独立行使司法权,世俗政权则负责执行教会的命令,如给教徒开除教籍处分者,在法律上就成为放逐法外之人。中世纪教会司法权不但及于教徒而且及于俗人,对教会执事提起的民事诉讼、执事向俗人提起之民事诉讼未获公正解决者,等等,均由宗教法庭管辖。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教会行使司法权,法官均为教会权威人士。从诉讼审判方式来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同时,宗教宣扬的公正观念、诚实观念、容忍、爱心等对司法也有影响;宗教容忍观有利于减少诉讼。又知,国家首脑即位、法官公正执法

15、以及证人出庭作证,都必须首先进行宣誓。再次,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宗教提倡与人为善、容忍精神等,公民习惯于循规蹈矩,不为损害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宗教超自然的崇拜、各种精神祭祀等等,均使法律蒙上神秘的、超自然的色彩,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有了以上知识,考生会毫不扰豫地确定A项的正确性。83. 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1 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 万元。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针对此案,下列意见

16、中何者为正确?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保护性法律关系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答案及解析: C 先来分析A 项,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因此本题事例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不限于甲剧团和乙剧院,演员曾某、潘某、廖某因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是法律关系主体。故A 错误;至于B 项,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

17、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等。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因此B 项错误;C 项是关于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正确表述;D 项,在本事例中,法律权利主体

18、与法律义务主体都是确定的、具体的,因而D 项错误。 (2005年) 91.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开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赵某撤销合同并退款。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 A.从法律角度看,林某表达的意思都是无效的 B.林某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不享有人身自由 C.林某父母要求撤销合同所持的理由是一种法律事实 D.根据行为能力的原理,林某父母所持埋由在本案中不成立 答

19、案:ACD 考点:行为能力、人身自由、法律事实 详解: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林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意思表示无效。据此,选项A正确。根据宪法第37条第1款,人身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并不影响其人身自由权的享有,选项B错误。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第l款第1项和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1项,行为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的,能够引起合同的变更或者撤销。据此,选项C正确。根据民法理论,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意味着,林某父母所持理由在本案中不成立,选项D错

20、误。 评论:本题从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法理学题目,而是民法题目。 92.下列有关法律关系客体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所有的法律关系客体均包含着某种利益 B.无法律关系客体就无法律关系 C.多向(多边)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有主次之分 D.在确定法律关系客体的标准时,不涉及法的价值评价 答案:D 考点:法律关系客体 详解: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因此选项B正确。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本身才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的中介。据此,选项A正确。多向(多边)法律关系之内的多个单向关系有主次之分,因此其客体也有主次之分。

21、据此,选项C正确。 法律关系客体均包含着某种利益,而利益本身就是价值之一,因此选项D错误。 评论:本题的难点在于选项CD.2005年年法理学出题者似乎特别青睐“法律价值”(第1、2、52、53、56题都涉及到)。 9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A. 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 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C.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D.执法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 答案:AB 考点:立法解释权限 详解:根据立法法第42条第2款,选项A、B明显正确。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22、,根据立法法第85条第1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但裁决法律冲突并不属于“解释”范畴。执法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进行,选项D错误。 评论:2002年试卷一第36题曾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考查过。这属于重复考察,难度不大。 (2006年) 91.杨某是某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处长,为某承包商承建的某段高速公路立交桥绿化工程结算问题向该工程的建设指挥部打招呼,使该承包商顺利地拿到了工程款,然后收受了该承包商的10万人民币。一审法院依据上述事实认为杨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85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判处杨某

23、有期徒刑10年。杨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的上述行为不构成受贿罪,撤销一审判决,宣告杨某无罪。理由是,该工程的建设指挥部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其人、财、物均归该省所管辖的某市的人民政府管理,因此,该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与该工程建设指挥部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领导关系。另外,该承包商的工程结算款不属于不正当利益,杨某的行为不具备“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受贿罪要件。关于法院在法律适用中所运用的法律推理,下列何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一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辩证推理 B.二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类比推理 C.一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演绎推理 D.二审法院运用的是一种辩证推理 答案及解析:A 法律推理就

24、是在法律论辩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或者说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问题的争议中,运用法律理由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法律推理与一般推理相比,其特点在于:(1)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2)法律推理要受现行法的约束;(3)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理性。法律推理的类型大致包括三类:第一,演绎推理。演绎推理在结构上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当代中国是以制定法为法律渊源主体的国家,制定法中的各种具体的规定,是人们进行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所以演绎推理在法律推理中被广泛运用。第二,归纳推理。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思维路径相反,是从特珠到一般的推理。运用归纳方法进行法律推理的合理性主要在于生活世界所具有的某种必

25、然性和规律性。归纳推理的任务在于通过整理、概括经验事实,使分立的、多样的事实系统化、同一化,从而揭示对象的必然性和规律性。第三,辩证推理。辩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进行选择的推理。其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类比推理、法律解释、论辩、劝说、推定是通常进行辩证推理的具体方法。本案中,一审法院以现行刑法中关于受贿罪规定作为大前提,杨某所实施的行为作为小前提,得出相应的结论,因而一审法院的法官运用的是一种演绎推理。故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而选项C的说法正确。二审法院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将刑法中的受贿罪的

26、构成要件与杨某所实施的具体行为加以综合比较,对案件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和分析,属于一种辩证推理的范畴,具体而言运用了辩证推理中的类比推理。故选项B和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 92.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甲公司起诉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

27、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针对本案和法院的判决,下列何种说法是错误的? A.一切国际条约均不得直接作为国内法适用 B.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 C.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判决违反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法院在判决时不应同时适用 答案及解析:ACD 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条约生效后,对缔约国的国家机关、团体和公民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国际条约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我国的国内法中还规定了国际条约的法律效力。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该条规定以一般原则的方式将国际条约并入我国国内法,作为我国法律渊源。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是我国业已缔结的国际条约,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都是我国的法律渊源,在审判时可以直接适用。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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