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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讲师:郑 杰,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目录,绪论职业危害现状一、职业卫生概述二、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三、职业有害因素危害与控制四、粉尘的危害与控制五、噪声的危害与控制六、物理因素的危害与控制,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何谓事故?,答:由于物体物质人或放射线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之外的失去控制的事件。,事故致因理论:,教育社会历史,设备漏到地上一摊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绪论,职业健康工作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着眼于劳动者的健康,立足于控制职业危害,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深化、实现安全生产形式根本好转的重要举措。
2、职业危害以对各国生产力发展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全球每年有2.7亿起职业事故,约1.25万亿(我国约75万)工人遭受职业病危害,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影响,WHO认为其经济损失相当全球国民经济总产值(GDP)的45。,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职业病定义,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射线,细菌,霉菌;长
3、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我国现行规定为十大类,132种。2013.12.30发布修订的职业病目录,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全世界职业病现状,全球每天平均有6000人死于与工作相关的事故和疾病。一年总计有超过220万人因工致死,其中,大约有35万例死亡出自工作场所事故,超过170万例死亡是由于工作相关的疾病。此外,每天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中死亡人数达到15.8万例。每年,迫使工人缺勤三天或三天以上的职业事故大约
4、为2.7亿起,每年大约有1.6亿例(我国约3 万例)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疾病伤害。,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7,我国职业病现状2015年12月3日,国家计委,2014年新增职业病29972例,尘肺病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14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近26873例,(较13年增加3721例)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9.66%;新增尘肺病患者中,94.21%的病例为煤工尘肺13846例和矽肺11471例 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如河北白沟笨中毒;福建和安徽农民工群体性矽肺;佛山数千名工人因尘肺拒绝工作)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职业中毒方面,2
5、014年共报告各类急性中毒486起;慢性中毒795例;其他职业病1818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8,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9,共报告职业性肿瘤119例,以各类制造业为主(图4),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0,案例一:石料厂20年无防护15人查出尘肺病,小郑的爸爸,在一家石料厂做司机,每天要负责好几车石料的装车与运输,需要做防护措施吗?杭州一家石料厂,因为未对从业人员采取相应的职业防护和正常的职业健康监护,而导致企业和劳动者两败俱伤的经历,回答了这个问题。据了解,该厂已建厂近20年,从业人员有上百人,发展初具规模且收入颇丰,是当地支柱企业。但企业只顾赚钱,从未向有关部门申报危害作业,也未对从业
6、人员采取相应的职业防护和正常的职业健康监护。2013年6月,1名工人因身体不适就医,后经专科医院就诊,诊断为“疑似尘肺病”。之后半年,又有近30人陆续被发现肺部有异常,15人被诊断为贰期和叄期尘肺。在管理部门的督促下,企业几乎把这些年经营的收益全部给赔付了,而受伤害的劳动者却留下了终身残疾,不再有健康的体质和高质量的生活能力。,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1,案例二:未做入职体检磨光工听力严重受损,“能有一份自己还满意的工作就不错了,还要做什么体检再入职啊!”许多人都存在这样的想法,觉得入职体检是多此一举。小王,就是其中一个。最近,从事了磨光工作3年多的他,觉得听力下降,就医后诊断为左耳感音神经性
7、聋、右耳为混合型聋。因上岗前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他之前是否有耳部疾病史,无法判断。用人单位在患者提出职业病诊断要求后,对其操作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虽然磨光操作位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检测合格,但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患者工作期间历年接触的噪声强度资料。最后,小王诊断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2,我国职业卫生形势,一是职业危害范围广。我国拥有就业劳动力人口近7.7亿,暴露于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超过2亿,如煤炭、冶金、铁路、计算机、医药、生物工程等;二是职业病患者总量大。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报告职业病已近80.73万例;2014年终止了2011年以来新发
8、职业病人数连续下降的趋势,新增病例数较2011年的29879例多出93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3,我国职业卫生形势,三是职业病发病率高。每年“显性”职业病报告病例近3万人;“隐性”和潜在损害劳动者健康情况会更严重。此外职业病造成经济损失大(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81亿元,间接经济损失1.88万亿元,尘肺病患损失即达1.5万亿元);带来的社会影响大,(一名职业病患者影响一个乃至几个家庭)。为什么现在大力发展自动化?,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4,职业病危害原因,产生职业病危害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有些用人单位责任不落实,没有真正树立起
9、以人为本的思想。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责任不落实没有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5,职业病危害原因,二是政府监管存有薄弱环节。监管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三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薄弱。许多中小型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低,投入不足,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应急救援能力有待于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6,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10、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7,一、职业卫生概述,人类自有了生产活动,同时出现了因接触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而发生的疾病 最早的职业病都与采石开矿、冶炼有关,但随着工业的发展、生产环境的变化,职业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所以说,职业病的发生与社会生产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中华民族很早就学会使用铜、铁等金属制造生产工具,接触职业有害因素也极早,如“炼丹士”接触大量“汞”。现代自工业革命以来各种新材料出现,职业病种类也大量增加。,职业
11、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8,一、职业卫生概述,1.1 职业卫生:以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劳动者生理和心理与职业环境相适应为宗旨的一门学科,使工作与劳动者相适应。1.2.职业安全:防止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各种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以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为基本目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19,一、职业卫生概述职业病,1.3 职业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2、。构成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3.1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1.3.2 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0,一、职业卫生概述职业病,1.3.3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1.3.4 国内外职业病防治专家取得以下共识:1.3.4.1 病因明确,控制病因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1.3.4.2 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可以检测的1.3.4.3 接触同样病因,具有一定量的的发病率1.3.4.4 如能早期诊断、治疗,康复相对较容易1.3.4.5 不少职业病目前没有特效根治方法1.3.4.6 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1.
13、3.4.7 同一环境同一工种发生职业病的概率和程度有极大差别,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1,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职业病,第一类、尘肺(13种疾病)及其他呼吸系统所致职业病(6种疾病)第二类、职业性皮肤病(9种疾病)第三类、职业性眼病(3种疾病)第四类、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疾病)第五类、职业中毒(60种疾病)第六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疾病)第七类、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疾病)第八类、职业性传染性疾病(5种疾病)第九类、职业性肿瘤(11种疾病)第十类、其他职业病(3种疾病),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2,一、职业卫生概述职业病,1.4 职业病是如何发生的:劳动者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不
14、一定就会发生职业病。造成职业病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作用条件,同时受一定的个体危险因素的影响。作业条件:接触机会、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和接触强度 个体危险因素:遗传因素、年龄和性别的差异、营养缺乏、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3,职业病预防原则,1.5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应遵守职业卫生(预防医学)“三级预防”的原则,开展综合治理。一级预防: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指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的控制;对现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要进行改善,减少危害和污染,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4,职业病预防原则,二级预防:即早期发现职业危害特
15、点和职业病症。对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实行健康监护,早期发现、早期鉴别、早期诊断;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经常进行检查、检测,使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标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5,职业病预防原则,三级预防:即对已经患职业病的员工,应尽快做出正确诊断。对确诊者,要保障病人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及时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人,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处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6,一、职业卫生概述管理,1.6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预防管理工作,主要应包括劳动过程中的防护、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康复治疗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总结起来,可归纳为
16、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6.1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1.6.2 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7,27,1.6.3 应配合卫生、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施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落实劳动保障条件和防护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落实查处意见。1.6.4 应为职业危害场所中从事施工生产的人员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一、职业卫生概述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8,28,1.6.5 对从事具有职业危害的施工生产人员应在岗前、岗中、离岗时进行职业体检,岗中体检宜每年
17、一次,离岗体检应覆盖协作队伍人员。1.6.6应建立职业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6.7 发现作业人员患有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积极采取治疗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一、职业卫生概述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29,29,1.6.8 应落实女员工“四期”(经、孕、产、乳)保护措施,办理女员工特殊疾病保险,不得安排女员工从事相应禁忌劳动岗位上的工作。1.6.9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治疗、休养、工作、调整、病假、生活补助、抚恤等待遇。,一、职业卫生概述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0,职业卫生服务,职业卫生服务是以保护和促进劳动者健康为目的
18、,采用预 防和控制工作场所可能对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的因素和条件的服务措施。职业卫生服务首先由用人单位承担和完成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完成。其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1,职业卫生服务内容,1.职业健康风险评价2.职业流行病学调查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价4.职业健康监护5.职业卫生保健、常规性预防及医疗服务6.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7.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8.主动的预防和控制措施9.应急救援措施10.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2,职业卫生档案,1.职业卫生基本情况一览表;2.生产工艺流程图,有害因素分布图;3.原材料,技术、工艺,有毒有害物质清单;4.作业
19、岗位清单,劳动者名册;5.历年有毒有害因素动态监测结果汇总;6.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7.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症患者名单8.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或环境监测制度书面文件9.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委托书;10.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报告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3,二、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
20、4,2.1 职业危害企业机构与人员,2.1.1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1.2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5,2.1 职业危害企业机构与人员,2.1.3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6,2.2 职业
21、危害管理制度要求,2.2.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2.2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2.2.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2.2.4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2.5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2.2.6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2.7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2.8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2.2.9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2.2.10 职业病应急救援、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2.2.11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7,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1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
22、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2.3.2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8,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3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职业
23、卫生安全管理教案,39,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2.3.5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0,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6 存有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
24、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2.3.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1,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8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2.3.9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职业卫生安全
25、管理教案,42,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1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3,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
26、.11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4,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12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
27、5,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1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6,2.3 职业危害管理要求,2.3.14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
28、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7,2.4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2.4.1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4.2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2.4.3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2.4.4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8,2.4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2.4.5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2.4.
29、6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2.4.7 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49,2.5 劳动者应遵循的义务,2.5.1 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5.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5.3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2.5.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0,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30、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二)未采取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五)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1,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
3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2,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32、,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3,职业病防治法,(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
33、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4,职业病防治法,(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九)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十一)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5,职业病防治法,
34、第七十四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6,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7,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
35、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8,职业病防治法,(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六)擅自拆除、停
36、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八)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59,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制定要求:明确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详细编写职业危害申报的具体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等);明确申报的部门、时段、时间及存档有关要求。,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0,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
37、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要求: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明确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确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1,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制定要求: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性能、可能
38、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周期;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发生故障的临时措施和上报有关事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2,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制定要求: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据;确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按照职业危害场所、岗位及工序,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明确购买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单位;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3,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39、,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制定要求:明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的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和依据、检测内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明确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后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报内容及时限;明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的地点及有关事宜。,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制定要求:明确建设项目评价制度的目的、依据;明确建设项目范围;确定项目评价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建设项
40、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预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要求;明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效果评价的时间进度安排和具体要求;明确哪些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应进行报送备案。,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程序,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1、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6.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7.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8.职业病危害一般
42、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6,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要求:明确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依据;明确职业健康监护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时限、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7
43、,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8,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制定要求: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目的、依据;确定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工作负
44、责部门、责任人确定职业危害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确定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及时限;确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6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安保部门负责及时报告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
45、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70,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员工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视同正常出勤。1、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 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本公司,在招
46、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71,职业健康检查制度,2、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项目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岗间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要填写“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交公司相关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治疗。,职业卫生安全管
47、理教案,72,职业健康检查制度,3、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劳动者离岗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于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即使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73,三、职业有害因素的危害与控制,3.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3.1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那些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卫生
48、安全管理教案,74,三、职业有害因素的危害与控制,3.2 职业病有害因素的来源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条件或要素,统称为职业有害因素。职业有害因素是导致职业性损害的致病原;其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接触强度等。职业病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75,三、职业有害因素的危害与控制,3.3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3.3.1 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3.3.2 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
49、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射线、射线、射线、射线、中子射线等);3.3.3 生物性有害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真菌、寄生虫及某些植物性花粉等。,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76,3.4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职业心理紧张、体内个别器官或系统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3.5 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 自然环境因素(如太阳辐射)、厂房建筑或布局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如通风不良、采光照明不足、有毒工段和无毒工段在同一个车间内)和作业环境空气污染等。,三、职业有害因素的危害与控制,职业卫生
50、安全管理教案,77,三、职业有害因素的危害与控制,3.6 职业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简单说:就是我们身体有什么样疾病,根据国家规定将不能从事相关的工作岗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教案,78,三、职业有害因素的危害与控制,3.7 相关岗位的职业禁忌症 3.7.1 餐饮业、水源供水、幼教岗位禁忌:传染性疾病(乙肝患者、活动性结核、皮肤传染病患者、肠道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3.7.2 噪音环境作业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