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适用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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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茶陵县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适用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随意性,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做到合理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茶陵县司法局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是指司法局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按照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五种表现情形(即特别轻微、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进行划分并实施行政处罚的制度。第四条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如下原则:(一)合法性

2、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处罚相当原则;(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五)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第五条 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不同法律规范的,在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新法优于旧法。第六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降低一个阶次进行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二)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第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可以升一个阶次进行罚款:(一)不听劝阻,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处罚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二)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三)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四)隐匿、销毁违法行为的证据的;(五)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六)两人以上结伙实施违法行为,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七)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八)其他法定的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最高阶次进行罚款:(一)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二)抗拒检查,有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的;(

4、三)对检举、举报人或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查证属实的;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第十条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处罚。第十一条 案件调查终结后,案件承办人可以对行政处罚行使建议权,提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幅度。承办人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充分阐述行使裁量权的事实、理由、情形和依据。第十二条 同一司法行政部门对于司法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

5、度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案件处理时,适用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阶次应当相同。第十三条 办案机关应当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查,发现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主动纠正。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执法过错,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一)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案件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变更的;(二)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的; (三)行政处罚案件在执法检查中被确认为自由裁量权行使严重不当的; (四)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引起当事人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第十五条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第十六

6、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茶陵县司法局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附: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1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轻微违反本规定,尚未造成影响。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一般A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

7、得,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B停止违法行为,但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C停止违法行为,但没有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严重情节严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多;不执行责令,继续实施违法行为;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2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

8、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个月以上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轻微接受委派,并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警告,责令改正。一般A接受委派,但故意拖延时间安排律师办理案件。责令改正,并给予停止执业1个月。B拒绝接受行政部门调查,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责令改正,并给予停止执业2个月。严重拒绝指派,造成社会恶劣影响。责令改正,并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3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个月以上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9、、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轻微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警告,责令改正。一般A停止实施违法行为,但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责令改正,并给予停止执业1个月。B拒绝接受行政部门调查,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责令改正,并给予停止执业2个月。严重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责令改正,并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4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

10、重的,给予个月以上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轻微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警告,责令改正。一般A停止实施违法行为,但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责令改正,给予停止执业1个月,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B拒绝接受行政部门调查,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责令改正,给予停止执业2个月,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严重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责令改正,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

11、处罚标准5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一)超越业务范围的; 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

12、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6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的;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

13、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7基层法律服务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14、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三)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

15、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8基层法律服务所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四)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的;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

16、,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9基层法律服务所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

17、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五)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

18、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10基层法律服务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六)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的;轻微经批评

19、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11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基层法律服务

20、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七)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

21、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12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八)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

22、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13基层法律服务所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

23、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九)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

24、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14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成,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十)内部管理混成,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

25、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15基层法律服务所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

26、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

27、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程序违法情形处罚标准1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轻微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警告,责令改正。一般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仍造成负面影响,被举报投诉的。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严重A违反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绝接受上级调查的,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较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B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负面影响。报株洲市司法局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内罚款,但罚款数额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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