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水功能区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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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郴州市水功能区划(2018年修编版)郴州市水利局 二一九年三月前 言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仍然是当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条明确提出“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拟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分别经有关省、自治区

2、、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根据我市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属性,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合理划分水功能区,突出主体功能,实现分类指导,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划分水功能

3、区,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为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提供重要支撑。有利于合理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调控开发强度、优化空间布局,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有利于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省、市界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郴州市水功能区划由郴州市水利局组织编制, 2014年3月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郴政函201418号)。自实施以来,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与有效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划分的水功能区,有些已不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水体功能的要求,部分河流、水库实际使用功能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

4、水体功能和水质保护目标与国家和湖南省批复的有关规划不能协调一致,影响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的实现。因此对郴州市水功能区划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的。按照水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018年1月,郴州市水利局部署开展郴州市水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由水资源科牵头,负责区划修编的有关组织、协调及成果上报工作。湖南省郴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为技术承担单位,负责水功能区划修编的技术指导、成果汇总、报告编写等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务)局为参加单位,协助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各县市区水利(务)局提供水功能区划的成果汇总情况和调整意见,结合水功能区划标准(GB/T50594-2010)的要求,编制单位对原区划方案进行了

5、复核、调整和补充,形成郴州市水功能区划(修编)。本次进行区划的河段总长3270.8km,重要功能水库33座(水域面积250.1km2),总共划分出126个一级水功能区,其中保护区28个,保留区52个,缓冲区7个,开发利用区39个。二级区划是在一级区划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39个开发利用区共划分出二级区49个,区划河长803.6km;其中饮用水源区19个,工业用水区15个,农业用水区9个,排污控制区2个,景观娱乐用水区3个,过渡区1个。全市一、二级水功能合并总计为136个(开发利用区不重复统计)。目 录1 总 则- 1 -1.1 指导思想- 1 -1.2 区划依据与目的- 1 -1.2.1 区划依

6、据- 1 -1.2.2 区划目的- 2 -1.3区划原则和水平年- 3 -1.3.1区划原则- 3 -1.3.2水平年- 4 -1.4 原水功能区划存在的问题- 5 -1.5 水功能区划修编的必要性- 6 -1.6 依据与标准- 7 -1.6.1法律、法规及规章- 7 -1.6.2标准- 7 -1.6.3文件、资料- 8 -1.7 区划原则- 9 -1.8 区划范围- 10 -1.9 区划体系及分区指标- 11 -1.9.1 分级分类系统- 11 -1.9.2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12 -1.9.3 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14 -2 郴州市基本概况- 19 -2.1 自然环境- 19 -2

7、.1.1 地理位置- 19 -2.1.2 地形地貌及地质概况- 19 -2.1.3 水文气象- 20 -2.1.4河流水系- 21 -2.1.5自然资源- 25 -2.1.6自然保护区- 28 -3 水功能区划概况- 31 -3.1 一级区划- 31 -3.2 二级区划- 32 -4 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33 -附表1:郴州市水功能区划河流名录表附表2:郴州市水功能区划水库名录表附表3:郴州市一级水功能区划登记表附表4:郴州市二级水功能区划登记表附图: 郴州市一级水功能区划图1 总 则1.1 指导思想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8、对水的需求愈来愈多,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开展水功能区划工作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从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水生态系统保护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出发,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为核心,以改善水资源质量、遏制水生态系统恶化为目标,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定水功能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和水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2 区划依据与目的

9、1.2.1 区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拟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分别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

10、功能区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湘发20111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1.2.2 区划目的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

11、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与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根据我市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属性,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合理划分水功能区,突出主体功能,实现分类指导,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划分水功能区,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可为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提供重要支撑,有利于合理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调控开

12、发强度、优化空间布局,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有利于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省界、市州界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1.3区划原则和水平年 1.3.1区划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水功能区划分应与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根据水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和自然环境的可承受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划定水功能区时,应将流域作为一个大系统,综合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近远期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达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

13、。在划定水功能区的范围和类型时,应以城镇集中饮用水源为重点,优先保护。(3)前瞻性原则水功能区划要体现社会发展的超前意识,结合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在引入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领域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保证区划工作基础起点高的同时,还要考虑目前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尚不发达的地区将来发展的需求,为将来引进高新技术和社会发展需求留有余地。(4)便于管理和实用可行原则水功能分区的界限应尽量与行政区界一致,便于管理。区划成果是水资源保护管理的依据和规划的基础,应符合水资源、水环境实际,切实可行。(5)水质水量并重原则在进行水功能区划时,既要考虑开发利用对水量的需求,又要考虑其对水质的要求,不得降低现状水

14、质标准。对水质水量要求不明确,或仅对水量有要求的功能,例如船运、发电不予单独区划。1.3.2水平年区划基准年为2017年,即区划的水质现状,自然社会经济现状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等,均以2017年资料为准;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中、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1.4 原水功能区划存在的问题郴州市水功能区划自2014年3月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4年多以来,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优化配置和有效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已成为有关部门审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及取水许可审批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河流、水库实际使用功能发生了较大变化,郴州市水

15、功能区划中一些河段区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部分水体功能和水质保护目标与国家和湖南省批复的有关规划不能协调一致,影响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的实现。郴州市水功能区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原划定的个别水体使用功能发生改变,部分饮用水源区与现在各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衔接,均需要协调统一。(2)部分水功能区提出的水质保护目标过高。2014年制定区划时遵循水质目标不低于现状水质的原则,而当时郴州乡镇发展水平较低,河流水质相对较好,或缺乏水质监测资料,把水质目标定得较高,对水资源保护工作形成了较大压力。如有些用于农业灌溉的水库水质目标定为类,就不易达到。(3)水功能区

16、界限没有尽可能与行政区界相一致,导致考核责任难以划分。如郴江河从发源到入河口多次流经苏仙区和北湖区境内,不利于辖区内水资源行政管理。(4)与新制定的郴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不相衔接,比如本次纳入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的部分河流、水库没有纳入水功能区划范围。1.5 水功能区划修编的必要性(1)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对水的需求愈来愈多,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原划分的水功能区,有些已不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水体功能的要求,部分水体功能和水质保护目标与国家和湖南省批复的有关规划

17、不能协调一致,影响到一些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建设。为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开展水功能区划工作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根据水利部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针对现行区划存在的问题,进行水功能区划调整,将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为维持良好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

18、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通过对现行水功能区划复核调整,解决存在的问题,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持。1.6 依据与标准1.6.1法律、法规及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5)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1.6.2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3)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5)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

1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7)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8)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10)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11)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2010)(12)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1.6.3文件、资料(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2)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20、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湘发20111号)(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32号)(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03)77号)(6)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14号)(7)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函2014119号)(8)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郴政办函2014233号)(9)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长江、珠江、赣江等流域综合利用规划,以

21、及有关行业与部门的规划。1.7 区划原则(1)尊重水域自然属性的原则 区划尊重水域自然属性,充分考虑水域原有的基本特点、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的基本特点。(2)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水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和水环境的可承受能力,并结合区域水资源利用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水功能区划分,既要保证本地区和当前的用水需求,又不致使相邻地区和以后的水环境遭受破坏。(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划定水功能区时,应统筹兼顾,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近远期以及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需求;同时,要突出重点,以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4)前瞻性原则 水功能区划要体现社会发展的超前意识,结合未来社会发展需

22、求,在引入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领域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保证区划工作基础起点高的同时,还要考虑目前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尚不发达的地区将来发展的需求,为将来引进高新技术和社会发展需求留有余地。(5)便于管理,实用可行的原则水功能的分区界限尽可能与行政区界一致,以便管理。区划是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区划方案的确定尽量反映实际需求和技术经济的发展。(6)水质水量并重原则在进行水功能区划时,既要考虑开发利用对水量的需求,又要考虑其对水质的要求,不得降低现状水质标准。对水质水量要求不明确,或仅对水量有要求的,不予单独区划。1.8 区划范围 (1)根据湖南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郴州市境内纳入

23、湖南省水功能区(修编)的河流、水库执行省水功能区划的要求。 (2)本次区划修编范围参考郴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纳入规划保护范畴的河流和部分水库,主要包括郴州市辖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永兴县、宜章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 11个县市区范围内流域面积大于200Km 2、境内河长大于30km的河流;部分城市重要景观河流及重要工矿河流;大、中型水库、部分具有向城镇供水功能的小型水库、重要城镇供水水源地。区划河流、水库详见附表1和附表2:郴州市水功能区划河流名录表和郴州市水功能区划水库名录表。1.9 区划体系及分区指标1.9.1 分级分类系统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

24、4-2010),本次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区划是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长远上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区划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一级功能区的划分对二级功能区划分具有宏观指导作用。一级功能区分四类,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划分重点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进行,分七类,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系统见图1。 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系统 一级区划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区划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 渔业用水区景

25、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图1 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系统1.9.2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1、保护区保护区是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需划定范围进行保护的水域。(1)保护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重要的涉水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及重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域或具有典型生态保护意义的自然生境内的水域;已建和拟建(规划水平年内建设)跨流域、跨区域的调水工程水源(包括线路)和国家重要水源地水域;重要河流源头河段一定范围内的水域。(2)划区指标包括集水面积、水量、调水量、保护级别等。(3)保护区水质标准原则上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6、)中的类或类水质标准;当由于自然、地质原因不满足类或类水质标准时,应维持现状水质。2、 保留区保留区是指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保留的水域。(1)保留区应具备以下条件: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水域;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考虑可持续发展需要,为今后的发展保留的水域。(2)划区指标包括产值、人口、用水量、水域水质等。(3)保留区水质标准应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的类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3、 开发利用区开发利用区是指为满足城镇生活、工农业生产、渔业、娱乐等功能需求而划定的水域。(1)划区条件为取水口集中,有关指标达到一

27、定规模和要求的水域。(2)划区指标包括产值、人口、用水量、排污量、水域水质等。(3)水质标准按照二级水功能区划相应类别的水质标准确定。4、 缓冲区缓冲区是指为协调省际间、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而划定的水域。(1)缓冲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边界的水域;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之间的水域。(2)划区指标包括省界断面水域、用水矛盾突出的水域范围、水质、水量状况等。(3)水质标准根据实际需要执行相应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水质控制。1.9.3 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1、饮用水源区饮用水源区是指为城镇提供综合生活用水而划定的水域。(1)饮用水源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现有城镇综合生活

28、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内为城镇发展设置的综合生活供水水域;用水户的取水量符合取水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2)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人口、取水总量、取水口分布等。(3)水质标准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类水质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类标准。2、工业用水区工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工业用水需求而划定的水域。(1)工业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现有工业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内需设置的工业用水供水水域;供水水量满足取水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2)划区指标包括工业产值、取水总量、取水口分布等。(3)水质标准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

29、838)中IV类水质标准。3、农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农业灌溉用水而划定的水域。(1)农业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现有的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内需设置的农业灌溉用水供水水域;供水量满足取水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2)区划指标包括灌区面积、取水总量、取水口分布等。(3)水质标准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V类水质标准,或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规定确定。4、渔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是指为水生生物自然繁育以及水产养殖而划定的水域。(1)渔业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天然的或天然水域中人工营造的水生生物养殖用水的水域;天然的水生生物的重要产卵场

30、、索饵场、越冬场及主要洄游通道涉及的水域或为水生生物养护、生态修复所开展的增殖水域。(2)划区指标包括主要水生生物物种、资源量以及水产养殖产量、产值等。(3)水质标准应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的规定,也可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II类或III类水质标准确定。5、景观娱乐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是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1)景观娱乐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休闲、娱乐、度假所涉及的水域和水上运动场需要的水域;风景名胜区所涉及的水域。(2)划区指标包括景观娱乐功能需求、水域规模等。(3)水质标准应根据具体使用功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

31、838)中相应水质标准。6、过渡区过渡区是指为满足水质目标有较大差异的相邻水功能区间水质要求,而划定的过渡衔接水域。(1)过渡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下游水质要求高于上游水质要求的相邻功能区之间的水域;有双向水流,且水质要求不同的相邻功能区之间的水域。(2)划区指标包括水质与水量。(3)水质标准应按出流断面水质达到相邻功能区的水质目标要求选择相应的控制标准。7、排污控制区排污控制区是指生产、生活废污水排污口比较集中的水域,且所接纳的废污水不对下游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排污控制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接纳废污水中污染物为可稀释降解的;水域稀释自净能力较强,其水文、生态特性适宜作为排污

32、区。(2)划区指标包括污染物类型、排污量、排污口分布等。(3)水质标准应按其出流断面的水质状况达到相邻水功能区的水质控制标准确定。2 郴州市基本概况2.1 自然环境2.1.1 地理位置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南岭山脉中段与罗霄山脉南段交汇地带。地理位置 :东经 1121311414,北纬 24532650。东邻江西省;南接广东省;西与永州市相连;北与衡阳、株洲两市接壤。南北长 217公里,东西宽 202公里,国土面积 19341.85平方公里。2.1.2 地形地貌及地质概况郴州境内总的地形地貌为东南面山系重叠,群山环抱;西部山势低矮,向北开口,中部为丘、平、岗交错。地势自东南向西北倾斜,东

33、部是南北延伸的罗霄山脉,最高峰海拔 2061.3米;南部是东西走向的南岭山脉,最高峰海拔 1913.8米;西部是郴道盆地横跨,北部有醴攸盆地和茶永盆地深入,形成低平的地势,一般海拔 200400米,最低处海拔 70米。全市土地地层构造:平、岗、丘主要以第四纪松散堆积物、红岩、灰岩及砂页岩为主;山地以花岗岩、变质岩、灰岩以及砂页岩等四种主要岩石构成。土壤分为 10个土类, 23个亚类, 102个土属, 343个土种。其中以红壤、黄壤以及黄棕壤占土壤平面分布中的 70%以上。2.1.3 水文气象郴州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春早多变、夏热期长,秋晴多旱、冬寒期短的特点,夏季盛吹偏

34、南风,高温多雨,冬季盛吹偏北风,低温少雨;四季分明,光热充足,雨水充沛,且雨热同季,郴州地势自东南向西北方向倾斜,呈东高西低、南高北低的“山”字箕形。南岭山脉的几条主要山系在郴州呈东北西南向走势,对北方南下的冷空气起阻挡抬升作用,对西南暖湿气流起屏障作用,使郴州市的气候除了有亚热带湿润气候的主要特征外,还有明显的地方性小气候的特征。郴州市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严寒期短,无霜期长,据区域内的郴州市气象站历年资料统计,全市年平均气温达。18.0, 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 27.8; 1月最冷,月平均气温 6.5,极端最高气温达 41.0左右(出现在 1953年 7月),极端最低气温达

35、-9.0左右(出现在 1955年 1月)。市境内全年日照时数为 1527小时左右。全市年平均降雨 1493mm,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匀,降水主要集中在每年4月至9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4.7%,10月至次年 3月只占 35.3%,区域分布不均,总的趋势是由东南向西北递减。郴州市春季气候最显著的特征是开春早,气温回升快,降水丰沛,多阴雨及冰雹大风,夏季气候炎热,易发生盛夏干旱,也易出现暴雨洪涝,秋季主要是以秋高气爽天气为主,日照强,降水少,晴日多,易发生秋旱,少数年份秋雨绵绵伴有寒露风,冬季气候的特征是少严寒,雨雪少,气温比邻近市要高。郴州市降水量受地貌影响明显,山区降水多,丘陵区少,山区迎风坡多,

36、背风坡少。多年平均年降水天数 181天,无霜期 291天。据郴州市境内各气象站历年资料统计,区域内多年平均降水量 1493mm,多年平均气温 18.0,多年平均蒸发量 1537.0mm,统计成果见表9.1.3-1。郴州市气象要素统计表站名多年平均降雨 (mm)多年平均蒸发 (mm)多年平均气温 ()历年最高气温 ()历年最高气温出现时间历年最低气温 ()历年最低气温出现时间多年平均风速(m/s)历年最大风速(m/s)最大风速风向郴州气象站1493153718.041.01953.7-9.01955.11.517西基准年2017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1403.2,折合水量271.1亿m3,较多年平

37、均偏少7.9%;地表水资源量157.6亿m3,折合年径流深816,较多年平均偏少4.2%;地下水资源量55.47亿m3,扣除重复量55.47亿m3,全市水资源总量157.6亿m3,较多年平均偏少4.2%,属平偏枯水年份。2017年全市入境总水量20.81亿m3,较多年平均偏少2.0%,其中舂陵水入境水量19.6亿m3,较多年平均偏少2.5%;出境173.7亿m3,较多年平均偏少7.1%,。其中舂陵水欧阳海水文站实测出境水量35.76亿m3。2017年全市各类蓄水工程年末蓄水总量69.04亿m3,较上年末减少6.866亿m3;全市年用水总量均为22.84亿m3,较上年减少1.12亿m3,低于省控

38、目标24.8亿m3;全市用水净消耗量9.29亿m3。2017年全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为482.9m3,比上年减少25.7m3。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97.7m3和69.3m3(均为当年值),比上年分别减少11.7m3、12.8m3,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用水效率红线控制目标;全市水资源利用率为13.9%。2017年全市水质监测评价河长1225.3。类水质河长:全年期为1203.9,占总评价河长的98.3%;汛期为1225.3,占总评价河长的100%;非汛期为1203.9,占总评价河长的98.3%。2.1.4河流水系郴州全市河流分属湘江、北江、赣江三大流域,五大水系,即耒水、舂

39、陵水、永乐江、武江、上犹江。属湘江流域面积为 15027平方公里,属北江流域面积为 3675平方公里,属赣江流域面积为 691平方公里。境内河流发育,成放射状密布。集雨面积大于 1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 423条,大于 50平方公里的河流 127条,大于 100平方公里的河流 62条,大于 500平方公里的河流 13条,大于 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 6条。(1)湘江水系 :流域面积 15027.3平方公里 ,有 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 319条,其主要河流有 : 1).耒水:湘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桂东县石壁脑山塘上游,经桂东县、汝城县、资兴市、苏仙区、永兴县、耒阳市、衡南县、衡阳珠晖区,于衡阳市的耒河

40、口入湘江,干流长 524公里,流域面积 11816平方公里,河床平均坡降 0.77,流经本市桂东、汝城、资兴、苏仙、北湖、永兴县(市、区)的大部分地区和安仁、宜章县部分地区,市域境内集雨面积 8866.0平方公里。汇入耒水主要支流有淇水、浙水、滁水、资兴江、程江、注江、郴江、西河等。2).舂陵水:湘江一级支流。发源于临武县西瑶乡塔山坪村,经临武县、蓝山县、嘉禾县、新田县、桂阳县、耒阳市、常宁市、衡南县,于常宁市及耒阳市交界处菱河口汇入湘江,干流长度 371公里,流域面积 6671平方公里,河床平均坡降 0.8,流经本市临武、嘉禾、桂阳三个县的大部地区,郴州市境内集雨面积 3315.0平方公里。

41、汇入舂陵水的主要支流有车溪河、黄狮江、陶家河等。3).永乐江:发源于资兴市的彭公庙毛鸡山,经永兴、安仁于衡东草市流入洣水再汇入湘江,总流域面积 2572平方公里,干流长 210公里,河床平均比降 1.9,流经资兴市和永兴县小部分,安仁县绝大部分地区,市域流域面积 2535.1平方公里。汇入永乐江的主要支流有浪江、莲花江、宜阳河等。4).郴江:发源于北湖区石盖塘街道功德岭,流经江口、万寿桥、坳上、郴州市城区、至飞天山镇瓦窑坪村冲里汇入耒水,全流域面积 772平方公里,干流长 75.7公里,河床平均比降 3.9。汇入郴江的主要支流有同心河、秧溪河等。(2)北江水系 :流域面积 3674.5平方公里

42、 ,有 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 84条,其主要河流有 : 1)武江:武江系珠江流域北江水系一级支流 ,发源于临武县武源乡华阴村香火冲山峰岭 ,经湖南省临武县、宜章县(在宜章县的罗家渡流入广东省)和广东省乐昌市、乳源县、韶关市浈江区和武江区,于韶关市沙洲尾汇入北江,流域面积 7121平方公里,干流长 272.3公里,流经本市临武县、宜章县大部分地区,市域集雨面积 3367平方公里 ,干流长 97.1公里 ,平均比降 1.49。汇入武江的主要支流有人民河、南花溪、宜章水、白沙水、田头水等。2)城口水:发源于汝城县大坪林场九龙径 ,于汝城三江口镇进入广东省仁化县城口镇 ,从韶关市注入北江 ,控制本市汝

43、城县部分地区,集雨面积 308.8平方公里 ,干流长 25公里 ,河床平均比降 15.0。(3)赣江水系 :流域面积 691.5平方公里 ,有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 20条,其主要河流有 : 1)上犹江(集龙河):发源于汝城县土桥镇金山村老虎垅 ,流经汝城县集益、热水等乡镇 ,于汝城集龙进入江西省崇义县 ,于江西省赣州市八境台汇入赣江 ,流域面积 7705平方千米,干流长 279千米。控制本市汝城县部分地区,境内干流长55.7公里,河床平均比降 5.28,集雨面积 502平方公里。郴州河流水系分布见图 9.1.4.1。图 2.1.4 郴州市水系图2.1.5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全市土地总面积 193

44、41.85平方公里,以地形分:岗地 2066平方公里、丘陵 3971平方公里、平原 2355平方公里、山地 10542平方公里、水面 454平方公里;按使用情况分:截止 2016年,耕地 2990.06平方公里、林地 13080.74平方公里、草地 602.1平方公里、园地 414.15平方公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48.36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 242.24平方公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652.63平方公里、其他 511.57平方公里。森林资源。目前,已基本建成复合型、多层次、多功能的城乡绿色生态体系,形成“青山环绕,蓝脉绿网,十字绿轴,多园均布”的城市与森林相依存、人与自然共和谐的“森林之

45、城”新格局。现有林地面积 11695平方公里,其中,用材林面积 4587.26平方公里、防护林面积 3850.53平方公里、薪炭林面积 15.67平方公里、特用林面积 514.58平方公里、经济林面积 1040.96平方公里、竹林面积 930.53平方公里、灌木林面积 1446.67平方公里、蔬林地面积 65.16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 67.71%,森林蓄积量 5487万立方米。矿产资源。郴州矿产资源丰富,素有“中国有色金属之乡”、“中国银都”、“世界有色金属博物馆”、“煤炭基地”和“中国温泉之城”的美称。全市已发现固体矿产 112种(以亚种计),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 46种。已开发利用矿

46、产有煤、铜、铅、锌、钨、锡、普通萤石、水泥用石灰石、地热、砖瓦用粘土等矿种 38个。截止 2016年底,全市共有发证矿山 595家,矿山总数排名靠前的矿种(县级发证矿山除外)依次是煤炭、铅矿、铁矿、锡矿、普通萤石、水泥用灰岩、钨矿、铜矿。生物资源。郴州市有野生动物 182种,其中,鸟类 111种,兽类 35种,两栖爬行类 36种。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华南虎、云豹、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蟒蛇六种及列入濒危野生动物种国级保护公约 A类级的蟒山烙铁头蛇 ,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水鹿、短尾猴、穿山甲、大灵猫、小灵猫等 39种。据调查统计,郴州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银杏、银杉、红豆杉属(红豆杉、南方红豆杉)、水松、伯乐树(钟萼木)等 6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蓖子三尖杉、福建柏、柔毛油杉、华南五针松等 30种,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黄枝油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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