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380号附件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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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建发2015380号附件2 北京市物业管理综合楼宇项目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考评指标考评项目标准分值考评内容评分标准响应文件参考依据备注说明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如有以下情况,即为否决:1.实际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2.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从事经营活动;3.未及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报;4.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及时换领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物业管理资质证照/取得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无相应等级资质或超范围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即为否决。企业等级资质证书物业管理条例

2、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消防验收意见书/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不合格,或未进行备案,即为否决。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劳动合同10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人员劳动安全、依法为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等。未以任何形式与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企业对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1.未订立劳动合同,即为否决;2.协议中包含免除或减轻企业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即为否决;3.劳动合同中事项不全,每缺1项扣5分。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劳动者权益

3、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1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及其分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建设工程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对所辖房屋建筑进行安全管理。1.未设置机构或配备人员,即为否决;2.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扣5分;3.设置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5分。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及配备标准;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第5.2.1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201.安全

4、生产责任制度(1)建立责任制的目的和基本要求;(2)明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程序;(3)明确各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职能部门及领导、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普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基本要求;(4)明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后责任追究的规定。1.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即为否决;2.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5分;3.每缺1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扣5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每处扣4分;4.每缺1个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扣5分;5.责任书未亲笔签字,每份扣5分。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各岗位逐级签订的安全生

5、产责任书;5.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5.2.2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52.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内容包括:(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4)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工作;(7)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9)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1.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

6、全生产管理职责,即为否决;2.无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扣10分;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工伤事故报告和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每1项未经主要负责人签发扣3分;4.主要负责人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工作报告中无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扣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第5.2.2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0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内容包括:(1)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督促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4)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履行生产职责,组织安全生产

7、考,提出奖惩意见;(5)依法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分;2.履行的职责不全,每缺1项扣2分。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各岗位逐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5.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第5.2.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明确安全检查的目的、分类和时限要求;(2)明确安全检查的方法、内容,组织实施的部门和人员;(3)明确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责任部门和责任人;(4)明确检查记录的保存时限要求。1

8、.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扣3分;记录不完整,扣2分。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第5.4.2条第5.4.6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间、程序、方法、范围和建档要求;(2)明确排查和治理整改隐患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3)明确本单位安全隐患等级分类;(4)明确隐患治理整改过程中的防范措施;(5)明确隐患整改完成后的报告要求。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9、扣3分;4.档案记录不完整,扣2分。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5.4.2条第5.4.6条第5.8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3.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1)明确本单位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岗位、设备设施;(2)明确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岗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3)明确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各场所、岗位、设备设施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行为;(4)明确中控室、变配电室、锅炉房、机房、库房、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设备和设施和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要求。1

10、.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该制度执行记录,扣3分;记录不完整,扣2分;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未明确专人负责,即为否决。1.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2.制度执行记录;3.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未明确专人负责名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5.4.2条第5.4.6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可能涉及的危险作业范围:带电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作业等)(1)明确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2)明

11、确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和人员的职责;(3)明确从事危险作业操作的规范程序;(4)明确从事危险作业应采取的保护措施;(5)明确从事危险作业需禁忌的事项。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危险作业管理档案,扣3分;4.档案记录不完整,扣2分。1.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危险作业管理档案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5.4.2条第5.4.6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本人证件上岗作业或证件由相关部门集中保存;(2)明确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3)明确定期培训教育;(4)明确按时复

12、审。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未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与台账不符,扣3分。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5.4.2条第5.4.6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及职责;(2)明确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方式;(3)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人员范围、发放周期、发放形式;(4)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要求;(5)明确劳动防护用品养护、检测、管理要求

13、;(6)明确劳动防护用品报废标准。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档案,扣3分;4.档案记录不完整,扣2分。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档案;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5.4.2条第5.4.6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7.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明确实施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条件和基本要求;(2)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等级划分;(3)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4)明确奖励和惩罚档案资料管理要求。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

14、.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档案,扣3分;4.记录不完整,扣2分。1.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2.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5.4.2条第5.4.6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明确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上报的部门及处置要求;(2)明确事故报告内容;(3)明确事故调查处理中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4)明确事故调查处理后,应报告的内容和时限。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扣3分;4.档案记录不完整,扣2分。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5、和调查处理制度;2.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5.4.2条第5.4.6条第5.1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9.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明确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和基本要求;(2)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限要求;(3)明确会议的参加人员;(4)明确会议的主要议程和内容;(5)明确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方法和措施;(6)确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安全生产例会记录,扣3分;4.记录不完整,扣2分。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安全生产例会记录。第5.4.2条第5.4.6条安

16、全生产规章制度510.安全费用使用制度(1)明确安全费用的来源;(2)明确安全费用的投入计划;(3)明确安全费用应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救援服务;其他保障安全的事项。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安全费用使用记录,扣3分;4.记录不完整,扣2分。1.安全费用使用制度;2.安全费用使用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第5.4.2条第5.3条第5.4.6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11.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1)

17、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维护管理的要求;(2)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范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3)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技术检测的基本要求。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档案,扣3分;4.记录不完整,扣2分。1.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2.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档案记录。第5.4.2条第5.4.6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12.值班(带班)制度(1)明确本单位设立值班的岗位和部门;(2)明确值班岗位的职责和基本素质要求;(3)明确值班岗位值班工作规程和基本要求;(4)明确领导现场带班的任务、职责和要求。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

18、符,不得分;2.制度规定的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1分;3.无值班(带班)记录,扣3分;4.记录不完整,扣2分。1.值班(带班)制度;2.值班(带班)排班表;3.值班(带班)工作记录。第5.4.2条第5.4.6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5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中控系统、消防设备、锅炉等重点设备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1.未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即为否决;2.每缺1个操作规程,扣10分;3.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每个扣5分。1.中控系统操作规程2.消防设备操作规程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水暖工安全操作规程5.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6.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7.电梯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8.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9、操作规程9.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0.有毒有害药剂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第5.4.3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15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1)明确教育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方法;(2)明确各类教育培训对象的培训内容、考核办法和学时要求;(3)明确新员工岗前教育培训和合格上岗的基本要求;(4)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方式;(5)明确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1.无该项制度或制度与实际不符,不得分;2.制度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2分。1.明确教育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方法;2.明确各类教育培训对象的培训内容、考核办法和学时要求;3.明确新员工岗前教育培训和合格

20、上岗的基本要求;4.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方式;5.明确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第5.4.2条第5.5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202.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考试试卷等)。1.无教育培训档案或伪造培训档案,视同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即为否决;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培训,不得分;学时不足,扣6分;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扣6分;3.新员工未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上岗作业,不得分;发现1人相关安全生产培训

21、记录不完整、记录内容不详实、学时不足,扣5分;4.接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人员、转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作业,不得分;学时不足,扣8分;5.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扣8分。1.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2.培训签到表3.考试试卷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人员培训记录5.新员工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记录6.接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人员、转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十九条第5.5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153.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无相关记录或影像资料,视同未开展,不得分

22、。1.宣传活动计划或方案2.宣传活动记录(包括照片和影像记录)第5.5.5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测评估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10按检测规范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无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项未整改,不得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三)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三)第5.4.6条第5.6.2条电气防火技术检测10按电气防火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定期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测。无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项未整改,不得分。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三条(五)第5.4.6条第5.6.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测评估报告防雷装置检测10按规定安

23、装避雷装置,并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每半年检测一次。1.未安装避雷装置,不得分;2.无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项未整改,不得分。防雷检测报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5.4.6条第5.6.2条房屋建筑安全评估10每五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无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报告或评估结论不合格房屋建筑安全评估报告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5.4.6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组织建立10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义务消防队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1.未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

24、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不得分;2.未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义务消防队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扣5分;3.抽查应急救援人员,与实际不符(如人员调整未及时更新、挂名而不是应急救援人员),扣5分。1.义务消防队伍花名册;2.应急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3.应急救援人员花名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5.11.1条预案制定15结合企业实际,针对火灾事故、紧急疏散、拥挤踩踏、燃气爆燃、一氧化碳中毒、触电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对预案进行评审。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危险性分析;(2)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4)预防措施;(5)应急处置

25、程序;(6)应急保障。现场处置方案演练。1.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即为否决;2.预案与企业实际不符,不得分;3.预案涉及事故种类不全,每缺1类扣5分;4.每类预案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2分;5.预案未经评审,扣8分。1.制定应急预案2.结合企业实际,针对火灾事故、紧急疏散、拥挤踩踏、燃气爆燃、一氧化碳中毒、触电等可能发生的事故3.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危险性分析; (2)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4)预防措施; (5)应急处置程序; (6)应急保障。4.预案评审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5.11

26、.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应急救援救援演练101.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局部工作人员疏散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1.无演练记录,视同未开展演练,即为否决;2.演练记录不全,不得分;3.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扣5分。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5.11.4条救援演练52.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订意见。无预案演练总结或评价改进意见,不得分。演练效果评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5.11.4条应急物资管理51.配备满足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消防器材、电视监控系统、应急广播系

27、统、应急照明系统、防毒面具、安全头盔、警戒带、袖章标识、通讯设备、对讲系统、手电等),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1.无应急物资管理台账,不得分;2.配备不全,每缺1项扣2分。1.应急物资管理制度2.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5.11.3条应急物资管理52.对应急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并做好记录。无维护保养记录,不得分。应急物资检查记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六条第5.11.3条使用单位应急51.建立楼宇内使用单位详细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等情况。1.无楼宇内使用单位详细档案,不得分;2.每缺1家使用单位档案,扣2分

28、;3.档案缺1项内容,扣1分。楼宇内使用单位台账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第二十一条第5.11.2条应急救援资料备案52.备案楼宇内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1.无楼宇内使用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不得分;2.每缺1家使用单位应急预案,扣2分。楼宇内使用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第二十四条第5.11.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特种设备基础管理30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2)注册登记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

29、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1.未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即为否决;2.无任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得分;3.每缺1个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或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扣2分;4.每缺1个特种设备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扣10分;5.每缺1个安全附件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不合格,扣2分;6.每缺少1类特种设备日常自行检查记录,扣5分;7.缺少其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扣5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1.技术资料和文件2.注册登记表3.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检查记录4.日常

30、使用状况记录5.维护保养记录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5.6.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相关保险20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每漏缴1人次,扣5分。1.提交与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一致的社保资料;2.特殊情况有书面说明。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六条第5.3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发包和出租项目管理/1.与外墙清洗、装饰装修、特种设备维护检修、水电气热、化粪池清掏等专业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与相关专业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即为否决。未与相关专业单位

31、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或未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即为否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条第5.7.4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发包和出租项目管理/2.与产权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产权单位和物业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未与产权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即为否决。提交与相关专业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合同。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第七条第5.7.4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发包和出租项目管理103.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物业单位和使用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各自负责管理的区域范围;(2)明确安

32、全管理的职责分工;(3)明确消防器材的提供方和管理方;(4)明确消防设施、重要设施更新、维修、保养的经费来源;(5)明确、细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职责分工、程序,以及各自应当履行的义务;(6)其它需要明确的安全事项。1.未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即为否决;2.每缺1个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扣5分;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每缺1项内容,扣2分。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包括上述要求的6项内容。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第十九条第5.7.4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1、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

33、设备,即为否决。设施设备清单、台账、设备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三十一条第5.6.3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类/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即为否决。安全警示标识清册及运行维护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八条第5.7.3条现场满足要求/3、设备设施无明显安全隐患。设备设施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即为否决。变压器无过热、无异响严重、防护措施良好;配电柜(箱)内指示灯显示正常、无过热、无异味、无烧灼、端子接口牢固、无临时用电、导线无裸露、等电位导线无缺失、开关防电弧板齐全;线缆温度正常,无

34、破损;缆沟井无积水第5.6.2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设备设施设备设施/3、设备设施无明显安全隐患。二次供水水质定期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水箱盖加锁、消毒装置正常、溢水管安装有防护网、防鼠措施到位制冷主机运行无异响;压力容器、管道正常,安全保护装置有效;广告牌、外立面牢固等无安全隐患消防报警主机正常有效,各路信号反馈正常,烟感定期自检,消防广播、联动台、防火卷帘、消防水泵等设施设备完好、功能正常,烟感温感灵敏地址正确、手报插孔电话有效;消防、喷淋水系统水量充足、压力正常,接合器开启灵活104、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附近悬挂操作规程。每有1类设备设施未悬挂操作规程,扣5分。各设备机房悬挂操作规程、

35、符合安全要求第5.6.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特种设备现场管理通用要求/1.特种设备无明显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即为否决。电梯安全保护机构正常(包括限速器、安全触板、安全光幕、上下限位开关、缓冲区、安全钳等)第5.6.2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特种设备现场管理通用要求102.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每有1台设备未张贴,扣5分。轿厢内公示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5.6.2条特种设备现场管理电梯/1.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 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未将电梯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 和警示标志置于易

36、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 置,即为否决。电梯轿厢内悬挂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18015001-2009电梯使用管 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第九 条(三)第5.6.2条/2、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未在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 急救援电话或维保单位名称、急修、投诉电 话,即为否决。电梯轿厢内悬挂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第九 条(四)第5.6.2条/3、电梯内设置的紧急报警装置可靠。电梯紧急

37、报警装置不能有效应答紧急呼 救,即为否决。测试紧急报警装置,有人应答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第九 条(一)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第十五条(三)第5.6.2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特种设备现场管理电梯104、自动扶梯、自动人行坡道必要部位安装防护挡板、防夹装置。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有防护挡板、防夹装置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 与自动人行道附录八第3.4 条、第4.7条第5.6.2条10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坡道梳齿板梳齿或踏面应当完好,无缺损现象。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梳齿板梳齿或踏面应当完好,无缺损TSG T7005-20

38、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 与自动人行道附录八第5.1 条第5.6.2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151、按规定配置相应灭火等级的灭火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换。一个计算单元内 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1、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灭火器,即为否决;配置ABC灭火器或CO2灭火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十六条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规范 第6.1.1条第5.6.2条 第5.7.1条2、未定期进行维护更换,即为否决;灭火器在有效期内3、每有1处配置点配备灭火器不符合要求, 扣5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102、消火栓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未上锁, 箱

39、内设备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未埋压、 圈占。1、有1处消火栓无明显标识,扣2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管理第7.6.2.1条、 第 7.6.2.2 条、第 7.6.2.3 条第5.7.1条 第5.7.3条2、有1处消火栓箱内设备不齐全或损坏, 扣2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3、每有1处室内消火栓箱上锁,扣2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4、每有1处室外消火栓被埋压、圈占,扣2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消防安全53、消防设施和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未被遮挡或挪作他用。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

40、不宜小于0.08M1、每有1处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扣2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二十八条 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5.1.3条第5.7.1条2、每有1具被遮挡或挪作他用,扣2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消防安全中控室51、中控室的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应上墙张贴。每缺1项相关管理制度,扣2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52、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应少于2人,并做好值班记录(包含设备运行检查情况、 交接班工作情况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1、无专人24小时值班,即为否决;查阅排班表、值班记录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人员GB25506-

41、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第4.2.1条a)第5.7.2条2、每班值班人员少于2人,不得分;查阅排班表、值班记录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人员3、无值班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全,扣3分;值班记录签字代签,或签字笔迹明显存在差别,不得分。查阅值班记录53、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中控室操作职业资质证书,证书原件自身携带或在主管部门集中保存。1、值班人员未持有效消防中控室操作职业资质证书上岗作业,即为否决;现场查看配备人员证书,查阅当班人员证书原件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第4.2.1条a)第5.7.2条2、值班人员消防中控室操作职业资质证书原 件未自身携带或未由单位主管部门集中保存,不得

42、分。54、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等内容,并能熟练使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使用、正确操作, 不得分。依据上墙的制度和的应急预案,提问值班人员;值班人员现场操作设备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5.6条第5.7.2条55、在中控室存放应急预案文本。中控室未存放应急预案文本,不得分。检查应急预案,或存文本第5.7.1条56、设置用于火灾报警的消防电话。未设消防电话,不得分。测试消防电话第5.6.2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消防安全中控室57、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包。1.无消防器材,不得分; 2、无应急包,不得分。检查中控室的灭火器和应急包配置齐

43、全、消防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十六条第5.6.2条58、未堆放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的其他物品。堆放杂物,不得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符合要求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管理第7.6.4条第5.7.1条59、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 显标志。1、门开启方向不对,不得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2.1条第5.7.1条2、未设明显标识,扣2分510、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测试远程控制有效消防控制室通 用技术要求第4.2.1条d)第5.7.1条消防安全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41、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检查消防水箱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4 条第5.7.1条42、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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