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中学公用物品采购入库领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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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仑中学公用物品采购入库领用制度 一、采购 1、学校物品(教育教学生活办公物品及教学用品等)采购,分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制度2、物品采购采用预报申领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由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填写北仑中学物品采购请购单,预报学期采购计划。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办公室。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3、物品请购流程:(1)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填写物品请购单。(2)物品请购单统一送交校长办公室,汇总。(3)校办送校长室审批。(4

2、)校长室同意后,交总务处采购经办。(5)采购物品验收入库。(6)物品请购人到保管室填写物品领用单或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4、总务处主任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会同总务人员和财产保管员,清点库存物品,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5、总务处物品采购原则 (1)一般性的、急需的且金额较小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购,采取就近采购。(2)凡数量较多、金额较大在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采取定点购买统一结帐的方式,由总务处主任、保管员、财会人员共同选择23家交通便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价格公道、商品齐全的较大型的商店作为对口固定性采购单位。

3、(3)凡采购物品金额在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采购计划,必须由三人以上有关人员组成采购小组,采用背靠背报价形式,货比三家后再定价购买。必要时,校长室应组织行政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行情。(4)凡采购物品金额在20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的采购计划,采取学校对外招标的方式进行,召集45家有一定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信誉良好的单位公开招标,学校成立专门的招标小组办理招标事宜。(5)凡采购物品金额在500000元以上,实行政府公开招标。(6)凡50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活动,事后必须有完整的招标书、报价单、招标过程记录送档案室备案。 6、专业性较强或选择性较活

4、的物品采购时,请使用部门派出专业管理人员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 7、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采购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以下几点:(1)充分了解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2)实际价格超过预算价格20%以上的,应先请示后购置。(3)没有严格的经济合同手续及负责产品质量三包的不购。(4)有回扣金不折算冲减价格的不购。(5)未经批准或批准手续不全的不购。(6)计划外项目,经费不落实的不购。 8、在特殊情况下,经校长同意,可委托有关人员进行专项采购。 9、非常规性物品,特殊需要的物品,确需购置时需事先申请经费,待校长批准落实经费后,

5、专款采购。 10、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过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清点验收入库登记入册签名后,报校长签字同意,才能进行财务报销手续。二、入库 1、所有学校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 2、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入固定资产账、易耗用品账等。 3、总务处保管人员要定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三、领取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总务处保管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物品,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总务处主任签名后到校务财产保管人员处领取。申领时,一律签

6、名登记,写明领取时间、用途,必须归还品还需写明计划归还日期。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处主任签字,报校长批准,方可领取,使用管理人员签名登记负全责保管。 4、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依时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所有“物品领用单”统一保存,以备查验。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校长处理。发现情况不报,或未按时收还,则由保管人员负责。 6、如果遇领取

7、必须归还物品的人员离职调岗或离校,则必须到总务处办理妥归还手续或移交手续,并证明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照章处理。如因保管人员渎职未予追还,则由保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二份,经校长、总务处批准后,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借用人,对借入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所借财产用毕及时归还。 8、对违反财务制度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北仑中学财产设备报损单填表人:所在部门:报损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物品原所在地购买日期

8、报损日期主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总务主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校长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北仑中学财产设备报修单报修部门报修人报修物品名称报修日期报损物品所在位置损坏物品故障现象物品损坏原因总务处鉴定意见修复时间备注注:报修部门是指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班级、寝室等北仑中学物品、设备请购单申请人:申请人所属处、室、教研组:申请购买物品(按以下序号填):序号需采购物品、设备名称规格数量预计价格(元)备注123456789申请购买原因: 签名: 年 月 日总务处核实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校长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物品采购流程:先由个人或部门填写请购单(名称、

9、数量、预计价格、购买原因) 送交校办核实 递交校长审批 最后由总务处具体落实采购、进库 申请人到保管室领取。北仑中学财产设备领用单领用人:领用人所属处、室、教研组:领用物品(按以下序号填):序号物品、设备名称规格数量领用日期归还日期12345678910领用原因: 总务处主任意见:校长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注:1、一般物品的领用,由总务主任同意就可,贵重物品的领用需校长同意。 2、易耗用品不需填写领用单,直接在易耗用品登记簿上登记、签名。北仑中学班级财产设备管理条例学校财产设备管理是学校总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估一所学校、一个部门、一个班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

10、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有效地落实我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把财产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班级财产设备的清查、交接: 1、清查:每一学期结束,由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对全校各班教室内财产设备进行清点、登记。(登入班级财产设备登记表) 2、交接: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相应班级的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总务处留底备案。班主任按登记表上所列财产对本班财产设备签收、认可。如中途班主任更换,应先由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然后由新任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新的财产设备登记表;班级学

11、生毕业离校前,班主任应协助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如有缺少、损坏,在办理完相关的赔偿手续后,才能办理学生毕业手续。 3、班级财产设备包括:电视机、数字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电动银幕、电风扇、饮水机、音箱、桌、凳、门、窗、黑板、 日光灯、开关、插座、窗帘、卫生器具等。 二、班级财产设备管理: 1、各班必须成立财产管理小组,对本班的财产设备签收,认可。班主任作为班级财产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2、各班主任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报修;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3、每个学生使用固定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如发现有螺丝松脱等情

12、况出现,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如出现小问题不及时报修,出现大的问题时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4、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5、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并及时在使用登记表中登记;不得随意使用各种设备。平时对各种设备要做好卫生打扫工作。如有故障出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报修。6、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班主任到总务处填写报修单,由总务处签发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妥当后,需由班主任签名验收。7、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工作及维修人员工作考核依据。8、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学生处组成

13、检查小组到各班检查财产管理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9、财产设备管理达标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学校评选优秀班干部、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由总务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学期末根据条件评选“财产设备管理达标班级,对于财产设备管理达标的班级,学校将给予100、200、300元三等级的班务费奖励;并在以后新设备的更换时予以优先考虑。 北仑中学班级财产设备登记表班级 室号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班主任签名:日 期:总务主任签名:日 期:北仑中学报修、赔偿、报损制度学校财产、设备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

14、物质基础。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完善,使用、管理好校产、设备尤为突出和重要,在切实保管好财产的同时,但由于使用时间长,使用频率大等原因,总有一些校产及设备需要修理、报损、报废、更换。为了更好地做好这一工作,使学校财产、设备发挥最大程度的使用价值及延长使用寿命,特拟订以下规定:一、财产设备报修制度1、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处理。2、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由班主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总务处。3、寝室财产设备损坏报修,由寝室长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交生辅员汇总,由生辅员送交总务处。4、教师

15、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及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总务处。5、经总务处签定,属于自然损坏的。小的故障,当天报修,当天修复;比较大的故障,总务处有配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修复;若总务处无配件,需请人修复的,三天内修复。特殊情况需由总务处及时说明原因。6、如报修延缓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项,可到校办直接领取“工作联系单”,由校办及时报送校长批示限时修复。执行不力,导致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则追究总务处主任及相关人员责任。7、经总务处鉴定,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北仑中学赔偿制度赔偿后,按第5条规定时间修复。二、财产设备赔偿制度 一、全校财

16、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寝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四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二、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1、由总务处及相关教师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 2、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3、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坏,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 4、故意损坏学校财产: (1)本人主动到学生处(或总务处)承认错误,按原价的1-2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免于纪律处分。 (2)本人无赔偿的意愿,经学校发现后,才有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赔偿的,按原价2-3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外以批评或警告之处分。 (

17、3)本人根本无所谓,在事实面前拒不承认的,按3倍以上5倍以下的价格赔偿,并处以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5、损坏财产而不报告,无人检举,造成赔偿无着落的,按原价2倍的价格分摊到班级或寝室。 6、公共财产损坏的由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或专用教室责任人)负责,赔偿落实到人(或班)。 7、学期累计,班级、寝室赔款较多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文明寝室。 三、其它: 1、财产损坏并已赔偿的,总务处要及时予以修复。 2、财产损坏而赔偿无着落的一般不予修复,若班主任愿意由班级集体赔偿的方可给予修复。 3、学生毕业和教师调离,所借所用学校财产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4、以上赔偿款项

18、均交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开票,收入作为修理专用。 三、财产设备报损制度1对各种仪器设备、图书光盘、教学办公用品等学校固定资产,确定是自然损坏不能再用,又无法修理或已无修理价值,需报废的,应由使用处、室、办负责人或使用者个人填写财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送总务处鉴定,经总务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后报废,一份送去记帐,另一份作财产注销单。2、由于财产管理不善或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有意损坏造成损失的应责成过失人或财产设备负责人按北仑中学财产设备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由过失人填写财产报损单,一式二份,经总务处主任和校长批准,同意报废。以上制度,希望全校师生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同时希望全校师生

19、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意识,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使我校师生能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北仑中学寝室财产设备登记表班级 楼号 室号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寝室长签名:日 期:生辅员签名:日 期:总务主任签名:日 期:北仑中学学生寝室财产设备管理条例学生寝室财产是学校财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估一个班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保持寝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有效地落实我校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

20、规定: 一、寝室财产设备的清查、交接: 1、清查:每一学期结束,由总务处、生辅员对全校寝室内财产设备进行清点、登记。(登入寝室财产设备登记表) 2、交接:每学期开学初,由生辅员到总务处领取所有寝室的财产设备登记表,然后由各寝室长到生辅员处领取财产设备登记表,一式叁份,一份交寝室,一份交生辅员保管,一份总务处留底备案。寝室长按登记表上所列财产对本寝室财产设备签收、认可。如中途寝室更换,应先由总务处、生辅员对其寝室财产设备进行清查,然后由寝室长生辅员处领取新的财产设备登记表;班级学生毕业离校前,由总务处对所有寝室财产设备进行清查,如有缺少、损坏,在办理完相关的赔偿手续后,才能办理学生毕业离校手续。

21、 3、寝室财产设备包括:空调、热水器、电风扇、床头灯、床铺、桌、凳、门、窗、锁、 照明灯、开关、插座、窗帘、水龙头、卫生洁具等。 二、寝室财产设备管理: 1、寝室长领取本条例后,应告知全体寝室成员,并在寝室内张帖,会同其他寝室成员对本寝室财产设备签收,认可。全体寝室成员对本寝室财产设备都有使用、保管和损坏赔偿的权利和责任,寝室长作为寝室财产设备管理的负责人。2、要爱护公物,并由寝室长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报修;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3、每个寝室成员使用固定的桌、椅、柜、床铺,不准在其上面涂写、刻字。如发现有情况出现,应及时报修。4、各寝室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各寝室

22、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关紧水龙头。5、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寝室长到生辅员处填写报修单,再由生辅员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签发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6、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学生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寝室检查财产管理情况,结合各寝室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7、财产设备管理达标情况,作为优秀班级、文明寝室评比的参考依据。对于财产设备管理达标的寝室,学校将给予表彰;在以后新设备的更换时予以优先考虑。 北仑中学财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物品都是国家的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物质条件,必须高度重视我校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

23、。学校由校长亲自主管这项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落实,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都应由主任、组长直接负责这项工作,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学校财产的教育,规范管理,千方百计降低财产损耗,压缩办学成本。第二条 学校财产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机构健全、人员精干,购置要有计划,验收要严肃认真,采购、领用、报损手续要完备清楚,保证帐册记录健全,帐物相符。同时要加强、健全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学校财产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第三条 学校配备思想过硬和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培训

24、。学校要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管理和使用好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失、丢失要责令赔偿和给予处分。学校财产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本行业务,如岗位调动时,应事先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务处专人督办。第二章 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分类与作价第四条 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1、 固定资产是指:a、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科研、行政、后勤、办公、生活设备。b、单价虽不满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c、有的财产比较稀缺,有的财产实用性较强,虽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但学校认为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2、低值易

25、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的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教具、电脑配件等。3、易耗用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极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第五条 学校所属的任一经济实体(含食堂、超市、俱乐部等)应用学校任何类别资金(不含个人资金或由个人集资所筹集的资金)购置的物资,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登记入帐;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第六条 凡是外单位赠送、获奖、上级无偿调拨、自制、购置的财产设备,都要到总务处保管室入帐,核实价格后,按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列入学校相应财产帐册进行管理。图书、杂志报刊合订本、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列固定资产

26、。第七条 我校财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分类严格按国家教育部省教教育厅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固定资产按造价或购置价格入帐,但原有的固定资产,有下列之一者得增减其原值。1.因加工改制而增加其数量或提高质量按所开支的成本费增加其原值。2.成套设备,因毁损或拆除其原有一部分,应减少其原值。3.房屋和建筑物的拆除、改建应增减固定资产价值,分别处理有关帐务。4.大修理、大修缮和维修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增减,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处理,并及时通知财务室保证帐帐相符。 第三章 学校财产建帐建制1、 学校设置财产保管员,参照相关财产制度要求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的管理。2、

27、保管室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实物管理,一般每学期清理一次,清理结果由总务处汇总登记。3、 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借用单、报损单、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第四章 学校财产物资的增添和验收第九条 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必须按照学校发展规模、财力、发展方向进行全面规划。要根据勤俭办学的方针从需要与可能出发、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第十条 增添学校财产设备,凡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应按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

28、。不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增添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应由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提出学期申请计划。 由总务处汇审平衡,提请校长批准后,列入学校财务计划,由总务处执行。临时采购计划为学期计划之补充,因教学、办公、生活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采购要求及各种物资的损耗补充。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学校财产帐、后财务报销的原则第十一条 对于大的项目、贵重仪器设备或购置批量大的常规设备,必须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第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或个人无论资金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必须按照以上各项规定办理。不办理请购手续,擅自购置设备、物资者,学校财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管理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三

29、条 物资购回后(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或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物资,或无偿调入本校任一部门的物资),一律应到总务处办理检验及入库手续,到保管室办理登记入册,方能按我校规定的各行政级别的权限,签批报销,投入使用。第十四条 加强验收与索赔管理工作。购入的物资,必须由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会同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及时验收,验收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外观检查,应先检查设备包装是否完好,然后按顺序查看设备各表面是否有残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重点是主机,主要工作面,主要配件等部位。若发现问题,应当场记录并拍照。凡属合同规定,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在场才能开箱的贵重设备,切匆事先开箱,以免造成被动

30、。 2.数量检查,以合同及订货清单为依据,核对装箱单,逐一清点。清点时,仔细查对主机和附件型号,编号是否与订货清单、装箱单一致,对缺少或错发部分,应记明编号、品名、实到和短缺数量等。 3.质量检查,质量验收,也是物资设备功能、指标等的全面检查质量验收,应由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申报单位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技能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查明事故、故障原因及予以排除,无法排除或虽能排除但涉及质量的仍应记录在案列入检验报告。 4.验收记录、验收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应包括:验收时间、条件、情况和结果,参加人员等。验收结束时,由使用接收单位写出验收报告,

31、附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一并报物资设备科进一步处理并入档。 5.验收结束后,若在数量及质量上存在问题,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一定要在索赔时效内完成该项工作。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与维修第十五条 保管室、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的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学校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物资要做到分类清楚,排列有序,帐物对号,环境整洁,要经常检查、维护,做好防潮、防爆、防火、防盗工作,以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第十六条:一、各实验室及保管室学校财产帐面管理规定如下:1.单价5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用文字帐进行管理。2.单价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实行卡片管理。3.管理卡

32、片及文字帐本应与实物相一致,并与保管帐做到帐帐相符。 二、财务室应设立与保管室对口的固定资产分类总帐,保管室的分类明细帐的各类总金额应与校财务室的总帐相符。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包括赠送和无偿调进、调出的物资)保管室应如实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表),财务室作固定资产增减记录,各种帐、单、表应缮写清楚,记录准确。帐卡、物要定期核对检查,做到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总务处应每年暑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第十八条 各类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报损、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应严格按照北仑中学学校财产设备的领用、借用、赔偿、报损制度执行。第十九条 各级学校财产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人员)在管理业务上

33、兼受总务处领导,他们对所管理的财产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任何物资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进行实物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的财产设备不得使用,否则,由此引起性能、质量上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第二十条 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要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后勤队伍建设,经常性的检修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应由总务处和电教组负责。第二十一条 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改制和检修,应事先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校长批准,方可进行,严禁无准备的随意拆装。第二十二条 各级物资管理人员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和其它事故时

34、,应迅速向总务处报告,并及时追查原因,做出记录,以便学校按北仑中学校产设备的报修、赔偿、报损制度规定处理。第二十三条 总务部门应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剂和组织协作工作,以提高财产设备的利用率。第六章 财产管理的监督第二十四条 学校会计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帐与财产实物帐核算不合规、帐帐、帐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人员任用不合规的情况,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学校及总务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校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保管员和教职工不得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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