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员考试复习参考题(综合部分).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4099576 上传时间:2023-04-04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1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理员考试复习参考题(综合部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监理员考试复习参考题(综合部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监理员考试复习参考题(综合部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监理员考试复习参考题(综合部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监理员考试复习参考题(综合部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监理员考试复习参考题(综合部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员考试复习参考题(综合部分).doc(3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北京市监理从业人员考试复 习 参 考 题考试科目:综合科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监理基本知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简称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简称质管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简称安全条例)1、根据建筑法规定,承发包方式有几种?其施工范围是什么?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在承发包工作中禁止什么行为?(24、26、27、29)1)承发包方法三种:总承包、联合承包、分包2)承包范围: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其中1项或多项3)责任划分:联合承包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总包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承发包的禁止行为:禁止肢解发包

2、;禁止施工企业超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全部工程转包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全部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他人;禁止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另:由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发包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2、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哪些形式?何谓连带赔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有什么区别?(34、35、69)1)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停业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

3、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责令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建筑法中规定,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含哪些内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58、59、60、61)1)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对建设材

4、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应当修复;交付竣工的工程,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工程保修书,具备规定的竣工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3)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74条)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不按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造成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5、刑事责任。4、建筑法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投诉权属于谁?(63)任何单位和个人5、质管条例规定,哪些单位应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各负什么责任?(19、26、36)1)对工程质量负责的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2)各负的责任:勘察单位-对勘察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6、质管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什么内容?保修期从何时计?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年限有什么规定?(39、40)1)质量保修书应明确的内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2)保修期计算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送交竣

6、工验收报告的日期或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3)最低保修年限: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5年供热和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7、根据质管条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形式有哪些?(38)监理形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8、质管条例规定,施工企业违规可能受到的处罚形式有几种?相应的违规行为是什么?(60、61、62、64、65、66、68、70、74、77)违规行为处罚形式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60)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7、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予以取缔,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照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4)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6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5)转包或违法分包的(62)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罚款,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6)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有不按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64)

8、责令改正,处合同款2%以上、4%以下罚款造成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7)未对材料、构配件、设备、商品砼进行检验,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65)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66)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9)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69)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9、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期限(70)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1)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74)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被发现在该单位工期间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77)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质管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监理企业哪些行为属于违规?相应的处罚形式各是什么?(60、61、62、67、68、70、72、74、77)1)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处罚形式(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

10、期限的(70)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3)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77)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73)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2)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处罚形式(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2)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

11、,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第一款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4)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6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5)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62)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6)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67)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予以

12、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68)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8)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质管条例规定,施工、监理企业何种情况下将受到刑法处罚?其形式是什么?(74)违规行为处罚形式1)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质管条例规定,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使用前提是什么?什么情况下需要

13、现场取样送检?如何进行?(29、31)1)进场材料、构配件的使用前提: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2)需要现场取样送检的情况(内容)如何送检: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12、质管条例对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有哪些规定?(15)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13、安全条例规定,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的是哪些单位?各承担什么责任?(四) 1)哪些单位:建设单位、勘

14、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2)承担的责任: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什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5、为保证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什么文件?按什么标准审查?1)审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2)审查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6、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如何处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7、为保

15、证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应设立什么机构?配备什么人员?建立建全什么制度?投入什么?做什么检查工作?1)设立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配备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建立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投入: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5)检查工作: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18、分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应如何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

16、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19、为保证安全生产哪些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需何人签字?由何人现场监督实施?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何人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3)何人监督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施工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对什么建筑需要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造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21、施工单位对消防安全应做什么工作?应

17、做的工作: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22、为保证安全生产施工单位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各有什么责任、义务和权利?1)施工单位: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对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意外伤

18、害保险费。2)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3、监理单位哪些行为属于违反安全条例规定?依法将受到的处罚是什么?1)违反安全条例的行为: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

19、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2)依法处罚:工程监理单位有上述违反安全条例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4、注册监理工程师什么行为属于违反安全条例?将受到何种处罚? 违反安全条例行为处罚1)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简称合同法)1、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有哪些内容?1)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2)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3)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4)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5)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6)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7)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

21、害社会公共利益。 8)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2、何谓要约?何谓承诺?(14、21)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3、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关于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合同,当价格发生变动时如何执行? 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

22、按原价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5、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得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有哪些责任?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7、关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应当按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

2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8、违约的处罚形式有哪些?(114)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9、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哪些?(128条)和解、调解、仲裁、起诉10、何谓建设工程合同?有几种?(269条)1)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种类: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11、招标投标活动应如何进行?(271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12、何谓委托合同?(396)监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双方当事人是谁

24、?1)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3)双方当事人:委托人建设单位;受托人监理单位13、业主对工程作业进行质量检查的前提是什么?(277)前提是: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14、对隐蔽工程检查的规定是什么?(278)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15、施工人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违约责任?(281、282)1)承担违约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

25、、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承担赔偿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16、何种情况下,受托人应赔偿损失?(406)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3)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三、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简称概论) 1、我国改革开放后在基建领域内采取了哪些改革措施?(P1)改革措施:投资有偿使用(即“拨改贷”)、投资包干责任制、投资主体多元化、工程招标投

26、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 2、我国建设监理制从何时试点?有怎样的发展趋势?(P1,P8)1)建设工程监理制从1988年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推行监理制,从而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2)发展趋势: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与国际惯例接轨,走向世界。 3、何谓工程建设监理?它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是什么?其行为主体是谁?实施的前提是什么?(P2,P6)1)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

27、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2)基本理论:建设项目管理学,以组织论、控制论和管理学作为理论基础。研究的范围包括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组织、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研究的对象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目标的有效控制,包括费用目标、时间目标和质量目标的控制。3)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工程监理企业。4)实施的前提: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 4、工程建设监理的性质是什么?应如何理解?在我国现阶段的特点是什么?(P4、P7)1)性质: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公

28、正性2)理解:3)现阶段的特点: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 5、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P5)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6、监理工程师应遵守什么职业道德?(P30)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的准则是什么?(P46)1)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

29、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2)经营活动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7、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目的是什么?(P4)更有效地发挥监理的规划、控制、协调作用,为在计划目标内建成工程提供最好的管理。 8、控制的含义指什么?(P52)控制通常是指

30、管理人员按计划标准来衡量所取得的成果,纠正所发生的偏差,使目标和计划得以实现的管理活动。 9、控制的流程是什么?其基本环节是什么?(P54图3-1)(P55图3-2)1)控制流程图工程实施计划实际状况与计划目标比较收集实际状况工程状况报告偏离正常纠正措施投入输出改投变入修改计划定期进行有限循环2)基本环节转换反馈投入纠正对比 10、控制的类型有哪些?特点是什么?(P57、58)1)控制类型:按控制措施作用于控制对象时间分: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按控制信息的来源:前馈控制、反馈控制按控制过程是否形成闭合回路:开环控制、闭环控制按控制措施的出发点:主动控制、被动控制2)特点主动控制:预先分析

31、各种风险因素及其导致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和程度,拟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目标偏离。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前馈控制、开环控制主动控制是一种面对未来的控制被动控制:从计划的实际输出中发现偏差,通过对产生偏差原因的分析,研究制定控制措施,使偏差得以纠正,恢复到原计划状态或减少偏差的严重程度。被动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反馈控制、闭环控制被动控制是一种面对现实的控制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的关系: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应密切结合运用。 11、建设工程的三大目标是什么?相互间是什么关系?(P61、62)各目标的含义是什么?(P66-73)1)三大目标:投资、进度、质量2)相互关系:即对立又统一的关系。需要

32、将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需要反复协调、平衡,力求实现整个系统最优,即三大目标的统一。3)投资目标的含义(1)投资目标的含义:通过有效的投资控制工作和具体投资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满足目标满足进度目标投资控制质量目标实际投资计划投资l 各层次目标:实际投资计划投资-最高目标l 较低层次目标有的实际投资计划投资较高层次实际投资计划投资令人满意l 各层次目标均有实际投资计划投资但总投资实际投资计划投资-令人满意(2)系统控制(3)全过程控制(4)全方位控制4)进度目标的含义(1)进度目标含义:通过有效的进度控制工作和具体进度控制

33、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2)系统控制(3)全过程控制(4)全方位控制5)质量目标含义(1)质量目标的含义: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具体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预定的质量目标。(2)系统控制(3)全过程控制(4)全方位控制1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是什么?(P79)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13、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原则是什么?(P116)1)公正、独立、自主原则2)责权一致原则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5)综合效益原则 14、项目监理机构中各类人员职责是什么?(P127-12

34、8)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

35、)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1)

36、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

37、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4)监理员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

38、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15、何谓组织协调?(P128)协调的方法有哪些?(P134) 1)协调: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和力量,使各方配合得适当,其目的是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以实现预定目标。2)范围、层次系统内部协调组织协调近外层协调(有合同关系)系统外部协调 远外层协调(无合同关系)3)方法会议协调法: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例会交谈协调法:作用-保持信息畅通、寻求协作和帮助、及时发布工程指令书面协调法:局面报告、报表、指令、通知;通报、信函、备忘录;会议记录、书面确认。访问协调法情况介绍法16、项目监理部需要协调哪些方面的关系?施工监理

39、中与承包商的组织协调的内容有哪些?(P129-133)1)协调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与业主的协调、与承包商的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协调、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2)施工阶段与承包商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进度问题的协调、质量问题的协调、对承包商违约问题的处理、合同争议的协调、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处理好人际关系。 17、哪些文件属于监理文件?(P136)它们之间关系如何?(137)1)监理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2)三者关系:相互关联都是监理文件之间存在依据性:依据大纲编规划、依据规划编细则作用不同:大纲-方案性文件、承揽监理业务规划-指导性文件、指导监理机

40、构工作细则-操作性文件、实施专业监理工作 18、监理规划的作用是什么?(P137)编制的依据是什么?(P138)1)作用: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依据;业主确认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监理单位内部考核的依据和主要存档资料。2)依据:(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批准的可研报告、立项批文;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5)监理大纲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简称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简称规程)(一) 总则、术语1、“平行检查”的定义是什么?

41、 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检验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的检验活动。2、监理员、项目监理部的定义各是什么?1)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2)项目监理部:监理单位派驻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监理组织机构。 3、何谓监理规划?何谓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以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业务的指导性文件。2)监理细则: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依据监理规划,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4、临时延期批准与延期批准的区

42、别是什么?1)临时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作出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规范) 5、监理单位与建设、承包单位各是什么关系?1)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业务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2)与承包单位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43、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签支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单位改正。部分整停施工、调整不称职人员,直接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承包单位。 6、何谓工程计量?何谓见证取样?1)工程计量:根据工程质量认可凭证和设计图纸,按有关工程量计算的规定,对承包单位上报的已完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的监理活动。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及其价款,是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依据。2)见证取样: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对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的取样。

44、 (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1、规程中规定,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是什么?(规程6.1)1)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4)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6)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2、根据规程,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有几大部分?(规程6.2)

45、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承包单位另选监理工程师审核方法:1.审核证明资料2.到厂家考察3.进场材料检验4.进行验证承包单位使用承包单位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不合格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审查意见选择分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进场施工不同意3)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承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自检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承包单位进行纠正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承包单位达到分项工程报验条件进行自检承包单位进行纠正不合格不合格4)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移交证书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监理工程师核查质量控制资料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项目监理部签发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