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中级鉴定(考点)内部监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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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监管1、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定义: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指各级烟草专卖局根据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管理规定对行业内所有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工作方法:日常监管、定期检查3、日常监管的程序:发现预警、筛选预警、调查核实、定性处理4、定期检查的程序:制定检查方案、实施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审批后通报检查结果、处理发现的问题。5、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重要意义:(一)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坚持和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本质要求。(二)加

2、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推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三)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是加强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6、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2.责任效率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4.全过程监管原则、5.全员管理监督原则、6.属地管理原则、7.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原则。7、内部专卖管理机构的工作职权:(1)各级烟草专卖局根据履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行业内企业提供与专卖管理监督相关的文件、资料。(2)有权采取的措施:检查权、询问权、查阅、复制权、查处权。8、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建立健全的主要工作制度包括:(1)教育培训

3、制度。(2)同级专卖管理监督制度。(3)定期检查制度。(4)案件查处制度。(5)案件移交制度。 (6)工作报告制度。(7)举报监督制度。 (8)档案管理制度。9、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责任:1各级烟草专卖局的领导班子对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 各级烟草专卖局主要领导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总责;3. 分管专卖工作的副局长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4. 专卖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日常监管10、日常监管的定义:日常监管是指各级烟草专卖局及其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按照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属地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日常化、经常

4、化监督检查的一种监管方式。11、对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等商业类型企业的日常监管模式:同级监管模式 对下属企业监管模式12、对卷烟、雪茄烟生产企业、烟叶复烤加工企业等生产类型企业的日常监管模式:驻企业监管模式、备案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模式、远程信息监管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13、日常监管的方法:收集信息,调查核实;现场检查、实地监管。14、收集信息的种类:违规线索;异常现象15、违规线索的来源:举报、投诉;上级交办任务;生产经营人员的信息反馈;专卖案件办理中涉及行业内部的线索;其他部门移交线索;下级局报告。16、异常显现发现的两个环节: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对比。17

5、、数据采集的两种方式:信息系统自动采集;人工采集18、人工采集的方式:信息系统查询;建立备案制度;列席企业生产经营会议;实地查询。19、调查核实的程序:收集相关信息;实地开展调查;形成调查结论。20、调查核实的技巧:注意询问顺序;巧借身份;排除干扰。对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1、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现行业务模式:省级公司(直辖市除外)退出“两烟经营”,在卷烟经营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是领导、组织、协调、服务。 地市级烟草公司在卷烟经营中的职责定位是实施主体; 县级烟草公司是卷烟网络建设的具体操作者,是市场营销主体的基础单元。2、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现行业务流程: (1)卷烟购进:合同签订;卷烟

6、扫码入库;到货确认。(2)卷烟销售:订单采集;卷烟扫码、打码出库;卷烟配送。3、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经营的规范要求:涵盖了卷烟购进、存储、销售的各个环节,概括起来是:购进: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签订卷烟、雪茄烟购销合同。存储: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到货确认制度,卷烟入库扫码。销售: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许可范围、价格、渠道等销售卷烟、雪茄烟,必须100%入网、落地、入户销售。4、对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1)卷烟经营单位的规范问题。具体包括:脱离本地市场实际需求、盲目投放、冲击其他地区市场;以集资、虚假订单等形式,

7、套购倒卖卷烟;虚拟客户、无码销售、捆绑销售;直接向无证单位、个人销售卷烟。(2)有关业务人员的不规范问题。具体包括:以停、歇业零售户套购倒卖卷烟;克扣截留零售户订购的卷烟、强制零售客户订购指定品牌卷烟然后回收倒卖;内外勾结参与非法收购倒卖卷烟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线路或超零售户经营能力投放卷烟,为非法收购倒卖卷烟活动提供方便等。5、对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日常监管的具体方法:(1)收集信息、调查核实方法的运用: (2)现场检查、实地监管方法的运用6、处理异常现象的步骤:(1)生产经营数据采集、分析、比对中发现的异常现象; 通过专卖内管信息系统自动采集并预警、通过人工方式采集并分析比对。(2)系统预

8、警或发现异常现象;(3)对预警或异常现象进行筛选。7、卷烟销售环节常见预警或异常现象的种类: (1)品牌销量波动预警(异常)。月销量超过上月销量50%以上的品牌卷烟(2)品牌集中投放预警(异常)。单日销量占月销量15%以上的品牌卷烟(3)零售户订单量波动预警(异常)。单次订购卷烟数量超过前3个订货周期平均数的200%的,月订购卷烟数量超过上月量200%的零售户(4)零售户订单结构波动预警(异常)。单次订购卷烟均价超过前3个订货周期均价200%的零售户(5)客户信息预警(异常)。随意变更客户类别、订货电话、结算账户等信息;不同零售户订货电话相同或银行结算账号相同;营销系统实际供货零售户与专卖许可

9、证系统的零售户不相符等8、预警或异常现象筛选原则: 排除新品引进、到货不均衡、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形成的无效预警;确保不规范问题能及时发现处理;将已出现批发零售价格倒挂、外流到其他地区的品牌作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品牌;对异常品牌的预警,要辅助以品牌销量时间曲线图、区域销量时间曲线图、线路销量时间曲线图的内部等分析工作工具,确定异常品牌销量突增的时间段、区域或配送线路,进一步确定订货不正常的零售户作为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要从总量异常的订单中筛选出需要重点关注的品牌突增的订单,确定为内部违法违规;要从均价异常订单中筛选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高档品牌突增或紧俏的高档品牌突增的订单,尤其是地理位置偏僻、经营规模小、

10、结构低的零售户突然订购数量较多高档卷烟的情况,确定为内部违法违规线索。9、调查核实前收集的资料: (1)线索和信息指向为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人员违规的: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流程、规范要求等制度规范。 (2)线索和信息指向为单位卷烟货源投放违规的:零售户分类标准、相关货源投放策略;线索所涉零售户的类别、所处区域商圈、订货方式、配送方式等基础信息,线索所涉卷烟品牌的市场价格表现、是否曾外流到其他地区被查获等信息;所涉零售户的历史购进数据、违法违规历史记录;周边同类客户的经营数据。10、调查核实的具体方法:询问相关人员:行业内人员(一般询问、专门询问)和行业外人员(电话询问、现场询问)实地检

11、查。11、实地检查的方法: (1)查看零售户经营场所;(2)查看零售户库存;(3)监听电话访销录音; (4)检查网上订货客户上网IP地址。12、现场检查、实地监管方法的运用环节: (1)对打码出库的监管; (2)对卷烟配送到户的监管; (3)对卷烟零售商户的监管;(4)对高价卷烟的销售的监管。对烟叶种植调拨企业日常监管:1、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的业务模式、流程:由县级烟草公司实施,烟叶的加工、调拨、购销以地市级烟草公司作为主体进行。2、烟叶种植收购调拨的主要业务环节: (1)计划下达 (2)合同签订 (3)籽种和烟苗发放 (4)合同锁定 (5)合同调整 (6)收购 (7)调拨 (8)烟叶销售3

12、、合同的主要内容:收购数量;指导性种植面积、种植株数;种植品种;种烟地块所属基本烟田编号;调制设施编号及其容量;收购烟叶的烟叶工作站名称及收购时间;收购价格。4、收购的流程:入户预检、交售、验级、收购、仓储5、烟叶销售:两种模式:(1)原烟销售。(2)原烟交接、委托加工。6、烟叶种植、合同签订方面的规范要求: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定(1)烟叶必须按计划组织生产、种植,按计划签订合同约定种植面积与收购面积。(2)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按照良种化、区域化、规范化得原则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烟叶收购合同并约定种植面积。7、烟叶收购方面的规范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规范

13、烟叶流通秩序的规定中指出:烟叶收购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助剂落实,不得变更;烟叶收购价格实行中央管理的政府定价,国务院计划部门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全国各地区中级准收购价格,国家局制定各等级、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各省不得擅自调整价格;烟叶由县级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县级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设立收购站必须经省级局批准审核,不得跨区域收购。8、烟叶调拨销售、罚没烟叶方面的规范要求:烟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烟叶的购销业务活动中,双方经办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的证件办理业务,收、付款单位的银行账号、货款往来、结算和烟叶发货的起始、终点站必

14、须与合同和准运证一致。严禁“三角”结算和虚开运输发票。9、烟叶生产经营人员的规范要求:烟叶收购管理规程1、烟叶收购人员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按合同收烟,不殉情枉法,不徇私舞弊,不得收购人情烟、关系烟,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2、不得收受烟农与交售烟叶有关人员的钱物和接受吃请;3、不得为他人代售烟叶、代管烟叶、代领烟叶款。10、对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重点包括以下两方面 (1)、单位生产经营违规方面:重点是对烟叶收购环节的监管,查处不按合同收购等违法违规问题,具体包括跨区收购、收购外地烟、无合同、超合同收购等问题; (2)、烟叶经营工作人员违规方面:烟站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虚开

15、发票、内外勾结、谋取私利。11、烟叶收购环节常见预警或异常现象的种类:(1)烟叶收购时间(进度)预警(异常)(2)烟叶过磅数据预警(异常)(3)烟叶发票时间预警(异常)(4)收购数据上传预警(异常)(5)交售等级结构预警(异常)(6)烟叶单产预警(异常)(7)空白合同预警(异常)12、调查核实前准备的材料:(1)指向为行业内生产经营人员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操作流程、规范要求等制度规范。(2)指向为单位违规收购烟叶的:烟农的基本情况。如所属烟站、合同面积数量、已交售的数量等级、历史种植情况;同区域其他烟农的收购数据。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的反馈处理: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轻微违规问题,应向被监管单位或部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对派出监管和检查的主管部门,采用检查报告的方式反馈检查的情况;对行业其他单位或被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采用检查情况通报的方式通报检查结果。对企业内部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由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或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并移交有处理权限和管辖权限的单位和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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