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考试复习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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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证员精讲班第1讲讲义 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简介 一、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简介(一)考试简介 (二)考试题型基础理论与知识题型:满分100分1、单项选择题(135=35)2、多项选择题(110=10)3、判断题(125=25)4、简答题(46=24)5、计算题(32=6)单证操作与缮制:满分100分1、根据合同审核信用证(20分)2、根据信用证审核单据(30分)3、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资料制作单据(50分) 单证概述 二、单证概述(一)单证的含义 1、单证: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 2、狭义单证:单据和信用证 3、广义单证:各种文件

2、和凭证。 (二) 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意义 1、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 国际贸易主要表现为单据的买卖。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以CIF贸易条件成交的合同,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实行单据和付款对流的原则。例:(2006年试题)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卖方凭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不是实际货物,而是与来证要求完全相符的全套单据。(正确)2、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 外贸企业经营的好坏与单证工作组织管理的优劣关系很大。3、政策性很强的涉外工作 4、企业业务和素质的体现 (三) 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1、正确单证工作的前提,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 各种单据必须

3、做到“三相符”; 单证相符: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占首要地位 单单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单同相符: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银行只要求前两个相符,而对于外贸企业,则还要加上一个“单货相符”。(2) 二是单据必须与有关惯例和法令规定相符。信用证按照(UCP600)的解释。例:(外销员试题)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单证与合同严格相符。 单据和信用证严格相符。 信用证和合同严格相符。 应选: 2、完整 (1) 成套单证群体的完整性在结汇时,要提供齐全的,成套的单证。 (2) 每一种单据的所填内容必须完备齐全 (3) 单据的份数齐全,尤其是提单的份数。 例:(2005年试题)根据制单的“完

4、整”原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D )A.单据种类的完整 B.单据所填写的内容完整C.每种单据份数的完整 D.所有单证都必须签署3、及时 (1)出单及时:各种单据的出单日期必须合理可行,不能超过信用证有效期或按商业习惯的合理日期。保险单日期早于或等于提单的签发日期提单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期装运通知书必须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发出。各单据日期早晚次序:发票日期检验证书日期或保险单日期提单装船日期信用证最迟装运日期汇票出票日期信用证最迟交单日期或信用证有效期(2) 结汇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如果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银行将拒收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期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单据也不得迟于信

5、用证到期日提交。例如:提单签发日期为2001年6月3日,信用证议付有效期为2001年6月26日。问卖方最迟的交单期为哪一天?6月24日。补充:*:有效期:(UCP500)规定,一切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和一个交单付款、承兑的地点。规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将被解释为信用证的有效期。*:交单期:信用证还应规定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的特定期限,即“交单期”。*:装运期:装运期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运往目的港的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日期。信用证可以没有装运期,只有有效期,在实际业务中叫做“双到期”。 例: (2005年试题)如果信用证规定汇票的期限为30 DAYS

6、FROM DATE OF BILL OF LADING,提单日期为MARCH 1ST,2005,则根据国际银行标准实务,汇票的到期日应该是(B )A2005年3月30日 B. 2005年3月31日C. 2005年3月20日 D. 2005年4月1日4、简洁 5、清晰 (四) 国际商务单证的分类 1、按交易双方涉及的单证划分为:进口单证和出口单证 (1)进口单证进口许可证、进口报关单、保险单、信用证 (2)出口单证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包装单据、商业发票、保险票据、汇票等 2、按单证的性质划分为: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 (1) 金融单据汇票、支票、本票 (2) 商业单据发票、运输单据 3、按单证的

7、用途划分为: (1) 资金单据汇票、支票、本票 (2) 商业单据商业发票、形式发票、装箱单、重量单 (3) 货运单据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租船合约提单、空运单、公路运输单据、铁路运输单据、内河运输单据、专递和邮政收据、报关单、报检单、托运单等 (4) 保险单据保险单、预借单、保险证明、投保单 (5) 官方单据海关发票、领事发票、产地证、检验检疫证 (6) 随附单据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舱证明 4、根据业务环节划分为:托运单证、结汇单证、进口单证 (五)国际商务单证的改革与发展 瑞典是最早进行单据简化工作的国家,曾在1957年创造了一种“套合一致”的单据形式。1、单证制作和管理的现

8、代化 美国采用的ATP付款方法,加速贸易付款。2、制单设计的国际化 :套合一致的标准单证格式。3、推广使用国际标准或代码 (1) 运输标志:收货人简称、参考号(合同号)、目的地、件号SHIPPING MARKS: K.K.G.T3178SINGAPORENO.1-200(2) 国家和地区代码:2个英文字母组成,中国CN,英国GB , 美国US (3) 货币代码:3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个符号代表国名,后一个符号代表货币,如人民币CNY,而不是RMB,RMB只是货币符号。英镑为GBP, 美元USD (4) 地名代码:5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个符号代表国名,后三个符号代表地名,如上海CNSHG, 伦敦

9、GBLON, 纽约USNYC (5) 用数字表示日期代码:年、月、日。2005-11-24例:(2006年试题)创造“套合一致”单据形式的国家是(C )A美国 B.英国 C.瑞典 D.日本 单证员精讲班第2讲讲义 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讲 国际贸易交易程序与磋商一、交易前的准备工作1、出口交易前准备工作国际市场调研确定销售市场,建立业务关系制订出口商品经营方案广告宣传和无形资产的保护2、进口交易前准备工作进行市场调查进口商品的调研落实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研究制订进口商品经营方案进口成本核算 二、 进出口贸易交易磋商1、交易磋商的内容商品名称、数量、价格、品质、包装、交货方式、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

10、式、发生意外的处理方式、保险办理等等。交易磋商一般包括四个环节:询盘、发盘、还盘、接受。两个基本环节是:发盘和接受。2、询盘,又称邀请发盘,要约邀请询盘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以及有关交易条件的一种表示。发出询盘的可以是买方,也可是卖方。询盘没有法律约束力。例如:(美方来电)拟订购买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及最快交货期。3、发盘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交易的表示,称为发盘,又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卖方提出的,叫“卖方发盘”买方提出的,叫“买方发盘”例如:(我方去电)你9月8日电发盘限

11、15日复到我方美加净牙膏货号101纸箱装每箱6打每罗32英镑CIF伦敦12装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1)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发盘必须指定可以表示接受的受盘人.特定的人指在发盘中指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受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如商业广告或价目单.B.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所列条件完整、明确、终局。完整指通常应包括货物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付款和保险等七项条件。公约规定,一发盘只要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就属于“内容是完整的”。明确指不含糊,所谓“参考价”“大约5月份”“大概”“预计”“可能”都是不明确表

12、示。终局指有法律约束力,如“以我方确认为准”是有保留条件的。C、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发盘人的发盘在得到接受时,发盘人将按发盘的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承担法律责任。D、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到达主义,中间丢失不能算有效发盘,受盘人没有收到或没有正式收到就没有法律效力。(2)发盘的有效期可供受盘人对发盘作出接受的时间或期限,几种规定方法:A、规定一段有效期,例如,发盘有效期为3天B、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例如,发盘限10日复有效C、不明确规定有效期,在合理时间有效。如“发盘、速复”口头发盘,除双方另有约定,受盘人必须立即接受。 进出口贸易交易磋商(续) (3)发盘的撤

13、回和撤销公约第15条对发盘生效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被送达受盘人之前,即发盘未生效前,取消该发盘。发盘撤回的条件:撤回通知比发盘先到达受盘人或撤回通知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发盘的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生效后,在受盘人未做出接受之前,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受盘人有理由依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依赖行事。(4)发盘的终止在以下情况下可造成发盘的终止:过期:在有效期内未被接受而过时。受盘人拒绝或还盘被撤销不能控制的因素所致。如战争、灾难或死亡、破产。3、还盘

14、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条件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而提出需要变更内容或建议的表示。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还盘做出后,还盘的一方与原发盘的发盘人在地位上发生了变化。还盘人由原发盘的受盘人变成新发盘的发盘人,而原发盘的发盘人则变成了新发盘的受盘人。新受盘人有权针对还盘的内容进行考虑,决定接受、拒绝或是再还盘。例如:你10日电价格太高还盘30英镑限14日复。案例:公司周一对外发盘,限周五复到,客户周二回电还盘,邀我电复,我未处理。但是,周四客户又来电接受我周一的发盘,请问客户这样做合理吗?4、接受所谓接受(Acceptance),就是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动向对方表示无条件同意

15、的行为。法律上将接受称作承诺。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成立。根据公约的解释,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其他人对发盘表示同意,不能构成接受。(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就是说,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但在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又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条件的接受,分为两种情况:A.实质性改变: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更改.实质性变更是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B.非实质性变更:如要求重量单装箱单、商检证和原产地

16、证,包装,分批装运等。对于非实质性变更,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例如:受盘人接受发盘,但提出包装由单层麻袋改为双层麻袋,这实际上是还盘。答案:错误。案例:公司对外发盘,国外客户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回电接受,但在同一电文中要求将装运期提前一个月。请问这是不是有效的接受?(3)接受要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这一期限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约束发盘人,使发盘人承担义务,在有效期内不能任意撤销或修改发盘的内容,过期则不再受其约束;另一方面,发盘人规定有效期,也是约束受盘人,只有在有效期内做出接受,才有法律效力。(4)接受必

17、须表示出来。接受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示出来,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第一种方式是做出声明,或口头或书面。第二种是做出行动,如开立信用证。5、逾期接受与接受撤回(1)逾期接受: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的时间已经超过有效期或合理时间,则该接受成为逾期接受。逾期接受一般无效,下列两种情况有效:A.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将该项逾期接受仍然有效的意见通知受盘人B.由于出现传递不正常的情况而造成延误,不是受盘人的过失。发盘人若不及时反对,仍有效力.例:(2006年试题)1、逾期接受,只要发盘人立即表示同意,仍可作为有效接受。(正确)(2)接受撤回接受准予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于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之前或同时被送

18、达发盘人. 例如:1、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的,这叫对发盘的 撤销(Revocation)。 撤回(Withdrawal)。 应选: 2、 某公司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发盘,限4月29日复到有效。4月25日下午3时同时收到受盘人表示接受的特快专递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此项接受( A )(2005年试题)A可以撤回 B.不得撤回,合同成立C.在我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撤回 D.能否撤回无法确定三、合同的订立1、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1)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即合同当事人之

19、间相互给付、互为有偿(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2、合同的形式和内容(1)约首。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称、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要求写明全称)。除此之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执行合同的保证。该序言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因此,在规定该序言时,应慎加考虑。(2.)基本条款。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具体列明各项交易的条件或条款,如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单价、包装、交货时间与地点、运输与保险条件、支付方式以及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这些条款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约尾。一般列明合同的

20、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准据法的问题,因此要慎重对待。我国的出口合同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写在我国。有时,有的合同将“订约时间和地点”在约首订明。3、合同成立的时间接受生效时间即为合同成立时间。 单证员精讲班第3讲讲义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三讲合同的履行一、出口合同的履行在出口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和制单结汇等多种环节。其中又以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4个环节最为重要。 1、货(1)备货备货是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和信用证规定,向生产加工及仓储部门下达

21、联系单(有些公司称其为加工通知单、或信用证分析单等)要求有关部门按联系单的要求,对应交的货物进行清点、加工整理、刷制运输标志以及办理申报检验和领证等项工作。联系单是各个部门进行备货、出运、制单结汇的共同依据。在备货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问题:a. 货物的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必要时应进行加工整理,以保证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一致。b. 货物的数量:应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备货的数量应适当留有余地,备作装运时可能发生的调换和适应舱容之用。c. 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要做到对保护商品和适应运输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破坏

22、,应及时进行修或换装。标志应按合同规定的式样刷制。d. 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2)报验凡属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必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凡经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得出口。申请报验的手续是,凡需要法定检验出口的货物,应填制“出口报验的申请单”,向商检局办理证件取验手续。“出口报验申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产地等项。如需有外文译文时,应注意中,外文内容一致。“申请单”还应附上合同信用证副本等有关单据,供商检局检验和发证时参考。申

23、请报验报验后,如出口公司发现“申请单”内容填写有误,或因国外进口人修改信用证以致货物规格有变动时,应提出更改申请,并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事项和更改原因。货物经检验合格,即由商检局发给检验证书,进出口公司应在检验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货物出运。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一般货物是从发证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鲜果、鲜蛋类为两星期,植物检疫为3星期内有效;如超过有效期装运出口,应向商检局申请展期,并由商检局进行复验合格后才能出口。在履行以信用证付款的合同时,对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直接关系到我国对外政策的贯彻和收汇的安全。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等项内容,这也是履行合同的一项重

24、要工作。 2、证(1)催证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我们应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2)审证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内容应该是与合同条款一致的。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因素,如工作的疏忽、电文传递的错误、贸易习惯的不同、市场行情的变化或进口商有意用开证的主动权加列有利于他方利益的条款等,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

25、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为确保收汇安全和合同顺利执行,防止导致经济上和政治上对我不应有的损失,我们应该在国家对外政策的指导下,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以及不同银行的来证,依据合同进行认真的核对与审查。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共同承担审证任务。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进出口公司则着重审核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政治性的审查:来证国家必须是与我国有经济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应拒绝接受与我国无往来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的来证。来证各项内容应符合我国方针政策,不得有歧视性内容,否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向开证行交涉。b. 开证银行资信的审查:为了保证安

26、全收汇,对开证行所在国家的政经济状况、开证行的资信、经营作风等必须进行审查,对于资信不佳的银行,应酌情采取适当措施。c. 对信用证的性质与开证行付款责任的审查:来证应标明“不可撤销”的字样。同时要证内载有开证保证付款的文句。上述3点,也是银行审证的重点,进出口公司只作复核性审查。d. 对信用证金额与货币的审查:信用证金额应以合同金额相一致。如合同订有溢短装条款,信用证金额应包括溢短部分的金额。信用证金额中单价与总值要填写正确,大、小写并用。来证所采用的货币应与合同规定相一致。如来自与我国订有支付协定的国家,使用货币应与支付协定规定相符。e. 对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条款的审查:证中有关

27、商品货名、规格、数量包装、单价等项内容必须和合同规定相符,特别是要注意有无另外的特殊条款,应结合合同内容认真研究,做出能否接受、或是否修改的决策。f. 对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的审查:装运期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国外来证晚,无法按期装动,应及时电请国外买方延展装期限。信用证有效期一般应与装动期有一定的合理间隔,以便在装动货物后有足够时间办理制单结汇工作。关于信用证的到期地点,通常要求在中国境内到期,如信用证将到期地点规定在国外,或国外银行的柜台等,我们不易掌握国外银行收到单据的确切日期,这不仅影响收汇时间,而且容易引纠纷,故一般不宜接受。g. 对单据的审查:对于来证中要求提供的单

28、据种类和份数及填制方法等,要进行仔细审核,如发现有不正常的规定,例如要求商业发票或产地证明须由国外第三者签证以及提单上的目的港后面加上指定码头等字样,都应慎重对待。h. 对其他特殊条款的审查:审证时,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外,有时信用证内加列许多特殊条款 (SPECIAL CONDITION),如指定船籍、船龄等条款,或不准在某个港口转船等,一般不应轻易接受,但若对我无关紧要,尚且也可办到,则也可酌情灵活掌握。例:(2005年试题)以下不属于出口商审证的内容的是( D )A.信用证与合同的一致性 B.信用证条款的可接受性C.价格条件的完整性 D.开证银行的资信 证(续) (3)改证对信用证进

29、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如果发现问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分别同银行、运输、保险、商检等有关部门研究,做出恰当妥善的处理。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执行和安全收汇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进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后才能对外发货,以免发生货物装出后而修改通知书未到的情况,造成我方工作上的被动和经济上的损失。在办理改证工作中,凡需要修改的各项内容,应做到一次向国外客户提出,尽量避免由于我们考虑不周而多次提出修改要求。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造成不良影响。其次,对不可撤销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在有关当事人全部同意后才能生效,这是各

30、国银行公认的惯例。再次,对来证不符合规定的各种情况,还需做出具体分析,不一定坚持要求对方办理改证手续。只要来证内容不反政策原则并能保证我方安全迅速收汇,我们也可以灵活掌握。例:(2005年试题)出口公司在收到对方开出的信用证后,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进行发货、装运、制单结汇。不管有什么情况,都无权要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否)(2006年试题)信用证修改书的内容在两项以上时,受益人(A )A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B必须全部拒绝C必须全部接受D只能部分接受 3、船(1)租船订舱在C.I.F.或C.F.R.条件下,租船订舱是卖方的主要职责之一。如出口货物数量较大,需要整船载运的,则要对外办

31、理租船手续;如出口货物数量不大,勿需整船装运的,可由外运公司代为洽订班轮或租订部分舱位运输。租船订舱的简单程序为:a. 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填写托运单(shipping note),亦称“订舱委托书”递送外运公司作为订舱依据。b. 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后,审核托运单,确定装运船船舶后,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将全套装货单(shipping order)交给进出口公司填写,然后由外运公司代表进出口公司作为托运人向外轮代理公司办同物托运手续。c. 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matesreceipt)。收货单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妥

32、的临时收据。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2)报关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出,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3)投保凡是按C.I.F.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出口商品的投保的续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例:(2005年试题)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应早于保险单的签发日期。(否) 4、 款我国出口结汇的

33、办法有种:收妥结汇、押汇。n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汇,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拔入议付行帐户的通知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给外贸公司。n 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银行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供资金融通,有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二、进口合同的履行1、开立信用证2、安排

34、运输和办理保险3、审单和付款4、进口报关、报检及索赔 单证员精讲班第4讲讲义 简答题 第四讲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本章是考试的重点,各种题型都会出到。简答题如下: 1、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英文代码及其全称 2、CIF与DES的异同 相同点:水上运输,卖方负责运输,承担运费 交货地点不同:CIF是装运港船上交货,而DES是目的港船上交货。 风险划分不同:前者为装运港船舷,后者为目的港船上 交货性质不同:前者为象征性交货,交单为交货;后者为实际交货。 卖方承担的责任与费用不同:前者包括正常的运费和保险费,后者包括货到目的港交货前的一切费用。 3、CIF与CIP的异同 4、FOB下卖方承担义务 5、老三样

35、与新三样的区别,FOB,CFR,CIF与FCA,CPT,CIP。 适用的运输方式 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 装卸费用负担 运输单据不同 投保险别不同 6、FOB与FCA的异同 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一)贸易术语(Trade Term)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1为了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2同时,贸易术语也可

36、用来表示成交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特别是货价中所包含的从属费用。由于其价格构成因素不同,所以成交价格应有所区别。不同的贸易术语表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而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大小又影响成交产品的价格。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表示交货条件,另一方面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这两者是紧密相关的。(二)、贸易术语的作用贸易术语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3有利于买卖双方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 (单选)1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A表示成交商品的价格B确定交货条件C确定成交风险D表示风险险种答案:B(多选)1在

37、国际贸易中使用贸易术语是为了确定:A交货条件B支付手段C价格构成D争端解决E使用惯例答案:AC 价格术语的国际惯例 二、价格术语的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但是,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有: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专为解释CIF贸易术语而制定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解释了6种贸易术语,注意其中对FOB和FAS的解释3、2000通则(INCOTERM2000)13种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

38、OTERMS2000)2000年通则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它标志着国际贸易惯例的最新发展。2000年通则的适用范围2000年通则明确了适用范围,该通则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交货有关的事项。其货物是指“有形的”货物,涉及与交货有关的事项,不涉及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的免责等。有关违约的后果或免责事项,可通过买卖合同中其他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贸易术语分类 三、贸易术语分类:E组 (DEPARTURE起运)1个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 (MAIN CARRIAGE UNPAID 主运费未付)3个 FCA:FR

39、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 (MAIN CARRIAGE PAID主要运费已付)4个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组(ARRIVAL到达)5个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DES: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DEQ :DELIVERED EX QUA

40、Y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单选)1下列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论述中,错误的是:A它不同于法律,对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任何的约束力B当事人可以明确的合同条款,使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C当事人可以明确的合同条款,排除惯例对当事人的约束力D根据法律,司法部门处理争议时要参照国际贸易惯例答案:A2按( )组术语签订的买卖合同,其性质一般属于到达合同的类别。AC组BD组CE组DF组答案:B3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按C组贸易术语签订的合

41、同: A.均属于到达合同。 B.均属装运合同。 C.有时属于到达合同,有时属于装运合旨枧情况不同而定。 应选:B (多选)4.2000通则与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都涉及到的贸易术语有:A. FOBB. FASC. CIFD. CPTE. DDU答案:ABC 单证员精讲班第5讲讲义 FOB 第五讲 六种常用贸易术语(一)-FOBFOB、CFR和CIF均为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也是国际贸易中最经常采用的3种贸易术语,它们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一、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1、FOB术语的含义按此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

42、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果当事人各方无意以船舷为界交货,则应采用FCA贸易术语。2、采用FOB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重点)案例:采用FOB术语,船载货物离港后,很快触礁沉没,谁来承担这一风险?买方。3、“以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是FOB、CFR和CIF同其他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3、。货物装上船之后,包括在起航前和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案例:一集装箱货物在吊装上船过程中,因吊钩脱落砸在船舷上后掉入海中,谁应为此损失负责?(卖方)如掉落在船上呢?(买方) 船货衔接问题 4、关于船货衔接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即租船定舱,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这包括未经对方同意提前将船派到和延迟派到装运港,卖方都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卖方增加的仓储费等,均由买方负担。如果买方指派的

44、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那么,由此产生的上述费用则由卖方承担。案例: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答: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有无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为我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5、FOB的变形:在程租船运输中,如果船方不愿意负担装船费用,买卖双方往往在FOB后加列附加条件,用来说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称为FOB贸易术语的变形。FOB Liner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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