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考试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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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理学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2.大陆法系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3.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是(有法必依)4.法律规范是一种发达的社会规范,在逻辑上遵循着(如果一则一否则)的公式。5.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法的体系)。1.法学是一切以_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参考答案: 法律现象 2.个别性调整是按照针对_人、_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调整。参考答案: 具体 具体 一次性 3.法律是由_制定或认可的。参考答案: 国家 4.法的最基本的两种职能是_

2、和_。参考答案: 阶级统治职能 社会公共职能 5.法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_法律制度_简称。6.建设社会主义法的指导思想是_。参考答案: 无产阶级理论 7.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是_和_统一。参考答案: 阶级性 人民性 8.法与生产力的联系一般是以_为中介的。参考答案: 生产关系 9.社会规范归根结底是被_社会经济基础_制约的,是一定经济要求的体现。10.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_。参考答案: 意志行为 11.法制以_为核心,包括法律意识以及法律实践。参考答案: 法 12.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_和_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参考答案: 法 法律 13.法的制定过程比较复杂,但一般可

3、以分为两个独立的阶段,即_和_。参考答案: 准备阶段 确立阶段 14.法律规范一般由_、_和_三个因素构成。参考答案: 假定 处理 制裁 15.法的体系是一定_关系的反映。参考答案: 经济 16.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是法的_物质 _渊源。17.法的实现是法律规范的具体落实,即_被享用、_被履行、_被遵守。 参考答案: 权利 义务 禁令 18.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_。参考答案: 生效范围 19.法律关系是以主体之间_与_关系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参考答案: 权利 义务 20.按合法行为所实现的法律规范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_合法行为,_合法行为、_合法行为和法的适用行为。参考

4、答案: 享用权利的 履行积极义务的 遵守禁令的 1.总的来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方式有两大类,即_和_。参考答案: 个别性调整 规范性调整 2.根据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阶段来划分,法律意识可以分为_和_。参考答案: 法律心理 法律思想体系 3.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在逻辑上周全的规范,其逻辑结构包括三个因素:_、_、制裁。参考答案: 假定 处理 4.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是否有约束力的问题。如果能够适用,有约束力,就是_;如果不能适用,没有约束力,就是_。参考答案: 具有溯及力(或溯及既往) 不具有溯及力(或不溯既往) 5.法律的正式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或

5、官方解释。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_和_。答案: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6.法学是一切以_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参考答案: 法律现象 7.法律是由_作保障的规范。参考答案: 国家强制力 8.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具体说,就是由自发的_调整发展到自觉的_调整,参考答案: 个别性 规范性 9.法律价值有两方面的特性,一是它的客观性,一是它的_主体性 _ 10.大陆法系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以19世纪初_为传统产生发展起来的。参考答案: 法国民法典 11.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是_有法必依_。参考答案: 有法必依 12.法律规范是一种发达的社会规范,在逻辑上遵循着_的公式。参考答案: 如果一则否则

6、 13.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_。参考答案: 法的体系 14.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因此法的创制具有很强的_。参考答案: 程序性 15.社会主义法的首要任务是对_的确认和保护。参考答案: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16.法制是以_为核心,包括法律意识以及法律实践。参考答案: 法 17.在法律规范结构中,指明什么条件下才可以适用的部分,称为_。参考答案: 假定 18.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_范围。参考答案: 生效 19.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_三个要素组成。参考答案: 内容 20.法律监督包括_、_和内容三个要素。参

7、考答案: 主体 客体1.法与_在多数形式下可以通用。参考答案: 法律 2.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是法的_.考答案: 第一级本质 3.法的第三级本质讲的是人们的_和_。参考答案: 行为自由和责任 4.法律是有_作保障的规范。参考答案: 国家强制力 5.大陆法系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以19世纪初_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参考答案: 法国民法典 6.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是_。参考答案: 有法必依 7.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_。参考答案: 法的体系 8.规范性调整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_调整。参考答案: 重复性 9.

8、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_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参考答案: 法律 10.一般允许型法律调整是按“凡_,都允许”的原则进行调整。参考答案: 法律所不禁止的 11.法律监督包括_、_和内容三个要素。参考答案: 主体 客体 12.法这种规范总是与一定阶级的_、一定阶级的_分不开。参考答案: 意志 价值观 13.法律一词在_广泛使用.考答案: 清末明初 14.我们可以理解为,法律是法的_形式渊源_。参考答案: 形式渊源 15.法的作用侧重讲法对人们的_或_的影响。参考答案: 行为 社会生活 16.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对满足_需要的积极意义。参考答案: 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 17.法

9、治,是主张_的原则。参考答案: 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 18.法律凋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_、_。答案: 有结果的 规范组织作用 19.个别性调整的缺点是带有一定的_和_,不能形成普遍、稳定的秩序。参考答案: 偶然性 任意性 20.假定,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该规范适用的条件的部分。它指明该法律规范_。参考答案: 在何种条件下才可以适用 1.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和两个方面。参考答案: 思想道德建设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2.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要求是。参考答案: 严格依法办事 3.根据法规汇编的主体,法规汇编分为和两种。参考答案: 官方 非官方 4.我国刑法规定:“凡

10、在_犯罪的,除_以外,都适用本法。”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 5.法律关系由_、_、_三要素构成。参考答案: 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内容 6.社会调整必须承认_是任何调整所必须遵循的前提条件。参考答案: 人的生物特性 7._的最终形成标志着法的最终形成。参考答案: 国家 8.我国法律清理的权能归属原则是“_”。参考答案: 谁制定谁清理 9.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达到_的,有_的自然人或法人。参考答案: 法定责任年龄 责任能力 10.审判机关适用法的基本要求是:正确、_、及时、_、_。参考答案: 合法 合理 公正 11.法的一般意识形态作用是通过两条基本渠道实现的,这

11、两条渠道:一是_;二是_。参考答案: 提供信息 衡量价值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1.法律调整是一种(B.规范性调整 )。2.法的第三层本质是(C.法的内容决定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3.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已经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能,叫做(B.法的保护性职能)。4.社会主义法产生的根本前提是(D.无产阶级取得政权 )。5.保证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方法是(C.说服教育和必要的强制相结合 )。6.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C.指导思想相同 )。

12、7.“凡法律所不禁止的,都是允许的”原则适用于(A.一般允许型 )的法律调整。8.法律文化的的载体是(B.法律现实)。9.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是(D,学理解释 )。10.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必要条件的是(D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0.法律、法规中关于该法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定,属于(D业务性规范)17.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所具有的一个规律性的特点,也既区别于剥削阶级旧法产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A人民群众参加法的创建)。18.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是(A有法可依)19.法律文化是(ABCD)等活动的经验的积累。14.法作为法所固有的、满足主体法律需要的价值是(C法律价值)。15.大陆法系是以(C罗马法)为

13、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9.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是(C立法解释)。10.法律监督按照监督的主体,可以分为(A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11.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是(A一般与特殊)。12.原始社会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是(D习惯)。6.法律规范在逻辑上必然有三个因素,但法律规范的表现形态、即每一项国家的指令却并不一定都包含这三个因京,而往往表现为两个因素,即(A“如果则”)。7.法的体系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相对独立的部分,这就是(B法的部门)。3.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是(A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它是与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法律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法律制度处于有机的联系之中,

14、是法的形成和实现必不可少的条件4.法律既然只调整人们的意志行为,因此社会关系只有表现力(D通过人们的意志而形成的思想关系)时,才能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20.以下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C基本法律)。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B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17.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是(A宪法部门)。18.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C主要标准)。14.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告诉的才处理。这一规定属于(D任意性规范)。15.法律、法规中关于该法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定,属于(D业务性规范)。12.法的创制的结果是(C产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

15、律规范)。10.在法律意识系统中,可以自发形成的是(A法律心理)。7.社会主义法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点,表现在(CC指导思想相同)。8.“凡法律所不允许的,都是禁止的”的原则适用于(A一般禁止型)的法律调整。1.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于(D19世纪40年代)。2.法律调整是一种(B规范性调整)。1.法律调整是一种(B规范性调整)。2.法的第三层本质是(C法的内容决定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3.动用法律手段保护已经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能,叫做(B法的保护性职能)。4.社会主义法产生的根本前提是(D无产阶级取得政权)。5.保证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方法是

16、(C说服教育和必要的强制相结合)。6.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方法是(C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7.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D共同)意志。8.在人类历史上存在过(C四C)种类型的法律制度。9.社会主义法的人民性和阶级性得以统一的可靠物质保证是(A共同的经济基础)。10.在我国,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的关系,应当是(A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1.法与国家产生的过程,是(A同一历史过程)。2.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D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3.法的本质属性是(B法的阶级性)。4.法的创制活动的起点是(D认识各种社会利益)。5.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C社会基本矛盾

17、运动)。6.社会法律意识的水平直接决定于(C国家法制状况)。7.法的连续性的含义是指(DD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失效或被废止以前继续有效,不能随意中断执行)。8.国家创制法律规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制定,另一种是(B认可)。9.法的实施的直接目的是(A法的实施)。10.肖像权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B非物质财富)。11.大陆法系以(A制定法)为主要渊源。12.我国所形成的社会调整系统的核心部分是(B共产党的政策 )13.法的创制活动的起点是(D认识各种社会利益 D )14.法作为法所固有的、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就是(C法本身的价值C)15.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惯例应是(C C法律公布之时)

18、。16.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必要条件是(D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7.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分的对象是(D国家工作人员)。18.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B人民检察院)。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有二至四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法与政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反映的内容不同B.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不同 C.形式不同D.调控的功能不同)。2.法律调整的基本要素是( A.法律规范B.法律关系C.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D,法的适用 )。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有国家就有法制D.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 )。4.根据法律意识的

19、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划分为(A.个人法律意识B.群体法律意识C.社会法律意识)。5.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B.时间效力C.空间效力D.对人效力 )。6.按照法律关系主体具体化程序的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 (A.一般法律关系B.具体法律关系 )。7.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力分为( A.权利能力B.行为能力C.责任能力)。8.违法的特点有(B.具有社会危害性 C.具有违法性 )。9.根据法律责任承担的内容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C.财产责任D.非财产责任(人身责任) )。10.社会监督的形式主要有 (A.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监督C.新闻舆论的监督B.人民政协的监D.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3.法

20、具有(A规范性B阶级意志性C国家强制性D物质制约性)等特征。4.以下关于法与利益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利益是法的创制的初始点B利益是法的实现的动力和归宿 C法确认、协调、实现利益D法的实现就是法所保护的利益的实现)。5.以下关于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A新法肯定旧法B新法批判旧法C新法继承旧法D新法否定旧法)。6.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包括(A法治原则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9.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D)。A有国家就有法制D有法制不一定实行法治11.法的创制是(AD)。A制定新的法律规范的活动D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活动13.我国的立法程序,通常包括(A法律案的提

21、出B法律案的审议C法律案的通过D法律的公布)。16.按着法律规范调整方式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A积极义务性规范B禁止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19.法的体系包括(A法律规范 C法的部门 D法律制度)。2.自由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A具有反对封建特权的特征B主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C主张契约自由的原则D主张法治原则)5.各国法的创制活动虽然丁尽相同,但是基本上可以分为几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即(A法的准备阶段B法的确立阶段)8.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基本方式有(B法规清理C法规汇编D法典编纂)。13.法与利益的关系正确的是(A利益是法的创制的初始点B利益是法的实现的动力和归宿C法确认

22、、协调、实现利益D法的实现就是法所保护的利益的实现)。16.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包括(A法治原则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法与政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反映的内容不同B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不同C形式不同D调控的功能不同)。2.法律调整的基本要素是(A法律规范B法律关系C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D法的适用)。 3.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D A有国家就有法制D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4.根据法律意识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意识划分为(A个人法律意识B群体法律意识 C社会法律意识)。5.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B时间效力 C空间效力D对人效力)6.法的保护性价值实现的方式是(B惩罚犯罪 C恢复被侵害的权

23、利)。7.社会主义法通过以下(A对劳动者的保护C对生产资料的保护D对科学技术的保护)方面直接调整和保护生产力的发展。8.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因为(A它是社会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B它的对象是法律现象C它具有较强的强制性)。9.法的渊源具有不同的含义,可以分为(A法的理论渊源B法的历史渊源C法的物质渊源D法的政治渊源)。10.法的正式解释包括(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行政解释)。1.法与原始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共同点:A都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社会规范B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D都具有强制性2.法的规范作用表现为(B指引人们行为C预测人们行为D思想教育作用)3.法律调整的方式中,可以表现在整个法律体

24、系、法律制度的原则中的是(B允许C禁止)4.法典编纂的基本特点有:(A是法的创制活动的形式之一B只能由立法机关进行C对原有的法律规范可以进行加工和变动)5.法律解释中的行政解释包括(A国务院的解释B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解释C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6.在法律监督的内容中,法律监督的重点是(A.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的活动C.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7.法与国家都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两者的共同性表现在(A法与国家都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产生的B法与国家有共同的阶级属性C法与国家有共同的发展规律D法与国家都是社会的上层建筑)8.法的价值有(A客观性C主体性)等特性。9.根据国家机关的地位不同,法的创制可以分为(C中

25、央的创制法的活动D地方的创制法的活动)10.法的适用主体包括(A国家权力机关B行政机关C司法机关D国家所授权的单位)11.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创制法的权限是(A修改宪法C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等基本法律)12.影响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实现的重要因素有C国家机关活动中贯彻法治原则的程度D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的程度)。13.法律解释中的行政解释包括(A国务院的解释B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解释C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解释)14.法的形成的基本标志是(B公共权力的设立C一定社会规则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制定)。15.在法的实现中(A利益是法的实现的动力和归宿B利益是法发挥作用的基础D是法所体现和保护的利

26、益的实现ABD。16.法本身的主要价值是(B法使自由与纪律高度统一C法的相对稳定性价值D法使国家强制合理化、经常化、公开化)。17.下列国家和地区属于大陆法系的是(B澳门C意大利D法国)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法律调整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有结果的、规范组织的作用。2.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3.合法行为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范或法律原则要求的,对社会有益或者至少无害的,从而为法律所保护的行为。4.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是指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五、论述题(每小

27、题15分,共30分)试述个别性调整与规范性调整的概念和优缺点。答:(1)个别性调整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3分) 个别性调整的优点是能够针对具体人、具体事作出具体的处理、能够充分考虑个别情况的具体特点。(2分) 个别性调整的缺点是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不能形成普遍、稳定的秩序。(2分) (2)规范性调整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3分) 规范性调整的优点是它为某一类社会关系提供行为模式,使人们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而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秩序。(3分) 规范性调整的缺点是它无法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

28、况的特点,提出符合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法。(2分)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答:(1)宪法。(3分) (2)法律。(2分) (3)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2分) (4)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2分)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分) (6)特别行政区的法。(2分)(7)国际条约。(2分)一、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先提出法理学的概念,然后是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他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

29、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法理学所阐明的是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和一般规律,是对法这种现象的总的看法。它所涉及的往往是法律实现的一些待遇方针性、战略性和方法论性质的问题,因而它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的地位。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法理学是以全部法律,即把法律现象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其产生、发展规律、本质和作用等基本问题,而部门法学则是阐述某一种法律、某几种法律或某种法律的个别问题。法理学的材料来源,是通过对所有部门法材料进行高度概括获得的。所以法理学既提供了研究部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

30、时它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部门法学的研究又有指导意义。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是基础理论或者说是一门导论性或绪言性的学科,是学习和研究法学的入门学科,没有这一学科知识,就难以学习和研究好其他部门法学科。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的关系。 二、如何理解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社会调整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功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发展有一定的规律性。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各种手段、方式、行为模式、机构等都属于社会调整的范畴。社会调整的

31、一般规律性有以下几个方面:每一个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会调整,否则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社会调整的性质、方式和繁简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物质生产方式始终的社会调整的决定因素。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一般是由自发到自觉,由个别到一般,由浑一到分化。具体来说,就是由自发的个别性调整发展到自觉的规范性调整。最初的规范性调整是浑一的,后来才分化为各种类别,形成综合性的复杂的社会调整系统,这些社会调整系统日益趋于完善和复杂。社会调整发展过程中,社会性的比重呈日益增长趋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活如意复杂化,社会调整同人们和集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具有的社会自由和责任相联系,规范性调整加强了,属于社会意识的

32、抽象的,普遍的调整作用也就增强了。如法律调整成为规范性调整的典型形式。三、如何理解法的本质的不同层次?法的本质是指法的根本性质。是法内部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综合,是法这种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相对稳定的、深藏内部的、只有依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的东西。法的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规定法的阶级属性的内在必然联系,表明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本质分为三个层次:法的第一级本质,就是法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本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规定法的阶级属性的内在必然联系,它不是自发地形成和实施的,而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采取的一种行为措施,是反映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法体现由统

33、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为法,是通过一定的个人和机关的活动来实现的。法的各种规定都直接或间接地服从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是法反映统治阶级的统一的、整体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的第二级本质,是指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确认的某项行为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意志,不是随意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直接的社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确认,是这种被历史地、阶级地规定了的行为自由和责任的反映。法的第三级本质,是人们的行为和责任,人们的直接社会权利和义务是人的社会属性,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特别是经济关

34、系的需要。任何法律规范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关于人们权利义务的规范。发展定人们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主要使命和内容,作出这种规定,必然要受到当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归根结底受当时经济条件的限制。四、社会主义法是如何产生的?第一,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是中国社会主义法的雏形。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在全国各根据地内废除国民党的法律和封建礼教的规定,并制定了一系列革命的法律、法令、条例、训令和指示,体现了革命的利益和要求。如闽西修正苏维埃政权组织法等。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政权根据抗日统一战线的总政策,结合各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许多法令,

35、如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等。抗日战争胜利后,革命政权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同时提出了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和保护人民民主权利等项纲领,各解放区人民政权陆续制定和编著了许多法令,还制定了有关刑事、民事方面的法规。第二,中国社会主义法是在彻底废除旧法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是在革命根据地的法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这就使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有条件在建国的开始就宣布彻底地无保留地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旧法。1949年元旦,中共中央在关于接管平津司法机关之建议中指出:“国民政府一切法律无效,禁止在任何刑事民事案件中援引国民党的法律,法院的一切审判均依据

36、军管会公布的法令及人民政府之政策处理”。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纲领第17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重要文献,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了我国革命形式的特点,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在彻底废除旧法的基础上产生的。第三,中国社会主义法是革命根据地的法和解放初期民主主义法的继续和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在这一过渡时期,根据地法经过改造,发展成为全国性的法,并由新民主主义法

37、转变为社会主义法。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确认了过渡时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政权,它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并规定了我国的政权制度、军事制度以及各方面的基本政策,国家根据共同纲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得以实施,不仅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顺利发展,促进了民主革命的完成,维护了革命秩序,也推动了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进展。1954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并是它的进一步发展。它反映了我国民主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国家要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

38、时代。法的社会性质也从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了。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正式起点,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五、如何理解“一国两制”与社会主义法的本质之间的关系? “一国两制”,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一国两制”首先意味着要实现祖国统一,即以一个国家、一个中国为前提。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香港、澳门和台湾只能是中国的组成部分;其次意味着在中国主权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并存的局面,中国的主体部分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

39、度不变,港、澳、台回归祖国后,根据不同情况,实行高度自治,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再次意味着两种制度不是并列的,国家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且两种制度不搞敌对,而是要在一国的前提下长期并存,互惠互利,实现共同繁荣和发展。最后,大陆的法仍然保持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变,而港、澳、台的法也保持资本主义的本质不变。因此,当代中国的法,就其本质来看,出现了“一国两法”的独特情况。六、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这是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之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法律规范在逻辑联系上是由哪些因素或部分组成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三个因素

40、,即假定、处理和制裁。假定,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该规范适用的条件部分。它指明该法律规范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适用。如我国刑法关于重婚罪中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是假定部分。处理,就是行为规则本身,即法律规范中指明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部分。这部分具体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如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得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得合法自由和权利”就是处理。制裁,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违反该规范时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的部分。如刑法条文中关于刑罚部分,就是制裁。法律规范在逻辑上遵循着“如果则否则”的公式。在现实中的法律

41、规范往往只有两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假定,第二个因素是处理或制裁,这两个因素按“如果则”的公式安排。这种法律规范被称做命令性规范,以区别于逻辑性规范。七、简述法的体系和法的部门。法的体系是一个内在统一、互相协调的整体,是按照一定的结构层次组织起来的系统,是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统一体。法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不同种类的社会关系需要运用不同的调整方法,凡运用同一类调整方法并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独立的法的部门。如劳动法、婚姻家庭法部门。法的部门是法的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的部门的有机结合,便构成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法的体系。(1)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不

42、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的体系与法学体系、立法体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学体系昌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法的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立法体系是指一国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整体。法的体系和立法体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2)法的部门是对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照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这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做的分类。法的部门通常由若干具体法律制度及相应的法律规范组成。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划分法的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3)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包括主导的法律部门宪法和基本法律部门,如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婚姻法、劳动法、诉讼法。八、简述我国的法律渊源。法学中的法的渊源又被称为法的形式渊源,它是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范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会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有:宪法、法律、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地方国家机关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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