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内审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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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审检查表内审员负责内审范围内审时间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1组织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1)机构建立的文件。(2)是否有公正性声明(3)是否有承诺。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查(1)本中心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2)是否独立行文,查文件发放(3)财务是否独立,财务账目、印章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查本所检测场所

2、的文件;检测平面机构图;检测设施情况;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查(1)机构地位、通讯。(2)是否有不在一地的工作场所。4.1.4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所在法人单位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查本所的人员配备情况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人数是否适应(专业和管理)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1.5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查(

3、1)检查手册中公正性声明和承诺的内容是否响应规定。(2)检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遵守和履行声明和承诺的情况。(3)查客户的投诉和申诉记录。4.1.6检验检测机构为其工作开展需要,可在其内部设立专门的技术委员会查(1)手册是否有保密的内容。(2)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规定。(3)从样品接受、登记管理查客户的保密要求(4)检查检测活动中保密控制措施和实际情况。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2管理体 系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查(1)管理层是否组织建立了本所质量管理体系。从组织机构、职责和过程和资源等方面。(

4、2)本所是否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文件的完整性如何,是否缺项。(3)机构负责人是否组织学习,宣贯了体系文件,各负责人员是否熟悉、理解文件,实施情况如何,审核时查,相应学习、宣贯记录和现场提问有关人员。4.2.1文件控 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确保人员的录用、培训、管理等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查(1)是否建立文件控制程序文件。(2文件是否按规定有编制、审核、批准。(3)文件的受控标识。(4)文件的发放、保管等是否按规定去做了。对本所的所有文件,包括外来文件全部进行检查。4.2.2检测分

5、 包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查(1)本中心手册等文件是否有份报的内容和描述。(2)分包的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要求。(3)本中心是否有分包项目、分包协议等。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2.3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检验检测机构有措施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

6、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查(1)是否有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的程序文件。(2)是否建立合格服务和供应商名单。(3)是否保存合格服务、供应商评价,资质证明材料。从办公室处查询。4.2.4合同评 审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者应建立和保持相应程序,以确定其检验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和技能的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经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

7、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查(1)手册中是否有评审客户要求的描述。(2)是否有相应的程序文件规定。(3)业务室接受客户委托等方面查看实施的实际情况。4.2.5申诉和投诉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查(1)手册是否制定了申诉和投诉控制程序文件。(2)受理客户申诉和投诉的职责是否明确。(3)办公室是否保存好申诉和投诉记录,处理结果是否合理及时,客户是否满意。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

8、问题严重不符合4.2.6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实施、保持、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应规定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资格、培训、技能、经验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能力确认的日期。查(1)手册中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描述内容是否清楚。(2)是否制定了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相应程序文件。(3)查看对发现不符合工作是否按文件去实施。4.2.7内部审 核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录用关系。对与检验检测有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9、关键支持人员,应保留其当前工作的描述。查(1)是否有内审管理程序文件。(2)是否制定了年度内审计划。(3)是否对所有要素和质量活动进行了审核。(4)内审员是否经审核具有内审员资格证书。(5)内审员审核范围是否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4.2.8评审管 理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的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查(1)是否制定了管理评审的程序文件。(2)是否制定了评审管理的计划。(3)上一次评审的质量记录是否完整,符合要求。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2.9人员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应授权发布质

10、量方针声明;应提供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和证据;应在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建立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沟通机制;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给检验检测机构全体员工;应确保管理体系变更时,能有效运行。查(1)按本所检测工作项目查看本所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和工作、经历是否适应(从文化程度、学历等方面)(2)是否有合同制人员和其他性质人员,是否胜任岗位工作要求。(3)对关键支持人员,合同制人员是否实施监督,查看监督记录。4.2.10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检验检测机构应

11、有质量主管,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查(1)从事检测人员、抽样、报告批准等人员是否有相应资格证书。(2)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特殊产品检测的人员。4.2.11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考核合格。查(1)是否有人员培训程序文件,文件内容是否适宜。(2)查是否有年度人员培训计划。(3)查看人员培训实施情况记录。4.2.12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具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资格。查(1)是否有培训中的人员(2)检查是否有监督记录;抽查

12、培训人员的检测工作记录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查(1)所有管理人员、技术检测人员等是否建立个人技术档案。(2)抽查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服务人员技术档案,档案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4.3.1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的固定设施内的场所、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以及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查(1)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个人技术档案。(2)是否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需经省级资质认定评审组考核)。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检

13、验检测结果无效,或不会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应予特别注意。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查(1)是否是授权和依法设置的检验机构。(2)授权签字人是否是中级职称,三年以上本专业领域。4.3.3依据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要求,当影响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情况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要求。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验检测的结果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根据本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按照国家、部门标准检测依据,按产品

14、大类,抽部分重要参数,查看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4.3.4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查(1)有温度等要求的检测室是否有温度等记录。(2)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和检测原始记录中是否有温度等记录,抽110份进行查看、核对(3)对照国家标准查看检测时温度等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条件是否符合要求4.4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查(

15、1)本中心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2)检查分析室对可能危及安全的因素,水,电,气、高温、危险品等。(3)检查应急的具体方案、措施是否制定了。4.4.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性能退化。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等,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查(1)本所是否制定了保护环境的程序文件或有关规定。(2)检查化学分析室检测过程有毒或废液的处理方法和记录。(3)对涉及环境和健康是否制定了应急的具体措施和方案。4.4.2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

16、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查(1)根据本所检测具体项目检查检测工作室场所,仪器的分布安排是否合理。(2)对分析室进行实地观察。4.4.3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检验检测有关人员取用。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查(1)外人进出检测室是否有登记。(2)是否有外人不得随意进检测室内的公示标牌。(3)是否有

17、安全防火、防水的设施和措施,灭火器材是否有效等。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4.4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查(1)本所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是否按标准进行检测。(2)是否制定和建立本中心检测项目所使用标准、规范的目录。(3)是否制定了检测细则等。作业指导书(必要时)4.4.5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这些设备应予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检验检测机构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

18、定极限,对先前检验检测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查(1)对新方法的使用是否有文件规定。(2)方法变化后,是否经过确认,查阅确认记录。(3)对使用的标准是否经过查询,查新记录是否有。(4)对外来文件(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地方标准)是否有登记、发放等记录。(5)标准、技术规范等是否有受控标识。4.4.6检验检测机构需校准的所有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查本中心是否在采用国际标准进行委托检测项目。

19、一般不适用。4.4.7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查本中心是否存在自制非标方法的情况。一般不适用。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4.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当无法溯源到

20、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查(1)本中心手册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中是否有方法偏离的描述和内容。(2)查检测室是否有使用方法偏离的情况,可抽查10份检测报告或检测原始记录查证情况。4.4.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度。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查(1)本所体系文件是否有计算和数据处理的规定。(2)是否有计算机等采集处理数据报告的程序文件。(3)对检测室涉及计算机

21、采集,处理数据等是否准确、完整,是否有核对记录,如用人工计算和计算机计算进行核对,或用其他方法进行核对。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查(1)仪器设备一览表的目录和检测室现场的仪器设备进行对照查实是否有缺失或不实。(2)分类随机抽查610个项目,按标准的要求查实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及标准物质的配备。(3)对抽样和样品制备的设备进行查实。(4)仪器设备维护计划和记录。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

22、制订成文件,并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查(1)对仪器出现问题和情况的处置,体现文件中是否有规定。(2)到检测室进行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是否有情况和问题,是否按规定处理文件。4.5.2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检验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中应阐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制定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查(1)查看本所体系文件是否有有关规定和要求。(2)从技术负责人、检测负责人处查问是否有租用借用设备等情况。(3)如有租用等情况,是否经批准,是否按相关程序,是否有记录等。4.5.3检验检测机

23、构应建立和保持避免卷入降低其能力、公正性、判断力或运作诚信等方面的可信度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查(1)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上机证)是否经过相关培训。重要和大型仪器实验室是否有书面授权。(2)上检测室现场查看检测工作。室内是否有仪器操作规程,维护的资料,文件是否受控。4.5.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检验检测方法,以及通知、计划、图纸、图表、软件、规范、手册、指导书。这些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可是硬拷贝或是电子媒体,也可是数字的

24、、模拟的、摄影的或书面的形式。应明确文件的批准、发布、变更,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查(1)查体系文件对设备档案管理是否符合准则。(2)抽查5份大型或者重要设备检查其档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对要求、标书、合同的变更、偏离应通知客户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人员。(3)对小型的仪器是否也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4.5.6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

25、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查(1)对本所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查看是否“三”标志(包括标准物质)。(2)仪器设备“三色标识”使用是否正确,逐台查看。(3)标识的填写和黏贴是否规范一致、正确。4.5.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程序应包含有关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重要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的评价记录和名单。查(1)查体系文件中是否有规定。(2)如有脱离本所的仪器设备是否有记录;返回时是否有检查记录。4.5.8检验检测机构

26、应建立和保持服务客户的程序,应保持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客户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在保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为其检验检测的相关区域观察。查(1)本中心是否制定了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程序文件,内容是否合适。(2)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3)已经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是否有作业指导书;是否有相应的记录,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是否进行了合理处置。4.5.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明确对投诉和申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职责,并采取回避措施。查本中心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对有修正因素的仪器抽取检测原始记录,核对是否使用了修正因素。准则

27、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明确对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受、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的不符合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查(1)检查检测本所是否使用未定型的专用设备。(2)如有专用检测设备,检查是否经验证和记录。4.5.1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在管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出现对政策和程序偏离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应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对纠正措施予以监控。必要时,可进行内部审核。查(1)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

28、备总体要求;实施情况如何。(2)是否绘制了仪器设备量值传递框图,是否绘制正确。4.5.1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潜在的不符合原因和改进,所采取预防措施的程序。应制定、执行和监控这些措施计划,以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的发生并借机改进,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查(1)检查本所仪器设备是否存在不能溯源的。(2)不能溯源的仪器设备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比对、能力验证,是否有记录等。4.5.13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查(1)是否制定了年度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不应有漏失。(2)使用仪器设

29、备之前,是否进行了检定、校准,可抽5台仪器进行查证。4.5.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程序。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记录。技术记录应包括原始观察、导出数据和建立审核路径有关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发出的每份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副本。查(1)检查本中心是否有参考标准。(2)如有参考标准,测量标准是否经过校准,同时不能用作他用。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

30、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主管负责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审核应涉及全部要素,包括检验检测活动。审核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审核员通常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查(1)检查本中心应使用的标准物质目录台账。(2)本所自制标定的标准溶液目录及其配制,标定记录。(3)对无证标准物质是否进行了比对,是否存记录。4.5.1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评审的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最高管理者负责。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管理评审后,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应保留管理评审的记录,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

31、有效性。查(1)年度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是否包括了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2)检查参考标准、标准物质核查的方法、记录及处理。4.5.17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使用适合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的程序,包括被检验检测物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准备。适当时,还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验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检验检测机构制定的方法。查(1)检查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来源是否存在损坏和污染情况。(2)检查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领用、使用记录等;保存的情况,是否有污染或者其他情况发生;使用是否符合要求。4.5.17.1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

32、机构应制定指导书。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须在该偏离已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经批准和客户接受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检查本中心是否制定了样品管理控制程序文件、内容是否有缺失等情况。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7.2检验检测机构应采用满足客户需求,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方法,包括抽样的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形式发布的方法,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说明,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查(1)抽查不同的5种产品从样品的抽样开始,查实样品管理控制是否按程序文件去实施,是否存相应的记录,记

33、录是否完整;样品的传递、处置管理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2)对抽样标准无规定的,是否有抽样计划。(3)在抽样过程中要对有关因素进行控制(包括场所环境、抽取方法等)查实抽样记录。4.5.17.3检验检测机构为其需要,自己制定检验检测方法的过程应有计划性,并应指定资深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提出的计划应随着制定方法工作的推进予以更新,并确保有关人员之间能有效沟通。当使用非标准方法时,应遵守与客户达成的协议,且应包括对客户要求的清晰说明及检验检测的目的,所制定的非标准方法在使用前应经确认。查(1)本所体系文件关于抽样的有关文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2)在业务室抽查5份由本所抽样人员进行抽样的记录,是否符合

34、准则和本所文件要求;记录是否完整。4.5.17.4无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开发特定的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如果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客户建议的检验检测方法不适当时,应通知客户。查(1)本所抽样人员是否存在客户要求的抽样偏离,是否有记录。(2)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查问样品的受理人员和检测人员是否清楚和了解。4.5.17.5方法确认是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判定检验检测方法是否满足预定用途或所用领域的需要。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确认的过程、确认的结果、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的结论。上办公室随机抽取和检查不同类型5种产品的样品接收记录,是否有记录,记录是否完整、具体、并对照样品实物查看。准则条

35、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18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查(1)查阅本所文件是否有样品唯一性标识和状态标识的规定,规定是否实用、合适。(2)在样品存放室和检测室各抽取6种样品,查看样品的登记台帐和样品唯一编号和状态标识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是否符合样品目前的实际情况。4.5.1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需要对物质、材料、产品进行抽样时,抽样的计划和程序。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得到,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验检测结

36、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时,这些要求应与相关抽样资料予以详细记录,并纳入包含检验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当抽样作为检验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应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查(1)检查样品是否有存放场所。是否有却保养品不受损坏的设施、设备、贮存条件,如通风、防潮、恒温、清洁、拖动、防火、防水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是否有样品贮存条件的有关记录。(3)样品是否规定了保存期限。(4)检查5种样品在本所检测过程中的流转记录,记录是否完整、正确。4.5.20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用于检验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的程

37、序,包括保护样品的完整性、保护检验检测机构与客户利益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样品在检验检测的整个期间应保留该标识。标识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应确保样品不会在实物上或记录中和其他文件混淆。如果合适,标识系统应包含样品群组的细分和样品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外部的传递。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应避免样品在存储、处置、准备过程中出现退化、丢失、损坏,应遵守随样品提供的处理说明。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这些条件。当样品或其一部分需要安全保护时,应对存放和环境的安全作出安排,以保护该样品或样品有关部分处于安全状态和完整性。 查

38、(1)本所是否有质量控制的程序文件,内容是否适宜。(2)是否制定了年度质量控制计划。从业务室检查计划的完整和可行性,计划是否已实施,实施状况如何。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21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检验检测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抽取质量控制的报告记录。查(1)是否进行了质量控制的分析,是否有分析报告。(2)查实对出现超出和将要超出的数据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39、,是否重新实施质量控制。4.5.2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能力验证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以保证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并将相关结果报送资质认定部门。抽取10份报告及原始记录。查(1)所使用的标准是否现行有效。(2)检测过程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方法(包括结果、判断)。(3)是否及时出具了数据和报告,从按时到出具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时限。(4)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是否按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4.5.23检验检测机构应准

40、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随机抽查10份报告查(1)标题(2)名称和地址(3)报告的编号是否唯一;报告的页码;是否有以下空白。(4)客户的名称和地址。(5)所采取的标准是否正确。准则条 款条款要求检查内容、方法检查情况记录判断结论符合基本符合有一般问题问题严重不符合4.5.24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解释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查(1)从业务和检测室查询是否有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和删节的报告。(2)样品接受时的记录、客户要求是否有不确定度的评价问题。(3)采用的检测标准是否采用特定方法的问题(4)是

41、否有客户要求的其他信息。4.5.25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作解释时,对含抽样结果在内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随机抽查1份抽样的检测报告查(1)是否有抽样日期(2)是否有抽样方法或标准,是否有偏离。(3)是否有抽样位置图。(草图、简图)(4)是否有抽样人(应两人)(5)是否有抽样计划。(6)抽样时环境条件是否有记录。4.5.26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4.5.27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清晰标明。分包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4.5.28当用电话、电传、传真

42、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验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若有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的程序4.5.29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4.5.30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4.5.31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应制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提出对风险分级、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设施设备要求和管理、危险材料运输、废物处置、应急措施、消防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要求,予以实施。4.5.32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公布其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自我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5.33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4.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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