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优良法人客户内部统一授信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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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优良法人客户内部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xx区联社)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扶植优良客户的发展,培植城区联社优良的客户群体,提高信用社的竞争能力,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办法和xx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优良法人客户授信是指对符合优良客户条件的客户依据其资产实力、经营规模和经营状况,一次性授予一定的贷款额度,在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信用社可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需求,一次或分次审批发放的贷款,并可周转使用的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对优良法人客户授信可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

2、原则。对优良法人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由城区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集中对优良法人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二)适度原则。城区联社应根据授信客户的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三)预警原则。城区联社、信用社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客户的授信情况进行审核,及时防范和化解客户授信风险。第四条本办法授信业务对象适用于200万元(含)以上资信优良的法人客户,信用社给予该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核定的总授信限额。对单个优良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信用社资本总额的30。第二章 授信条件第五条客户向信用社申请授信业务的基本条件为:(一)具有合法的地位:1、经有关部门批

3、准成立的单位,需持有关部门的正式批件。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手续。3、经营进出口贸易的企业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准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二)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财务指标基本符合信用社要求。(三)注册资本按期如数缴纳,并经依法验资。(四)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有稳定的收入,能够提供可靠的还本付息保证。(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生产、经营。(六)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第六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信用社不予受理:(一) 超出国家政策范围或违背贷款投向。(二) 超出工商管理机关

4、批准的经营范围。(三)在近两年内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第七条除基本条件外,优良客户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客户经营者素质方面1、 客户法人代表从事本行业年限不应低于5年;2、客户法定代表人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业绩突出;3、客户领导班子团结,有凝聚力,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二)客户经营状况方面1、客户近三年以来一直处于盈利状态;2、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产品无积压,市场销路好,供不应求;3、客户的机构设置合理高效,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井然有序;4、客户的厂房、生产设备等状态良好,折旧正常;5、客户的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6、客户的

5、资金周转次数、利润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主要经营指标达到有关标准或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三)客户信誉状况方面1、客户的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AA级);2、无逃废银行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3、未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过贷款纠纷案件;4、无拖欠贷款利息、税款和职工工资等问题。(四)客户经营效益方面1、客户应收帐款年周转次数达到23次;2、客户销售利润率达到10以上;3、客户资产回报率应达到15以上。第三章优良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第八条优良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按得分高低,将客户信用等级划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等级:(一)AAA级企业。得分为90分(含)以上,且资产负债率、利息偿还率

6、和到期贷款偿付率指标得分均为满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最高只能评定为AA级。(二)AA级企业。得分为80分(含)至90分(不含),且资产负债率、利息偿还率、到期贷款偿付率指标得分均为满分。(三)A级企业。得分为70分(含)至80分(不含),且资产负债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13分,利息偿还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14分。第九条信用等级评级与对优良客户授信相结合,原则上于每年第一季度前完成信用评级。第十条优良客户的选拔以信用社为单位统一进行,信用社在其所辖的业务范围内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严格的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客户进行调查,详细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及信誉状况。经信用社贷审小组审议通过,上报城区联社审批。第

7、十一条xx区联社贷审会对各信用社上报的优良客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经xx区联社评审后认定为符合优良客户条件的,确定具体的授信额度后,批复到各信用社执行。第十二条优良客户每年初评选一次,年中不再评选,对评选的优良客户名单及其授信的贷款额度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第十三条优良客户的评审要坚持实事求是,要在深入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来进行,要以信用社的长远发展为基础,摈弃短期行为,坚决杜绝人情评审,使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决策透明。第四章授信额度的确定第十四条根据优良客户资信等级评定情况,资产负债率和其能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抵押资产的数额来确定最高授信额度,信用社对其提供的贷款额

8、和贴现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第十五条最高授信额度以人民币表示;对优良客户最高授信的有效期为1年。第十六条优良客户授信额度的确定依据。(一)客户的债务承受能力、还款能力;(二)客户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三)客户未来发展的潜力;(一) 客户实际的担保能力。第十七条对A级以上客户,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客户提供的抵押物变现值的50或质物现值的90。第十八条对确定为优良客户的,信用社根据城区联社的批复统一进行授信。第十九条对优良客户授信后,信用社在不突破最高授信额的前提下可根据优良客户经营情况的需求发放贷款。第二十条在授信有效期内,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信用社应结合具体情况,削

9、减或停止使用授信额度。第二十一条跟踪监测。对已评为优良客户的,城区联社和信用社有关信贷人员要密切关注客户的生产及经营情况,若发现客户的内外部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防止贷款出现风险。第二十二条优良客户授信管理与信用社其他信贷管理制度是密切联系的,不能因实行优良客户授信管理,而放松信贷依法管理、授权管理、责任管理、基础管理等其他管理。第五章授信业务的办理程序第二十三条与信用社有业务往来资信状况优良的法人客户,信用社可根据掌握的客户资料主动给予授信。第二十四条客户向信用社提出授信申请,要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法人

10、代表证明文件、贷款卡、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证明。3、合规合法的董事会决议;4、经会计(审计)部门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5、抵押、质押物清单,有处分权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的有关证明文件;6、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十五条授信受理与调查。信用社收到客户提交的授信申请和有关资料后,指派信贷人员开展调查、评估工作,根据客户的资信和信用需求,在综合考评其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合理测定授信额度,并写出授信调查报告,将授信业务资料提交信用社贷审小组审查。第二十六条授信审查与审批。信用社贷审小组审查通过,提交信用社主任决策,由主任签署审批意见,将授信业务上报城区联社

11、。第二十七条xx区联社贷审会对属于联社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同意后,下发批复和xx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客户授信额度书,超出联社权限的,上报市办审批。第二十八条信用社根据批复按照xx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相关规定与客户履行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第六章 客户授信后的管理第二十九条信用社对优良贷款和的授信管理必须遵循“先评信,再授信,后用信”的原则。第三十条信用社要建立法人客户授信情况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授信客户动态,了解其资信和需求的变化,密切掌握新情况,不得因给予授信额度而放松管理。第三十一条发现客户有贷款逾期、欠息,贴现汇票到期拒付等违约事项发生,信用社要立即

12、对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加以控制,敦促客户如实报告情况,并限期履约(一般不超过30天)。如到期仍未贱约,要立即停止其使用授信额度,研究和提出处置办法,并报告城区联社。在授信业务期限内如客户经过努力能够履约,且符合继续实行授信条件,在报经联社审批同意后可以允许继续使用授信业务。第三十二条实行授信业务管理后,各类贷款的责任人管理办法不变,仍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在授信业务承办过程中,审查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严格依法办事、按章操作,杜绝一切责任事故。以确保信用社信贷资产的安全。第三十四条因责任人原因,致使授信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面临重大风险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1、业务经办人员因

13、对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不了解而又不咨询的。2、不及时认真核实客户提供的法律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的,或明知客户所提供的法律文件有问题而加以接受的;3、不按规定办理完善的法律手续的;4、明知其中有伪,故意弄虚作假,与客户合谋向信用社提供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有问题的贷款文件的;5、越权审批客户授信额度的;6、擅自降低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核定标准的;7、擅自超客户授信额度发放贷款或办理其他贷款业务的;8、向客户泄漏内部授信额度情况的;9、参与或默许客户编制虚假财务报表,以帮助客户获得授信额度的;10、对客户发生的重大事项不及时报告,该停止使用授信额度而未停止使用的;符合预警范围,未进行预警,继

14、续使用授信额度的;11、其他违规行为的。第三十五条客户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被视为违约:1、提供虚假的法律与财务资料; 2、擅自改变贷款的用途;3、未按期偿还贷款的本息;4、其他违约行为。第三十六条发生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信用社应向客户发送取消授信通知书,取消其授信资格,终止授信业务合同,并要求立即偿还所有未偿还的授信贷款本息,以控制信贷风险。必要时可以处理抵、质押品,以保全信贷资产。第七章特别规定第三十七条为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培植良好的客户群体,根据优良客户的等级,实行优惠利率,优惠利率的标准由城区联社确定。第八章罚则第三十八条信用社信贷人员在授信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根据xx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xx市xx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第四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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