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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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通知根据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湖北省农信社贷后管理办法及咸宁市关于全面加强贷后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为认真落实省联社“贷后管理规范年”活动,规范全县农信社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提高信贷管理水平,现就贷后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贷后管理目的通过贷后管理了解客户经营情况,掌握贷款用途、客户账户监管、贷后信息收集、风险预警与处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管理、贷款收回和总结等。进一步明确贷后管理责任,增强贷后管理意识,督促信贷人员正确、及时履行贷后管理职责,变贷款风险事后处置为事中控制。二、贷后管理

2、责任(一)农户小额贷款:客户经理为贷后管理主责任人,参与调查人员、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员为贷后管理次责任人。(二)个人贷款:100万元(不含)以下贷款客户经理为贷后管理主责任人,参与调查人员、信用社主任为贷后管理次责任人,主管信贷员为抵押物贷后管理的次责任人;100万元及以上大额贷款客户经理、参与调查人员、信用社主任为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未逾期的,联社分管信贷主任、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专职贷后管理员为贷后管理次责任人;已逾期的,联社分管风险主任及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贷后管理次责任人。(三)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100万元以下贷款客户经理为贷后管理主责任人,参与调查人员、信用社主任为贷后管

3、理次责任人,主管信贷员为抵押物贷后管理的次责任人;1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客户经理、参与调查人员、信用社主任为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未逾期的,联社分管信贷主任、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专职贷后管理员为贷后管理次责任人;已逾期的,联社分管风险主任或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货后管理次责任人。三、贷后管理内容(一)贷后检查1贷后检查方式(1)首次检查:一笔信贷业务发生后15天内,客户经理应进行首次检查,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合同约定使用信贷资金以及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访谈、见面回访等。首次检查应形成贷后检查报告,并由客户经理及信用社负责人签字后,交由主管信贷员存档管理与备查。(2)定期检查

4、:对每笔大额贷款要落实专人管理。贷后管理员每月至少1次深入大额贷款户了解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企业应收应付账款和货款回笼情况,及时掌握企业财务信息,做好企业销货款归社和到期贷款本息的清收工作。(3)重点检查:应当着重分析客户出现的异常变化对其还款履约能力的影响,以及给信用社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 研究相应的解决措施,并形成分析报告。借款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应立即实施重点检查:、按贷款风险分类或不良贷款认定结果,贷款形态由正常转为不良或不良贷款形态恶化;、欠息超过60天,本金出现逾期;、客户发生可能影响贷款安全和信贷资产质量的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重大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

5、纠纷、事故与赔偿、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预警系统发出风险预警信号;、对特定客户(包括首次列入“黑名单”的客户)组织重点检查。2贷后检查频率(1)农户小额贷款:每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每季采取约见借款人、电话询问、询问村组干部和借款人的亲朋好友、邻居等方式检查一次。(2)个人客户贷款:对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贷款贷后管理人员每季至少现场检查一次,每月可采取约见借款人、电话询问借款人、向其同行调查了解等方式检查一次;对5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贷款贷后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对5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并要撰写单户贷后检查报告;对发现风险或已出现风险苗头对贷款安

6、全可能造成影响的要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形成风险分析报告,报联社贷审会。(3)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贷后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并要撰写单户贷后检查报告;对发现风险或已出现风险苗头对贷款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要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形成风险分析报告,报联社贷审会。3贷后检查内容(1)借款人基本情况客户营业执照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公司及公司法人是否发生变更、注销等;贷款卡(证)是否经人民银行年审,未年审的应及时通知企业对贷款卡进行年审,以便对企业信息进行更新,定期对企业贷款卡进行查询,时刻关注企业负债及担保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客户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经营组织形式是

7、否变更或准备变更;资本结构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注册资金到位情况,特别要关注资本金是否到位,有无被股东占用或挪作他用;客户经营范围是否调整或准备调整;注册地址是否改变或准备改变。(2)经营情况国家政策是否对客户所处行业发展作出严格限制或禁止;客户所处行业是否属于本行行业信贷政策限制支持或禁止支持对象;客户经营是否出现重大变化,已经影响到客户所处行业的产品和生产技术的改变;客户的业务伙伴关系是否恶化,并丧失关键客户;客户的上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的投诉增多。(3)内部管理客户经营计划是否不明确;业务性质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违法经营;内部组织机构是否不合理,管理水平不高;内部案件是否较多;高

8、级管理层是否发生重大人事变动;财务制度是否不健全,管理混乱;是否频繁更换会计人员和稽核人员;客户经常性拖欠职工工资;(4)财务状况客户资产负债率是否大幅上升;流动比率是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流动比率是否较年初大幅下降;速动比率是否较年初大幅下降;流动负债增加额是否大于流动资产增加额;存货是否较年初大幅上升;存货周转率是否较年初大幅下降;应收账款是否增幅超过销售收入增幅;应收账款是否占流动资产比例上升;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否较年初大幅下降;(5)非财务因素客户是否发生了重大损失的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或出现重大人事调整等,可能或实际已经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债务清偿能力;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重大经

9、济纠纷,不能正常经营和还贷;准备进行兼并、收购、分立、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重大改制;对外提供大额的担保,接近或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其他金融机构,特别是曾提供较大额度授信、合作历史较长的国有商业银行突然退出;(6)担保状况保证人财务指标是否下降,主要指标比照借款人财务、非财务因素;保证人是否丧失保证资格;客户之间是否相互保证;保证人保证能力是否明显不足;抵押物是否难以处置、变现;权属是否有争议;是否重复抵押;抵押物保管是否得当、发生毁损;抵押物是否被转移、变卖;抵押物价值是否足值;抵押合同是否完善。4贷后检查报告(1)流动资金贷款的贷后检查报告包括: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领导

10、班子综合素质及其变动情况;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销售收入、应收帐款周转率以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借款人主要财务指标情况,主要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在农信社的往来结算情况;借款人对外担保、对外重大投资、改制、涉及法律诉讼等情况;保证人保证能力变化情况,贷款抵(质)押物的保管及价值变化情况;对贷后风险预警信息的处置情况;其他对贷款安全有影响的重要情况等。(2)固定资产贷款的贷后检查报告包括: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领导班子综合素质及其变动情况;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销售收入、应收帐款周转率以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借

11、款人主要财务指标情况,主要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在农信社的往来结算情况;借款人对外担保、对外重大投资、改制、涉及法律诉讼等情况;保证人保证能力变化情况,贷款抵(质)押物的保管及价值变化情况;对贷后风险预警信息的处置情况;其他对贷款安全有影响的重要情况;项目资本金及其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进展是否顺利,建设进度是否符合计划,有无延长情况及延长原因,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投资是否突破,突破原因及金额;项目累计完成工作量与项目累计财务支出数是否相当,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等是否出现较大变化;项目投产或项目建成后的效益情况和

12、市场情况;项目建成后设施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指标等。(3)个人贷款贷后检查报告包括: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人品及家庭成员的变化情况;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农产品、商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借款人资产负债变化情况;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在农信社的个人账户结算情况;借款人对外担保及法律诉讼等情况;保证人保证能力变化情况,贷款抵(质)押物的保管及价值变化情况;对贷后风险预警信息的处置情况;其他对贷款安全有影响的重要情况等。(二)贷款用途监管1首次支付管理(1)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支付审核人应在贷款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审

13、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并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防止借款人改变合同用途。(2)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在贷款入账后对外支付前,管户客户经理要通过相关交易资料审核支付对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防止借款人改变合同用途。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且按合同约定不需要逐笔支付审核的,客户经理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2二次用途管理(1)流动资金贷款。在借款人出现资本支出项目违反合同约定异常增长后,应当认为是信贷资金可能被挤占挪用。如将短期资金长期运用,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生产投资或

14、股权投资、企业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等。(2)固定资产贷款。建设的项目投产后,还款来源提前实现,但借款人拒绝提前还款,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当认为是信贷资金被挤占挪用。(3)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当建立偿债基金或设立偿债资金专户,但在贷款发放后未能按约定及时归集或划入资金的,应当考虑信贷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4)学校、医院等机构客户贷款。收入归社率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应当考虑信贷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处置措施。在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挤占挪用贷款时,信贷人员应对其风险进行评估,对贷款安全影响不大的,应要求借款人及时整改,补充担保措施或将挪用资金取得

15、的新资产追加担保,后期进行重点监控;造成较大风险的,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按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计收挤占挪用罚息等,必要时借助司法手段收回贷款。(三)资金归社率管理1客户是否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250万元以上客户资金归社率是否达到50-70%以上;资金归社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是否采取制裁措施,如提前收回贷款、提高贷款利率等。3信用社是否建立资金归社管理台帐,是否按月监测。(四)到期贷款预警监测1建立到期贷款预警监测台账,联社信贷管理部门按月对当年已到期贷款进行动态监测,按月下发到期贷款预警通知书;信用社主管信贷员作为信贷管理责任人,要按上级主管部门及联社信贷管理部门要求,建立贷

16、后检查管理台账,逐户按月(季)向客户经理下发到期贷款做催收通知书及贷后检查表,并参与和督促客户经理进行贷后检查;对客户经理所收集的客户资料,做到及时归档保存;2对两个月以内到期所有贷款,联社信贷管理部门每月30日分信用社打印清单,督促各信用社于次月10日前上报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到期收回全部本息;到期收回全部本息后再贷;提前办理借新还旧;提前办理展期;提前办理重定期限;到期不能收回全部贷款本息也不能化解,逾期;其他);二个月内到期的所有贷款,由信用社主管信货员分责任人打印清单,督促各责任人按时上报拟采取的措施。在每笔贷款到期前20天,信用社贷后管理员要填制一式三联的贷款到期通知书,或采取其他有

17、效方式,及时通知借款人。票据承兑等业务到期前10日,贷户账户资金不足以还款的,要及时通知贷户将足额资金存人信用社。执行分期还款计划及协议的贷款,比照执行。四、贷后档案管理贷后管理工作是通过档案管理进行记载和反映,贷后管理人员在贷后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以下资料均应纳入信贷档案管理。贷后管理方案;贷后检查报告;借款人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担保信息等信息资料;贷款发放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各种形式的往来信函;违约纠正措施;贷款催收通知书;贷款催收通知书;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发出的预警信息及处置情况;其他对贷款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资料。五、贷后管理处罚措施(一)农户小额贷款单户检查频

18、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贷后管理员及责任人按每次(笔)罚款20元。(二)个人客户贷款单户检查频率达不到要求的,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贷款,对贷后管理员及责任人按每次(笔)罚款20元;5万元(含5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贷款,对贷后管理员及责任人按每次(笔)罚款50元;5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对贷后管理员及责任人按每次(笔)罚款100元,未按要求撰写单户贷后检查报告的,罚款100元;对检查发现有风险贷款而没有及时上报或瞒报,造成信用社信贷资金损失的,将按照省联社有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三)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单户检查频率达不到要求的,对贷后管理员及责任人按每次(笔)罚款100元;若未按要求撰写单户贷后检查报告的,罚款100元;对检查发现有风险贷款而没有及时上报或瞒报,造成信用社信贷资金损失的,将按照省联社有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四)对信用社贷后管理责任人(主任、主管信贷员),因贷后管理督促不到位的,1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贷款,按每次(笔)罚款10元; 50万元(含)及以上大额贷款,按每次(笔)罚款50元,同时要指定专人按月、按要求撰写贷后检查汇总报告,少一月(次)对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员各罚款200元,并报信贷管理部汇总后向联社贷审会汇报;对检查发现有风险贷款而没有及时上报或瞒报,造成信用社信贷资金损失的,将按照省联社有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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