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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合规创建措施1、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各信用社、联社各部室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规政策的要求,查找自身“双建”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强“双建”管理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全员参与。 2、加强创建日常工作机制建设。 各基层网点和联社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创建日常工作机制建设,并将其与合规风险管理建设和流程建设相结合,同步协调推动;要全面建立包含创建学习培训、检查监督、定期报告、日常评价和跟踪整改等内容的创建工作制度,条线职能部门按照“五项基础规范”创建工作职责、年度目标和计划,加强对条线职能部门创建履职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条线职能部门的创建职能作用。 3、建立和完善创建“三查”制度。 各基层网点要按月开展创建自查,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各职能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定期开展创建工作条线检查,检查面要覆盖所有的营业网点;创建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履行创建工作职责开展综合督查。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从思想认识、业务技能、制度建设和执行力等方面分析问题的形成原因,从源头上进行整改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