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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考核实施方法为保证我社的各项业务正常有序的发展,严格职工管理,按照“双建”要求及联社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法:一、信贷员考核管理1、被考核对象为本社的信贷人员,以各信贷人员的岗位工资为考核基数按月考核,年终效益工资以各月的加权得分考核兑现。2、考核内容:考核分为四个方面,利息收入考核30分,不良贷款下降30分,预警收回30分,安全保卫10分。3、信用社根据县联社和本社实际情况,年初下年总任务,季度初下季度及月小任务。每月根据各信贷员完成的情况严格考核。逐月兑现。4、考核统计由农贷会计逐日统计,社考核小组认定。对于完成较好的,社将根据情况适当物质及精神奖励。二、综合柜员考核管理
2、1、被考核对象为本社的业务综合柜员,以岗位工资为考核基数按月考核,年终效益工资以各月的加权得分考核兑现。2、考核内容:存款考核40分,会计基础20分,安全保卫10分,文明服务20分,具体的考核由社制定具体的内勤考核方法。(见附件)3、信用社根据县联社和本社实际情况,年初下年总任务,季度初下季度及月小任务。每月根据各柜员完成的情况严格考核。逐月兑现。4、考核统计由会计主管逐日统计,社考核小组认定。对于完成较好的,社将根据情况适当物质及精神奖励。 三、效益工作分配方法1、分配原则主要依据县联社的有关效益工资分配办法实施:个人可分配效益工资=个人所实现加权效益与社效益占比40个人月度考核加权得分与全社职工月度考核加权总和占比602、效益主要体现:信贷人员为利息收入指标,综合柜员为业务总笔数指标(具体以综合系统统计为主)3、如遇文件及相关制度变化,以联社相关文件及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