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规范服务处罚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4128424 上传时间:2023-04-0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用社(银行)规范服务处罚暂行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信用社(银行)规范服务处罚暂行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信用社(银行)规范服务处罚暂行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信用社(银行)规范服务处罚暂行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信用社(银行)规范服务处罚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用社(银行)规范服务处罚暂行办法.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信用社(银行)规范服务处罚暂行办法 为有效推动全市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推广工作,进一步规范文明服务行为,切实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坚持以优质、文明、规范、高效的服务促进各项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经长春市联社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处罚办法。 一、服务环境 1、工作台面干净整洁,发现有纸屑、有杂物、有零食和污渍的,发现一次罚员工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2、营业室内外、柜台上下、门窗、墙角旮旯、灯管(泡)、暖气片前后等处不干净、不整洁的,垃圾桶不及时清理的,发现一处(次)罚值班员工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3、营业室内装饰、标识、利率牌、灯具破损不及时修理及有灰尘的,罚值班员工200元,

2、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4、食堂厨具不干净、有油渍,值宿被褥不整洁干净、叠放不整齐,卫生间不清洁、有异味,发现一处(次)罚食堂负责人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5、员工在营业室、营业大厅内或其它禁烟场所吸烟的,发现一人次罚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6、营业厅内没有设置意见箱(簿)的,发现一次罚信用社主任300元。 二、服务行为 1、看到客户态度冷漠,没有表示亲切的问候,没有进行专业的接待,没有进行满意的服务,发现上述之一者,罚款200元。 2、严禁违规操作,严禁擅离工作岗位,严禁泄露商业秘密,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营业场所,严禁怠慢、顶撞、刁难客户,严禁以任何理由拒办应该办理的

3、业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罚员工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3、工作时间打瞌睡或伏案睡觉的,发现一人次罚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4、工作期间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发现一人次罚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5、站姿、坐姿不规范的,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6、上班迟到、早退,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7、工作期间在营业室内接打手机、编读信息,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8、员工酒后上岗的,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并责令其离开工作岗位。 9、无论任何原因,严禁与客户争吵,要按服务规范的要求耐心解释,直到客户满意。如违反规定罚责任人5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1500元。

4、 10、拒绝为客户异地存取款,刁难客户,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1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员工在窗口以给手续费为名拉存款,发现一人次罚责任人5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1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服务礼仪 1、不穿行服或行服不洁净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男员工留光头、长发、戴首饰,发现一人次罚5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1000元。 3、女员工化浓妆,染彩发,留长指甲(涂鲜艳指甲),戴手链、耳环,发现一人次罚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4、不按规定配戴服务牌的,发现一人罚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5、工作时间不着行服进入营业室内的,发现一人次罚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6、营业场所内未系领带的,发现一人次罚2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300元。 7、与客户发生争执,客户投诉在新闻媒体曝光的,发现一人次罚1000元,所在信用社主任2000元。 四、服务语言 1、接听或拨打电话不符合电话礼仪规范的,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使用服务忌语的,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语气生硬、不耐烦、不礼貌、说话不得体的,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五、附则 本办法由长春市联社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负责修改完善。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