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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导航 通信导航及其任务 飞机的导航系统是指确定航行中的飞机的位置并引导飞机按预定航线飞行的全套设施,包括飞机上的设备和地面上的设施。 飞机的导航系统依工作原理的不同可以分为仪表导航系统、无线电导航系统,惯性导航系统、天文导航系统以及组合导航系统。无论任何导航系统也离不开通信手段的支持。 所谓通信导航,与国际民航组织所称“航空电信”是同义语,但在含义上所表达的更确切一些。它是指利用各种无线通信和有线通信手段,传送各种与飞行有关的信息,以保障飞机的飞行安全。它与航行调度、航行情报、气象保证、机务维修等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飞行保障体系。 通信导航是民航组织与实施飞行,进行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
2、手段。其基本任务可以概括为:保证地面通信、地空通信的畅通和运行正常;规划并组织通信导航系统(台、站及网络)的建设;组织好通信导航人员业务技术训练等。 地面通信 是指民用航空系统各地面电台之间为传递飞行动态、航行情报以及各种与航空运输生产有关的电报、电话和数据信息而进行的通信活动。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航空电信,称此种通信为航空固定业务。其定义为:在规定的固定地点之间,主要为飞行安全及航空运输的正常、有效和经济地运营所提供的通信业务。 由于民用航空的国际性,在国际民航组织中目前有一个由各成员国民航当局的航空固定业务通信电路相互连接组成的全球范围的专用地面通信网络称为AFT
3、N,在该网络内传递的各类电报的格式、程序等都按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航空电信第二卷规定执行。随着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国际民航组织又进一步发展了民用航空地面数据通信网,称为CIDIN,主要用于航行管制计算机间的直接通信。 我国民航的地面通信电报网络由连接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省(市、自治区)管理局、各机场、航空公司和各导航台(站)之间的电路组成,该网络已与国际民航组织AFTN和国际航空通信协会的SITA网络相连接。 在电话通信方面,从实施管制和保证飞行安全角度,需要建设空中交通勤务直接通信电话网。而各国之间,相邻的空中交通管制中心之间的通信,则由各方民航当局商定并签订协议,建立直接
4、通话电路。 地空通信 是指民用航空各地面对空电台与航空器电台之间以及航空器电台之间建立的,用于空中交通管制指令的传递、报告飞行动态、交换飞行情报的无线电通信。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航空电信中,对此种地空通信称为航空移动通信,它又分为航空移动航路业务和航空移动非航路业务。由于地空通信业务直接涉及到飞行安全,所以,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中将其列为安全业务,在频率分配和操作运行方面予以保证。在无线电规则和中国国内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表中的高频(HF)、甚高频(VHF)和卫星频段内都为地空通信业务划分了专用频谱。 中国民用航空地空通信主要用于空中交通管制通信、航务管理通信和通用航空
5、通信。 为了保障飞行安全和实施对在中国境内飞行的中、外民用航空器的空中交通管制,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国内所有民航机场和交通管制中心,根据需要分别设置了指挥塔台、进近管制台、地面管制台、紧急通信台和航路对空台,以便各种民用航空器在其飞行的全过程中都能按规定和需要,与地面上担任不同职责的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系。 航务管理地空通信是有关的航空公司与所属的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之间传递飞行情况,实施飞行签派和航务运营事务的通信。通用航空地空通信则是保证在通用航空飞行作业过程中,航空器与地面基地,以及负责指挥管理的部门之间的通信。 导航的种类与部署 导航的实施可以分为机场导航、航路导航和航管监视雷达三种。 机场导航包括导航台、远近信标导航台、全向信标台、测距装置、仪表着陆系统和着陆雷达设备。其部署是根据机场等级、飞行繁忙程度、以及机场所在区域的地理特点和气象条件等因素决定的。 航路导航包括沿航路设置的导航台、全向信标台和测距装置等设施,可以为在航路上飞行的飞机提供可靠的导航信息,以保障飞机能够连续和准确地沿航线飞行,特别对迷航的飞机可以提供归航和定位保证。 航管监视雷达是实现空中交通管制的重要保证设施,其主要目的是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持飞行间隔,提高飞行效率,保证飞行安全。主要使用远程雷达、二次监视雷达并组成航管雷达系统,为全国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