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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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保险对象第二条 凡在中国境内的,依法与托运人订立水路、公路、铁路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从事国内(不含港、澳航线)营业性运输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承运人是指依法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内河、国内沿海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的单位或个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被保险人在承运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承运货物的损失,并依法

2、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第四条 被保险人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定期保险的本项费用与本条款第三条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运次保险的本项费用与本条款第三条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列明的累计事故赔偿限额。第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承运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对定期保险在保险单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负责赔

3、偿;保险人对运次保险在保险单列明的累计事故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灾害;本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反恐怖活动、暴动、动乱、内乱、骚乱;(三)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它各种污染;(四)行政或执法行为;(五)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重大过失、故意或违法、犯罪行为;(六)不明原因造成的火灾;(七)货物设计错误、工

4、艺不善、本质缺陷或特性、自然渗漏、自然损耗、自然磨损、自燃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疾病死亡等自身变化;(八)货物包装不当,或货物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损坏或不符,或货物标记错制、漏制、不清;(九)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十)无证驾驶或在酒后、药物麻醉状态下驾车,以及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及重大过失;(十一)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不适载、超载、配载不当或其它违反国家现行有效的关于安全运输管理的规定;(十二)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装卸、搬运。(十三)货物遭受抢劫、抢夺、盗窃或不明原因失踪。第七条 下列货物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但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事先提出申

5、请并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不在此限:(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二)精密仪器、仪表;(三)古玩、古币、古书、古画、艺术作品、邮票; (四)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五)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六) 易燃、易爆、易碎(如玻璃、灯具、陶瓷、易碎工艺品、大理石)物品或以易碎品为外包装物的货物;(七)花生米、鱼粉、菜籽饼、海鲜、河鲜、新鲜蔬菜及一切活禽活牲畜;(八)冻柜及内在冷冻的物品。第八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在水路运输过程中存放在舱面上的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但集装箱货物不在此限;(二)除承运货物本身以外的其它任何损失;(三)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

6、人身伤亡或所有的财产损失;(四)由于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所致的各种后果损失;(五)任何精神损害赔偿;(六)罚款、罚金、惩罚性赔偿以及没收;(七)本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八)其他被保险人举证或审判机关查证非被保险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第十条 投保人未按约定交纳保险费,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期间第十一条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为定期和运次两种。(一)定期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的二十四时止。(二)运次保险的保险期间按保险单载明的每一批货物的运输途程为准,保险责任自承运货物在起运地(港)装

7、货开始时起至目的地(港)卸货完毕时终止。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第十五天(以邮戳日期为准)。赔偿限额及保险费第十二条 定期保险设每一运输工具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定期保险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事故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根据预计年货运总价值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运次保险设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运次保险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根据承运货物投保时的发票价值协商确定。第十三条 定期保险的保险费按照被保险人所投保的由其经营管理的运输工具种类、数量、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以及运输次数系数计收。运次保险的

8、保险费按被保险人承运货物种类、运输工具种类和数量以及累计赔偿限额计收。 第十四条 本保险设绝对免赔,绝对免赔额(率)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人义务第十五条 保险人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第十六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第十七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一)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

9、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四)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但其赔偿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的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 (五)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的通知书。第十八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所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九条 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10、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投保人时解除。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第二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一次交清保险费。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将其拟签定的运单、发货单等运输合同的样本及在保险期间内已签定的运单、发货单等运输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及时交保险人备案;第二十二条 保险期间内运输合同条件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运输合同条件变更而造成的应由被保

11、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的增加,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 定期保险期满七日内,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运输工具的实际年运输总次数书面通知保险人,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根据实际保险费和预收保险费的差额,多收的保险费由保险人退回,少收的保险费由投保人补足。保险人有权在保险期间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承运货物的总重量和总价值的数据;有权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使运输工具处于适航、适行、适载状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装卸;对已经发现的缺陷应立即修复,并采取临时性预防措施以防止货物受损。第二十五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

12、故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人无法对损失原因、经过、程度进行合理查勘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二)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查勘;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查勘导致不能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赔偿处理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一)保险单正本、运单、发货单、发票;(二)被保险人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三)收货人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以及施救费用单

13、据;(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关法律文书等。(五)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及损失程度相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所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仲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或经运输合同双方及保险人协商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定期保险对每一运输工具的每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列明的每一运输工具的每

14、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每一运输工具一次或累计赔偿的金额达到保险单列明的每一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时,保险人对该运输工具的保险责任终止。第二十九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之日起,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或因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

15、金。第三十条 保险人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被保险人在保险人向其赔偿保险金后,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第三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它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第三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若另有其它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保险仅负责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与所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应由其它保

16、险人承担的保险赔款,保险人不负责垫付。第三十三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第三十四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成立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第三十六条 运次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本合同。第三十七条 定期保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提前解除本合同:(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单正本;2、保险费收据或发票;3、解除合同申请书;4、投保人身份证明。(二)本合同自保险

17、人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自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应退还给投保人的未满期保险费:未满期保险费保险费退保系数其中退保系数按照保险单已经过月份数占保险期间月份数的比例确定,确定方式见下表,保险单已经过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保险单已经过月份数/保险期间月份数(S)退保系数S1/120.731/12S2/120.672/12S3/120.603/12S4/120.534/12S5/120.475/12S6/120.406/12S7/120.307/12S8/120.208/12S9/120.159/12S10/120.10

18、10/12S11/120.05S11/120争议处理第三十八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费率规章一、运次保费的计算运输工具直达运输联运内河船舶沿海船舶火车飞机机动车201吨以上200吨以下3001吨以上201-3000吨200吨以下一类货物0.0012 0.0015 0.0017 0.0020 0.0042

19、 0.0010 0.0008 0.0018 按费率最高的运输工具的费率并另加50%二类货物0.0022 0.0028 0.0030 0.0033 0.0083 0.0020 0.0018 0.0032 三类货物0.0033 0.0042 0.0043 0.0047 0.0117 0.0037 0.0033 0.0045 四类货物0.0067 0.0083 0.0100 0.0117 0.0183 0.0067 0.0058 0.0108 五类货物0.0117 0.0133 0.0150 0.0183 0.0250 0.0133 0.0117 0.0350 六类货物0.0167 0.0200 0

20、.0217 0.0250 0.0350 0.0183 0.0167 0.0433 七类货物0.0233 0.0283 0.0300 0.0333 0.0450 0.0275 0.0267 0.0517 每一运输工具运次保费每一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对应的费率二、定期保费的计算运输工具直达运输内河船舶沿海船舶火车飞机机动车费率0.015 0.038 0.010 0.004 0.018 每一类运输工具的保险费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对应的费率该类运输工具的数量运输次数系数其中,运输次数系数根据每一运输工具年平均运输次数确定,其系数具体如下:预计一年运输次数对应的系数20次(不含)以下0.520-5

21、0次(不含)0.650-70次(不含)0.870-100次(不含)1100次以上1.2每一运输工具年平均运输次数被保险人预计年运输总次数运输工具数量三、每一运输工具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得高于每一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的50%。四、浮动方式各分公司可在上述费率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上下浮动50%,但须经总公司事先批准同意之后方可。承保实务填具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文字依据,也是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重要凭据,应由投保人自己填写,展业人员应耐心解释投保单中的各项要素的意思,并协助投保人参照保险方案确定的保险条件填妥投保单。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分为定期保险和运次保险两种。为方

22、便运次保险的投保,运次保险目前未设计投保单,采用简式保单,出具保险单后注意由投保人签字确认。A.定期保险投保单填写说明:1) 投保情况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填写是新投保业务还是续保业务。续保业务要注明上年保险单号,以备查验。2)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位的全称、详细的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因此,在承保时注意对投保人可保利益的审核和确认。3) 被保险人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是一致的。如果被保险人不止一方时,应在投保单和保险单上列出全部被保险人的全称或附表,保险人仅对各自的权益负责。4)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23、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代码证书是证明持证单位具有法定代码标识的凭证和传递代码信息的载体。组织机构代码的结构是由八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5) 上年完成货运周转量和上年货运总价值填写上年实际完成货运周转的总吨公里数和所承运货物的累计金额。6) 运输工具数量投保运输工具必须附明细表,根据明细表中投保人投保的内河船舶、沿海船舶、火车、飞机和机动车的合计数量填写。7) 运输区域范围承运货物的运输范围,如省或全国。8) 预计年货运总重量和预计年货运总价值年货运总

24、重量是指投保人上年度承运货物的总重量,货运总价值则指累计承运货物的金额。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提交上年度年货运总重量和货运总价值的数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填写预计年货运总重量和货运总价值。预计年货运总重量和货运总价值是确定保单累计赔偿限额的基础。9) 预计一年运输次数按运输工具种类填写该类运输工具的每一运输工具年平均运输次数,运输次数被保险人预计年运输总次数运输工具数量。运输次数是确定运输次数系数的依据,是计算保险费的重要参考因素。10) 保险期间定期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的二十四时止。11) 币种可选择人民币 美元 港元 其它 赔偿限额和保险费币种必须保持一致。 12)

25、 赔偿限额 定期保险根据运输工具的类别设每一运输工具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以及整个保单的累计赔偿限额。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根据预计年货运总价值协商确定;整个保单累计赔偿限额根据每一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和运输工具数量计算。每一运输工具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一运输累计赔偿限额的5013) 总赔偿限额即所有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累计赔偿限额每一类别每一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运输工具数量14) 绝对免赔额(率)按照条款规定,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设绝对免赔额或绝对免赔率。即不论赔偿多少,必须扣除一定金额的绝对免赔额或一定比例的绝对免赔率。15) 总保险费定期保险采

26、用年费率,根据投保人拥有的运输工具类别和数量计算每类运输工具的保险费。总保险费由每类运输工具保险费累加计算。总保险费每类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费率16) 仲裁或诉讼条款根据双方协商选择仲裁或诉讼条款。如选择仲裁方式,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名称。17) 特别约定保险是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投保单是要约,必须经保险人承诺签发保险单后保险合同才生效。两种付费方式,一是一次性交费,签单或延缓交费,但必须注明付费日期。二是分期交费,必须将分期交费的期数、每期应交保费金额在付费办法中注明。如果投保人未按上述约定交纳保险费,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8) 投保人声明一是明确投保人义务,必须对所填写的

27、投保单保证属实,如非本投保人亲笔而假手他人填写均属于投保人授权行为。一旦发现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将依照保险法规定处理。此外,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如果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该条款无效。因此,展业时要耐心向投保人解释和说明保险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义务的规定并与投保人达成一致后,由投保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19) 业务来源及核保人意见根据投保单选项填写相关业务来源信息,并由核保人签署意见后交内勤出单。B.投保明细表填写说明:1)明细表为投保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在明细表上注明投保单号。明细表项目投保人也应如实详细填写。2)运输方式按照明细表最下方的“注”填写数字序号即可

28、。内河船舶;沿海船舶;火车;飞机;汽车3)运输工具名称及型号填写船名/车辆型号/飞机名称4)船舶登记号车牌号车次飞机编号此栏填写运输工具号码。5)车辆发动机号车辆发动机号为车辆唯一识别码。如承保运输工具为汽车,此项为必填项。6)已使用年限承保船舶或汽车,此项为必填项。按照该险种的核保政策,对于车龄五年以上的货车或船龄超过15年的个人船舶,属于谨慎承保标的。7)核定载重按运输工具合格证书填写核定载重吨位。8)合计填写运输工具核定载重数。根据运输工具的总核定载重数和年货运吞吐量,可以大致推算出平均运输次数。9)投保人填写明细表完毕后,必须签名或盖章表示确认。 C.运次保险单填写说明:运次保险单与目

29、前市场上的货运险操作类似,每发一次货出具一张保险单。填写项目有:1) 货物运单或发票号码2) 货物价值按货物的发票价值或估价填写。3) 运输工具名称及型号4) 船名车牌号车次5) 核定载重6) 起运日期运次保险只需填写起运日期,保险期间按保险单载明的每一批货物的运输途程为准,保险责任自承运货物在起运地(港)装货开始时起至目的地(港)卸货完毕时终止。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第十五天(以邮戳日期为准)。7) 保险期间类别运次保险8) 运输路线必须写清起运地、目的地。9) 保险货物名称、标记、包装及数量10) 每一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考虑到一批货物可

30、能在运输途中发生一次以上的保险事故,所以在设计条款时运次保险设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运次保险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根据投保时承运货物的发票价值协商确定。每一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货物价值11) 费 率按费率表根据货物种类和运输方式确定费率。12) 总保险费每一运输工具的保费=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相应的运输方式、货物类型的费率。13) 特别约定14) 投保人声明投保举例1、定期保险某货运公司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定期保险,其运输工具组成为:汽车100辆,从事沿海运输船舶3艘。该公司上年完成货运周转量3000吨公里,货运总价值为2亿元。运输区域范围为福建,广东,山

31、东三省,预计年货运总重量为4亿吨,年货运总价值为1.5亿元。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1) 保险期间从2004年X月X日零时起至2005年X月X日二十四时止2) 汽车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70万元;船舶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总赔偿限额为10070+10037300万元。预计平均每辆汽车一年的运输次数为5070次;船舶一年的运输次数为2050次。3) 根据公式:保险费每一类运输工具的保险费每一类运输工具的保险费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对应的费率该类运输工具的数量运输次数系数计算如下:保险费70万0.0181000.8100万0.03830.6

32、可以计算出总保险费为107.64万元。4) 绝对免赔额规定:每次事故免赔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2、运次保险某货运公司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运次保险。该次运输主要是沿海船舶(2013000吨)运输四类货物,累计赔偿限额80万元,保费计算公式为:每一运输工具运次保费每一运输工具累计赔偿限额对应的费率 80万0.0117计算得出该次货运应交保费为0.936万元。 案例介绍案例:承运人对货损为什么不承担赔偿责任?案情 2003年6月8日甲方到乙方要求次日雇佣一辆货车托运豆角,乙方同意于次日临时加派一辆货车托运豆角。双方约定:乙方负责把甲方收购的豆角从某市行程720公里,运费1276元

33、。随后甲方便预付了运费。6月9日,甲方收购了1500斤豆角,其中5000斤豆角被雨淋。甲方将收购到的豆角散装在车上,于当晚9:30开车驶往目的地。在运输途中,司机休息2小时,修车1小时,共运行20小时,于6月20日5:00到达目的地。甲方卸车时发现豆角部分霉变,即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而乙方则辩称,豆角发生霉变,非自己延误时间所致,而是在托运前受过雨淋所造成的,拒不承担责任。双方诉至法院。 评析 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该规定乙方如

34、不承担赔偿责任,则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豆角的霉烂是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法定免责事项造成的。乙方提供证据证明部分豆角在托运前就受进雨淋。法院认为乙方运输的速度、运到的时间均符合双方的约定,按照该情况豆角不会霉变。而造成豆角霉变的原因是遭受雨淋。据此法院驳回甲方的诉讼请求。常见问题解答1、 问:为什么承运人不可以投保货运险?答:承运人投保货运险,按货运险的保险责任交纳了保险费,当货物出险,但又不属于承运人责任如自然灾害时,按照货运险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该理赔,但实际上承运人并不需要也可能根本就没有将保险赔偿金给货主,那么很显然,承运人存在不当得利的机会。同样,如果保险公司以货物出险的责任不在承运人

35、而拒赔的话,那承运人对得不到赔偿的那部分保险责任实际上已经支付了保险费,这对承运人也不公平。从理论上说,承运人对货运险中的部分保险责任不具有保险利益。所以,承运人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是最佳选择。2、 问:如果货主已经投保了货运险,还有没有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必要?答:虽然货主已经投保了货运险,但承运人并不能因为货主拥有货运险而免除法律责任。随着国内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和货主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当货物损失依法应由承运人承担责任时,货主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向承运人索赔,那么,如果承运人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就能够转嫁这种法律责任风险了。3、 问:如果承运人已经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是不是货主就不需要再投保货运险

36、了呢?答:由于承运人责任险只能转嫁承运人的法律责任,而货物遭受自然灾害等损失时就不能从承运人那里获得赔偿了。因此,货主最好还是另外再投保一份货运险,当发生不属于承运人责任又属于货运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货主就可以从货运险项下得到赔偿了。4、 同一批货既投保了货运险,又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是不是构成了重复保险?答:根据保险法的定义,构成重复保险必须有四个条件,即同一保险期间,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和同一保险事故。很显然,承运人责任险和货运险是不同的投保人对各自的保险利益投保不同的险种,并不构成重复保险。这种情况在理论上称作“其它保险”。5、 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不能保国际货物运

37、输责任吗?答:对于货物运输,我国法律规定的承运人责任有所不同。对于国内包括沿海、内河货物运输,按照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承运人承担的是严格责任即无过失责任;对于国际运输,按照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承担的是过失责任。由于适用法律的不同及承运人责任的差异,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仅以国内货物运输的承运人作为承保对象。6、 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中的保险责任和承运人责任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答:从事国内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承担的是无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相当广泛;而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没有以一切险的形式作为保险责任,仅以列明责任作为保险责任,这个责任范围应该说远比承运人应当承担的法

38、律责任要小。但对于承运人来说,通过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还是能够转嫁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主要风险。7、 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投保对象为什么只限于实际承运人?答:在货运市场上,承运人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缔约承运人是和托运方签订合同的人,而实际承运人是承担实际完成运输的人。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发生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要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缔约承运人可能并不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只能通过与拥有运输工具的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由他人实际完成运输,因此,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无法掌握和评估该承运人的实际风险,因此,我们只对实际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的承运人销售

39、华安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 8、 承运人责任险承保的也是货物,为什么不能按货物加运杂费作为投保金额?答: 货物运输险中,货主对于投保货物的实际价值、预期利润、运杂费、保险费等都具有可以利益,因此在确定货运险投保金额时这些费用都可以考虑进去。但对于承运人来说,按照国内货物运输赔偿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对于承运货物的赔偿分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两种。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责任限额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尚未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的,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因此,如果按运次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对于承运的货物只能按货物实际价值确定投保金额。 9、 如果同一批货物同时拥有货运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发生损失如何理赔?答

40、:发生货物损失时,如果属于承运人责任,那么两张保单都可能面临索赔。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承运人责任是以法律赔偿为保险赔偿前提的,因此,确定是否在承运人责任险保单项下索赔,关键是必须确定被保险人已经赔偿了第三者受损方即托运方的货物损失。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持有事故处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以及已支付第三方赔款的证据。同时,如果货主和承运人同时索赔的话,按照保险条款,有其它保险的存在,保险公司也指只能承担比例赔偿的责任。总之,把握赔偿的重要原则是“以实际损失为限”,即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获得不当得利。如果货主已经从承运人责任方获取了赔款,又通过货运险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那么就属于保险欺诈行为了。1

41、0、国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和国内货运险的区别1、投保主体不同货运险一般由货主投保,而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人必须为实际承运人。2、确定保险金额基础不同货运险的保险金额可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投保,而承运人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不得超过承运货物的价值。3、保险期间不同运次保险的保险期间和货运险相同,而定期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4、保险责任不同货运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列明的意外事故。5、赔偿依据不同货运险为损失险,赔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基础;承运人责任险承保的是责任,那么赔偿时必须以承运人实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理赔基础。6、费率厘定方式不同运次保险的费率厘定方式与货运险相同,而定期保险则是按承运人投保的运输工具种类、每一运输工具的累计赔偿限额、运输工具数量以及运输次数系数计算。投保时根据预计运输次数预收保险费,待保险期满后根据实际年运输总次数调整保险费,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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