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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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代码:10327学 号:9104115144本科毕业论文中文题目: 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问题研究 英文题目: The Study of The Problem of Perfect Personal Credit System in China所在院系: 金融学院 专业班级: 金融1151 学生姓名: 陆涵聪 指导教师: 骆桂娣 完成时间: 2015年3月 作者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中所罗列的内容以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

2、文中做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毕业论文与资料若有不实之处,本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本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问题研究摘要: 个人信用作为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其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信用所发挥的功能也越来越大,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显著标志之一。本文通过分析和比较个人信用制度在中国和美国不同的发展现状,得出个人信用制度在中国的发展是不完善的这一结论。并且就个人信用制度在中国发展的情况,结合中国国情,针对性地拟定了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设建议。关键词:个人信用制度、中美差异、发展不完善、解决方案和建议The Study of

3、The Problem of Perfect Personal Credit System in ChinaAbstract: As the basis of the whole social credit,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construct the personal credi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the function of personal credit plays more important. The perfect of the personal credit has become

4、one of significant signs whether the market economic is mature. This paper comes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personal credit in china is incomplete through analyze and compare the deferent current situations of development between China and the US.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tocols som

5、e solutions and advices combined with national condi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ersonal credit in China.Keywords: Personal credit system、Differences between China and the US、Imperfect development、Solution and advices目录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问题研究4一、引言4二、国内外个人信用制度发展现状5(一)、历史发展5(二)、发展现状及问题总结6三、个人信用制度在美国的发展及比较7(一)

6、、个人信用制度在美国的发展现状7(二)、中美个人信用制度比较8四、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9(一)、倡导社会信用,普及公民信用文化9(二)、制定法律体系和配套制度10(三)、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中心,完善联网查询系统11(四)、建立个人信用机构12(五)、加强政府和社会对个人信用的推动12参考文献14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问题研究金融1151班 陆涵聪 9104115144一、引言个人信用制度是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和规则,它对个人信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运用,目的在于监督和约束个人信用当事人的行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解释和查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从而防范个人信用风险。个

7、人信用制度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保障和监督个人信用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也因此成为社会信用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信用经济的大背景下,建立规范的个人信用体系也有助于维系市场经济中各主体之间经济关系。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企业和政府的行为活动与基础的个人活动息息相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的经济行为需要得到个人信用制度的支持。因此,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有助于从个人信用程度出发,扩大到整个社会信用程度的提高,进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类似恶意透支信用卡,手机恶意欠费,恶意应用程序的助学贷款等

8、社会失信个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社会规范,并由此形成了道德规范,个人信用行为的约束,使得失信行为最终所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其能够通过上述失信行为所获得利益。从而使诚信成为全社会自觉遵守的信用准则,由此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迫切需要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扩大内需的必然要求。我国通过大力推进消费信贷扩大内需,这是我国实现以内需促增长这一重大经济决策的重要一步。因此,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来促进消费信贷,许多商业银行也推出了详细的规则,上述金融信贷机构通过一系列政策优惠措施的出台以此来加快个人信贷业务的实施。但是,它的效果却是并不理想的,这或归因于个人信用消费在

9、个人信用体系当中是并不完美的。在一方面来看,诚信以及个人信用资源对社会的意义还未得到充分有效的认识;在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银行很难通过一种科学合理的信用风险评估机制来准确的对个人信用风险展开评估和管理,所以必须建立一个高贷款门槛,这也很大程度地阻碍了个人消费信贷的增长。 在很大程度上来讲,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实现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我们的政府部门负责对大量社会信息的搜集、统计以及使用功能,其中很大一部分和个人信用行为是密切相关的,这些信息是个人信息的基本材料。但由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信息资源共享是无法实现的,各种信息资源也并没

10、有得到充分利用。如果信贷机构的专业分析和管理,并通过实施综合利用率正常合法的渠道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将能大大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二、国内外个人信用制度发展现状(一)、历史发展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一直缺乏现实需要, 并且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到改革开放后,个人信用制度体系才重新起步。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外经贸部成立了新中国第一家征信企业北京中贸商务咨询公司。之后各地在银行的主导下相继成立了一些征信机构,这是新中国征信制度的起步。1999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国内首家征信机构的成立。另外,中国人民银行也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

11、明确提出了“逐步建立个人消费贷款信用中介制度”,“信用制度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重要条件”等建议。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建立起全国统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于2006年1月真正实现全国联网和正式运行。(二)、发展现状及问题总结1、社会未普及信用意识,失信行为普遍目前,信用不良之下的个人行为已经深入到经济生活和我们的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恶意的购房贷款,学生贷款违约,信用卡恶意透支,移动恶意欠费,以及其它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行为。根据相关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在中国大陆的求职者当中,其简历至少有45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大与造价成分,这涉及到应

12、聘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学习背景等多个方面,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学术造假现象。在中国信用体系按照该行业的所有部门的惩戒机制尚不健全,从而加剧造成了信用违反者得不到有效地管理和应有的惩戒,也在客观上促成了我国信用体系管理混乱的结果。2、缺乏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有关信用制度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信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部分省市出台的地方法规,如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等,但我国还未出台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个人信用制度的专门法律。另外,少数相关的法律,比如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与个人信用的衔接不充分,针对性不强。我国目前

13、仍不存在个人破产制度,也没有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个人信用信息隐私权保护制度等。由于缺少这些相关配套制度的有力保障,个人信用制度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3、 缺乏全面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个人信用制度在我国建设的最大障碍是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封锁。这严重地减缓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的步伐,个人信用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这是能否完整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关键。长期以来,中国的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主要是由法院,税务,公安,银行,保险,电信机构和公共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可见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来源分散的,片面的内容单一,难以形成覆盖全国、完整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4、个人信用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个

14、人信用中介机构的规范运作是个人信用体系的重要微观基础。建立信贷机构的早期,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来自政府,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支持和合作,但是从长期和稳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仍然需要明确,以确保信贷机构独立,透明,公平。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保障合法权利和个人信用利益并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此外,对于信用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能力等方面,信用中介机构普遍缺乏合理的顶层设计与技术支撑。5、个人信用评估缺乏统一标准受制于多方面复杂制约性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关于个人信用行为评估以及指导的相应规范尚不成熟,缺乏具有规范性与广泛施用性的统一标准。主要原因是我国人口众多,个人信用行为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同时提供个

15、人信用信息的机构又十分冗杂。在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中,个人征信数据源的内容、个人信用报告的格式、个人资质认证、信用等级评估指标以及征信数据库建设、信用管理软件开发等方面都涉及标准化问题。我国个人信用评估活动虽已渐渐开展起来,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各家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的评估自成体系,重复操作,相互之间难以衡量。三、个人信用制度在美国的发展及比较(一)、个人信用制度在美国的发展现状1、美国公民信用意识普遍由于中西方文化差异以及思维观念差异的影响,中美公民对于信用的认识存在很大的差别;在中国,“熟人社会”、“圈子文化”对中国人的影响很深,人们在遇到困难以致寻求帮助时往往是通过个人运作等

16、方式加以解决,往往忽视了“个人信用”的重要性;而在美国,公民普遍认识到了信用的巨大价值,个人信用在很大意义上来说就是物质财富,信用也能够为本人带来财富和价值。美国的信用消费达到其国内生产总值的60,是当今世界信用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信用程度的发达与信用文化的普及观念息息相关。这种观念是信用经济的基础,也是信用法律制度的基础。2、美国具有相对完善的信用制度法律体系社会全体成员的个人信用信息共同构成了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及框架,这是美国美国个人信用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突出特征;个人信用信息的完善为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垫定了基础,同时,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又为个人信用的真实性与风险规避提供了有效地保障。此

17、外,在美国,对于违反个人信用的惩罚手段和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相关政府监管当局为此设定了严格且操作性极强的一系列措施,一旦某个公民或者机构出现了失信行为,其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完善的社会信用信息体系,以及完备的信用违反惩戒机制,这是美国之所成为信用社会的重要基础。3、美国的信用管理制度较为合理美国公民都有一个“社会安全号”SSN,这个安全号把一个美国人一生几乎所有的信用记录串联在一起,包括个人的银行账号、税号、信用卡号、社会医疗保障号都与之挂钩。如果一个人有过不良的信用记录,那么这一记录将永远伴随着他,当他再去求职、去投保险、去买汽车,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到哪个州,这一污点都无法抹去。因为有

18、了这个无法造假的社会安全号,所以美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全社会的完整的信用体系。4、美国的信用监督体系相对完善对失信者的惩戒是美国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围绕三方面发挥作用:(1)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2)依法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3)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对应的刑法对严重的失信行为进行判决,使触犯法律的失信者得到应有的刑事惩罚。(二)、中美个人信用制度比较1、个人信用制度模式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不发达阶段,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各金融机构积极推进的发展模式。而美国是要以盈利为形成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商业信用公司的宗旨,由企业建立信贷信用数据库的投资,然后通过并

19、购方式扩大企业的一些数据库容量,最终形成了几个大的商业信用公司在国内。这种模式的最大优点是,政府没有投入。此外,还有助于自然形成的信贷市场竞争机制。2、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不同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是开展个人信用业务活动的基础,在美国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或私营企业主发放个人的贷款之前,都需要向有关机构验证该借款者的资信情况,而提供这类服务的机构往往是专业的个人资信档案等级机构。而在中国,还没有出现专业的市场化运作的信用登记机构。 3、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不同对于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资料的评价与估定主要有一下两种方法,第一是金融机构放贷人员通过对贷款人的个人信用历史、工资水平以及固定财产担保等状况,并依据信贷人员的

20、经验确定贷款人的信用等级,从而最终确定是否放贷以及放贷的具体数额;二是通过建立一套信用等级评分细则及模型,将贷款人员的信用历史所得到的分值累积相加,当贷款人所获得分值低于设定的平均分值时,其就无法获得相应的贷款数额。在美国,上述方法由于得到了一套科学完善的信用体制的保障,从而也使得整个信用系统的运行始终能保证在合理的轨道中运行;而在中国,由于相应体制体系的缺位,使得在信用贷款的最终决定过程中掺杂了过多的人为的主管判断因素,从而也加大了个人信用风险的累积。4、个人信用风险预警机制不同在美国,银行在实施个人信用贷款之后,就会严格实施贷后风险监测,跟踪信贷资金流向,跟踪信贷资金的流向,一旦发现客户账

21、户上出现或其他有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迹象,就加强与客户的联系,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然而在中国,个人信用预警机制的效率不高,失信行为通常是在信用风险已经发生、损失已经造成之后才会受到关注。四、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一)、倡导社会信用,普及公民信用文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持续稳定发展,个人信用也深深的被赋予了很大程度的经济价值功能,它在多数情况下不仅作为衡量公民道德的重要手段,同时它也是公民所拥有的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在经济上具备很大的价值。公民信用意识的淡薄,信用道德的缺失, 是信用违约行为发生的主观原因。诚信概念在社会主体的意识中已降到了极低的程度。要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思想源头

22、上着手,降低信用风险。当前我国个人信用道德秩序的建立主要是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的精华,同时综合利用了各民族的优秀道德资源,特别是契约伦理与法治文明,并对其进行创造性的整合,同时消除传统文化的不良影响,培育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道德价值体系,从而实现各种信用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重建。政府应当增强诚信意识,依法行政,保障政务信息的公开,赋予广大民众最基本的知情权。全国高校更应该重点普及信用理念,加强信用管理的专业学科建设。银行方面,可以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对客户进行宣传,向公民传播正确的信用消费意识。(二)、制定法律体系和配套制度我国应尽快加速推动建立一个合适的,尽可能发挥在个人信用体系构建中具备法律主导作

23、用的信用评估体制。通过一系列基本法律的设置与出台最大程度的保障个人资料,个人隐私保护,确保信息的合理使用和披露,对于个人破产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条件,对个人的信用行为做出具体的调整和指导意见,从而最大程度度的为个人,政府部门和信用中介机构之间明确定义和规范的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对一些严重失信的行为加大惩罚和制裁的力度。通过个人信用体系在中美发展的比较和分析,中国可以借鉴美国信用体系的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对银行,工商,税务,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以及通过各部门的协调,依靠网络技术和居民身份证证书的现有数量建立个人信用实名制和个人征信系统,基于全国社会保险登记的前提下,对每个人的基本信息和个人

24、征信系统开展归纳,整理,分析和评估。严格执行个人财产报告制度,为中国的个人征信系统提供完整、真实与有效的数据源。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可以杜绝大多数商业欺诈和机会主义行为。市场约束:将个人的信用等级评定与银行授信额度挂钩、利率挂钩;社会惩戒:通过网络、媒体的舆论谴责对失信者的行为进行曝光。在全社会提倡诚信者奖,失信者罚的风气。加强诚信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政府和领导干部,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中应当加强对政府公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在领导干部晋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务员录用等方面也要严格要求,对失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中心,完善联网查询系统随着征信市场商机的不断出现,在全国

25、一些主要地区和城市必然会出现一些民营的征信公司或由商业银行共同组建的会员制征信组织,而每家公司或征信组织都会建立自己的信用数据库,提供各有特色的信用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我国应当成立一个全国性的个人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实现全国信用数据的联网服务,使得各地区征信公司之间可以通过数据交换中心互相有偿调用对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从而实现低成本条件的资源共享。要实现个人信用制度的全国联网, 最终建立全国性的个人联合征信体系, 必须在硬件上统一全国的个人信息数据库,使每一个成年公民的信用信息在全国各地都有据可寻。在评价标准上,需要一个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 使每个成年公民在不同的地区享受相同的信用服务标准

26、。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覆盖全国各金融网点, 详细记录了在金融机构有记录的每个公民的个人信息、信用卡情况和贷款情况。依托这一平台,联合工商、税务、公安、社保等机关对公民信用信息进行补充, 最终构建个人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正面记录进行妥善保存,对负面记录则要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及时删除,保证个人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四)、建立个人信用机构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必须有健全的个人信用中介机构作为组织保障,个人信用中介机构可以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在统一的原则下进行汇总、分类、储存,形成统一的个人信用档案,并向特定的对象提供服务。这会在个人信用制度的健全中发挥重要作用。

27、借鉴美国的发展情况,绝大部分中介机构采取的是民营方式,政府在规范信用评估市场环境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促进个人信用评估机构数据的可得性、组织民间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认定从业资格和注册公司、核准发放培训执照等方面。而在我国,政府经营可以与民营相互结合,从而体现出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建立由政府经营管理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在政府监管及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发展一些符合规定的以民营方式建立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五)、加强政府和社会对个人信用的推动征信业普遍是由政府和监督管理,信贷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国家的信用体系建设领域,促进信贷管理出台相关法规和相应的规则,严格监管信贷数据的来源与使用,从而不断

28、完善和监督信用管理行业,最终确保其能够实现良性运行。1、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信用管理制度。政府推动包括:立法先行;强制和协调征信数据的建立和开放,促进信用信息的合理使用以及信用资源的优化配置;从政策上支持和推动市场化信用中介机构的快速发展,建立起我国的信用服务产业。市场化运作就是把征信、评级、咨询等信用服务交由民间提供,政府不直接经营和干预,这样既能有效利用政府的制度供给能力和规划协调能力,又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2,中国的信息产业部可以成为对征信业进行有效监管与指导的政府行政机关,信用管理的现有中国协会可以作为中国信用行业的行业协会,信用行业在我国实行自律

29、管理,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并出版专业书籍和杂志,并推动建立一个国家信用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监督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信贷人员和机构。维护信用从业人员和机构的合法权益等。3、另外,我国应该建立更全面的监管体系。首先,个人信用监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当牢固坚持政府的主导性地位,其主要作用应体现在宏观保障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如设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可靠的信用机构,统一的信用中介等方面。其次,行业协会可以联系行业的从业者,开展广泛的行业自律建设,也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为行业提供交流的机会和场所,从而最大程度的为征信行业的发展争取有利的环境。参考文献1、Tullio Jappelli & Marco

30、Pagano. Information Sharing in Credit Markets: The European Experience 2、DA Moss, GA Johnson. Rise of Consumer Bankruptcy: Evolution, Revolution, or Both3、Dean M.Maki. The Growth of Consumer Credit and the Household Debt Service Burden4、刘遵乐.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中的问题研究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1年第5期5、邓国祥.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途径J现代金融2

31、014年 第3期6、杨顺兴、吕贤杰.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议J现代农业2012年 第1期7、刘淑满.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法律思考J现代商业2011年 第15期8、冯伟.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博弈分析J西部金融2010年 第7期9、贾宸.浅谈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体系的构建J经济视野2014年 第5期10、闫永兰、郑冠芳.浅谈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科技致富向导2014年 第23期11、苏云丽、夏慧.美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对我国的启示J致富时代:下半月2011年 第2期12、李亦博.关于加快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N山西政报2010年 第16期13、刘疆.美国个人住房贷款的评估与决策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1年第8期14、林钧跃.企业与消费者信用管理M 2005年15、邓郁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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