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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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2011年12月说 明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对广东省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通过此次评价,考核专项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检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为今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及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供重要依据。本次评价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评价过程分为前期准备、形式审查、书面评审和现场实地核查、分析与报告撰写等阶段。其中:形式审查和书面材料审查是针对所有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核查是指按合同要求对10个试点县区进

2、行核查,检查资金额为8091万元,占总补助资金额的50%。本报告从评价思路、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对策建议等几方面进行阐述;对有关结论、原因、建议等做出具体阐述,并给予材料支撑;同时,整理汇编项目有关评价的原始素材、记录文件等,作为佐证材料。目 录说 明2目 录3摘 要6第一章 项目概况12一、新农保专项资金设立背景12二、评价目的12三、评价对象与范围13四、评价依据15(一)相关政策、规章文件。15(二)资金管理相关材料制度。15(三)绩效评价工作文件。15五、评价体系15六、工作程序及报告体系17第二章 绩效自评19一、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自评19(一)自评情况。19(二)自评结果。20(三

3、)自评结果分析。23二、主管部门自评24(一)总体评价。24(二)管理措施。24(三)综合效益。25(四)有关建议。26(五)自评结果分析。26第三章 书面评审27一、书面评审前期准备27二、书面评审结果的总体分析28三、评审结果的维度分析29(一)按项目属地分类。29(二)按评价指标分类。30第四章 现场评价35一、现场评价项目的选取35二、现场评价的方法35(一)实地考评。35(二)询问答辩。36(三)材料核实。36三、现场评价的结果36(一)现场考察情况及提交材料的情况。36(二)绩效得分。37(三)现场评价结果分析.37四、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40(一)项目前期准备存在的问题。40(二)

4、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41(三)项目组织实施存在的问题。42(四)项目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44第五章 综合评价48一、主要绩效48(一)迅速扩大了新农保制度覆盖面,大幅增加了参保农民数量。48(二)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增强了党和农民群众的联系。48(三)促进了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推动了农村计生工作的开展。49(四)直接增加了农民可支配收入,促进了幸福广东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49(五)有效扩大了农村内需,加快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49二、存在问题49(一)新农保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49(二)新农保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51(三)新农保配套服务需要进一步完善。51(四)新农保长效机制有待进

5、一步健全。52三、综合评价52第六章 有关建议54一、研究制定新农保制度的激励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的参保积极性54(一)研究制定鼓励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政策,调动其参保积极性。54(二)加强新农保制度与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的认识水平。54二、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养老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54(一)提高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实现农村养老待遇均等化。54(二)强化相关部门基金监管机制建设,确保养老基金使用安全。55(三)规范新农保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55三、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55(一)落实新农保经办机构经费,保证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55(二)完善筹资机

6、制与待遇调整机制,以适应经济发展变化。55(三)完善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提升科学管理水平。55四、重视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56附件1:评价小组成员57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表58附件3:形式审查表61附件4:现场核查项目情况表71附件5:书面评审得分72附件6:现场评审得分74摘 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央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实施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向“全民老有所养”目标迈出的关键一步。为推进新农保事业的顺利实施,省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对农村居民因年老而退出劳动力市场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经济补偿。目前,新农保项目已

7、顺利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为科学、客观、全面、规范地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检视政策实施效果,总结工作经验,并为有关部门提供完善相关政策和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对策建议,省财政厅委托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技经中心),对2010年新农保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实施独立的第三方评价。评价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技经中心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以及“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评价思路,组建了由新农保资深专家、注册会计师和绩效评价管理等17名专家构成的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了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和项目绩效等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及17个三级指标,

8、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性分析和定量统计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按项目补助标准分类、评价指标分类,通过书面评审、现场实地核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项目从前期准备、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和项目绩效等四个角度进行全面的评价。评价过程分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自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评、第三方书面评审、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等环节。从自评结果看,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我评价较高,平均分为95.67分。书面评审:评价小组依据自评材料(含佐证材料)对15个地市33个县区的1089多个信息点进行审核、分析与评分,得出的平均分为71.61分,比自评评价分低24.06分,差距明

9、显。现场评价: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书面评审结果优劣等因素,按照4%的比率随机选取现场评价对象。最终确定了涵盖8个地市的10个县区作为现场评价对象(占总项目数的33.33%),涉及金额8091万元(占总补助专项总金额的50.07%),确保了样本的代表性。评价小组在现场评价过程中,先后召开了10场由当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代表、各类专家共同参加的询问答辩会,核实现场评价材料,检查资金使用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了解新农保机构运行、信息化系统建设、新农保政策落实情况。与此同时,在项目现场向当地农民派发了226份满意度调查问卷,作为评价的第

10、一手资料。经过评价小组的现场核查,各项目平均得分为81.28分。评价小组通过对自评得分、书面评审得分和现场评价得分三者的对比分析,综合评价认定: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自评得分明显高估,缺乏有效佐证;书面评审显示了专家的专业判断,但缺乏真实性核查,其客观性有待进一步核实;现场评价,随机抽查的样本据有代表性,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所提供的佐证材料较书面评审阶段更为客观完备,且经过专家的现场的真实性核查和满意度调查,从调查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来分析,以现场得分(81.28分)作为综合评价的基准更为客观公正。综合评定2010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绩效得分为81.28分,绩效等级

11、为良。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基本达到了我省的阶段性目标,对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推动幸福广东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迅速扩大了新农保覆盖面,大幅增加了参保农民数量。截至2010年底,纳入省级新农保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范围的33试点县区(市、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99.4万人(其中领取待遇53.37万人),达到了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设立的阶段性目标。第二,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增强了党和农民群众的联系。随着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对党和

12、政府的信任和拥护也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第三,促进了农民生育观念转变,推动了农村计生工作的开展。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使长期以来农民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养老观念开始转变,进而其生育观念和生育模式也发生转变,推动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第四,增加了农民可支配收入,促进了幸福广东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不仅直接增加了可支配收入,而且提高了农村老人的生活尊严和社会地位,增强了生活的幸福感,有力地推进了幸福广东和我省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第五,有效扩大了农村内需,加快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不仅解决了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刺激了农

13、村内需跨越式增长,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综合评价结果也发现,新农保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在项目的前期准备环节,缺乏对中青年农民群体的相应激励政策,导致这一群体的参保积极性不高;新农保政策实施中的“捆绑式参保”条款具有强制性,与其所提倡的自愿参保原则相冲突;有关部门未制定新农保待遇领取人员年度生存认证办法或因生存认证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部分试点县区存在重领和冒领待遇的现象;中央财政对地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存在补助比例低且地区间补助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第二,在项目的资金管理环节,部分市的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或没有对新农保配套补助资金,给县级

14、财政造成很大的压力,同时也给养老待遇的发放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部分试点县区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和启动实施工作时间较晚,导致省拨入资金闲置在县区国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2010年新农保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部分试点县区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不规范,不符合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三,在项目的组织管理环节,部分试点县区没有按照要求设置专门的经办机构,或已设置的经办机构不健全,制约了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办网点覆盖不充分,部分偏远试点县区没有设置邮政储蓄网点,增加了农民领取养老待遇的难度,降低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第四,经办机构经费投入不足、新农保工作队伍专业水平不高、新农保养老待遇偏低等因素,

15、影响了新农保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通过综合评价和分析,第三方提出如下建议:第一,研究和制定新农保制度的激励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积极性。研究制定鼓励早参保、低缴费率、常缴费的激励政策,建立缴费年限与基础养老待遇之间的动态激励机制,继续探索实行商业补充保险促进中青年农民参加新农保的做法,进一步调动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激励已参保农民自愿继续参保缴费;加强新农保制度与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确保每户一份,在宣传过程中努力做到让农民听得懂、易接受,增加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第二,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养老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新农保逐步实现全覆盖的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补助

16、标准,实现农村养老待遇均等化;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及时跟踪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开展支出项目现场绩效督查,促进专项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的双提高;在专项资金监管环节,各级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对基金征缴、发放各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同时进一步做实个人账户,确保农民个人的缴费和政府、集体的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账管理,严禁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发放养老待遇;规范新农保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科学设立资金收支分类科目,并设立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新农保专项补助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第三,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各

17、试点县市财政应将新农保试点所需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同时建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文件规范新农保工作经费,并适当提高工作经费比例,为新农保试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与待遇调整机制,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调整更要科学化、机制化,使之与GDP增长率、物价水平或收入水平等指标联动的更加透明,减少人为因素,促进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同时加强新农保的基金管理和运营水平,拓宽保值增值渠道,设计投资运营的风险防范机制,以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收益率,提高参保积极性;尽快完善统一管理软件系统,实现数据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信息化,强化信息网络化管理功能,打造一个功能强大、覆盖面广的信息资源平台,推

18、进信息化建设,同时建立专门的新农保经办机构,培训一支懂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收集、处理、管理农保信息数据的技术人员队伍,为推进新农保深化开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从而提升新农保的科学管理水平。第四,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方案。对于第三方评价在2010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前期准备、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建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相关市县政府及社保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并将整改情况报省财政厅备查。第一章 项目概况一、新农保专项资金设立背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我

19、国6亿多农民“老有所养”的根本保障。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0.05%。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我国农民主要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农村地区并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障。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土地的养老功能难以实现,传统意义的养老保障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农村急需构建新的老年供养体系。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9年9月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10%的县

20、(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于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我省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在借鉴国内外以及兄弟省(直辖市)新农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村居民数量多、基层财政负担重的实际情况,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以专项资金形式对农村居民因年老而退出劳动力市场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减少或没有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其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73号),2009年新农保补助专项资金设立。专项资金的总目标是:2010年到2012年,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60周

21、岁以上农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45周岁以上农民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积极引导、鼓励广大中青年农民参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具体年度目标是:2010年,全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60周岁以上农民达到213万人,4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人数达到448万人,新农保覆盖率达到30%. 2011年,全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60周岁以上农民达到376万人,4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人数达到749万人,新农保覆盖率达到60%;2012年,全省60周岁以上的农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4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人数达到1149万人,新农保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二、评价目的本次评价旨在通过检查新农保项目实现程

22、度,考核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促进新农保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以后新农保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经过政府采购,作为中标单位的独立第三方机构,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简称技经中心)对2010年新农保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价。三、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对象范围为: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615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扶持15个地市33个县(市、区),其中:珠三角地

23、区专项资金补助1579万元、粤北地区专项资金补助854万元、粤西地区4568万元和粤东地区9158万元(详见表1-1)。表1-1 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序号资金下达文件名称资金下达时间金额(万元)涉及县(市、区)个数涉及的地区1关于下达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04号)2010年12月20日9,1353315个欠发达地区2关于预安排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粤财社201086号)2010年5月13日5,8131313个欠发达地区3关于预拨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省级财政补

24、助资金的通知2009年12月25日1,2111313个欠发达地区合计16,1593315绩效评价首先由各试点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进行自评,其次由第三方组成评价工作小组对所有项目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然后抽取有代表性的部分县区进行现场评价。本次核查勘验范围覆盖10个县区,占项目总数比例的30.30%,涉及资金额8091万元,占资金总额比例为50%。其数量与金额分配情况如(表1-2所示)。表1-2 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县(区、县级市)名省级补助资金(万元)资金比例(%)粤东汕头市龙湖区600.37%澄海区7234.48%河源市源

25、城区3031.87%东源县8315.14%梅州市五华县1841.14%兴宁市1510.94%大埔县3332.06%平远县10406.44%梅县13608.43%汕尾市城区2421.50%陆河县6373.94%潮州市湘桥区1791.11%饶平县11136.89%揭阳市揭东县199812.36小计918556.67%粤西阳江市阳东县6143.80%江城区1400.87%湛江市坡头区4212.61%麻章区740.46%茂名市茂南区8695.38%茂港区4652.88%肇庆市鼎湖区2061.27%封开县560.34%德庆县7904.89%云浮市云城区2461.52%新兴县6874.25%小计45682

26、8.27%珠三角惠州市博罗县10206.31%惠阳区3532.18%江门市开平市2061.28%小计15799.77%粤北韶关市浈江区650.40%曲江区3782.34%仁化县350.47%清远市连山县2341.45%佛冈县1030.64小计8555.29%合计广东省16159100.00%四、评价依据本次评价依据:(一)相关政策、规章文件。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国务院发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3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09124号);4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社会保险基

27、金财务制度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73号);6广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7广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明年将全覆盖;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09161号)。(二)资金管理相关材料制度。1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09404号);2.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4.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三)绩效评价工作文件。1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2关于开展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

28、用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粤财社【2011】249号);3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情况的自评报告;4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省节能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材料,各项评价辅证材料等;5其他相关材料。五、评价体系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技经中心自2011年8月承接该项目以来,成立了专门的评价小组,构建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和项目效益等四个方面对评价目标进行逐项分解,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综合考量、评价资金使用的效

29、率与效益。评价采用预订目标与实施效果相比较的方法,将各项目立项书中的绩效目标与其实际所产生的效益进行对比分析,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四大部分: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及项目绩效等(详见表1-3)。绩效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项目前期准备标准分5分,该指标反映领导机构设置、政策制定及宣传发动等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标准分25分,该指标反映了项目资金在管理制度建设、投入、核算、支出方面的规范情况等;项目组织实施标准分20分,该指标反映了经办机构设置、信息化建设和机构运行有效性等;项目绩效标准分50分,该

30、指标反映项目待遇支出及时性、参保人数、参保率、受益人群满意度、社会效益和农民继续参保意愿等。在具体的评价操作过程中,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自评、主管部门自评、第三方书面评审、第三方现场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绩效指标体系中的评级规则与评分标准。表1-3 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指标说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名称指标名称一、项目的前期准备(5分)前期准备领导机构设置该地区是否建立了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政策制定是否对当地经济社会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并根据(国发200932号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新农保政策。并建立工作目标、监督、情况通报和评比奖励制度等。宣

31、传发动是否开展了定期、不定期、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项目资金管理(25分)资金落实市、县财政统筹资金到位率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是否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试点实施意见和本地实施办法的规定足额到位。资金使用基金管理规范性是否按照国家颁布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及有关制度、规定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监督。资金支出的规范性参保人养老待遇是否严格按照新农保办法规定的各级政府的补助比例足额支付。三、项目组织实施(20分)项目实施经办机构设置为新农保项目设立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是否完善项目监管机构运行有效性是否严格执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32、保险经办规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09161号),并制定本地的经办规程。是否建立领取养老金人员生存认证机制。四、项目绩效(50分)效率性待遇支出及时性参保人养老待遇的领取是否严格按照新农保政策规定的补助比例按时支付。效果性参保人数重点人群(45周岁及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农保参保人数是否到达预期的目标(任务人数和实际人数对比)参保率重点人群(45周岁及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农保参保率是否到达预期的参保率(完成任务率和实际参保率对比)公共属性受益人群满意度参保人员的满意程度社会效益通过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对解决农村居民养老难题,对农村和谐、稳定所起的作用;对加强党巩固执政地位作用。对促进当地日常消费拉

33、动效应以及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等。可持续性农民继续参保意愿农民愿意继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参保人数财政资金补助长效机制市、县是否建立新农保补贴资金补助制度,财政部门是否建立补助资金财政预算科目,是否建立待遇调整机制。经办能力的可持续性是否建立稳定的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六、工作程序及报告体系(一)评价工作程序。本次评价工作分为六个步骤:第一步,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制订评价计划与实操方案,为评价实施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第二步,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要求提交绩效自评基础性息表并逐级审核、汇总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同时提交给技经中心。第三步,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省人力资

34、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分析新农保资金使用资金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指标表,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抄送技经中心。第四步,书面评审,技经中心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与分析。针对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和主管部门的自评结果,对全部被评项目进行自评结果的总量及结构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第五步,现场评价,在书面评审的基础上,技经中心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抽样核查(抽取梅州、揭阳、汕头、肇庆、清远、茂名、汕尾和清远等8个地市10个县的项目进行实地勘验核实,项目抽样比例为33.33%),发现典型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第六步,总结评价结论,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并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35、。绩效评价准备背景与目的范围与对象评价依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自评审核结果书面评审现场评价汇总分析主要绩效与问题剖析提出相关建议(二)报告体系。本次评价报告体系如图1-1。图1-1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程序评价报告由第三方技经中心独立完成。为保质按期完成本工作,技经中心下设4个评价小组,由新农保资深专家、注册会计师和绩效评价管理专家人员组成。通过对评价目的、原则、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学习提高,全体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熟悉了评价基础表格、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并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公平。评价工作历时3个月,评价时间安排见图1-2。图1-2 2010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时

36、间表第二章 绩效自评为客观反映自评单位对2010年新农保专项资金使用绩绩效的自评情况,技经中心对自评单位提交的绩效信息资料及自评报告,主要以各资金经办机构自评得分为数据源,从总体上概括与分析所有项目的绩效得分,并依据不同资金补助属地和评价指标对得分结构进行深入剖析,具体做法是汇总所有自评单位的绩效自评总分与具体指标得分,将得分录入软件分析平台,运用描述性统计,对得分进行频数、比例分析,以及根据资金补助属地和具体指标进行结构分析、描述。一、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自评(一)自评情况。1基础信息网上提交情况:按照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新农保资

37、金经办机构按要求填写基础信息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地报送的基础信息表进行审查、核实后,形成汇总表于9月2日前提交给技经中心,技经中心对各地提交的基础信息表及其汇总表进行初步审核后,结合有关要求制订具体的书面评审和现场评价方案。在9月2日前按时在网上提交基础信息汇表的有4个县区,26个地县在9月2日后提交基础信息表,截至11月14日有3个县区仍未在网上提交基础信息表。2绩效评价指标表网上提交情况:本次绩效自评共15个地市33个县,涉及金额16159万元。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纳入此次绩效评价的33个试点县区,在9月5日前按时在网上提交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表

38、的有4个县区,其他29个地县在9月5日后提交指标表。3书面材料提交情况:根据工作方案要求,9月底前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对于部分地区存在缺少财政资金补助收入支出方面的佐证材料的问题,评价小组在各县市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通知缺乏相关材料的地区补交。33个县区的书面材料于10月28日前全部提交。4形式审查材料情况:在书面评审之前,我们根据33个县区新农保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按照完整性和规范性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报送材料的及时性、领导机构设置的政策文件提供的完整性、新农保政策制定的政策性文件的完整性、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提供资金落实材料的完整性、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提供

39、资金使用材料的完整性、经办机构设置材料的完整性、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对项目监管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参保人数的准确性、提供待遇补助政策文件的完整性、提供财政长效补助资金的政策文件的完整性、经办能力可持续性提供的政策文件的完整性,等11个审查指标。从形式审查的结果(详见附件3)可以看出,大部分县区所提交的政策文件比较齐全,如领导机构设置的政策文件、新农保政策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参保人数的准确性、经办能力可持续性提供的政策文件的完整性等材料;但资金落实材料、资金使用材料的完整性以及提供待遇补助政策文件等方面的材料提交情况较差,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新农保资金使用单位没有按省财厅的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财务佐证材料

40、。(二)自评结果。通过对33个县区的新农保机构自评得分表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5.67分,绩效等级为优,反映各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对其前期准备、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及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普遍自我评价较好,管理工作成效明显。1.按项目地域分析。从地域角度分析,粤东、粤西、粤北和珠三角地区绩效自评得分都很高且差异不大,分别为95.36分、94.91分、96.40分及98.67分,均超过90分,绩效等级均为优(详见图2-1),总体上,各地均对自身工作的绩效评价较高。图2-1 按照项目属地分析从总体33个县区自评情况分析,得分最高的是仁化县、兴宁市、平远县、梅县、

41、博罗县、开平市、鼎湖区、封开县、佛冈县、湘桥区、饶平县、揭东县和新兴县等13个县区,得分均为100分;最低的是湛江市麻章区,得分为66分;其中,90分以上共31个县区,占总体的比例为93.94%;70-79分共1个,占总体的比例为3.03%;60-69分共1个,占总体的比例为3.03%(详见图2-2)。图2-2 33个县区自评具体得分情况2.按评价指标分析。依据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项前期准备、项目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和项目绩效四个指标进行分析。为了方便比较分析,以下将指标体系各指标得分换算成百分制。(1)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的前期准备作为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为前期准备,向下分解为领导机

42、构设置、政策制定和宣传发动三个三级指标,3项具体指标得分均为100分。其得分情况(如图2-3所示)。图2-3 项目前期准备各项具体指标绩效自评得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作为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为资金落实和资金使用,向下分解为市、县财政统筹资金到位率、基金管理规范性和资金支出规范性等三个三级指标。其得分情况如图2-4所示。3项具体指标中得分最高为基金管理规范性,自评得分为100;其次是资金支出规范性,自评得分为98.79分;市、县财政资金到位率最低,平均得分为92.12分,反映了部分地区的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不够及时。图2-4 项目资金管理各项具体指标绩效自评得分()项目组织实施。项

43、目组织实施作为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为项目实施和项目监管,向下分解为经办机构设置、信息化建设和机构运行有效性等三个三级指标。其得分情况如图2-5所示。3项具体指标中得分最高位机构运行有效性,自评得分为98.48分,其次是经办机构设置,自评得分为96.97分,信息化建设得分最低,自评得分为95.15分。反映信息化建设管理系统还需进一步完善。图2-5 项目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指标绩效自评得分(4)项目绩效。项目绩效作为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为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共属性,向下分解为待遇支出及时性、参保人数、参保率、受益人群满意度、社会效益和农民继续参保意愿等若干项三级指标。其得分情况(见下图2

44、-6),8项三级指标中,得分最高为社会效益(新农保实施后的社会效益),自评得分为99.39分,得分最低的是参保率为88.79分。图2-6 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绩效自评得分(三)自评结果分析。在17项三级指标中,根据自评单位提供的自评分数分析,总体上各项指标自评分数均较高,其中有5项指标(市、县财政统筹资金到位率、信息化建设、参保人数、参保率和经办能力的可持续等)的得分率低于总体平均分95.67分,其他的具体指标均高于自评的平均分,反映各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自我评价较高。但从提交的自评材料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不够完善。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的三级指标中信息化

45、建设的得分最低,反映目前新农保试点在实施过程中信息系统还需进一步改善。2.部分县区未完成参保任务数。在各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提交的自评报告中,项目绩效的三级指标参保率的得分最低,反映有部分县区的参保任务数未能到达201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的任务数,分别是汕头市龙湖区、清远市连山县、潮州市饶平县、潮州市湘桥区和揭阳市揭东县。二、主管部门自评(一)总体评价。2010年我省根据国家的有关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大力推进新农保工作,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新农保制度覆盖面迅速扩大,参保农民数量大幅度增加,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经办能力有所提高;本次纳入省级新农保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范围

46、的33个试点县(市、区),涉及农业总人口1160.96万人(其中16周岁以上人口876.26万人,60周岁以上人口157.30万人),截至2010年底,养老保险人数为199.4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的有53.37万人,发放基础养老补贴资金为14119万元;给农民尤其是老年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新农的优惠政策。有力促进全省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二)管理措施。1.组织实施。一是各地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都建立健全的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市、区)新农保工作;普遍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督导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评比奖励制度等,将各镇(街)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同时还不定期深入各镇(街)、村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是宣传发动。各试点县区普遍召开了由县、镇、村三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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