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技保险发展的主要特点和启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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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 助推苏州地方科技创新苏州市科技保险发展的主要特点和启示苏州监管分局内容简介:近年来,苏州市坚持通过科技创新引领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在此过程中,苏州监管分局注意发挥科技保险作用,为推动地方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保险自身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本文对苏州推动科技保险发展的具体做法、工作成效进行了总结,并就如何完善科技保险运行机制、扩展科技保险发展空间提出了思路和建议。作为2011年度中国十大创新型城市,苏州市近年来坚持通过科技创新引领产业经济转型升级,2010年全市科技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7%;苏州成为全国唯一拥有3个国家级高新

2、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在推动和支持苏州科技创新的过程中,苏州保监分局注意发挥科技保险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重保障,有力助推科技产业发展。截至2012年9月,苏州保险业累计已为631家(次)高新科技型企业提供628亿元风险保障,保费收入达到近8000万元,初步形成了保险产品日渐丰富、承保范围逐步扩大、运营风险有效控制、地方政府积极支持、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良好发展态势,为推动地方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保险自身发展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一、苏州科技保险发展的特色做法(一)借助国家政策,因地制宜进行引导扶持苏州科技保险自发展之初就确定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扶持政策、

3、培育科技型企业投保意识、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为科技保险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险公司负责开发相关产品、承保具体险种业务、及时提供理赔服务等,两个方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科技保险发展过程中,苏州保监分局注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健全和科技局、财政局、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推动科技保险扶持政策的出台,促进财政补贴流程的简化完善,并及时协调解决科技保险发展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一是针对不同区县制定实施不同的科技保险扶持政策。苏州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保险的发展,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推动保险业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科技保险发展,积极助推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国家

4、关于科技保险的扶持政策出台后,迅速出台了苏州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和张家港市根据本地区的科技创新需求和科技型企业特性出台了更为细致完善的科技保险专项扶持政策。其中高新区、张家港进一步扩大了科技保险的保费补贴范围,工业园区明确了科技保险的保费补贴申请流程。二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苏州市科技局设立了科技保险专项资金,授权苏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对科技保险保费进行财政补贴,该补贴涵盖了试点推广的全部险种,扶持力度逐年递增。张家港市政府明确每年至少投入300万元的科技保险专项补贴资金,并按照保险产品大类给予补贴,不细分到特定保险险种;苏州工业园区对参保科技贷款保

5、证保险并按期还贷的科技型企业,优先申请贷款贴息,对保险公司部分科技保险险种保费年度增长部分,另行给予 10%的奖励。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增强科技型企业保险意识。苏州保监分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召开科技保险说明会,组织保险公司走访高新科技型企业,利用科技型企业家沙龙发放科技保险政策汇编,邀请专业人士解释科技保险政策等多种方式深化企业对风险管控和保险的认识,借助政府公信力提高了企业的投保意愿。近两年来,苏州市各级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先后出台各项扶持政策近十项,召开科技保险说明会、交流会数十场,使科技保险的理念和产品得到了科技型企业的广泛了解和认同。(二)适应市场需求,支持行业开

6、展经营创新科技型企业普遍具有发展速度快、风险特征变化快和金融保险需求多样化等特点,其风险保障需求与传统企业既有共性又有很大区别,这就要求科技保险必须通过不断创新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苏州保监分局积极引导支持保险业开展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一是鼓励公司创新产品体系。支持苏州保险业将保险机制纳入金融创新大平台,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科技型企业急需的各类科技保险产品。全市目前已经形成了研发、产品、融资、人员、财产、环境等多个大类30余个科技险种系列,并广泛通过一揽子保险和项目型保险的形式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其中,结合政府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开发了“领军人才”综合保险等高端人才专项保险

7、产品系列,为科技型企业核心人才制定了全球人身意外、健康保障方案,填补了国内对于海外回归科技领军人才高端意外健康保障的空白;积极探索保险与信贷的结合,开展了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帮助科技型企业及时获得银行融资支持;重点支持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出了首台(套)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二是推动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建设。苏州保监分局在2012年11月份批准成立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支公司,该机构作为全国第一家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具备人保总公司级的“产品开发试验区”和“信用险华东区域中心”资格,配备了专业化的工作团队,专门经营和管理苏州地区的科技保险

8、业务及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工作,能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支持科技保险承保模式创新。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共保体,实行保险公司组团、投保企业打包的新型承保方式,实现了以保险产品替代担保产品进入银行业务关联的新市场领域,建立了共保体内部的多方比例风险管理与分担机制,促进了银行、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之间资源的优化整合。四是建立科技保险需求评价系统。支持保险公司对苏州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不同风险特征进行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整合科技保险产品库,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分别提供特色保险服务,全方位满足各类科技型企业的不同保险需求。(三)加强部门协作,着力打造风

9、险防控机制科技保险业务具有“三低三高”的特点,即低保额、低保费、低覆盖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率。苏州科技保险的经营也不例外,由于所承保的对象多为新设科技型企业,普遍规模较小、风险隐患较多,又缺乏管理人才和资金,投保时存在明显逆选择倾向;同时这些企业生产和经营的项目本身具有较大风险,标的损失率较高。因此,苏州在发展科技保险时首先考虑了风险控制问题,通过组建专业化的科技保险经营和风险控制团队、建构风险防控体系、运用风险控制技术、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等方式预防和化解科技保险经营中的各项风险,从而保证了科技保险业务的低风险运行。一是建立了科技型企业承保风险评价机制。推动苏州市科技局向保险业开放了科技金融

10、服务平台,使保险公司能够对苏州市1000多家主要科技型企业的资本实力、主营业务和运营情况、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流转情况、企业征信记录及风险情况等信息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从而科学评价投保企业的风险状况,制定合理的承保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同时督促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定期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考评和管理服务,完善科技保险出险报告制度,实现对科技型企业风险状况的事前研判和事后检讨。二是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苏州市政府设立了科技金融风险池基金,在与部分银行科技支行合作开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确定了政、银、保三方共担风险的“四四二”机制,因贷款逾期发生损失后,将按照政府40%、保险40%、银行20%的比

11、例分摊,其中政府部分从风险池中支付。三是实施了超额损失补偿机制。针对科技型企业风险难度量、价值难评估、损失概率高的特点,苏州保监分局还推动苏州工业园区试行超额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叫停机制。对理赔损失超过科技贷款保证保险当年保费收入150%的部分,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风险补贴;当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项下贷款逾期超过 20%,试点保险公司及合作金融机构中止相关贷款业务,待企业主体整改后再行恢复。二、苏州科技保险发展的主要成果(一)发展区域和保费规模不断扩大从发展区域看,苏州科技保险从首批国家科技保险创新试点的苏州高新区开始起步,逐步扩展到张家港市、苏州工业园区和吴江,现已在全市全面铺开。苏州科技保险

12、支持对象由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扩大为在各级主管部门科技项目计划中获得立项的企业、进入孵化器基地的科技型企业、各级领军人才计划项目企业、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等。从业务规模看,苏州自2010年全面开展科技保险以来,保险覆盖面和承保额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1年全市实现科技保险保费收入1809万元,为139家(次)企业提供了保额为136亿元的风险保障;2012年前9个月,全市保费收入已达到2866万元,共为237家(次)科技型企业提供了184亿元的保额保障。(二)承保险种和服务范围明显扩展苏州科技保险的承保险种开始试点时只有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

13、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6个险种,目前人保、太保、平安、华泰和出口信用5家试点保险公司共已推出了近40款科技保险险种,产品涵盖研发类、产品类、融资类、人身类、环境类和财产类,囊括了科技型企业投融资、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各个流程的风险,可以满足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成长、并购等各个时期和整个生命周期的全面保险需求。(三)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苏州科技保险开办以来,试点保险公司建立了科技保险理赔绿色服务通道,累计为科技型企业支付了4300余万元的保险赔款,有力促进和推动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快速完成了两笔因为火灾受损的科技型企业的保险

14、理赔,分别支付赔款2677万元和1040万元,帮助企业迅速恢复了生产。通过发展科技型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优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累计支持光伏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20.5亿美元,为科技型出口企业提供了70多亿元的融资支持,有力支撑了全市科技型企业外贸出口,推动了全市出口结构的转型升级。近两年来,试点保险公司针对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情况,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为84家(次)中小型科技型企业提供了11亿元的贷款支持,缓解了这些企业的发展资金压力,扶持了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四)多方合作局面基本形成苏州保险业积极参与到“科技+金融”的服务体系中,累积

15、为全市科技型企业提供信用保险项下保单融资便利超过300亿元人民币,促进了全市“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创投”共同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新模式的形成。通过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共担风险的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贷款保证保险获得银行授信,推动了金融机构为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试点保险公司紧紧抓住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科技金融服务部和科技支行成立的机遇,参与“风险池”体系建设,开展银保紧密合作;借助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专业优势,开展与科技小贷机构、科技担保公司、科技租赁公司的合作;发挥科技中介公司与各创新主体的联结作用,与科技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关系。多方合作的操作模式促进了苏州

16、科技保险业务的快速增长。三、推动科技保险进一步发展的思路与建议(一)进一步扩大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范围科技创新是我国深化经济改革、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已经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除了科技型企业之外,传统企业也正在通过科技创新来提高生产效率和改善产品质量,其技术革新过程中的风险与科技型企业的风险具有同一性。因此,科技保险的承保范围不应局限于科技型企业,也应包括传统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科技保险的政策扶持范围也需要相应进行扩展。这样不仅能够更好的支持传统产业通过开展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也使得科技保险的发展空间大为扩展。(二)进一步增强行业经营的专业化水平科技保险是一项新兴业务,高

17、科技企业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往往有别于传统工业企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应充分考虑投保企业的实际需求特点,提高产品开发、经营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为防止对有限的科技保险可保资源进行无序开发,应明确科技保险经营准入标准,保证科技保险经营的专业性。其次,科技保险承保标的高科技性的特点决定了承保过程技术性强,专业要求高。需要与科技、银行、高等院校等部门共同建立科技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尽快建立一支既懂保险又熟悉高新技术及高科技企业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经营人才队伍,同时通过建立梯级培养方式加强科技保险专业后备人才储备,形成可持续的专业服务能力。(三)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经营者,具有丰

18、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和成熟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相比之下,科技型企业风险较高但风险管理能力较低,较易发生重大保险事故。因此,在科技保险承保过程中,保险公司除了提供承保理赔服务之外,还应适应科技型企业差异化大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特别是要发挥风险管理专长,重视对投保企业的风险控制。包括进行定期风险查勘、开展风险控制培训、帮助完善风险控制制度、配备风险控制设施等,将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各方的共赢合作模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金融服务。科技保险的长远发展要求保险行业充分融入到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中,与银行、担保、创投等共同形成多层次的科技风险分担机制。特别是加强与银行的科技支行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合作,形成科技金融服务联盟,大力发展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的保险业务。此外,保险行业还要加强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利用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广、信息多的特点,广泛开展科技保险宣传,努力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共赢局面,从而不断加快科技保险的发展步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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