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实务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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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运输保险实务流程第一部分 展业承保程序一、展业准备(一)展业宣传1、深入企业,特别是经营货物运输的行业,宣传开办货运险的目的意义,通过某些案例,讲解参加保险的好处以及列举一些因没有货运保险,因运输工具出险导致货物严重受灾而承运人无法赔偿,致使个人或企业陷入经济困境的情况。2、宣传保险条款、费率,讲解投保的方法和索赔手续等保险常识,派发宣传资料,分析讲解保险职能与承运部门负责制的区别,其中,如铁路保价运输与参加运输保险的赔偿职能的差异。通过运输企业向广大货主进行宣传,使货物的托运人能自愿支付保险费,并且能足额投保,接受这一经济保障方式的做法。(二)制定计划 由于货运保险的特殊关系,往往是以企

2、业办统保或运输部门为保险公司代理承办业务为主。所以,业务人员须根据实际的保源调查情况,制定设定立代理点的可行性计划。1、对工商企业一般采用预约统保形式开办保险业务为主。2、寻仓储、中转企业和承运专业运输部门应以代办货运保险业务的方式为主。3、对综合性的企业,如港口码头、大型货物中转站场,根据具体业务情况,扩大保险深度和广度,可适度以货运保险为主险,附加其他责任险等业务,满足市场需求、保险拓展的需求。4、结合发运货物单位和客户的具体情况,如发运数量大,但客户分散或商品的特点,均可考虑以每票货物的定额作保险金额来代办,既方便客户投保,又方便代理单位的运作。(三)保险条款1、对货物运输保险业务,应严

3、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保险条款,任何单位(或业务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扩大,缩少责任范围。2、凡对新拓展的险种,必须拟申请开办新险种的报告,附条款报市公司主管部门,转呈市人民银行报批或备案。二、承保承保业务分为直接业务、代理业务的预约统保业务。(一)直接业务1、是由保险公司直接投保的业务,如门市业务人员预约上门承办的业务。2、直接业务通常要填写投保单,业务人员指导投保人认真填写(按投保单内容逐一填写清楚)。业务人员必须明确,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务必由投保人自行填写并盖章。3、业务人员直接投保时,必须清楚所办保险的货物是尚未起运,否则,不能接受投保。4、业务人员根据投保人填写的投

4、保单内容,需对投保标的进行查验,并一次收缴保险费,签发保险单,其中二联交投保人(一联为报销进账,一联随货同行兼作索赔凭证)。直接业务必须使用计算机出单。(二)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单位)办理的业务。由于货运保险单与其他险种单有根本区别,货运保单其中一联为收费凭证,所以,货运保险单是一份有价的单证,是有法规效应的合同书。所以,建立代理处,对保险单的发放、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1、通常经过综合的了解和考察,包括该单位的货运量、经营管理和制度健全等情况,在签约前,必须将合约意向书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并获得所确认的合同编码后才能签约。签约后将合同副本送主写部门存查。经签订代理保险

5、合同后,才能委托和将保险单交代理方。2、代理保险合同(或合约)均按公司规定的合同(或合约)样本,不得擅自更改或随意扩大责任范围。3、业务人员必须定期到代理处查验保险业务的动作和承保情况(包括承保签单的数量,有否每批货物办保险,是否足额投保密)以及有否按费率计收保费和 核查已签发的保险单和未使用的保险单情况,有否流失(包括外借)保险音或滥签保单等违反约定的现象,如发现,必须及时给予纠正。4、对已签约的代理处,经3个月尚未发生代办业务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回保险单。对代理处的经营管理混乱、经常拖欠保费、流失保单,或承办发运货物批量与签单严重不符或平常很少签单,甚至未见签单,但一经获悉货物受损,便马上

6、签单的严重道德危险的代理人,应刀上采取措施予以撤消或暂停代理业务。5、业务人员在发送保险代理处或回收保单时,必须把保险单的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三)预约统保业务预约统保业务是为方便保户简化手续而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按保险条款签订的“统保合同”,在统保合同有效期内对每批发运的货物,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和预定条件承担保险责任。1、业务人员必须按公司拟定预约统保合同的原则制定,并在签约前先报市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合同编码后,再行签约,并将签约后的副本送主管部门备查。2、业务人员必须定期到统保单位核查合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属保险货物范围的货物,有否选择投保。(四)承保方式1、对统保企业的约定保

7、险货物逐笔全部签发保险单。2、不签保险单,在统保货物的随货同行单证上,印制有关承保条件、条款、出险和赔偿处理等的内容。这种预约统保析方式不适用总公司规定的代理赔范围,一般只能将有关理赔凭证返回承保公司处理。(五)确定保险金额1、可根据货物销售价、调拨价作为保险金额。2、可根据货物起运地购进价加上运到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等费用作为保险金额。3、部分产品(如农副产品)属自产自销的商品,一般没有销售发票。同时,按目前市场实际做交易进也有些没有签发任何买卖凭据的这种货物,可以与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协商定保险金额。4、有些产品属代销商品,没有销售发票定价,也可以按代销合同中有关

8、商品价格确定保险金额。(六)费率厘定1、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货物性质,投保险别及到站(港)目的地,运输工具、运输方式、运输路线等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费率档次表执行。2、对新开办的险种或附加特别约定的业务,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费率规章厘定费率,并报市公司主管部门转呈市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七)保险费1、根据厘定的费率、正确计算保险费。如果投保的货物率不是同一档次时,应按各自的保额和费率分别计算,分项计算的保险费加计之和,应与总保险费金额相符。2、保险费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 (八)保险费结算)1、直接办理的业务,必须在签发保险险凭证的同时一次缴清保险费。2、代理保险的业务,按合约规定,一般每

9、月结算保险费一次,其他情况可按特别约定处理。3、预约统保业务,可按约定预收部分保险费或按季度,半年实行匡额预交保费,多退少补,合约为1年期。(九)说明条款及政策1、向投保人说明条款内容及有关政策、法令、条例等。2、向投保人详细解释投保险别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被保险人的义务。3、根据货物投保金额及投保险别,说明受损货物的赔偿方法(例如,投保不足按比例摊赔) (十)审核投保单 1、投保的货物是否属于承保对象2、剔除不保货物是否注明不保原因。3、保险财产项目是否明确,货物运输数量是否清楚。4、车船行使(航行)区域、货物装载的运输工具的路线是否填写全面、清楚。 。 (十一)缮制保险单 保险单根据投保

10、单缮制一式四联,按时间顺序统一冠字编号,按号签发保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章戳齐全,内容与投保单相符。门市业务用计算机出单,所附清单及附加条款一式两份,应分别贴在保险单正、副本背面并加盖骑缝章。保险单作废时,须在保险单正、副本上加盖“作废”章。保险单缮制完毕后,制单人必须盖章。 (十二)复核保险单 在逐项核对的基础上,着重审核确定货物的分类档次使用费率是否正确,保费计算是否准确及所运用的保险条款是否正确,保险单上注明的各种运输凭证和运输工具号码是否无误。复核完毕后加盖负责人印章、复核员私章。 (十三)发送保险单1、财务收到保险费后,在保险费收据上加盖收讫和财务专用章后,转业务部门加盖业务用

11、章,保险单才能发出。2、保险单副本联由业务部门留底;保险单正本、保险费收据联交投保人收执;保险单记账联,送财务部门入账。(十四)统计归档1、缮制保险费日结汇总表,业务部门应将当天签发的保险单,批单(发生收、退费的)缮制业务日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交财会部门入账,一份送统计部门登记,一份业务部门留存。2、归档。业务部门留存的投保单,保险单副本,批单副本连同销的保险单,按户按顺序号装订成册,保险费日结汇总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将有关的单证输入计算机。 (十五)汇总结算1、缮制保险费日结汇总表代办单位和预约统保单位,应将当天签发的保险单、启运通知书、启运投保清单按序号整理 ,并将缮制保险费日结汇

12、总表、业务日报表、代收的保险费,当日存入银行。2、缮制保险费月结汇总表。3、结算。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保险公司应核对代办单位及预约统保单位签发的保险单、启运通知书、启运投保清单、保险费汇总表、业务日报及银行进账单,核对无误后,按规定给付劳务费。(十六)单证发送及归档1、保险单分送除第二联由代理单位留存外,其他各联用途同直接业务。2、对代理人填制的保险费日结汇总表和业务日报表及保险表,保险公司应逐项核对。核对无误后,劳务费按合同规定给付。将保险费日结汇总表交财务部门作入账凭证。3、保险单应按代理单位按签单年、月份连同作废保险单、批单按顺序号装订成册。业务量小的代理单位每月装订一册,业务大的每一百装

13、订一册,每册都需包上封皮,注明代理单位名称,签单年、月和保险单起止号码,以备查考。三、批改业务 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单后,在货物运输前保险事项有变更而向保险公司书面申请办理批改的业务,批改手续吸能由保险公司办理,代办单位和预约统保单位不能直接承办。批改业务如下:1、接受批改申请书。2、审查批改内容。接到投保检的“批改申请书:后,应详细审阅变更事项是否符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及费率规让步的规定,并查实有关运输凭证等,看变更事项是否属实,尤其查实变更事项是否在办理批改手续前发生。3、计算加、退费,批改内容涉及保费增减时,应计算加、退费。4、缮制批单。变更事项审查完毕后,按缮制保险单的要求缮制批单一式四联。

14、当批改项目涉及保费增减时,应列出计算公式,将增减数额在批单上注明,并将批单粘贴在保险单的相应联上,加盖骑缝章。当投保险单正、副本上加盖退保印章,办理退费手续,收取退保手续费,将保险单正本、副本与退保的批单一起送复核员复核。5、复核。着重核实批改是否符合保险条款及费率规章等有关规定:批改内容是否具体、清楚。复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6、发送批单。四、保险单的领用、归档保险单等是重要凭证,空白保险单必须认真保管,并制定严格领取使用手续。(一)领取1、保险单必须志人妥善保管。2、领用登记,领取必须在专用登记本上登记领用数量,保险单的起止号,领用人签章及领用日期。代理人员领取时,也可向

15、分管的业务人员办理再领用手续,再领用手续同上。3、已领用的保险单使用完毕后,应向管理人员销号。4、凡领用或销号必须同时使用计算机来进行。(二)使用1、保险单位必须按顺序编号使用,不得跳号、空号。2、保险单缮制差错更正后,必须加盖校正章。3、保险单需要注销时,必须在四联上逐一加盖注销章。四联全部收回。五、业务统计 通常应按规定缮制业务日报表和月结表。有时,还要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和业务工作需要,编制专项业务报表,反映业务完成进度或上年同期对比等情况。各种报表在上报前,必须与财务核对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第二部分 核损理赔程序一、接受报案 业务员在接到口头或书面报案后,要询问报案人姓名、单位、

16、联系电话,货物名称、投保险别,保险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要求报案人保护现场,尽快填报出险通知书,并提供保险单正本,运输凭证、销售凭证等。 报案情况要按照自赔和代查、代赔案,分类填入“报案登记本”。二、查核保险情况 本公司业务,应将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或兄弟公司的函电与留存的保险单副本相核对;通过查核,重点弄清该批出险货物是否属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货物,是否在出险前承保,报案情况与保险情况是否相符。三、报告案情 业务员应将报案及查核保险情况,及时向股长报告。案情较复杂或损失较大的案件,股长应向主管经理报告,以便安排人员查勘定损。重大案件或超出权限的案件,应向上级公司报告,查勘定损情况

17、随时汇报。本公司承保的外地出险赔案,接到出险地保险公司的通知后,应立即研究,按规定回复处理意见,直接派人查勘或委托代勘或全权委托,以便出险地保险公司及时处理。代理赔案件,按“代理赔”程序办理。四、现场查勘1、现场查勘必须派两人以上参加。较复杂或技术性很强的案件,还须邀请承运人或聘请专家参加。2、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在积极参加施救的同时,进行查勘工作。3、现场查勘的主要内容:(1)现场拍照,查明出险地点的详细情况,必要时绘制草图;(2)询问有关人员,详细调查出险时间、经过、原因及必要的取证工作,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3)对受损货物进行分类清理、拍照、查清数量、损失程序、做好记录,

18、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的认可,必要时可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货损情况。五、自赔案(一)确定责任 根据现场查勘的情况,对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二)拒赔 拒赔或部分拒赔的案件,要十分慎重,凡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在现场口头通知被保险人或收货人,并做好解释工作,然后拟正式拒赔函报公司领导审签后邮寄被保险人;责任不明显或不属于保险责任的部分损失,经集体研究,报公司领导审定后,再函告被保险人。 凡属拒赔案件,必须将有关拒赔证据、资料,立“拒赔案”登记归档,以便备查。代理赔案还要收取代查勘费,并凭代查勘费收据及查勘报告向清算中心清算。(三)定损1、保险责任明确、损失清理完毕

19、后,查勘人员应立即汇总情况,认真研究损失处理意见,超权限的案件及进上报。损失处理意见确定后,与被保险人协商,逐项定损。一时无法定损的。由被保险人妥善保管,再聘请有关技术人员鉴定。2、对于损余货物处理必须按照条款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在与保险人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将担损余货物合情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如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理赔人员可报请领导批准后,双方合同拍卖,确属一时难以变价的物资,才可收回处理,并在“损余物资收回登记本”上登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待处理后将收回款项冲减赔款。(四)缮制查勘报告1、缮制要求。凡现场查勘情况,包括查勘日期、地点、运输、保险、提货情况、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经过、

20、货损详细情况、施救经过、具体处理意见、查勘人姓名,都要在报告上叙述清楚,并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字迹清晰。2、查勘报告由其中1人缮制,另1人复核,两人均应签章。(五)汇集单证 损失金额确定后,由理赔人员负责向被保险人保险人收集下列单证:1、出险通知书。2、保险凭证正本(原件)。3、运输凭证。4、发票、调拨单、提货单等货价证明(复印件)。5、出险证明原件:如货运记录、普通记录、商务记录、交接验收记录等。6、收货人入库记录、检验报告、鉴定书、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单据。(六)审核单证1、各项单证是否齐全。2、单证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3、印章是否齐全。4、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21、。5、数字计算是否准确无误。六、缮制赔款计算书(一)赔款计算足额投保的赔款公式,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按启运地发货票或调单金额投保的,根据实际损失,按发货票或拨单价格计算赔款;第二种,按启运地发货票和调拨单金额加运杂费投保的,根据实际损失,按发货票或调拨单价格加运杂费计算赔偿。但如承运部门按货运规章已退还未完运程费时,则其未付运费,应在核定的数额中减除。第三种无货价值证明,按启运地货物价值估价确定保险金额的,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款。以上最高赔偿额均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计算公式为:1、全部损失。 赔款=保额残值途耗2、部分损失。 赔款=实际损失残值途耗不足额投保,即保险金额低于以上三种价格投保析,

22、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的赔款,按保险金额与货物实际价值比例计算。其计算公式为:3、全部损失。 赔款=(货价残值途耗)保险金额起运地实际价值4、部分损失。 赔款=(损失金额残值途耗)保险金额起运地实际价值如果按损失程度赔款,不按比例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赔款=保额损失程度 施救费用的计算,应与标的损失分别计算,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保额不足时按比例赔偿,共同海损按有关规定处理。(二)填写赔款计算书根据理赔单证填写,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写清了险的主要原因、时间、地点及施救经过,写清赔款计算公式,写清本案责任栏各项内容。赔款计算书一式三份(代赔案赔款计算书一式四份),需要呈报上级公司审批的案件,根据要

23、求增加份数,由缮制人自审后签章,连同各项单证送负责人复核签章。 (三)赔案审批结案1、保险公司权限内的赔案,按规定要求审批,加盖核准赔付章。上级公司权限的赔案,由本保险公司领导签出意见后报批。赔案批复后,应立即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2、结案后,由理赔人员在“报案登记本”:上销号登记,写明赔付日期、金额,然后签章。(四)清分归档1、赔款计算书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案卷,一份交财务作账,一份由业务部门和统计部门作业务报表、统计报表用。2、归档,一案一档。先填写档案目录,按目录顺序将理赔单证整理装订成册,在赔案袋上注明赔案编号、被保险人名称、赔付金额、原因、赔付日期,归档人签章。3、理赔案卷管理。要

24、求做到专人保管,建立归档、借阅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借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理赔案卷按规定保管期保管,不得擅自销毁或遗失,以备查考。上年度的结案案卷,应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七、代查、代赔案 代查案是指外地承保在本地出险的赔案,其损失金额超过代理赔权限,承保公司委托本公司代查勘的案件。 代赔案包括:权限内代赔案和委托代赔案。权限内代赔案,是指在总公司规定的代理赔权限内或由两地省级公司协商的代理赔权限内,出险公司不必征求承保公司意见,即可全权代处理的案件。 委托代赔案,是指超过代理赔核准权限,出险公司必须用电报通知承保公司,并收到承保公司电报,委托代赔的案件。对于损失金额超过代赔权限的,须在查勘完现场

25、2日内,将保险单号码(如暂无保险单,应填明发货站,被保情况,用电报通知承保公司。承保公司接到电报后,应作出由出险公司代赔付发电报10日后,如未得到承保公司的答复,则须再拍电报查询,如15日后未得到答复,则视为承人保公司默许由出险地公司全权代为赔付。(一)编制赔款计算书确定责任、拒赔、定损、缮制查勘报告、汇集单证、审核单证、缮制赔款计算书。具体手续与自赔案相同 。(二)代赔通知 委托代赔案及权限内代赔案,代赔后,应填写代赔通知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寄承保公司,一份附案卷内,一份由业务部门备查。(三)清分归档代赔案:赔款计算书、代查勘收据各一式四联,第一、二联附赔款案卷内,第三联作记账凭证,第四联存

26、档备查。赔款收据一式四联,第一、四联附赔案内,第二联交被保险人,第三联作记账凭证。查勘报告两份,一份附赔案卷内,另一份存档备查。代赔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寄承保公司,一份附案卷内,一份留底备查,所有理赔单证装订成册,一案一档,放入货运险专函信封内报上级清算中心。代查勘案:代查勘收据一式四联,流转方法同代赔案。代查勘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随“代查勘费收据”第一联流转;另一份则随“代查勘费收据”,第四联存档。 八、理赔统计 每月分自赔案和代赔填制“理赔月报表”和“理赔原因分析报表”;另外,根据上级公司要求填制专项理赔情况报表。按规定时间及份数报送。九、迫偿查询(一)迫偿1、立案。指导被保险人填写“权

27、益转让书”,将其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然后按照“自迫”或“代位迫偿”分别立案登记。2、迫偿准备。对需迫偿的案件,事前应认真适用理赔案卷,结合具体案情重点,审核货损事帮原因的出险证明文件,确定第三者的责任、范围、迫偿金额,备齐各种材料。3、索赔。先向责任方发出索赔函,索赔清单及有关单证并及时催办,若向承运人迫偿,应在其规定的索赔时效内,尽快发出索赔函。如果责任方明确表示不同意赔偿,应进一步分析案情,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4、迫偿款项的处理。财务部门收到迫偿款后,由业务员缮制红字赔款计算书及红字赔款收据,经复核送财务部门盖章,报负责人审批后存入赔款案卷,冲减赔款。(二)查询 货物损失属于整件提货不着、短少、盗窃等赔案,理赔人员应积极向承运人查询。1、被保险人提供权益转让书。2、立案登记。3、要求承运人按照规定积极寻求,结果速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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