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产权(股权)交易需提供的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办理产权(股权)交易需提供的资料.doc(2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办理产权(股权)交易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产权(股权)出让、受让委托代理协议。各2份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让双方)。各1份四、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登记设立之初)。1份五、企业新、老股东会决议。各3份六、股权转让协议。4份七、企业新章程3份、老章程复印件1份。八、受让方支付受让价款的银行进帐单和收款凭证(原件)。1份九、国有、集体股权转让需提供以下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备案登记表;已发布转让信息的公告。各1份2、股权转让协议内应有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有公章。多份3、国有股权转让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国资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复。1份十、办理股权交易手续时,转
2、让双方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本人到场签字。十一、出让方或受让方为公司的,办理交易时出让方或受让方还需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书和委托书。网址: 中文网址: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厅窗口电话:62736307 传真:62724618 电子邮箱:lhh xxy提示:在使用以下电子版本的资料内必须将红色字删改掉. 余姚市产权交易所企业产权(股权)出让委托代理协议出让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余姚市产权交易所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受理产权(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委托代理协议如下:一、 甲方须按产权(股权)转让有关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
3、、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甲方委托转让持有 公司的产权(股权),具体内容如下:出让方(姓名)原持股比例%金额(大写)转让比例%转让股权金额(大写)三、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审计、资产评估、权证变更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余姚市产权交易所经办人:(签字)电话: 电话:62726307 62724618签约日期:2010年 月 日企业产权(股权)受让委托代理协议受让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余姚市产权交易所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受理产权(股权)受让事宜,订立委托代理协议如下:一、 甲方须按产权(股权)受让有关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文件、资
4、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甲方委托受让持有 公司的产权(股权),具体内容如下:受 让 方(姓名)股权受让比例%转让股权金额(大写)三、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审计、资产评估、权证变更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余姚市产权交易所 经办人:(签字)电话: 电话:62726307 62724618签约日期:2010年 月 日老 股 东 会 决 议 余姚市XXXX有限公司于2010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决议如下: 一、股东XXX持有余姚市XXXX公司XX%的股权计人民币
5、XX万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XXX所有。二、股东XXX持有余姚市XXXX公司XX%的股份计人民币XX万元将其中XX%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XXX所有;剩余XX%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XXX所有。三、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本结构为:XXX以货币出资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XXX以货币出资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特此决议。股东签字: (此处转让前所有老股东签字)2010年X月X日新 股 东 会 决 议余姚市XXXX有限公司于2010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决议如下:一、因股权转让,免去原法定代表人XXX的职务
6、,选举XXX为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免去原监事XXX,选举XXX为监事,任期三年。三、聘任XXX为公司的经理。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进行了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调整组织机构的: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原组织机构保持不变。四、一致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特此决议。 股东签字:(此处转让后的新股东签字) 2010年X月X日余姚市 有限公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出让方: 身份证编号: 330 (以下简称为甲方)受让方: 身份证编号: 330 (以下简称为乙方)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余姚市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转让标的及价款:双方一致确定余姚
7、市 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持有余姚市 有限公司 的股权计人民币 万元,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所有。二、付款期限:乙方应于201 年 月 日支付给甲方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并在股权转让交易时由公司提供出具甲方收妥转让款项的依据。三、权利与义务:甲方转让让公司的股权后不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受让公司股权后按股权的比例享有权益承担义务。四、意外债务的承担:甲方应有合法的股权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被转让
8、企业的债权债务,应由甲方承担。五、标的交割的期限:标的交割自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生效。六、转让相关费用:涉及本事宜转让费用时,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七、未尽事宜的解决方式:双方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本协议外另行补充。甲、乙双方对本次转让有争议时,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按相关法律可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协议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产权交易1份;工商登记1份;公司存档1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签约日期2010年 月 日股 权 转 让 协 议出让方:受让方:出让方 持有 公司 %股权,计人民币(大写) 。 将其持有的 %股权以人民币
9、(大写) ,转让给 所有。 出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收 条今收到 在(余姚市 公司) %的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元。特签此条收款人: 2010年 月 日 (设执行董事章程) 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余姚市XXXX。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10、: XXXX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时,必须经过半数股东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11、出资方式 出资额XXX XXXXXXXXXXXX 货币 人民币XX万元 XXX XXXXXXXXXXXX 货币 人民币XX万元XXX出资额由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公司验资帐户,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XXX出资额XX万元,其中XX万元的出资额为受让所得,原股东已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公司验资帐户,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
12、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 修改公司章程。(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
13、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14、,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财务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 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15、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对股东会负责,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第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 检查公司财务;(二
16、)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 当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六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条 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17、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应于第二年3月31日前送交股东。第二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至XXXX年 XX月XX日止。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
18、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二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六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在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设董事会章程)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余姚市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余姚市XXX。 第
19、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时,必须经过半数股东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
20、资额如下: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XXXXXXXXXXXXXXXXXX 货币 人民币XX万元 XXXXXXXXXXXXXXXXXX 货币 人民币XX万元XXX出资额由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公司验资帐户,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XXX出资额XX万元,其中XX万元的出资额为受让所得,原股东已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公司验资帐户,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一) 决定公
21、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 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
22、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推荐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应
23、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 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设置;(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
24、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第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经理)
25、担任,并依法登记。第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X人,其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X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X人。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检查公司财务;(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 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
26、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会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第六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
27、3月31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至20XX年 X月X日止。第二十七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二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九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
28、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在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一人公司章程)余姚市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设立余姚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余姚市XXXXXXXX。第二条 公司住所:余姚市XXXXXXXX。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
29、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书面决定,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 身份证 出资方式 出资额XXX XXXXXXXXXXXXXXXXXXXX 货币 人民币XX万元XXX出资额XX万元,其中XX万元的出资额为受让所得,原股东已于公司营业执
30、照签发之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公司验资帐户,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以下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二) 决定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三)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31、定;(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九)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应由股东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的决定;(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
32、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八)(九) 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一) 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二)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 拟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 提请聘任或者
33、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第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决定产生。 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 检查公司财务;(二)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 当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34、,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六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六条 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应于第二年3月31日前送交股东。第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至20XX年 X月X日止。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
35、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二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登记机关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以下办理出让方或受让方为公司(单位)的股东办理产权(股权)交易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产权(股权)出让、受让委托代理协议。各2份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三、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登记设立之初)。1份四、企业新、老股东会决议及聘任书
36、。各3份五、股权转让协议。4份六、企业新章程4份、老章程复印件1份。七、受让方支付受让价款的银行进帐单和收款凭证(原件)。1份八、国有、集体股权转让需提供以下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备案登记表。1份2、股权转让协议内应有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有公章。多份3、国有股权转让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国资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复。1份九、出让方或受让方为公司的,办理交易时出让方或受让方还需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书和委托书。各1份 网址: 中文网址: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62724618 62724638 余姚市产权交易所 提示:在使用以下电子版本的资料内必须将
37、红色字删改掉.企业产权(股权)出让委托代理协议出让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余姚市产权交易所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受理产权(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委托代理协议如下:一、 甲方须按产权(股权)转让有关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甲方委托转让持有 公司的产权(股权),具体内容如下:出让方(单位全称)原持股比例%金额(大写)转让比例%转让股权金额(大写)三、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审计、资产评估、权证变更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余姚市产权交易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电话: 电话:6
38、2736307 62724618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企业产权(股权)受让委托代理协议受让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余姚市产权交易所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受理产权(股权)受让事宜,订立委托代理协议如下:一、 甲方须按产权(股权)受让有关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甲方委托受让持有 公司的产权(股权),具体内容如下:受 让 方(单位全称)股权转让比例%转让股权金额(大写)三、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审计、资产评估、权证变更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余姚市产权交易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经办人:(签字)电话: 电话:62736307 62724618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余姚市 有限公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出让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受让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余姚市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转让标的及价款:双方一致确定余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