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PPP国内外政策介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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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PP国内外政策介绍一、背景PPP 模式起源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后来发展成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共赢”为理念的融资、经营、实施模式。与传统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相比,PPP 模式具有很多优越性,所以,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许多国家与国际组织都开始在国家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与实施模式上,创造性运用 PPP 的各种模式。从此,PPP 模式逐淅成为政府与私人企业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新方式、新模式。PPP随后向发展中国家逐步推开,近年来在我国也有很多成功案例。不少发达国家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引进了公私合作模式,通过公私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不足

2、,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20世纪90年代伴随部分地区和国家经济危机的出现,PPP融资与实施模式的项目快速增长;且PPP的各种模式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可预见在未来社会发展中仍会突显其旺盛的生命力 二、PPP相关理论(一)概念界定从国内外不同机构和学者对公私合作(PPP)模式所下的定义来看,广义的公私合作(PPP)模式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公私合作(PPP)模式是指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更加强调公私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资金价值。(这里不单是指建筑工程领域的BOT、TOT等特定某个项目融资模式。)(二)PPP项目的分类公私合

3、作项目按不同标准有不同分类,按照政府对公私合作项目是否出资,公私合作项目可分为三类:私人投资项目、政府补贴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PPP项目私人投资项目政府补贴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具有较强收益性现金流弱但社会效益外溢性强产权归政府所有教育、医疗保障、公交、公园、污水处理通讯、能源、娱乐设施市政工程、公共房屋建筑(三)PPP模式的优势弥补财政资金不足,缓解支出压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增加私人部门投资机会;发挥政府公私部门各自优势,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效率。三、国外PPP政策(一)PPP模式在世界上的应用作为动员社会资源支持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的一种手段,私营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有着相

4、当长的历史。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为世界许多国家所青睐,全球PPP项目的总规模不断跃升,应用范围已经遍布公共管理的诸多领域。特别是近年来,为促进各层级的政府部门更多、更好地应用PPP,发达国家纷纷成立国家级的PPP专业管理与推广机构,既是应对全球经济复苏疲软的实质性措施,也有效提升了本国经济与社会基础设施水平,从而将PPP在全球的发展推入具有系统化组织保障的新阶段。PPP在世界上的应用PPP的应用在全球诸多国家得到普及,根据PPP市场成熟度由高到低来划分,开展应用PPP模式的国家已经抽象地形成三类: 第一类包括英国、澳大利亚,其公私合作的复杂程度和活动程度最高;第二类

5、包括荷兰、意大利、新西兰、爱尔兰、法国、加拿大、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其公私合作的复杂程度和活动程度较高,故PPP的市场成熟度较高;第三类包括中国、印度、俄罗斯、匈牙利、捷克、比利时、南非、丹麦、巴西等国家,其公私合作的复杂程度和活动程度较低,故PPP的市场成熟度较低。 1、英国PPP概念最早由英国提出,英国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最先进的PPP模式使用者,它不仅已经将PPP模式成功运用于公用事业、社区建设中,而且在医疗、监狱及地方政府部门事业的建设应用中同样取得了进展和成效。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积极改革了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目前英国PPP模式中的基本形式有服务合同、特许权项目、

6、合资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四类。 英国对PPP模式的推广已经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体系,有多家机构共同参与,包括伦敦国际服务局、PUK、国家审计办公室、公共委员会、地方项目监控组等。作为配套措施,英国政府建立“电力供应管制办公室”、“自来水服务管制办公室”、“国家江河管理局”。同时,英国政府在电信、煤气、自来水、电力产业实行民营化期间所颁布的主要法规,对各产业的重要政府管制问题作了相关规定,以防止垄断经营的产生。根据英国的经验测算,PPP这种市场化模式一般可以帮助政府节省5%-20%的费用,但是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却显著上升。英国的统计数据表明,80%的PPP项目在计划时间内完成,80%的PPP项目控

7、制在预算之内,20%超过预算的是因为政府提出调整工程方案,而传统的政府采购项目只有30%能够按时完成,能够控制在预算范围内的只有25%,可见,和传统的项目运作方式相比,PPP模式在节约时间和资金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优势。在法规方面,英国并未出台专门针对 PPP 模式的法律,一般指导 PPP 模式实施的是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指南,但比较细致。例如,在项目模式决策方面,英国 采 用 公 共 部 门 比 较 基 准 ( Public Sector Comparators,PSC ) 和 物 有 所 值 ( Value for Money,VFM) 的原则选择和评估 PPP 项目。存在问题:项目花费太高、进度

8、较慢、财务不透明、投资人牟取暴利、风险分担不合理等方面。PPP改革动向:2008年首发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及其后的欧债危机对全球金融市场造成重大冲击,使项目的长期债务融资受困;金融危机引发建立新世界金融市场秩序和新会计规则的强烈呼声,使长期游离于政府资产负债表外、用于PFI的费用无法与拟议的新会计制度融合。在这些内忧外患的双重压力下,2011年12月英国财政部宣布对实行了20年之久的PFI进行改革,并就1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个人公开征询改进建议。由于受关注度高,征询意见期间,英国财政部共收到国内外同行或利益相关者的众多反馈意见。其中包括下院议员和#B位专业人士.同年12月,英国财政

9、部发布文件公私合作的新方式(new approach to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宣布正式推出的PFI改进模式-PF2.在PF2框架下,私人部门继续承担设计、建造、融资、维护基础设施资产的责任。为显示政策的透明性,新方式还列示了反馈意见的内容摘要及提交单位或个人的名单。2、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为了满足对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日益增长的需求,进行了很多包括PPP模式在内的创新尝试。并且,澳大利亚PPP模式的实施是基于物有所值。澳大利亚也没有专门的PPP法律,并且其对PPP项目的指导分州进行。以维多利亚州为例,其对PPP的指导主要分成四个方面:政策、指南、建议注释(A

10、dvisoryNotes)和技术注释(TechniealNotes)。其中最主要的是2001年的(维多利亚合作伙伴政策,为政府参与PPP项目提供了一个大的理论框架;2003年的合同管理政策(ContractManagementpo一iey)是在认识到合同管理在保证长期物有所值重要作用时,颁布的框架性政策措施建议;2007年的政府公示政策(publicDisclosurepoliey)则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告示各个PPP项目,包括项目的概况、组织方式和风险分担等商业属性,以满足社会大众的监督需求。澳大利亚已经成为世界上PPP模式应用体系最为成熟的国家之一。目前,澳大利亚的公私合作项目盛行于各个方

11、面,但最主要的仍然集中在住房、医疗以及国防领域。如此迅猛的发展归功于三大原因。第一,在澳大利亚,公私合作不再是一种困扰政府的问题。无论是掌控联邦政府相对权力的自由党,还是在地方政府中掌控相对权力的工党,都致力于PPP的发展和应用。第二,各地方政府已经在签订契约方面达到了一定的程序化和标准化。在过去的几年里,各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助推了使契约签订标准化的框架构建。目前,在澳大利亚有关公私合作的合同签订,只须12到18个月便可完成。第三,PPP的应用确实带来了明显的效益改善。PPP的出现,使得在公共服务方面既能降低投入成本,又能提高产出效率。三大原因促进了PPP在澳大利亚的迅猛发展。3、美国民营化在

12、美国不是一个新的词汇,美国的民营化是比较高的。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预算的很大一部分都被用于向民间购买服务或物品。一直以来,美国都倾向于由民间企业提供服务。美国各地方政府选择PPP模式的理由之一是为了在严峻的财政状况中抑制支出。由于美国国内种种因素,如应对恐怖主义、教育政策实施等,各地方政府财政运营很困难,这种严峻的财政运营状况改变了历来形成的公私合作模式。过去是由政府提供公共资金改善服务的质量,现在变成由公私双方公担风险和报酬,同时对私人部门的提供资金的要求更高。私人部门的参与可以使项目更好、成本更低的进行,因此,开展PPP模式的领域不断扩大。但是对企业来说今后还能不能接到PPP项

13、目还要看私人部门所提供的资金而定。1955年,联邦政府预算局规定,凡是可以从民间企业购买来的服务或商品,一律从民间企业购买,联邦政府机构不提供,相当于将该方针又强调了一遍。2005年,美国联邦财政法修改,当时全美50个州中的23个已经完成了PPP法的制定。 美国PPPs委员会(TheNationaleouncilforPublie一privatepartnerships,简称NCppp)认为PPPS就是公共机构(包括联邦级、州级、地方级的所有机构)和私人部门实体间的契约协议。此协议约定,在为公众提供服务或设施时,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共享技术和资产。此外,还需共担风险和共享利益。http:/nep

14、pp.org/howpart/index.shtml#defin例:美国乔治亚州sandy-springs市是2005年12月设立的新市。人口近9万,该市除了警察、消防意外的所有行政服务都委托给了民间企业。即PPP模式。4、日本日本的“PPP”模式是指在公私合作基础上,向社会开放公共行政服务。日本最初引入PPP机制的目的是为了“缩小政府规模”。日本的PPP模式借鉴了英国的PPP理念,确切地说,是借鉴了英国的PFI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私合作模式被引入日本,并越来越受到日本政府的重视。 日本引进PFI模式后,大力推广,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日本的PFI事业迅速扩张,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15、效益,成为日本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力量。PPP模式在日本的发展,与日本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推动密不可分。这一模式成为自小泉内阁以来行政改革的重要措施,可称得上是政府导向型的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2001年6月小泉内阁内阁会议通过了“骨太方针” ( 骨太方针:即日本政府的“经济财政运营和结构改革基本方针”,该方针是日本政府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所依据的基础),改革的内容是: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活用市场机制,在“社会能做的事交给社会去做”的原则指导下,根据公共服务的属性,通过民间委托(外包、公设民营等)、PFI、独立行政法人等措施,激发公共部门、民营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等各服务主体的积极性,提高行政

16、效率及公共服务的质量。用一句话来解释,就是向社会开放历来以政府为中心提供的公共服务领域。为了推进这些政策,日本政府将这种由公共部门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对民间开放的模式取名为“日本式PPP”。PFI推进委员会。日本城市建设高峰期过后,以公共事业及公共服务为对象的PFI讨论又兴盛起来。1997年日本颁布了PFI法,该法是一部通过活用民间资金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的法律。1999年,根据PFI法第21条,在内阁专门成立了PFI推进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内阁府民间资金活用事业推进室。委员会的委员及专家委员均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命。目前该委员会有9名委员,其中,一名委员长,一名副委员长。有11名专家委员。PFI推进委员

17、会的职责有六个方面:(1)对国家的PFI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民间事业者等的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审议,认为有必要促进PFI项目的实施时,向内阁总理大臣或相关行政长官提出建议,促进和综合协调国家的PFI项目。(2)和政府一起收集国内外的PFI项目的实施状况、PFI有关法律制度、税制、促进PFI项目顺利进行等的有关信息,并为了使国民了解PFI模式,为PFI项目相关者提供便利,进行广泛的宣传。(3)除了给内阁总理大臣等建言,为了推进PFI项目的顺利进行,也要给负责PFI项目的机构进行恰当的建议。(4)接受民间事业者的意见,建议或诉苦,必要时向内阁总理大臣或有关行政长官建言。(5)负责宣传PFI推进委员

18、会的活动,加深国民对其的了解,并协助政府宣传。(6)分析收集到的PFI项目的有关信息,在调研基础上,为促进PFI项目的顺利进行,做必要的协调工作。东洋大学PPP研究中心日本的东洋大学于2006年在经济学研究系开设公私合作专业。东洋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研究系公私合作专业(www.pppschool.jp)有三个课程:(1)“城市管理”课程:学习地方政府的财政健全化、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公共管理政策;(2)“PPP商务”课程:综合学习PFI、指定管理者制度、城市建设等民间、市民为主体的PPP事业;(3)“世界PPP”课程:学习亚洲、非洲等新兴国家的项目企划。2008年,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的“私立大学

19、战略性研究基础形成支援事业”,作为“地区再生领域”的研究据点,在日本东洋大学设立PPP研究中心。在公私合作专业毕业的毕业生中,对有志于及有能力通过PPP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具体问题并有所贡献的学生授予PPP研究中心“研究伙伴(research partner)资格”。该资格是目前日本关于PPP的唯一资格认证。“研究伙伴”除了每年至少发表1次研究成果以外,还要参加研究中心组织的PPP研讨会、编书等活动,也要参加研究中心和地方政府等实施的调研活动。东洋大学每年和美国PPP协会(NcPPP)共同举办日美PPP论坛。另外,东洋大学PPP研究中心近几年均组织编写年度PPP白皮书,介绍在当年经济形势下,PPP

20、的新动向。白皮书中列举丰富的PPP案例,并由专家进行分析。例如,最近出版的是2010年11月出版的PPP白皮书,叙述了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之间日本的PPP活动。5、韩国政府政策的导向逐渐趋于对PPP的双重支持,即购置土地的特许权上的支持和财政上的支持。在购置土地的特许权支持上,具体有以下三点:赋予特许权获得者土地征用权利;国家或公共财产在指定地区可以出售给特许权获得者;特许权获得者可以免费或以较低费用获得国家或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在财政支持上,具体有以下两点:提供建设补贴;施行减免税政策。首先,韩国有关 PPP内容的制定与修订逐渐趋于完备化、系统化。在1994年8月之前,还没有较为正式

21、的有关法律文件出台,而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只有个别法律条款进行了简单的规定。但在之后的十年内,一系列有关PPP的法律文件相继颁布。 其次,政府政策的导向逐渐趋于对PPP的双重支持,即购置土地的特许权上的支持和财政上的支持。在购置土地的特许权支持上,具体有以下三点:赋予特许权获得者土地征用权利;国家或公共财产在指定地区可以出售给特许权获得者;特许权获得者可以免费或以较低费用获得国家或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在财政支持上,具体有以下两点:提供建设补贴;施行减免税政策。近些年来私营投资额在PPP中呈不断上升的趋势。6、德国在公用服务行业,德国已经有较为成熟的( )模式,即是公共机构与民营机构通过签署一系

22、列合约,向公用事业领域引入民间资本,达成伙伴关系的模式。一般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商、建设商和运营商,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等环节的成本。采取模式的项目,资金主要来源是政府推动资金、国家预算资金、地方政府贷款、地方政府担保贷款、股权抵押贷款、企业贷款和投资者自有资金等。合作方式可采取(建设经营转让)、租赁、特许经营模式、基金模式、经营模式、合作模式等多种操作方式。尽管模式已经有很多成功经验,但在公私合作时仍可能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围标又称绑标,是指在同一单投标,参与的所有公司事先约定以高于合理价钱竞投,以赚取额外利润,所得由全部公司均分。另外,还可能面临腐败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为了降低项目暗箱操作的几

23、率,德国加强改进公共服务监管的一个主要趋向是引入被称为“标杆管理”的绩效评估方式。德国各城市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专门成立了一个管理联合会(),负责实施“公共交互指标网络”。每一个网络都关注于一定的政策领域(例如儿童抚养、博物馆、街道清洁等)。这个机构于1949年建成,有独立的运营资金来源,因此可以独立于国家和党派机构,使得监管更为客观。许多城市或部门在众多的指标网络中互相合作,通过交换绩效数据,比较自己的表现,力图从其他市政当局或者部门那里吸收好的经验。此外,政府还采取措施,强化市民对政府公共服务的监督。7、印度背景。印度PPP模式的引入的背景是基于印度政府的第11个五年规划,该规划设定GDP增

24、长率为9%。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印度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雄心勃勃的投资计划。制定这个计划的原因是由于印度政府考虑有可能会因为印度基础设施不足而影响到印度的发展潜力。为了排除这一影响,专门制定该投资计划。但作为印度政府自身来说,难以提供这么多投资资金,那么就需要从国内外的私人部门筹集资金。当然,印度政府也试图通过提高税率、防止税收征收延迟等一些措施尽可能用本国资金填补投资资金的空缺,但是量毕竟有限,因此,11个5年规划中提到,基础设施建议出了利用中央、州政府的资金,还需要从社会筹集98570亿卢比,也就是说这个五年规划中提到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的2/3都要依存于社会资本。印度PPP

25、模式实施机制。在印度要想通过PPP模式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必须接受相关机构的审核,并需要得到批准其可以作为PPP项目实施。如果得到批准的PPP项目盈利很低,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另外,印度政府还专门成立印度基础设施金融公司(IIFCL),对PPP项目的运行进行必要的长期的低息的融资。另外,为了促成PPP项目,还形成了一个机制,即印度财政部会提供周转资金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也积极提供无偿资金援助。(1)India infrastructure project development fund(IIPDF)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为了促成PPP项目,形成项目所需经费的最高75%,可

26、以提供无息贷款。项目实施后收回的贷款再用于其它的项目。 (2)Transaction advisors panel 为了促进PPP项目,印度财政部经济局会以ICB方式向州政府及地方政府派遣经济、财务、法务方面的咨询专家。(3)PPP项目的批准印度PPP项目的审核批准机构是印度财政部经济局(DEA),印度财政部经济局内设有一个业务部门叫PPP CELL,里面有PPP审查委员会(PPPAC)。对于PPP项目的批准,分为“基本批准”和:“正式批准”两种。(4)Viability gap funding(VGF)就是说对赔本或盈利困难的PPP项目进行补助的一个机制。(5)印度基础设施金融公司(IIFC

27、L)(IIFCL)是为了支持印度的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1月由印度政府全额出资成立的一个先进的金融中介机构,其目的是为了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是通过金融机构继续中介融资。印度基础设施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合作银行等开发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印度11个五年规划中提到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存在的问题。由于印度政府行政机构能力不足、PPP项目的政府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能力不足、私人部门人才不足、无法对私人部门形成有魅力的投资机会、国民的理解不足、合同不履行、建设用地取得的延迟、行政机构许可的延迟、间接税复杂及高税率、劳动争议多发及长期化的诉讼手续等影响PPP模式是发展。印度也需

28、要从行政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入手,需要进行制度、人才建设。四、PPP模式在中国的开展状况90年代我国就开始尝试公私合作模式。在城市供水、节水、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和城市绿化等公用事业当中引入非政府投资,并在2003年前后在全国掀起了公私合作的浪潮。公私合作制(PPP)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一条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有效途径,国家越来越重视公私合作制(PPP)改革。 2002年,成都市政公用局将6条公共汽车线路的特许经营权进行拍卖;深圳市在水利、燃气、公交、电力等领域进行国际招标,实行特许经营。2004年底,五家试点公用事业单位完成了招募引资工作;

29、广州市政府通过合资、合作、参股、项目法人招标、BOT、BOR等方式,允许个体、私营经济主体投资经营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站场、停车场、生态修复、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污管道、电力、绿化、园林、道路、能源、水利、公共信息网络、公共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上海友联联合体获得了上海市最大的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厂20年特许经营权,负责此项目的融资、建设以及20年特许经营权内的运营管理。2005年以来,北京通过实行新建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有10个项目实现市场化融资50亿元;通过向国内外公开推出387个北京奥运经济招商项目,签订协议55项,协议金额达223亿元。 总体来看

30、,PPP模式已逐渐被国人接受,国内对PPP的认识也正在逐步提高,并且愿意尝试这一模式。1、我国PPP发展现状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在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采用了PPP管理模式。如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能源等多个领域采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并取得很大成功。高速公路建设方面,多条道路都是通过民营资本建设经营管理的。多个城市的自来水供应都有民营资本的参与并管理。一些污水处理和固体垃圾的处理也都采用PPP模式。从2013年开始,国家财政拿出2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并逐步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我们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将成为我国政府未来的主要任务之一。今后我们将加

31、强通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从而解决政府提供养老服务不足的问题。2、理论探索我国公私合作(PPP)模式起步较晚,市场成熟度及活动度还较低,但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对公私合作(PPP)模式的研究仍取得了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新进展。2004年10月24日-26日,财政部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世界银行集团成员) 在安徽黄山共同举办了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论坛2004,主要探讨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内陆地区)在吸引外资方面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005年,财政部、教育部和国际金融公司在北京联合举办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论坛(PPP) 2005。论坛主题是探索公共与私营部门在终身教育、

32、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的新型伙伴关系。2007年3月21日,财政部、卫生部及国际金融公司(IFC)在北京合作主办中国医疗卫生领域公共与私营部门合作论坛2007,共同探讨以公共-私营部门合作模式(PPP模式),推动医疗领域投资。2011年,中国财政学会与中国房地产报合作,举办了关于如何采用公私合作模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论坛。 2012年8月,中国财政学会正式设立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该专业委员会是由从事通过公私合作管理模式投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的企业以及从事公私合作管理模式研究的科研机构和与此相关的政府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是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开展公私合作领域的理论研究,从事公

33、私合作项目的策划、咨询、评估、中介及培训等业务,为我国公共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参谋咨询。3、政策创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2010年,我国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民营资本参与的范围,“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2012年,铁道部、能源部、交通部、银监会、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等部委纷纷出台了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的政策措施。其中交通部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铁道部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意见;卫生部规定社会资本可以自主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资委积极推动民资设

34、立PE基金参与国企改制重组;证监会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公司;银监会制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能源局颁布了民间资本投资能源领域实施意见。4、项目实践天津市武清区保障房项目 2009年7月30日,天津市武清区政府(甲方)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草签了武清“新城开发”BT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和投资建设合同,开始探索以PPP模式中的BT方式,合作建设保障性住房。合作形式。该项目采用BT模式,按照合同约定,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设计、施工,武清区政府及武清开发区总公司负责拆迁和安置工作。项目建成以后由武清区政府回购。 项目内容:一是完成武清开发区内

35、指定地块的一级开发整理,包含道路、给排水、供暖、供电、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面积35.5平方公里。二是建设建筑面积达130万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其中,东蒲洼回迁安置房70万平米,总用地面积740亩;徐官屯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60万平米,总用地面积约650亩。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为当年国内最大的单笔BT项目合同。 项目组织形式 。为实施武清BT项目,2010年2月4日,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6家子公司与武清开发区总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中水电津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家子公司持股90%,武清开发区总公司持股10%。 合作形式。该项目采用BT模

36、式,按照合同约定,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设计、施工,武清区政府及武清开发区总公司负责拆迁和安置工作。项目建成以后由武清区政府回购。 关键合同条款。合同工期:6年项目价格:“投资成本+固定收益”。 其中投资成本包含了施工图预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财务费用、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保险费、永久设备购置费。 在确定投资收益时,采用了以投资成本为基数,乘以固定收益率的形式进行计算。这种方式确保了出资人的利益不受各种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而减少。 保障房回购款的支付方式:正常情况下以货币形式支付,或者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择具备挂牌条件的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方式支付回购款。 项目

37、实施情况。项目从2010年正式开始实施,截止2012年4月,已建成建筑面积共计72万平米的113栋一期还迁住宅楼,6000多户居民搬进新居。同时,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已经完成。项目实施成果。对政府来说,运用PPP模式解决了在一定阶段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问题 。对企业来说,充分体现了其融资能力和技术实力,积累了工程及合作模式方面的经验,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品牌影响力,体现了社会责任,同时也获得了稳定的投资收益。对回迁农民来说,该项目的实施,使每户得到了3到5套不等的住房和相应的补偿资金,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5、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引入公私合作(PPP)模式的可行性社会资本相对充裕;

38、项目经验不断积累;政策环境日渐成熟。(1)国内PPP政策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这个被称为“老36条”的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文件,文件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但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2010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这个被称为“新36条”的文件,明确提出要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2012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要求中央各部门在当年须认真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

39、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制定细则。随后,发改委召开由 45 个部门参加的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当年上半年出台具体可操作性实施细则。铁道部、能源局、交通部、银监会、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等部委纷纷出台了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的政策措施,共发布 22 条“新 36条”实施细则。这意味着由政府推动型投资向民间自主投资的转变进一步加快。其中,交通运输部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铁道部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意见;卫生部规定社会资本可以自主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资委积极推动民资设立PE基金参与国企改制重组;证监会大力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公司;银监会制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国

40、家能源局颁布了民间资本投资能源领域实施意见。例:保障房方面 2012年1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25号),要求各地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2012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发展改革系统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321号),要求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落实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2012年6月20日,建设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291号)文,该文明确指出

41、要求各县、市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时,注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让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参股及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并签订合同,以此约定房租标准,出租或出售给政府核准的保障人群。保障房方面: 2012年7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发布,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维护公民居住权利,逐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在我国目前商品房房价高企的状况下,要实现中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集中社会各方面力量,继续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条现实路径。从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得出这样信息:消除政策障碍,为

42、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正在成为一个共识。从这个共识出发,保障性住房的系列弊端终将迎刃而解。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大力推广采用公私合作(PPP)模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将是以后我国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采取的主要模式。公私合作(PPP)模式的引入可以使私人投资者或私人部门顺畅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领域,是一种新的投资主体、新的分配理念和新的资源配置方式。一方面,引入社会资本可以缓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存在缺口的现实难题,另一方面,也为在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日子越来越难过的开发商提供持续和稳定的长期收益。PPP运用空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指出:在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在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方面,“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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