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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摘要1引言21独立董事和监事21.1独立董事21.2监事32独立董事和监事目的33 独立董事和监事制度的产生发展33.1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33.2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背景43.3监事产生的背景44、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权利和职责54.1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54.2监事的权利和职责55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公司的职能55.1提高董事会对股份公司的决策职能。65.2 增强董事会对股份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职能。65.3有利于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完善法人治理机制。66独立董事、监事的法律责任7结论7参考文献8试论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的异同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异同,探讨了它们各自的目的、产生发展
2、、权利、职责、职能,并分析了两种制度的法律责任。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背景主要是为解决股权过于集中而产生的消极后果。在中国特色的企业制度中,上市公司的董事大多数由第一大股东派出。股权过度集中,是必然的,也是司空见贯的。监事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确定的公司监督制度,在上市公司引进加强独立董事制度的同时并不应该偏废监事制度。关键词 独立董事 监事会 制度引言 公司制度从生产、发展到现在,经历几个世纪的沧桑变化,演化成为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规模形态,它是人类进行专业化生产、经营所采用的一种特定方式所构造的经济实体。公司监督机制的建立不仅在西方已有几百年的久远历史,而且在长期的公司文化沉淀、发展中。结合各自不
3、同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制传统和现实条件,创造出了不同的模式,产生了独立董事和监事。1独立董事和监事1.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顾名思义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独立立场的董事,有的称为社会董事,有的称作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是独立董事的灵魂,独立董事也就是指与公司没有重要关系的董事,包括没有重要的个人关系和重要的经济关系。没有重要的个人关系是指在过去一定时期内没有担任公司雇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等等;没有重要的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不存在与公司有过一定数额的交易,或者其所在机构系公司重要关联方且发生过一定数额的关联交易,或者与公司存在咨询等服务职业关系等等的情况。因此在理论上讲,他们既不是公司的雇员及亲
4、朋好友,也不是公司的供应商、经销商、资金提供者,或向公司提供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等服务的机构职员或代表,与公司没有任何影响其对公司决策和事务行使独立判断的关系,也不受其他董事的控制和影响。建立独立董事的法律制度是完善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21世纪我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发展的潮流。1.2监事监事从我国公司立法看,监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业务执行情况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有行为能力者。监事是监事会的成员。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履行监督公司业务执行状况以及享有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权力的的必要机关。我国1994年施行的公司法中规定了监事会制度。公司法第 124条规定了“ 股份有限
5、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2独立董事和监事目的尽管独立董事与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的两个角色,但他们在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监督董事会和高管行为等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都是为了监督公司经营者的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因经营者职权滥用而受到损害,从而降低公司治理成本。二者可以相互协调配合,加大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督力度。3 独立董事和监事制度的产生发展3.1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
6、英美国家。在美国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又分为有关联的外部董事和无关联的外部董事,无关联的外部董事即是独立董事。在英国独立董事又被称为非执行董事。美国式的公司内部缺乏一个监督董事会行为的常设机构。正是美国模式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内部监督职能的弱化导致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这也是为什么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英美国家的主要原因。独立董事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无专门的规定,但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3.2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背景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背景主要是为解决股权过于集中而产生的消极后果。在中国特色的
7、企业制度中,上市公司的董事大多数由第一大股东派出。股权过度集中,是必然的,也是司空见贯的。这种股权结构导致大股东事实上控制了董事会,在董事会的人员结构上表现为内部董事人数占绝对优势,其结果往往产生 “内部人控制”。董事会人员结构的内部人控制趋向,又进一步导致一系列严重的不良后果。董事会职能失灵、内部人控制等现象的存在,直接后果是上市公司的短期化行为以及上市公司与控股大股东之间的不正常关联交易。在很多情况下,公司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上的缺陷成了上市公司管理质量衰减的一个重要因素,小股东的利益也很难受到良好机制的保护。总之,股权越集中,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度就越高。并且这些公司董事会往往容易出现“
8、内部争斗、涉嫌造假、涉嫌违规、独断专横、肆意挥霍、中饱私囊”等行为。为提高公司运作的高效性,更好地保护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中包含越来越多的独立董事也正成为一种国际化趋势。3.3监事产生的背景监事制度主要体现在大陆法各国。早期的公司,包括当今规模比较小的公司大多采取股东权主导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即“股东会中心主义”,股东持股呈现股权集中,稳定性、长期性、投资性的特征,股东会几乎掌握公司的一切大权。但随着大规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涌现,特别是证券市场的兴起,股东在人员数量上变得很大,使得大量股东热衷于股票交易,期望通过炒作股票来获得经济利益,而不太期望公司的经营分红,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更是无心关注。同
9、时,股东会是一个非常设性的合议制机构,只能通过召集股东会议来决定公司事务,但实际上不可能经常开会,所以“股东会中心主义”不能适应公司所面临的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现代经营环境,股东往往不是经营管理专家,又不熟悉公司业务的细节,股东会全权管理公司难免隔靴搔痒,不得要领,导致公司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陷入被动,甚至遭到淘汰。而常设的专门的业务执行机关,既拥有大批懂管理的专业人才,又可以适时制定相应对策应付竞争把握机会,正好弥补了股东会的不足,于是“董事会中心主义”渐渐在各国盛行起来。执行公司治理结构就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过渡到“董事会中心主义”,但董事会及其成员的权力扩大、地位提高后,很容易形成内部人控
10、制的局面,董事会权力过大,缺少制衡的情况出现。客观上需要一个独立于股东会与董事会,代表公司利益对董事会权力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于是监事会就出现了。4、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权利和职责4.1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独立董事应当享有一般董事以外的某些特权,如不论其是否同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的意见,他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书面列明。公司的关系交易在提交董事会书面表决投票时,独立董事应当享有否决权,即必须由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又如,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应当赋予提议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在报刊上发表其独立
11、意见。独立董事的职责应当与一般董事相同,不应当有豁免权.独立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本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非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不得泄露公司秘密。4.2监事的权利和职责监事的权利和职责:我国公司法第126条规定了: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二)对董
12、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可见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机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监督权的合理安排及有效行使,是防止董事独断专行、保护股东投资权益和公司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5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公司的职能就目前的情况而论,由于证监会的要求,独立董事制度仅限于上市公司,但监事制度广泛存在于上市公司以及其他非上市公司。就上市公司而言,独立董事制度如果得到很好的利用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
13、产生积极作用。5.1提高董事会对股份公司的决策职能。独立董事可以其具有的专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经验和良好的执业道德,而受到广大股东的信任,被股东大会选举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的加入可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职能。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可改变了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利益结构,弥补大股东实际控制董事会的缺陷和不足。我国董事会成员的产生客观上大股东按出资比例推荐或委派,直接导致了股东资本的多少直接决定了董事的任免。大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操纵或左右董事会,董事往往成为大股东在公司和董事会利益的代言人。独立董事制度可以改变董事会内部的利益比例结构,使董事会决策职能被大股东控制的现象得以有效的制衡。独立董事制度的确
14、立,可改变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知识结构。目前相关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规定了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条件和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禁止性条款,从而保证了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议事决策的综合素质,弥补了董事会成员专业知识结构不平衡的缺陷,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通过法律赋予独立董事的独立职权,使其从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客观评价股份公司的经营活动,尤其是敢于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防止公司经营管理层操纵或隐瞒违法、违纪行为,为董事会提供有利于股份公司全面健康发展的客观、公正的决策依据。5.2 增强董事会对股份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职能。由于我国还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公司法律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
15、还没有完全摆脱“人治”的影响。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相当一部分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投资机构推荐委派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往往成为大股东在公司董事会中的代言人,只代表其出资方的利益,没有体现股份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基本特征。震动证券市场的“郑州百文现象”,关键问题之一就是由于股份公司董事会制度不完善,缺少超脱于公司利益之外的独立董事,使公司经营者集决策、经营大权于一身。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有名无实,形同虚设,成为企业管理层的“橡皮图章”,失去了对股份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从而导致了企业经营的严重亏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5.3有利于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股份公司
16、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与决策权分离的关键,就是如何在建立和完善适应两者之间相互制衡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保护股份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这也是现代公司制度的精髓所在,是股份制公司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科学进步的组织保证。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特殊作用不仅可以代表了市场经济竞争的公正和公平性,同时,也标志着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监事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确定的公司监督制度,在上市公司引进加强独立董事制度的同时并不应该偏废监事制度。我国公司法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监督权、检查和调查权、纠正或停止董事或经理的违法行为、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等权利。鉴于现实中监事权力的虚化、弱化,通过对监事权力的加
17、强使之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借鉴德国立法赋予监事会对董事会成员的任免权,在特定情况下监事会可根据一定事实如董事在严重失职,失去管理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免去董事的职务,使董事不能仗势对监事的“纠正”不理不睬。除监事会成员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外赋予在会上的陈述权,使监事会了解董事会的决议,及时纠正董事会的不当决议,避免陷于监事会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赋予监事对公司财务的检查、审核权,对公司业务状况的调查权,规定监事会可聘请专业人员,适当的专家对董事会提交的各种会计报表等进行核定,如有不实及时进行调查,同时相关费用必须由公司提供专项资金进行保证。赋予监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力,避免董事会无法召开或不愿召开股
18、东大会而使得提议的权利落空。6独立董事、监事的法律责任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在上市公司已实行数年,但对它的真正作用亦是褒贬不一。监事制度在我国公司法立法时便存在先天不足的地方。监事会的软弱无力已是普遍现象,独立董事不独立也是突出矛盾,况且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尚未明确独立董事制度的地位。在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过程中,在公司法的修改中尽快明确、合理调整独立董事、监事制度地位和作用已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只有如此方可以尽快解决目前存在的混乱状况。结论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的专门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既存在职能交叉,又各有侧重,二者发挥工作合力,可以更好地构筑完善公司内部监督体系。参考文
19、献 (1) 毛亚敏公司法比较研究.第一版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172237(2) 鲁桐论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及其在中国的时间世界经济 2004(5):42-43(3) 李建伟论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完善兼及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法学,2004年第2期(4) 谢朝斌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449453(5) 吴晓求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152222页毕业论文答辩开场白尊敬的主持人、评委老师:早上好,我是09春行政管理本科的学生xxx。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论我国城市公共物品及其供给,指导老师是xxx老师。我的论文从确定题目、拟定提纲到完成
20、初稿、二稿、三稿到最后的定稿,得到了x老师的精心指导,使我很快掌握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论文的写作。不论今天答辩的结果如何,我都会由衷的感谢指导老师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评委老师的批评指正。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突飞猛进,国家之间的经济界限渐趋模糊,但却使国家次级的经济形式城市经济的重要性日渐突出起来,城市之间的竞争正成为国家之间竞争的重要依托。世界各国(地区)政府都正积极致力于培育和提高城市竞争力,而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则是推动城市竞争力提高的重要因素,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各国(地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城
21、市化不仅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支撑点,也是增进国民福利的重要手段,若处理不当则会成为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障碍。未来10几年,中国城市化将进入从40%发展到70%的国际公认的加速发展时期。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实现城市公共物品有效地供给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成为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研究我国城市公共物品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于是最终将论文题目定为论我国城市公共物品及其供给。其次,说说文章的具体结构。论文阐述了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及特点,分析了我国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现状及城市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着重探讨目前提高我国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的方法:树立“
22、公共财政”观念,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投资融资体制的改革,加大对城市公共物品的投资 ;改进政府对公共物品生产的管制方法 ;发挥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形成供给主体多元化格局等。只有切实做好对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才能使公共物品满足城市公众的需要,更有效地为社会和民众服务。唯有如此,和谐社会的建设才会事半功倍。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存在的不足:限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使得本论文对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探索不够深入,还需要继续进行思考和探索。最后,再次感谢x老师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所给与的悉心帮助与指导;其次我要感谢各位专业老师在这两年来我的教育与培养,使我初步掌握了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还要感谢本专业同学对我的关心与支持,和你们生活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也很难忘!恳请各位老师、同学们进行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