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厂区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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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022-2012国 环 评 证乙字第2831 号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厂区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十月项目名称: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厂区二期建设项目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 东(签章)项目名称: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厂区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1号)评价机构负责人:何 东 签字: 项目负责人: 尹 璇 签字: (证书

2、编号:B28310100500 登记类别:冶金机电类)报告书审核: 张琳琳 签字: 报告书审定: 何 东 签字: 主要编写人员姓 名职称环评工程师上岗证号工作内容签名尹 璇工程师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号B28310100500统稿、前言、总则、现有项目回顾性评价、工程分析、扩建项目概括刘龙茂工程师环评岗证字B28310042号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措施、建设合理性分析宋 慧工程师环评岗证字B28310033号环境现状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清洁生产陈文静工程师环评岗证字B28310046号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工程环境监理与环境管理、公众参与目录1 项目概况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

3、4 环境风险评价35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46 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分析6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7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9 公众参与710 评价结论81 项目概况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投资12.9亿元人民币,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1-01地块建设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工厂,总占地面积41665.63平方米。根据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深环批函2006082号),该公司一期工程生产彩色滤光片、电阻式触摸屏、TFT阵列,年产量分别为72万片、46万片、33万片。批复生产废水量405吨/日,集中处理达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废气处理达DB4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根据现场调查核实,一期工程(2007年10月建成并开始投产)共有4栋楼,分别为1号厂房(5层)、2号动力楼(地下1层,地上2层)、3号宿舍楼(6层)以及危险化学品库房(1层);该公司现有生产情况如下:实际彩色滤光片、电阻式触摸屏、TFT阵列近三年平均年产量分别为71.2万片、45.3万片、32.4万片,均在一期工程1号厂房生产。为了适应市场需求,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新增投资16032万元建设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4号楼(地下1层,地上6层)作为工业厂房,并在地下1层新建1座废水处理站,在4号楼新增电容式触摸屏模组及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的

5、生产线,年产量均分别为1100万片。一期工程的产品、生产规模及生产工艺均无改变。其中4号楼土建工程已获得环评批复(深环批2012100116号),目前在建。本次扩建申请新增排水量1250吨/日,扩建后公司废水排放总量为1655吨/日。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是生产废水及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有及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分别经现有废水处理站、新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纳入光明污水处理厂;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现有的特殊气体工艺尾气处理系统、酸性废气处理系统、碱性废气处理系统、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新增的有机废气处理

6、系统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位于茅洲河流域,根据深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1年):茅洲河“楼村”监测断面、“燕川”监测断面2011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2010年茅洲河“楼村”监测断面BOD5、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等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类标准,水质为劣类。“燕川”监测断面溶解氧、CODcr、BOD5、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等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类标准,水质为劣类。(2)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各地下水监测点监测项目除氨氮、磷酸盐指标外,其他监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标准值要求。(3)大气环境监测结

7、果显示,各项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常规污染物指标SO2、NOx、PM10、PM2.5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氯化氢能达到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推荐值要求,乙酸酐能达到前苏联有害物控制标准(1975)中的“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最大允许浓度”标准要求。(4)声环境监测点N1、N2、N3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8、中的3类标准,N4昼夜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大气环境1)本项目各类大气稳定度条件下,在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下,TVOC的一次最大浓度贡献值均远低于0.60mg/m3。2)对位于项目南侧的主要敏感点张屋村,在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下,TVOC最大浓度贡献值均远低于0.60mg/m3。3)车间在开、停工时排出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经排放口排出的污染物浓度和正常生产时基本一致,故对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2)地表水影响本项目属于光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项目废水可经现状污水管进入光明污水厂,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很小。(3)

9、地下水影响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废水渗漏以及各类固废、废液由于收集、贮放、运输、处置等环节的不严格或不妥善,可能会造成地下水污染。(4)声影响在充分考虑各设备采取消、隔声措施以及墙体隔声效果后,本项目各预测点昼夜噪声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5)固(液)体废物本项目固(液)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6)土壤环境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可以通过大气环境的干、湿沉降、河水的迁移等环节进入土壤,但最主要的危险是各类固废、废液由于收集、贮放、运输、处置等环节的不严格或不妥善,会造成土壤污染。(7)生态环境根据现场调查

10、,评价区域内无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和大型或珍贵受保护生物。项目选址在不属生态环境保护区,没有特别受保护的生境、生物区系及水产资源。而且本项目位于生态控制线之外,利用现有的工业厂房,对周围生态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4 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化学品运输、贮存、生产过程异常可能引起的泄漏等风险事故,以及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使用引起的环境污染。通过采取一系列安全和预防措施,企业可以有效地控制或缓解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5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1)废水治理措施现有及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分别经厂区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新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

11、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纳入光明污水处理厂处理;现有及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光明污水处理厂。现有废水处理站现有工程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稳定可靠,能达到很好的处理效果,工业废水经处理后能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本项目厂区属于光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项目区域市政管网已完善,现有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可经现状污水管进入光明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性论证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洁净服清洗水、纯水站反冲洗水,增加的污染物种类主要是清洗废水及无机废水(包括洁净服清洗水、纯水站反冲洗水)。根据工程分析,除了约

12、65.95%的清洗废水回用至纯水系统,其余废水1824t/d全部进入新建废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将末端回用809t/d,经深度处理后,其中609t/d作为生产车间的清洗用水,尾水200t/d再进入废水处理站。因此,扩建项目新增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250t/d。本次扩建拟新增1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扩建后新增的生产废水,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t/d,新增废水处理站与原有废水处理站共有同一排放口。经论证,新增污水处理站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因此,新增的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可行。废水处理站出水深度处理方案本项目利用目前通用的砂滤+炭滤+RO反渗透处理技术,对二级处理过的废水(8

13、09t/d)再进行深度处理,其中609t/d用作生产车间的清洗用水,尾水200t/d再进入废水处理站,末端回用率达到32.8%。废水处理站出水经深度处理后,水质可满足本项目初级清洗用水的水质要求。(2)废气治理措施现有厂房废气治理措施分析深圳市帕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7月2日对现有项目生产废气排放口进行了监测,现场监测结果显示,现有项目所有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现有的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新增厂房废气治理措施分析扩建项目新增的大气污染物来源于贴合、丝印、烘烤使用的UV胶、油墨,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本项目拟在4号厂房设置1个活性炭吸附塔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设计处理风量

14、为10000立方米/小时,排放筒高度为35m。新增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与现有厂房5#洗涤塔一致,有机气体通过耐腐蚀风管由风机抽入活性炭吸收塔内,利用活性炭的吸附性能进行吸附,废气可达标排放。类比现有厂房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活性碳吸附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能达到90%以上,新增项目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大气排放浓度为3.00mg/m3,排放速率为0.03kg/h,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因此,新增厂房的废气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异味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建废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氨氮较低,处理工艺主要是物化、混凝沉淀、吸附,处理过程中无厌氧、好氧反应过程。

15、只要加强废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行,同时,确保污泥及时交由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经采取以上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异味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现场监测结果显示,现有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声功能区划要求,因此现有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扩建项目的噪声源类型与现有项目一致,只是在设备数量上有所增加。扩建项目在设计上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冷冻机组、空压机等强噪声源均布置在密闭的厂房内;冷却塔、风机布置在厂房楼顶。(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分析现有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16、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两大类,扩建项目的固体废物类型与现有项目一致。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拟依托现有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系统进行处理:废物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存放,按废物类型和性质分别处置。具体分述如下: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专人将垃圾集中在垃圾清运站,利用密封垃圾储运设施运走,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2)一般工业废物分类收集后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其中二期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经脱水后进入深圳市下坪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3)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处理。4)危险废物交由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综合上述,本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安全有效,并且去向明确,基本上可消

17、除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合理可行。6 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分析扩建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易燃气体、不燃气体、毒性气体、氧化性气体、腐蚀品、易燃液体等化学品,公司在采购方面已经使原辅材料有毒有害最低化;扩建项目使用的化学品主要包括油墨、导电银胶等。扩建后没有新增化学品种类,因此,扩建项目可依托现有的原辅材料采购系统。扩建前,公司主要生产彩色滤光片、TFT阵列及电阻式触摸屏,公司现有技术工艺较为成熟,生产设备均为配套的自动化水平较高的设备。扩建后,公司新增电容式触摸屏模组及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的生产,目前公司已自主开发出具有自主

18、特色的制作工艺流程,并成功制作出样品;设备仪器均为全新购置,并充分考虑设备的兼容性。本项目单位根据ISO9000/ ISO14000制定了一系列严密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系统(EMS),建立和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层层落实。本项目生产的新型平板显示屏件为高新技术产业,所使用工艺和生产设备均为国际领先水平,此外企业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物料,保证产品物耗保持相对最低值。本项目扩建后重复用水率为67.1%。根据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循环经济指标应用的通知的规定,该项目的总体循环经济水平,以每个单项指标最低的一个计。可以看出,本项目单位工业产值COD、SO2、工业用水

19、重复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处理率均达到级,其余指标达标,总体循环经济水平达到一级,达到循环经济先进水平,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准入条件。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扩建项目新增排放总量指标COD:37.13t/a、氨氮4.13t/a,纳入光明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范围内。扩建后全厂废水排放总量指标为(COD:49.16t/a、氨氮5.47t/a)纳入光明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范围内。2个废水处理站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COD90mg/L、氨氮10mg/L)。本项目废气TVOC排放总量增加了0.713t/a,纳入区域TVOC总

20、量控制范围内,所以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扩建后全厂TVOC排放总量为1.241 t/a,纳入区域TVOC总量控制范围内。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虽然会带来一定的环境问题,但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损失较小,能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仅能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缓解就业压力,还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完善本地区的产业结构。因此,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9 公众参与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公众调查表8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70份,回收率87.5%;单位团体意见调查表4份,回收有效调查表4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持反对意见。

21、网上公示期间,无人提出任何意见。团体意见调查中均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建设单位对公众调查及结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仔细考虑,完全接受公众的意见。针对公众比较关心的水环境影响问题,建设方表示对项目产生的废、污水要进行严格的处理,杜绝污/废水不经处理排放。10 评价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时,与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相符。现有及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分别经厂区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新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纳入光明污水处理厂处理;现有及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光明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分别经相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能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有效安全处置。本项目达到循环经济先进水平,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方若能切实实施本报告所提出的清洁生产以及各项环保措施与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则项目的扩建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该扩建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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