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温州格雷特电镀改建项目环评公告1146.doc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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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前 言- 1 -第一章 总 论- 5 -1.1 编制依据- 5 -1.2 环境功能区划- 9 -1.3 评价标准- 9 -1.4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5 -1.5 评价因子- 18 -1.6 环境保护目标- 19 -第二章 区域环境概况- 22 -2.1 自然环境概况- 22 -2.2 社会环境概况- 27 -2.3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28 -2.4瓯海电镀基地概况- 29 -第三章 原有项目概况- 33 -3.1 企业概况调查- 33 -3.2 电镀工艺及产污环节- 37 -3.3 原环评污染物达标排放量- 40 -3.4 原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情况- 41 -3.5 总量控制- 4

2、2 -3.6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43 -第四章 改建项目工程分析- 44 -4.1 技改项目概况- 44 -4.2 镀槽容量- 45 -4.3 电镀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49 -4.4 产品方案、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59 -4.5 污染源强分析- 62 -4.6 物料平衡- 76 -4.7 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78 -第五章 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805.1 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805.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865.3 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评价- 97 -5.4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及固废影响评价- 98 -5.5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及影响评价- 100 -第六章 清洁生产分析与总量控制分

3、析- 104 -6.1 清洁生产分析- 104 -6.2总量控制分析- 109 -第七章 环境风险评价- 113 -7.1 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 113 -7.2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13 -7.3 风险识别- 113 -7.4 事故风险源项分析- 119 -7.5 风险管理- 122 -第八章 污染防治措施- 131 -8.1 废水治理对策- 131 -8.2 废气处理对策- 142 -8.3 噪声防治对策- 144 -8.4 固废处置对策- 145 -8.5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146 -8.6 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147 -第九章 公众参与- 152 -9.1 公众参与目

4、的和形式- 152 -9.2 调查方法和内容- 152 -9.3 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52 -9.4 公示内容及照片- 155 -9.5 公众参与调查分析- 159 -第十章 环境经济损益简要分析- 160 -10.1 环境效益- 160 -10.2 经济效益- 162 -第十一章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164 -11.1 环境管理- 164 -11.2 环境监理- 165 -11.3 环境监测- 166 -第十二章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67 -1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67 -12.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68 -12.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

5、析- 171 -第十三章 结论与建议- 172 -13.1结论- 172 -13.2建议- 179 -13.3总结论- 17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1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2、 温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3、 温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4、 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5、 温州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图;6、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7、 车间总平面布置示意图;附件:1、 公众调查样表、环评公示证明;2、 承诺书3、 废水处理厂证明4、 关于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电镀整合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温瓯环建201268号);5、 关于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电镀整合迁

6、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温瓯环验2012170号);6、 排污许可证正、副本;7、 应急预案;8、 评审意见、修改清单和专家组名单;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前 言1 项目由来瓯海电镀基地位于瓯海区郭溪镇浦西村,是2006年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根据浙江省“811”环境整治行动要求开始实施的电镀行业入园打非整治工程,温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10月对瓯海区电镀业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审批(环评审批号:温环建2006136号),基地内建设有污水集中处理厂、集中供热中心、原材料配送中心、集中退镀车间、酸储罐区等配套公用设施,有效实现了区内电镀行业“集中生产、集中治

7、理、集中管理”的目的,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彻底解决电镀行业对环境的污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企业搬迁入园工作的通知(温瓯环20117号),入园企业电镀生产线原则上应使用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程度不得低于80%;对采用自动化生产线的单位,允许增加20%以内的电镀容量。所有入园企业经整合成32家电镀企业(联合体),并从2011年9月底开始陆续完成入园,温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05月对瓯海区电镀业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作出了备案(温环建函2012023号),于2012年10月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竞得瓯海电镀基地6#标准厂房。本

8、项目原有电镀容量70004L,整合迁建后镀槽容量扩容至81117L,其中自动挂镀53532L、自动滚镀15400L、手动镀槽12185L,主要从事锁具、汽摩配及其它小五金等产品的电镀加工。受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05月对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电镀整合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审批(温瓯环建201268号),并于2012年10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温瓯环验2012170号)。目前由于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本公司对镀槽镀种进行调整,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要求,受项目业主单位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

9、学研究院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14年8月2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我单位在专家审查意见基础上,对环评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该报批稿,提请审批!2、项目概况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原有镀槽容量81117L,其中自动挂镀53532L、自动滚镀15400L、手动镀槽12185L,自动化率85%, 主要从事锁具、汽摩配及其它小五金等产品的电镀加工。由于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本公司对镀槽镀种进行范围调整。调整后,主要镀种镀铬、镀锌电镀容量减少,镀镍、锡镍合金、铜镍合金等镀种容量增多。本项目自动挂镀槽39

10、432升、自动滚镀槽31807升、手动镀槽9878升,合计总容量为81117升(保持不变);自动化率提升为87.8%。3、评价工作过程(1)通过资料查询、实地调查等了解项目及周边用地规划、环境现状;(2)开展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根据对项目工程内容分析,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对项目污染排放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3)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4、评价内容(1) 原有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回顾。(2) 改建项目工程分析评价。(3) 环境现状、区域污染源及评价区域

11、环境质量评价。(4) 环境影响报告书选择的环境要素评价。(5)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6) 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的评价。(7) 环境管理与监测评价。(8) 评价结论。5、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评价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环境污染及影响,具体如下:(1)废水:电镀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及其环境影响。(2)废气:电镀酸雾、铬雾等及其环境影响。(3)噪声:抽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及其环境影响。(4)固废:电镀废液、废退镀液、电镀废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及其环境影响。6、报告书主要结论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项目在将来的建设及营运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

12、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实施可行。第一章 总 论1.1 编制依据1.1.1 有关法律法规(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77号,1997.03);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2000.09);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主席令第74号,2002.10);6、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2003.01);7、中华人民共

13、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72号,2003.0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令第77号,2003.0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本);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87号,2008.06);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03);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8号,2006.03);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1号令,2008.08);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14、2号,2008.10);16、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2009.09);1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2010.02);18、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02);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02); 20、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201152号,2011.05);2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2011.12); 22、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5、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2012.02);2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07);24、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2008.09);2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08)。(2)浙江省相关条例、办法、通知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2003.09);2、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2005.10);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办发2

16、005109号,2005.12);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号,2013年修正);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政令第216号,2006.07);6、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2006.08);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02);8、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2007.12);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2014.05);10、浙江省

17、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号,2013年修正);1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12、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2009.10);13、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2010年1月1日实施);14、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浙环发201030号,2010.05);15、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16、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

18、-2015年)(2011.03);17、省政府印发实施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08);1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21号,2014.03);19、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167号,2011.09.30);2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2011.12);21、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浙环发201210号,2012.02);2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32号

19、);23、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全本)、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简本)的通知(浙环办函2012334号);24、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12449号);25、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328号)。(3)温州市地方相关通知、意见1、关于印发温州市电镀污泥统一收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环发200572号,2005.12);2、温州市电镀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温政办2006197号,2006.11);3、电镀行业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实施意见(温政办2006198号,

20、2006.11);4、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02);5、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1088号,2010.08);6、温州市人民政府第123号令 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2011年3月1日。7、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1127号,2011.3);8、关于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整治项目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温政办201147号);9、关于进一步明确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发201243号,2012.04.24);10、关于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21、(温发改价2013225号,2013.06.14);1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经信委等单位关于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温政办201362号)。1.1.2 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7、固体废物鉴别导

22、则(试行)(2006.04);8、温州市电镀企业规范化整治验收基本标准(2004.09);9、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02);10、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02)。1.1.3其他依据业主提供的其他项目资料和环评技术委托合同书。1.2 环境功能区划1、水环境地表水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办发2005109号),纳污水体瓯江(临江-岐头)为多功能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为类。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河流尚未进行地下水功能区划,参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

23、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因此地下水环境功能为地下水质量标(GB T14848-93)III类。2、环境空气按温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建设项目所处区域为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3、声环境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4、生态功能区根据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内容,本项目位于瓯海区电镀行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40304C06),为重点准入区。1.3 评价标准1、水环境地表水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办发2005109号),纳污水体瓯江(临江-岐头)为多功能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

24、02)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1.3-1。表1.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水质参数评价标准水质参数评价标准pH值69氰化物0.2溶解氧5石油类0.05氨氮1.0铜1.0COD20锌1.0BOD54铬(六价)0.05挥发酚0.005高锰酸盐指数6汞0.0001砷0.05 总铬*0.1 镍*0.05注:*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无镍与总铬指标的相关标准值,故二者参照执行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相关标准限值地下水地下水项目附近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的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下表。表1.3-2 地下水环境

25、质量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水质参数评价标准水质参数评价标准pH值6.5-8.5氰化物0.05氯化物250铁0.3氟化物1.0锌1.0氨氮0.2镍0.05高锰酸盐指数3.0铜1.0硫酸盐2502、大气环境大气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特征污染因子分别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及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与项目有关的污染物参数标准见表1.3-3、表1.3-4。表1.3-3大气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m3)参考标准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年平均PM2.57

26、5/3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PM10150/70TSP/300200SO215050060NO28020040NOx25010050氟化物720/非甲烷总烃(mg/m3)/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表1.3-4 特征污染因子评价标准污染物名称评价标准最高容许浓度 (mg/m3)日平均一次氯化氢TJ36-790.0150.05硫酸雾0.10.3铬(六价)/0.0015二甲苯/0.3苯0.82.4甲苯CH245-710.60.6氢氰酸0.01/3、声环境本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等效声级Leq昼间65

27、dB,夜间55dB。4、土壤标准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参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三级标准,相关污染见表1.3-5。表1.3-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干基)级别一 级二 级三 级土壤PH值项目自然背景7.56.5Cd0.200.300.300.601.0Hg0.150.300.501.01.5As水田1530252030旱地1540302540Cu农田等3550100100400果 园-150200200400Pb35250300350500Cr水田90250300350400旱地90150200250300Zn100200250300500Ni404050602

28、00六六六0.050.500.500.501.0滴滴涕0.050.500.500.5010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电镀废水中的重金属及总氰化物等指标经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的新建表2中标准、电镀废水中的COD和氨氮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管,通过市政管网接至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瓯江,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有关标准值见下表。 表1.3-6 电镀污

29、染物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L)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总铬1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2六价铬0.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3总镍0.5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4总铜0.5企业废水总排放口5总铁3企业废水总排放口6总锌1.5企业废水总排放口7pH值69企业废水总排放口8总氰化物(以CN- 计,mg/L)0.3企业废水总排放口9锡及其化合物(按Sn计)10*企业废水总排放口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L/m2镀件镀层)多层镀500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注:*参照上海市工业废水排放补充标准。表1.3-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标准值pH值CODBOD5SS氨氮石

30、油类动植物油三级标准695003004003520100表1.3-8 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B标准mg/L1COD602BOD5203SS204动植物油35石油类3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7总氮(以N计)208氨氮(以N计)8(15)9总磷(以P计)110色度 (稀释倍数)3011pH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4表1.3-9 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序号一类污染物标准值mg/L1总铬0.12六价铬0.05表1.3-10 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3序号选择控制项目标准值mg/L1总镍0.052总铜0.53总锌12、废气电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

31、标准(GB21900-2008) 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项目有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下表。表1.3-11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氯化氢(mg/m3)3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氰化氢(mg/m3)0.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3铬酸雾(mg/m3)0.0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4硫酸雾3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5氮氧化物20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6氟化物7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基准排气量,m3/m2(镀件镀层)镀锌18.6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镀铬74.4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其他镀种37.3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基地内企业电镀加工过程中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

32、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3-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排放标准(kg/h)监控点浓度(mg/m3)苯121520300.50.92.9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甲苯401520303.15.218周界外浓度最高点2.4二甲苯701520301.01.75.9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2非甲烷总烃12015203010175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镍及其化合物4.31520300.150.260.88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04颗粒物1201520303.

33、55.92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因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规定无组织厂界浓度限值,因此项目电镀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见下表。表1.3-1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染物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氯化氢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0铬酸雾0.006氰化氢0.024硫酸雾1.23、噪声本项目声环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即等效声级Leq昼间65dB,夜间55dB。4、固废储存标准本项目产生的电镀废液、退镀废液、漆渣等属危险废物

34、,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内容;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1.4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4.1 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1、水环境:本项目废水日均排放量小于1000t,其废水污染物类型主要是持久性污染物(重金属)、非持久性污染物(COD、氨氮等)与酸碱,污染物复杂程度为复杂,纳污水体瓯江属类地表水。由于项目废水经瓯海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再接至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瓯江,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规定,确定本项目地表

35、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重点对建设项目排水的纳管可行性及达标可行性进行分析。2、环境空气:瓯海电镀基地营运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电镀酸雾和喷漆废气,本环评大气环境影响引用瓯海区电镀业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修改稿)中的AERMOD模式叠加预测结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表1.4-1 评价工程等级序号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工作等级 有组织无组织1氰化氢1.36%4.23%二级2氯化氢1.76%4.23%3铬酸雾4.72%50.09%4二甲苯10.02%32.67%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

36、要求,可确定噪声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4、环境风险:根据项目初步工程分析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且处于环境非敏感区,可确定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5、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地下水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废水排放量、废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导则要求,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判定依据见下表。表1.4-2 地下水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依据等级划分依据判定依据判定结果包气带防污性能岩土层单层厚度1m,渗

37、透系数10-7cm/s,分布连续稳定中级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存在地下水污染,现状呈类地下水水质中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非敏感区域且不涉及地下水供应不敏感废水排放量215.4t/d1000小级废水水质复杂程度污染物类型2,需预测水质指标6中等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综合判定结果三级各环境要素专题评价等级汇总见下表。表1.4-3 专题评价等级划分汇总评价专题依 据评价等级地表水建设项目排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简三级声环境所处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三级大气不单独评价,引用后评价预测结论,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大于10%二级环境风险无重大风险源且处于环境非敏感地区二级地下水见表1.4

38、-2三级1.4.2 评价范围的确定根据评价等级,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价实践经验以及拟建工程周围的自然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如下:1、地表水:废水经瓯海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再接至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不设定评价范围。2、大气:以排放源为中心,半径为2.5km圆形区域。3、噪声:项目地区周边延伸200m范围内。4、环境风险: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圆形区域;废水经瓯海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再接至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本环评不作水环境风险评价。5、地下水评价范围:以项目选址向内陆沿伸20km2。表1.4-4 评价范围汇总评价专题评价范围

39、地表水建设项目排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因此不设定评价范围噪声项目拟建地区周边延伸200m范围内大气以排放源为中心,半径为2.5km圆形区域环境风险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圆形区域地下水以项目选址向内陆沿伸20km2图1.4-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5 评价因子根据以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因子初步分析,确定主要影响要素为地面水、环境空气和噪声,对照国家的有关环境标准,结合评价区域环境现状的特征,确定评价因子如下:1、地表水瓯江水质现状评价因子:pH、COD、氨氮、DO、石油类、氰化物、六价铬、BOD5; 内河水质现状评价因子:pH、COD、氨氮、氰化物、锌、铜、总铬和六价铬;影响评价因子

40、:COD、氨氮、镍、铜、锌、六价铬;2、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因子:pH、化学需氧量、氨氮、 氰化物、 锌、 铜、六价铬、镍、总磷;影响评价因子:氰化物、镍、铜、锌、六价铬3、大气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10、氯化氢、铬酸雾、氰化氢、甲苯、二甲苯;影响评价因子:氯化氢、氰化氢、铬酸雾、二甲苯;4、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Leq(A);5、土壤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汞、砷、锌、铜、镉、铬、铅、镍、pH;1.6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确定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为:1、保护纳污水体瓯江及内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2、

41、保护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要求;3、保护项目周边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表1.6-1所示。表1.6-1 主要保护目标序号敏感点户数方位与本项目最近距离(m)1浦西村约1500人(450户)东北2502浦东村约1085人(300户)东北5903梅屿村约2500人(685户)西6504浦北村约2480人(700户)西南11105下斜村约890人(250户)南8206西湖社区约6380人(1850户)东南1220浦西村浦东村梅屿村浦北村下斜村西湖社区图1.6-1 项目附近的敏感点1220m820m1110m下斜村650m590m250m项目所在地块西湖社区图1.6-2 项目与敏感点位置关系浦北村梅屿村浦东村浦西村第二章 区域环境概况2.1 自然环境概况2.1.1 地理位置温州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部,东濒东海,南毗福建,西及西北部与丽水市相连,北和东北部与台州市接壤。全境介于北纬27度03分-28度36分、东经119度37分-121度18分之间。鹿城区地处温州市中部,瓯江下游,是温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项目所在地温州格雷特电镀有限公司位于瓯海电镀基地6#号标准厂房,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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