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4174280 上传时间:2023-04-08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目录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股票承销书股票上市协议企业债券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甲方:_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_法定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_法定代表人:_法定地址:_联系电话:_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2、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二)乙方不对载入公司章程的前项规定作任何修改。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乙方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券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依法终止上市决定时,即代其指定

3、临时主办券商,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

4、上市月费。股票上市初费为_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_的,每月交纳_元;超过_的,每增加_,月费增加_元,最高不超过_元。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_%缴纳,最高不超过_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_元的,每月交纳_元;超过_元的,每增加_元,月费增加_元,最高不超过_元。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_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_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_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

5、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_%收取滞纳金。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_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甲方(受托方):_银行乙方(委托方):_为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简化客户证券投资操作流程,提高客户资金安全性,方便客户清算证券交易资金,乙方委托甲方为客户提供证券保证金清算服务。为明确委托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证券交易所和_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所)的资金清算规则及银行有关结算规定,经甲、乙

7、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银行管资金,证券公司管证券”的原则,就委托代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委托代理内容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通过甲方的“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委托证券买卖申报、查询(包括:资金、证券、委托、成交记录、即时行情查询)、分红派息、资金清算等服务。第二条乙方与客户之间的清算,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行;乙方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清算由乙方进行。第三条甲方代理乙方与客户进行资金清算的依据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户成交明细数据、现金分红数据和汇总数据等(以下统称“清算数据”)。第四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资金清算按以下方法进行:1.清算账户户名:_账号:_开户行:_2.根据证券交易所证券资

8、金清算的有关规定和清算数据,甲方应向乙方付款时,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时前把款项划入清算账户;乙方应向甲方付款时,应于T+1日上午10时前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时从清算账户上扣出应付的款项,乙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于T+1日上午10时前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时,乙方要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的时间不得迟于T+1日下午2时。第二部分甲方责任第五条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据接口,负责“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银行端的程序开发和所需系统硬件的配置,以及甲方相应的通讯系统建设。第六条为客户提供银行端的电话委托和/或互联网委托系统。第七条负责上述系统的正常运作

9、和日常维护。第八条办理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的申请,审核投资者有关证件的真实性,代理乙方与客户签订指定交易等协议书,并定期将乙方所需的客户资料传送给乙方。第九条接收客户证券买卖、撤单委托,并把委托实时地传送给乙方。第十条为客户提供分红派息、资金查询、修改交易密码、暂停/恢复/撤销证券保证金服务等,并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给乙方。第十一条负责管理客户的资金,控制客户的资金买空行为。第十二条管理乙方在甲方设立的清算专用账户,并根据清算规定和清算数据及时与客户进行资金清算。第三部分乙方责任第十三条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据接口,负责“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证券公司端的程序开发和所需系统硬件的配置,以及乙

10、方相应的通讯系统建设。第十四条为客户提供证券公司端的电话委托和/或互联网委托系统。第十五条负责上述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维护。第十六条负责接收甲方传送的客户证券买卖、撤单等委托,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报盘。第十七条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甲方反馈客户证券交易、权益等有关情况,并于收到证券交易所清算数据后_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清算数据。由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数据有误而造成客户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八条负责客户的证券交割,并为客户提供打印证券明细账服务。第十九条负责管理客户证券账户内证券,控制客户的证券卖空行为。第二十条负责通知甲方证券交易所有关交易规定、收费标准或其他相关事项变更,未能及时通知而造成的甲方

11、和客户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开设结算账户并留存足够备付金,如备付金不足造成甲方被动垫付资金,其垫付额视同甲方拆借给乙方并按市场拆借利率计付利息。对甲方清算有疑问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清算结果。第四部分双方共同责任第二十二条双方共同向客户宣传、推广此项业务。第二十三条双方都保存客户的资料以及成交记录,负责解答客户的咨询。第二十四条由于证券问题造成客户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资金问题造成客户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二十五条由于甲方审查资料不严或甲方接收、清算处理、数据传送有误导致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接收、数据

12、传送、报盘有误造成甲方及客户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第二十六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误差或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二十七条甲方或乙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制文件及其他介质文件)均属机密信息,双方均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低于金融和证券行业规定的最低期限。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第五部分违约责任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要求履行清算义务时,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一方不履行清算义务超过_个工作日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未能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

13、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部分附则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因国家银行结算制度及证券交易所清算规则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其法律效力同本协议,必要时可另签协议。第三十一条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_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甲方(盖章):_银行乙方(盖章):_授权签字人(签字):_授权签字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股票承销书_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事务所(以下称甲方)与_证券公司经充分协商,就乙

14、方承销甲方设立时发行股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经_省人民政府(批文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_(批文号)批准,决定以募集方式设立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共_股,其中发起人认购股份_股,其余_股委托乙方以代销(或包销)方式向社会法人及自然人销售。二、本次发行甲方股票全部为普通股。其中法人股_股,社会个人股_股。每股面值_元,每股发行价额_元,发行总价额为_元。三、承销期间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间届满而无人认购的股份,由甲方自行处理(或由乙方认购)。四、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将_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书样本交乙方,乙方代为寻求印刷单位。印刷单位须是中国证监会指定厂家。印刷费计入承销费,由甲

15、方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五、乙方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开办_个认购点,负责向认购人发放认股书、接收认股人填好的认购书。每日向甲方书面报告认股情况。认股期间届满后3日内,乙方应以书面向甲方交付认股人名册。六、认股数量超过公开发行数量时,由甲方从下列方法中采取一种方法,委托乙方按此方法,在_年_月_日前确定认股人:1.抽签;2.比例配售;3.比例累退;4.认股多者优先。七、乙方按甲方指示方法确定认股人后,应向甲方交付确定认股人清册。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向各认股人发书面通知(公告),通知认股人去甲方指定银行缴纳股款。八、股款缴纳期间届满后3日内,甲方或由甲方委托指定银行将缴款人清册交乙方。对逾期

16、不缴股款的认股人,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向其发出催缴通知书。经催缴仍不缴纳者,由乙方向其发出失权通知书。九、甲方经登记正式成立后,应通知乙方向认股人发放股票,发放方法由乙方定。乙方发放股票后,应按甲方要求制成股东名册交付于甲方。十、本次承销费用(含广告费、股票印刷费、通信费等)为承销总价额_%。乙方发放股票结束后_日内,由_股份有限公司代甲方向乙方一次划拨完毕。十一、甲乙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十二、甲乙双方对协议执行有争执时,应请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声明不服。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四、_股份公司成立后,无条件继受甲方权利义务。十五

17、、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为凭。甲方 (盖章):_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事务所 乙方(盖章):_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_法定代表人(签名):_住所:_ 住所:_年_月_日_年_月_日股票上市协议甲方:_法定代表人:_法定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_法定代表人:_法定地址:_联系电话:_第一条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签订本协议。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符合上市条件,批准其股票上市。第三条乙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

18、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第四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第五条乙方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其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乙方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六条乙方董事会秘书和授权代表应当将其通讯联络方式报告甲方,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讯联络方式。第七条乙方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乙方董事会应当向甲方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乙方董事会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

19、新的董事会秘书。第八条乙方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第九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第十条当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如实答复甲方的查询,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乙方向其他证券市场

20、公开的信息,应同时向甲方市场公开。若乙方向境内外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市场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向甲方说明并公告。第十三条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原则上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根据褓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亦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事宜。第十四条甲方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乙方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事宜。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_元人民币,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_元人民币为基数

21、(按_万股股本计),每增加_万股股本,月费增加_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_元人民币。第十六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日起第二个月至除牌的当月止,在每月5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交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第十七条乙方的上市股票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乙方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的上市股票被甲方除牌,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第十八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第十九条若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第二十

22、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附件承诺书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如下:在本人担任_股份有限公司_(职务)期间及有关法定的期限内,保证遵守国家现有的和将来公布的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的和将来作出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督促

23、本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严格履行有关法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所明确规定的与本人有关职责和义务,并对本公司尚未公布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为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提供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越权擅自向新闻媒体披露尚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同意发布的本公司任何信息,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询问,及时如实答复并提供相关资料或文件。本人(签字):_年_月_日姓名:_曾用名:_住址: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企业债券上市协议甲方:_乙方:_鉴于乙方申请其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_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24、本协议中上市企业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债券名称:_;代码:_;债券面额:_;期限:_;利率:_;发行价格:_;实际发行总量:_;已募集资金数额:_;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上市通知书,确定上市日期。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授权及业务规则对上市债券实施日常监管。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各项规则、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五条乙方在接到甲方签发的上市通知书后,须于上市日前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上市公告书,并将上市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上市公告书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债券发行人对以下刊

25、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本债券发行人当负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_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并不构成对本债券信用的保证。第六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_第五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第七条乙方对于债券评估机构对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企业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地报告甲方。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

26、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第十条乙方应聘请董事会秘书或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_元,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债券上市总额_元为基数,每月交纳_元,每增加_元,月费增加_元,最高不超过_元。乙方最迟须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划交甲方指定帐号。第十二条甲方在债券本息兑付日前一周终止债券交易。乙方如通过甲方兑付该债

27、券,应在派息兑付前4日将兑付款项划交甲方指定帐号,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兑付费用,具体金额另行商定。第十三条乙方的上市债券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的,无须再交纳上市初费;上市债券被除牌的,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第十四条甲方无须对债券上市交易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警告;2.征收五万元以下惩罚性违约金;3.责令限期改正;4.停牌或除牌;5.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授权甲方采取的其他措施。第十六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分会仲裁。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二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