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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岸金融市场的合作与前景摘要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隨著大批台商到大陸投資,兩岸經貿活動的日益頻繁和高速發展,刺激了雙邊合作中金融業務量的迅速增長,大陸和臺灣金融合作的事實,以及表現出的活力和潛力,已經引起了兩岸金融業、經濟界的高度關注。作為現代服務業的高端產業,以及服務於實體經濟的重要作用,兩岸金融業具有較強的互補性、互動性和互利性。由於大陸已成為全球兩個最大的資本移動市場之一,金融交流開放的需求日益增強,海峽兩岸未來在機構互設、業務創新、經營整合和市場拓展方面有著廣闊的合作前景。截至2004年底,兩岸資金流量超過1000億美元,大陸已批准設立2家台資銀行、1家合資台資保險公司、7家銀行代表
2、處、12家台資證券公司和9家保險公司的近30個代表處。台資企業開始在大陸上市籌集資金,目前浙江國祥製冷、深圳成霖潔具已掛牌上市,還有多家企業正在審批過程中。兩岸金融合作的數量、結構、流向都在發生變化,兩岸的直接通彙,給了兩岸直接使用大中華貨幣結算、交易的現實可能性,這將極大降低交易成本。大陸和臺灣的金融界人士,甚至世界其他地區的金融人士都普遍看好兩岸金融業的合作前景。一、 兩岸金融合作交往的進程與新進展:1、 海峽兩岸銀行業的交流與合作兩岸銀行業合作的初期,臺灣銀行大多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搆,間接開展兩岸相關金融業務。1991年8月臺灣世華銀行在香港設立第一個辦事處,之後臺灣第一、彰化、華南、華僑
3、和臺灣銀行等均設法通過在香港等地建立分支機搆間接進入大陸發展。 1990年代臺灣金融業以合資方式進入大陸。1993年4月15日,臺灣“行政院”公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其中規定,臺灣地區銀行海外分支機搆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物件,開放初期限於外商銀行在大陸地區的分支機搆、大陸地區銀行海外分支機搆及海外的大陸法人、團體、其他機構,從而形成海峽兩岸資金往來通過外商銀行在大陸分支機搆、大陸銀行在海外分支機搆的“海外對海外”方式進行。同時規定開放海峽兩岸金融業者進行收受客戶存款、辦理匯兌、簽發信用證及信用證通知、進出口押彙、代理收付款項等業務。 1997年6月,臺灣寶成工業公司投資的
4、香港蓮花國際有限公司和上海浦東銀行合資成立上海華一銀行,註冊資本額1億美元,初期實收資本額5000萬美元,合資雙方分別持股80%與20%。 2002年初,臺灣華信銀行投資的美國遠東國民銀行又與上海華一銀行簽訂合作備忘錄,正式建立業務合作關係。2002年7月,經人民銀行批准,華一銀行可承作人民幣業務,包括人民幣存款與貸款、人民幣擔保與結算、人民幣國債與金融債券投資等,受理對象為外籍、港澳籍及台商。同時,臺灣民營商業銀行在臺灣主管部門批准前即已登陸,如臺灣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在上海設點已有多年。 海峽兩岸加入世貿組織後,為適應入世後兩岸經貿關係發展的新形勢,兩岸加快了海峽兩岸金融業務往來政策的調整與開
5、放,臺灣繼2000年底開放保險業與證券業赴大陸設立辦事處後,於2001年6月26日修正公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正式開放臺灣銀行赴大陸設立辦事處。依規定,申請銀行必須符合如下條件:前三年未有重大違規事件;申請前1年資產與淨值在臺灣銀行排名前10位;最近半年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比率達8;具有國際金融業務專業經驗;已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搆。在符合條件的9家銀行中有8家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進而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2002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批准世華與彰化兩家銀行分別在上海與昆山設立辦事處,隨後兩家銀行的辦事處正式設立運作,標誌著台資銀行正式登陸。 臺灣銀行在大陸以台商為主要服
6、務對象,台資銀行在大陸的地區佈局很好地反映了這一點。長三角成為臺灣銀行登陸的首選之區,這與台商在大陸投資高度集中這一地區,幾近一半密切相關。廣東是台資銀行登陸的次選,因為這裏的台商投資僅次於江蘇(包括上海)(占28),華北地區,特別是北京作為大陸經濟、金融、政治、文化中心,是臺灣銀行極力開拓的業務市場。臺灣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與滙豐銀行、大陸的上海銀行的合作是兩岸三地銀行合作的成功範例。三個上海銀行于2000年建立全面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在國際業務、客戶資源、客戶融資、員工培訓、網上銀行、信用卡等領域進行合作,形成了獨特的銀行間同業合作新模式。2001年12月,滙豐銀行正式參股大陸上海銀行,形成更
7、為緊密的資本合作關係。臺灣“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在2002年初與大陸招商銀行洽談信用卡業務合作,即協助招商銀行發行人民幣信用卡,同時已在上海成立信用卡中心。與此同時,臺灣的台新銀行、富邦銀行、彙通銀行、遠東銀行、友邦信用卡公司與華信安泰信用卡公司與積極尋找與大陸的合作年以來,大陸已先後批准兩家台資分行、家臺灣銀行在大陸設立機構和辦事處。一些臺灣保險公司也陸續獲准在大陸設立分支機搆。但是,與此同時大陸有4家銀行提出在台設立代表處的申請,但未獲批准,凸顯出兩岸金融貿易服務領域開展合作的不對稱性。2、直接通彙據有關方面統計,目前約有新臺幣100億元在大陸流通,其中福建的流通量就占三分之一,並呈現日漸增
8、多的趨勢。廈門海關不完全統計,每年攜入廈門的新臺幣在10億元以上。而據大陸外匯管理局綜合司的調查測算,僅福建連江“馬祖販船”和連江、浯嶼島的海上“漁鈔”交易,年交易額約6億7億元新臺幣。福建目前有35個台輪停靠點、28個對台小額貿易點。實際上,在海峽兩岸人民交往初期,新臺幣就在福建沿海一些地方局部使用與流通,臺胞也經常以新臺幣作為支付手段,使之成為地區性的一種“准通貨”。尤其是實現“小三通”後,臺灣金門、馬祖地區和福建部分沿海的居民,早已通用人民幣和新臺幣。1990年5月20日,臺灣“陸委會”正式批准並委託臺灣華南銀行與英國渣打銀行合作,採用票彙方式,經由第三地轉彙辦理臺灣民眾間接匯款給大陸業
9、務,為海峽兩岸通彙打開了一條重要渠道,並於1991年7月29日正式通過現階段金融機構辦理對大陸地區間通彙作業要點,規定經臺灣“中央銀行”指定辦理外匯業務的銀行及郵政儲金彙業局辦理對大陸地區的個人間接匯款業務; 同年8月14日,臺灣“交通部”正式通過“交通部”郵政機構辦理大陸地區間接匯款作業要點,於8月23日起在臺灣12個郵局實施,11月1日起又新增5個郵局開辦此業務,以後開辦郵局不斷增加。其匯款採取電匯和信匯兩種方式,但幣制一律以美元為單位,並由美國花旗銀行臺北分行、香港分行及香港住友銀行擔任中間媒介。與之相對應的是,人民幣也已經在臺灣流通。據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一位官員透露,“目前在臺灣流通
10、的人民幣可用百億來計算”。 除在島內旅遊景點、雜貨店、銀樓與旅行社等使用人民幣,而且兌換與交易也較盛行。同時,因為看好人民幣的升值前景,臺灣民眾開始在大陸開立人民幣帳戶,避險增值或投機(資)人民幣。人民幣在臺灣需求不斷增大,雖說入島尚未合法,但已被島內媒體稱為“臺灣的第二貨幣”“和台幣、美元並列為島內錢幣市場的三大流通幣種”。據中國時報聯合報等島內媒體引述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的統計數字,在台商與臺灣流通的人民幣估計有500億-800億元。 平日進出金額龐大的大陸台資企業,多數通過正規的避險管道,即做人民幣無本金遠期,基本為避險,也希望搭上人民幣升值的順風車。據台工商時報報導,上海地區經營人
11、民幣、美金與新臺幣之間匯兌的大型地下錢莊,至少有20個以上,其中規模最大的業者,每個月的交易金額達20億美金。由於臺灣過去在人民幣交易方面的限制,那一時期其交易大抵有以下幾種管道: 銀樓,兩岸開放初期, 民眾除了直接拿美元在大陸黑市兌換人民幣外,銀樓及南北貨業者為島內早期提供這類人民幣兌換服務的管道。黑市交易,主要是旅遊業者, 以小額現金交易居多。銀行地下轉帳,主要客源是到大陸做生意的台商。台商在臺灣付新臺幣後, 在大陸領取相應數額的人民幣,反之台商也可把錢轉進臺灣。 2002年4月,臺北警方破獲一個兩岸地下匯兌錢莊。錢莊從事新臺幣、人民幣兌換業務已達兩年之久,其營業額高達近50億新臺幣。錢莊
12、主人從中賺取彙差、手續費至少2400萬新臺幣。親朋好友私下兌換。古董店、觀光風景區的特定商家、旅行社、集郵社等,因為經常接觸到大陸訪問團,常常也收兌人民幣。 兩岸經貿往來的發展和大陸對台貿易逆差的不斷增長,彼此之間兩貨幣清算的需求也顯得更為迫切。2001年11月16日,臺灣“財政部”修正公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即日起開放臺灣地區銀行海外分支機搆、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或稱“境外金融中心”)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支機搆、大陸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等進行直接金融業務往來。2002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批准大陸銀行與臺灣地區銀行建立直接的代理行關係,兩岸開始有條件的直接通
13、彙,該年7月13日,工商銀行廈門分行與臺灣彰化銀行率選完成一筆台商向臺灣的直接匯款業務,這是海峽兩岸50餘年來第一次直接通彙業務。2003年4月,臺灣第一銀行等二十多家島內銀行獲准開辦“外匯指定銀行”的兩岸直接通彙業務,兩岸直接通彙取得實質性突破,目前直接通彙的銀行占臺灣全部島內銀行的一半左右,仍有相當一部分的臺灣島內銀行與祖國大陸的通彙“間接”。這裏講的直接通彙並非全面通彙,仍局限於貿易和非貿易項下,並不包括直接投資、有價證券投資或未經法令許可事項為目的的匯款。目前兩岸銀行真正的通彙作業,僅止於銀行OBU(Offshore Banking Unit,境外金融中心)和大陸當地銀行完成密押交換,
14、其效果是無須通過第三地轉開,但由於雙方未建立存同行的關係,後端的匯款及清算作業仍必須取道外商銀行,還要借用美元清算,既浪費時間,也增加了財務成本。事實上在大陸方面,1988年,中國銀行廈門分行、福州分行與馬江支行就開始開辦新臺幣兌換人民幣外匯券業務。2003年10月,大陸外匯管理局和銀監會批准,僅限於福建的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五地市的中國銀行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試開辦新臺幣現鈔兌出業務,進行新臺幣與人民幣的直接雙向兌換。 2004年11月24日,臺灣“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曾經透露過,“陸委會”“中央銀行”“金監會”正在研究開放人民幣在台兌換問題,傾向以金門馬祖地區為試點範圍。終於馬
15、祖在2005年10月3日正式開辦人民幣兌換業務,而原定同步實施的金門因颱風停止上班、上課,有所延遲。在兩門、兩馬直接往來實施近5年後, 民眾只要符合直接往來入出規定,就可在金門、馬祖的金融機構、碼頭及航站兌換人民幣和新臺幣,每次上限為人民幣兩萬元,且只要符合規定,每人每天兌換不限次數,並不限年齡,首批1100萬人民幣運抵金門進行兌換,這是臺灣首度開放銀行兌換人民幣業務,是一個非常具有意義的進展。3、兩岸證券業合作的進程與發展臺灣證券商早在1980年代末期就開始通過香港開拓大陸市場或與大陸業界合作。1990年代以來,元大京華、群益、元富、日盛嘉福、建弘、金鼎等臺灣證券公司在大陸設立了各種辦事處或
16、據點。2001年始先後有倍利、國際、寶來、統一等證券公司在大陸設立辦事處,目前在大陸的臺灣證券公司辦事處近20家。元富證券(香港)公司於1998年經大陸證監會批准在上海設立辦事處,是具有承銷B股資格的臺灣證券公司,2001年6月順利取得香港主辦承銷商資格,2002年後在深圳設立了辦事處。入世後,臺灣於2000年底開放臺灣證券業赴大陸設立辦事處,出現了臺灣證券業西進熱潮。1990年,台商開始與港澳及海外合作以基金方式投資大陸股市。同年,臺灣首次出現以大陸股市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上海基金”,投資大陸、臺灣與香港股市,其保管銀行是在盧森堡的外商銀行。這一“封閉型”基金為世界首創的大陸臺灣香港投資型
17、態,並於1990年12月5日在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此後,“中國基金”、“亞洲基金”等以投資大陸股市為主的多種基金在台出現。臺灣與大陸資產管理公司互動主要為外資與臺灣島內的投資信託公司為主,一般所簽訂的技術合作範圍初期以提供技術支援、培訓及諮詢顧問等多項服務為主。1993年,台資企業燦坤公司在大陸上市,開啟了台資企業在大陸B股上市的先河。大陸開放B股交易後,許多台資企業紛紛爭取在B股與A股上市。2001年2月28日,大陸開放境內居民以外匯購買B股即人民幣特種股票,出現了臺灣證券資金股入大陸股市的熱潮。與此同時,臺灣主管部門官員卻表示,臺灣並未開放民眾投資大陸股市,違法赴大陸投資股市,一經
18、查獲,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罰款。2004年9月28 由大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主辦的兩岸三地證券結算聯席會議在昆明召開,這是內地、香港、臺灣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之間首次專業性的研討會,會議的目的是加強兩岸三地證券結算機構之間的業務合作與交流,促進各自證券結算體系的健康發展。臺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會2004年11月29日同意開放淨值七十億新臺幣以上的證券商赴大陸開設子公司。據“陸委會”統計,目前符合條件的券商共有十七家,包括元大京華、富邦、中信、建華、群益、台證、寶來、日盛、元富、統一、大華、倍利國際、複華綜合、華南永昌、亞東、金鼎等。其中元富、群益及金鼎證券,已在大陸設點多年,辦事處終於可
19、以升格。 但由於兩岸證券主管機關還必須簽署監理備忘錄,這件事情付諸實現尚需時日, 但畢竟又前進了一步。臺灣“金管會”2005年2月14日公佈修正的“兩岸證券期貨業務往來許可辦法”,明訂赴大陸地區投資證券公司的許可要件,符合條件者可向“金管會”證期局申請。在資格條件方面,包括淨值高於新臺幣70億元且淨值大於實收資本額、一定期間內未受“金管會”處分,未經證交所、櫃買中心及期交所處置,及最近3個月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高於200%。投資限額則是,不得超過證券商淨值的10%;持股比率不得低於大陸證券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25%。島內證券商申請時應檢具投資計畫書、財務報告、合資協議書及其它相關文件。並明定營業項
20、目、資本額或出資額,若在許可後有變更,應再報經許可。 在大陸方面,2001年11月5日,為了貫徹關於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辦理A股和B股證券的決定,大陸外經貿部和證監會共同下發了關於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2002年3月,大陸證監會對外資企業上市發佈了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說明書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的通知,針對外資企業、台資企業易具有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的共同特點,對其上市和資訊批露方面作了詳細的規定,上述規定的出臺表明台資企業發行A股和上市已沒有政策障礙。大陸已批准設立2家台資銀行、1家合資台資保險公司、7家銀行代表處、12家台資證券公司和9家保險公司的近30個代表處。
21、台資企業開始在大陸上市籌集資金,目前浙江國祥製冷、深圳成霖潔具已掛牌上市,還有多家企業正在審批過程中。4、提供信貸服務大陸銀行對台商的貸款由初期的保守逐漸轉為積極,但主要是給臺灣大企業或信用良好的企業。其中交通銀行曾為30多家企業貸款3000多萬美元的專項貸款,並對幾十家台資企業提供巨額流動資金貸款。到1990年代初,中國銀行向台資銀行提供貸款超過10億元人民幣。在一些地方還出現了專門為台港企業服務的專門金融機構。1991年,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城市信用社,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港臺分社,主要為台港澳同胞等辦理各項存款、經商設廠所需流動資金貸款和結算業務,到1992年年末,發放貸款1.5億元人民幣
22、。據臺灣方面的調查,大陸銀行向台資企業貸款約占台商融資額度的15%。此後,大陸銀行貸款比重持續上升。2002年4月,上海銀行向臺灣亞洲化學公司在上海的第一個生產基地亞化科技(上海)公司提供900萬美元的四年半期綜合貸款,支持其在上海嘉定工業的一期工程建設,同時為該企業提供“滬港臺匯款直通車”、外幣結算、資訊諮詢和公司理財等全方位金融服務。2002年,上海多家銀行還對上海宏力半導體公司與中芯積體電路公司提供巨額美元貸款。目前,中國銀行可向台資企業提供如下貸款:一是固定資產貸款,用於基本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專案的工程建設費,技術、設備購置費及安裝費。其貸款方式包括中短期貸款、買方信貸、銀團貸款與專案
23、貸款。二是流動資金貸款。貸款方式包括生產儲備及營運貸款、臨時貸款與活存透支。三是現匯抵押貸款。企業以其自有外匯(包括境外借入外匯)作抵押,申請人民幣貸款,用於流動資金或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方式包括短期抵押借款(期限為3個月、6個月與1年)與中期抵押貸款(1年以上,5年以下)。抵押的外幣限於美元、日元、港元、德國馬克與英鎊5種。四是備用貸款。根據企業申請的特定用途,經中國銀行審查同意的貸款。 2005年9月7日,大陸國台辦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關於支援臺胞投資企業發展開發性金融合作協定,協定合作期限為五年,開發性貸款額度共300億元人民幣。在這一額度下,在大陸的台商只要符合貸款條件、所從事的產業不違反
24、大陸產業政策就可提出申請。具體而言,國台辦會對提出申請的台商進行初選並向國家開發銀行推薦,國家開發銀行也可通過自己的系統接受申請。此次合作是開發銀行開發性融資的優勢與大陸國台辦發揮組織協調優勢的結合,以便解決台資企業在內地普遍面臨的融資難題,積極為台資企業提供融資支援,共同促進兩岸經貿交流的發展。5、海峽兩岸保險業的交流與合作1992年開始,臺灣保險業首次組團赴大陸訪問,但限於大陸市場尚未開放以及臺灣的政策限制,兩岸保險業合作一直未能有實質性的進展。 1990年代末,臺灣一些保險公司率先在大陸設立據點,如友聯產險公司在上海就設立了辦事處。兩岸入世後,臺灣於2000年底開放臺灣保險業赴大陸設立辦
25、事處,隨即有10多家臺灣保險公司向臺灣當局提出申請。大陸於2001年1月首先批准國泰人壽、新光人壽與富邦產險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同年12月批准明台產險在上海設立辦事處。 2002年8月2日,臺灣發佈“兩岸保險業務往來許可辦法”,正式宣佈開放保險業赴大陸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依規定,保險業在大陸設立的子公司是指臺灣保險業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實收資本額超過25%以上的公司,從而排除保險業以入股方式投資大陸保險業的可能性。保險業在大陸的投資額,與其投資保險相關事業,及投資、設立國外保險公司或控制公司的三部分金額相加,不得超過實收資本減除累積虧損餘額的40%。2005年2月27日,首家兩岸合資的壽險公司國
26、泰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開業。國泰人壽保險公司由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與臺灣地區國泰人壽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該保險公司第一個推出了長期看護保險,填補了大陸壽險業的空白,在發展策略上立足上海,輻射長三角,並希望發展成為全方位、全國性的壽險公司。從業務開展看,大陸保險業早已為台商提供保險服務。到1990年代初,僅福建省就為150多家台資企業提供了財產險、汽車險、雇主責任險和進出口貨運險等,保險餘額達到數億美元。 2001年11月8日,臺灣主管當局批准臺灣“中國輸出入銀行”將現行境外貿易輸出保險範圍擴及從事“臺灣接單,大陸出口”業務,即對從事“臺灣接單,大陸出口”的大陸台資企業提供出口保險。兩岸保險業
27、的合作顯示出了很好的前景。 6、兩岸銀行在海外參與國際銀團貸款業務的合作 大陸對於兩岸在海外進行的金融合作基本沒有設限,臺灣對兩岸銀行共同參與國際銀團貸款則做了具體規定。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規定,臺灣地區分行及海外分支機搆不得參加大陸地區銀行及其分支機搆主辦的國際聯合貸款業務,或接受大陸地區銀行參加臺灣地區銀行主辦的國際聯合貸款業務,但大陸地區銀行參加由第三地區銀行所主辦的國際聯合貸款業務,其借款人為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者,臺灣地區銀行可受邀參加該項聯合貸款;同時不禁止兩岸銀行參與國際聯貸業務,因此兩岸銀行也因此參與由第三地銀行主辦的國際聯貸業務。上世紀9
28、0年初,高雄市一家銀行與大陸中國銀行一家分行同時參與一項由日本三和銀行主辦的、總金額為1.2億美元的國際聯合貸款業務。隨後,海峽兩岸銀行參與多起國際聯合貸款業務,合作開展順利。 二、兩岸金融市場合作的基礎兩岸貿易迅猛發展,大陸成為臺灣最大的外貿順差來源,經貿規模與深度的發展為兩岸金融合作奠定了基礎。台商西進投資大陸,形成了巨大的金融服務要求,配合台商投資大陸,形成了兩岸金融合作的另一堅實的發展基礎。與此同時,金融運行的全球化過程,也使得兩岸金融合作得到了新的空間(兩岸貿易與投資的資料請參見下表)。歷年兩岸經濟關係統計數字一、歷年兩岸貿易統計表資料來源:大陸海關總署 單位:億美元年份貿易總額增長
29、率%對台出口增長率%自台進口增長率%19780.460.46019790.7767.40.5621.70.2119803.11303.90.7635.72.351019.119814.5947.60.75-1.33.8463.419822.78-39.40.84121.94-49.519832.48-10.80.97.11.58-18.619845.531231.2842.24.25169198511.0199.11.16-9.49.85131.819869.55-13.31.4424.18.11-17.7198715.1658.72.89100.712.2751.3198827.2179.5
30、4.7965.722.4282.7198934.84285.8722.528.9729.2199040.4316.087.6530.4132.7813.18199157.9343.2611.2647.1146.6742.36199274.123.911.2-0.662.934.71993143.9594.2614.6230.54129.33105.61994163.313.4422.453.21140.88.871995178.89.493138.39147.84.971996189.86.128-9.6161.89.51997198.384.533.9621.2164.421.6199820
31、4.993.338.6913.9166.291.11999234.7914.539.52.1195.2917.42000305.3331.150.427.6254.930.62001323.45.950-0.8273.47.22002446.638.165.931.7380.339.32003583.730.79036.7493.729.72004783.334.2135.550.4647.831.28累計4045.75651.783393.97二、歷年台商投資大陸統計資料來源:大陸商務部 單位:億美元年份台資項目增長率%合同台資增長率%實際利用增長率%88以前43760.2219895402
32、3.574.32-8.331.5560019901103104.268.961.822.2244.161991173557.313.956.184.66109.9119926430270.6155.43298.7810.5125.3219931094870.2799.6579.7831.39198.9519946247-42.9453.95-45.8633.918.0319954847-22.458.498.431.61-6.819963184-34.351.41-12.0734.7410.1919973014-5.328.14-45.332.89-5.5419982970-2.5529.82
33、10.3829.15-7.4319992499-14.133.7410.225.99-13.822000310822.1640.4216.4922.96-9.392001421436.1569.1473.129.832.822002485315.267.4-2.539.733.220034495-7.3885.5826.9633.77-14.9420044002-10.9793.068.7431.17-7.69累計64626799.35396.23三、歷年赴台從事經貿活動統計表資料來源:大陸國台辦經濟局 單位:個年份赴台項目數增長率%赴台人數增長率%1995173811996169894.19
34、22142.0199729574.6169583.8199856491.2296374.8199976736.0416440.520008288.0486316.82001144174.0797464.02002216750.41396875.220032059-5.013284-4.92004270631.412561-5.4累計11013627751、兩岸貿易的格局趨勢1979年海峽兩岸經過香港的貿易額僅為0.78億美元,1991年達到57.93億美元,12年增長了75倍,累計貿易額達215.39億美元。到2000年兩岸貿易額達320億美元,與1979年相比,21年內增長了300多倍;與1
35、987相比,增長了41倍;與1991年相比,10年之中,增長了4倍。1981年臺灣對大陸的輸出,只占總輸出的1.7%, 2000年己上升到16.87%。2001年9月更上升到21.6%。大陸不但成為臺灣第三大出口市場,也是臺灣外匯的主要來源。2000年臺灣對大陸貿易順差就已經高達200億美元 。 臺灣“經濟部國貿局”完成的最新統計顯示,臺灣去年出口至大陸的產品金額占出口總額的兩成以上,成為全球對大陸市場依存度最高的地區,也使臺灣產品在大陸市場佔有率僅次於日本,高居第二 。大陸己取代60、70年代的美國,成為臺灣最大的貿易順差來源地。臺灣經濟界人士指出,過去幾年如果沒有祖國大陸市場,臺灣的貿易早
36、已出現數百億美元的逆差,其經濟增長率最少下降1.95個百分點, 失業率也會上升0.5個百分點。近10年來,如無對大陸貿易每年幾百億美元以上的順差(自2001年以來基本每年貿易差額增加100億美元),臺灣早已成為入超地區,外匯存底早已消失。2004年是兩岸入世後的第三年,在兩岸均遵循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進一步開放的背景下,兩岸貿易高速增長,並出現了產品的結構性變化。首先,兩岸之間貿易總額大幅度增長,首次突破500億美元,依大陸方面的海關統計,2003年,海峽兩岸貿易總額為780多億美元,較上年大增三成以上,其中大陸方面對臺灣方面出口135億美元,從臺灣方面進口647億美元, 大陸方面對臺灣方面的貿易
37、逆差為510多億美元(當然,這種高速增長與臺灣方面調整貿易統計方法也有重要的關係,即臺灣方面將台港貿易也納入兩岸貿易之內,調整後使得兩岸貿易額自2003年迅速擴大)。 其次,兩岸貿易依存進一步提高,尤其是臺灣方面對於大陸方面的貿易依存度在不斷提高。2003年,臺灣方面對大陸方面、香港出口額占臺灣出口總額的比重由上年的32%上升為34.5%,增加了2.5個百分點,首次超過了台美貿易總額。據計算,大陸方面對臺灣經濟增長率的貢獻率超過70%,這種貿易影響臺灣經濟增長約2個百分點左右。目前,大陸是臺灣第一大出口市場和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臺灣是大陸的第二大進口市場。據大陸國台辦新聞局相關負責人早些公佈的
38、資料,1995年至2004年,累計兩岸間接貿易總額3448.65億美元,其中大陸出口562.95億美元,進口2885.7億美元,臺灣順差2322.75億美元。這位負責人透露,據臺灣有關方面統計,2004年臺灣對大陸和香港地區的出口已占其總出口的36.7%,占島內生產總值的20.2%。臺灣對大陸貿易依存度達18%,出口依存度達25.9%。 參見大陸國台辦網站數字。最後,兩岸經貿發展勢頭良好,今年在連宋登陸拓展兩岸經貿事務後,兩岸經貿關係得到了進一步發展。據臺灣經濟事務主管部門最新統計,2005年1至6月兩岸間接貿易額估計為33538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54;臺灣對大陸貿易順差14415億美元
39、,比去年同期增長42。據統計,今年1至6月,臺灣對大陸出口金額為23976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18;從大陸進口金額為9562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55。臺灣輸往大陸主要貨品專案為電機設備及其零件、機械用具及其零件、光學產品及零附件、塑膠及其製品、鋼鐵、有機化學產品、人造纖維絲、銅及其製品、工業用紡織物及人造纖維棉等,合計占輸往大陸比重852。其中,有機化學品、鋼鐵、塑膠及其製品、銅及其製品等項目出口增幅超過20,表現良好;電機設備及零件、機械用具及零件出口增長132、84,增幅比去年同期趨緩;光學產品及零件出口則衰退26。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帶動臺灣對大陸出口增長的主要專案積體電路及微組件
40、、液晶面板出口分別為增長46、衰退91,而這兩項產品去年同期增長率分別為507和2055,成為造成臺灣對大陸出口增幅較小的主要原因。良好的經貿活動,拓展了金融服務增長的空間,雙邊貿易的進一步發展,不僅將為進一步的金融合作開拓新的領域,而且也將使得兩岸金融合作的結構更加合理,數量達到新高,流向也會呈現互動,從目前的單一流向,發展為雙向互動並在國際市場進行更好的合作。2、台商對大陸方面投資持續增長,結構不斷調整台商對大陸方面投資一直保持較快增長。在19971998年東亞金融風暴時期,市場曾經預期人民幣將貶值,20032004年人們預期人民幣升值,大陸方面因經濟增長較快而產生電力供應緊張,目前進行的
41、宏觀調控,等等對於大陸經濟的分析和實際的經濟擴張、調控活動,均未對臺灣方面的企業在大陸投資產生逆轉性的影響。按照投資方註冊地形式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大陸累計批准台資項目65568個,合同台資金額827.65億美元,實際使用台資405.8億美元。截至2005年5月底,兩岸間接貿易總額累計4381.85億美元,其中大陸對台出口715.08億美元,大陸從臺灣進口3666.77億美元。與大陸的緊密的經貿關係促進了島內經濟的發展。臺灣經濟主管部門的研究結果發現,投資大陸對企業的島內營收成長並無不利。1993年至2002年間,到大陸投資的臺灣企業,其島內營收成長90.7%,高於未對島外投資廠商的39.3
42、%。台企到大陸投資,也不必然會減少對島內的投資。研究顯示,1993年至2002年到大陸投資的企業,在島內的投資成長114.8%,高於未對島外投資廠商的68.2%。人們從台商投資大陸的資金解決過程可以發現,投資大陸初期的資金需求是靠台商自身力量解決的,之後出現的再投資的資金需求主要由利潤與小額貸款來應付,在規模效應出現後的資金需求期,自身利潤與官方貸款已經難以全面解決。目前眾多台商主要面臨的第三階段情況也可以被稱作資金饑渴期,只有通過渠道暢通的資本市場來逐步舒緩,兩岸如不加以重視金融合作關係的改進,將嚴重影響台資在大陸的發展空間。投資資金需求的提升,對於兩岸均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兩岸進一步開展金
43、融方面的合作,進一步開放各自金融領域,對於雙方經濟發展顯然是雙贏的。3、雙方金融機構自身業務的合作將促進兩岸金融合作的發展 金融是現代服務業的高端產業,具有極強的生命力,兩岸金融業具有互補性、互動性、互惠性和互利性。未來兩岸在機構互設、互相經營、業務創新和市場整合方面擁有基礎。我們在前面介紹的兩岸金融機構合作,兩岸保險業的合作,均屬於這一領域。金融業自身的發展,也促進了兩岸金融業的合作。以下的案例說明了這一點。案例:招商銀行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用卡合作招商銀行選擇了中國信託,因為在臺灣的信用卡市場上,中國信託把全球最大的銀行的信用卡給打敗了。和臺灣同行的交流,文化相通,語言相通,人情事故相通,
44、好溝通,中國信託派了100多人,一年零一個月推出了中國第一張一卡雙幣的信用卡,因為合作得很默契,有中國的市場和境外的經驗,所以首年髮卡就居亞太地區第一名, 是海峽兩岸金融之間合作的一個成功的岸例。三、兩岸融合作存在的問題 1、兩岸金融合作滯後經貿發展。金融保險證券業占臺灣服務業產值比重47%,是臺灣第三產業的主角。臺灣有一般銀行45家,中小企業銀行4家,在台外國銀行35家,信用合作社34家,農會信用部254家,漁會信用部25家。非貨幣金融機構方面,信託投資公司3家,郵政儲金彙業局1家,產物保險公司24家,人壽保險公司29家,票券金融公司15家,中央存款保險公司1家。總計島內金融機構總機構431
45、家,分機構5918家。由於臺灣的金融機制相對健全,風險控制較好,本應易於形成兩岸金融方面較好的合作。但事實上,人們普遍感到兩岸金融合作業務面狹窄,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專案主要包括匯款、進出口外匯及應收帳款收買等,與兩岸經貿發展極不協調。另外,由於兩岸資金不能直接往來及兌換,為地下錢莊的發展和生存提供了空間, 沒有正常的匯兌管道給兩岸金融市場造成很多負面問題,比如正導致兩岸黑市氾濫,地下錢莊的資金往來除了風險較大,同時涉及了洗錢,套彙以及偽鈔流通等犯罪行為。據聯合國屬下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最新調查,每年通過兩岸地下錢莊彙出的款額驚人,高達近4500億港元。兩岸已逐漸成國際恐怖組織的洗錢天堂。另外島內對
46、台商投資內地仍然設限,內地台商回臺上市籌資主管部門並不積極。同時,兩岸經貿關係上存在的限制性思維,使得兩岸金融合作開展得並不理想,導致很多資訊無法傳遞,大陸銀行對台資企業的資信狀況無法瞭解;而目前台商在大陸的投資很多都是以設備作價,然後租用土地投資,這種模式大陸銀行生疏很難放貸;而台資企業數量多,且極為分散,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銀行的放貸成本,從而影響了銀行的放貸積極性。最後,台資企業在臺灣經常採取交叉擔保,而這種模式由於風險極大而在大陸很難實施。 因此,海峽兩岸金融合作滯後於經貿合作,是個不爭的事實。原因在於兩岸間存在著政策性障礙,這是兩岸金融合作進一步發展的最大障礙。其次,兩岸金融合作也存在一定技術性障礙。長期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