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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金融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收费行为,明确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会计核算,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各级营业机构。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金融服务,是指农村信用社通过收费方式向客户提供的各类金融业务服务。第四条 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应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增加服务品种,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服务收费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遵循合理、公开、
2、诚信和适度的原则。第五条 本办法的收费范围包括“同城跨联社”、“同城跨系统”、“异地系统内”和“异地跨系统”之间的存、取、汇、划等业务。第六条 “同城跨联社”是指同一地市内跨县(区)联社办理的业务;“同城跨系统”是指同一地市内跨行业办理的业务;“异地系统内”是指信用社系统内跨地市办理的业务;“异地跨系统”是指跨地市、跨省区、跨行业办理的业务。第七条 农村信用社服务收费的项目分为汇兑业务收费、基本结算业务收费、个人业务收费和其他业务收费。第八条 汇兑业务收费是利用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全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全国特约汇兑等系统办理电子汇划业务时收取的电子汇划费和手续费。第九条 基本结算
3、业务收费是指为客户办理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业务时收取的电子汇划费、手续费、工本费和邮电费。第十条 个人业务收费是指农村信用社为在信用社系统内开户的客户办理个人通存通兑业务时收取的手续费。-在异地跨系统柜台办理个人业务、卡业务时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在异地系统内柜台办理个人业务、卡业务时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在同城跨系统办理卡业务时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在同城跨联社柜台办理个人业务、卡业务时向客户开户社收取代办手续费,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在县(市、区)联社辖区内部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个人业务、卡业务时不得收取手续费。为在他行开户的客户办理个人卡业务时,向客户
4、代扣手续费由系统自动扣收。第十一条 其他业务收费是指农村信用社为客户出具银行询证函、企业存款证明等收取的手续费。第十二条 汇兑业务和基本结算业务具体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贯彻“保本微利”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个人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并贯彻“服务为主,收费合理”的原则,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统一制定、调整。第十四条 金融服务收取的电子汇划费、手续费、邮电费、工本费等收入暂时在“2621其他应付款”科目下核算,按年(或季)转入以下科目及账户。1、收取的电子汇划费全部纳入“5121其他
5、营业收入”科目下的“其他营业收入”账户核算;2、收取的手续费纳入“5111手续费收入”科目中的“结算手续费”账户核算;3、收取的邮电费收入冲减“5321营业费用”科目下的“邮电费”账户;4、收取的工本费收入冲减“5321营业费用”科目下的“印刷费”账户。第十五条 农村信用社在办理本办法规定的服务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对于新开发的服务项目需要收费的,必须由省联社统一核准、审批后方可实施,各县(市、区)联社(合行)、信用社不得自行制定收费标准。第十六条 农村信用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制作标牌,并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第十七
6、条 本办法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解释、修改。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收费标准1-4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收费标准项目说明电子汇划收费标准手续费标准文件依据备注汇兑业务在农村信用社开户的单位和个人1万元(含)以下5元笔/笔电汇0.5元/笔计价费1996184号计价格2001791号银合发200132号银发2001385号银办发20045号统一执行政1府指导价格1万元至10万元(含)10元/笔10万元至50万元(含)15元/笔50万元至100万元(含)20元/笔100万元以上每笔按万分之0.2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免收职工工资、退休金、
7、养老金等2元/笔未在农村信用社开户的个人5000元(不含)以下的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不足1角的收取1角)5000元(含)以上的均按50元/笔收取加急2小时以内到账的在普通收费的标准上加收30%附件2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收费标准项目结算种类电子汇划费手续费工本费邮电费收费说明收费依据备注基本结算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按票面金额的0.50.28元/份结算保证金100%的可以优惠计价费1996184号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格贴现按邮电部门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单程邮电费查询30元/笔银行汇票、自带凭证按汇兑业务收费标准(表一)执行1元/笔0.28元/份凭证自带仅全国特约电子汇兑使用支票、本票0.60元/笔0.
8、20元/份清分机支票1元/笔0.20元/份电划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付款银行按汇兑业务收费标准(表一)执行1元/笔部分支付的,要按邮电部门收费标准向付款人收取单程邮电费计价费1996184号、银发2001385号、银办发20045号托收银行1元/笔按邮电部门收费标准向收款人收取单程邮电费邮寄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付款银行1元/笔按邮电部门收费标准向付款人收取单程邮电费托收银行1元/笔按邮电部门收费标准向收款人收取单程邮电费单位主动查询电划查询1元/笔0.50/笔系指不是因农村信用社工作差错造成的未收到款项的查询计价费1996184号、银发2001385号、银办发20045号信件查询0.50/笔按邮电部
9、门收费标准向查询人收取单程邮电费电报查询0.50/笔按邮电部门收费标准向查询人收取单程邮电费单位主动退汇电划退汇申请退回1元/笔0.50/笔系指不是因农村信用社工作差错造成的退汇信件退汇0.50/笔按邮电部门收费标准向汇款人收取单程邮电费电报退汇0.50/笔按邮电部门收费标准向汇款人收取单程邮电费自由格式报文等信息挂失符合挂失规定的汇票、本票、支票、自带凭证按票面金额的1,不足5元的收取5元说明:代签其他商业银行汇票的,收费标准以代签协议为准附件3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收费标准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说明文件依据备注个人业务存折省内异地柜台业务现金存款按交易金额3收取,最低1元,最高20元自动扣收办理同城
10、跨联社业务时向客户开户信用社收取手续费,不得向客户收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第3号令执行市场调节价格现金取款按交易金额3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转帐存入按交易金额3收取,最低1元,最高20元转帐支出按交易金额3收取,最低1元,最高20元借记卡业务开卡、挂失、补卡5元/卡人工操作卡年费10元/卡(第一年暂免收年费)自动扣收异地柜台存入现金按交易金额3收取,最低1元,最高20元异地柜台支取现金按交易金额3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异地柜台转帐存入按交易金额3收取,最低1元,最高20元异地柜台转帐支出按交易金额3收取,最低1元,最高20元ATM同城跨系统取现2元/笔自动扣收ATM异地跨系
11、统取现2元/笔+交易金额的1%,最低1元,最高50元ATM同城跨系统转帐1万元(含)以下,3元/笔自动扣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第3号令、银联函200598号、业管委20041号、人民银行银办发2006163号1-5万元(含),5元/笔5-10万元(含),8元/笔10万元以上,10元/笔ATM异地跨系统转帐5000元(含)以下,交易金额的1%,最低5元/笔自动扣收5000元以上,50元/笔香港、澳门、新加坡、韩国、泰国等境外ATM取现15元/笔自动扣收他行卡跨行支取现金按交易金额1%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自动扣收存折、存单挂失5元/笔正式挂失时收取现金,挂失后未在规定期间办理补发
12、或变更手续的,按新挂失处理储蓄存款异地托收按托收金额1%收取,最低5元/笔,不足5元的收取5元人工操作存款证明书20元/次人工操作小额帐户管理费暂时免收说明:补卡是指客户因挂失,人为损坏等因素造成的补卡业务,如果信用社因素造成的补卡,免收补卡费附件4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业务种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说明相关文件备注电子汇划标准手续费工本费邮电费其他业务贷款证明单位100元/份,个人50元/份执行市场调节价格结算资信证明单位200元/份,个人50元/份银行询证函100元/次为会计、审计事务所提供账户信息。对征询人通过邮寄函证的,回函应加收邮电费,挂号信4元/封,特快20元/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第3号令验资证明200元/次企业存款证明50元/笔根据企业申请、开具证实企业在存款证明书签发当日在我社存款情况的证明文件,以表明企业的经济实力,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个人存款证明20元/份对公结算存折挂失5元/笔1元以下角、硬币(包括1元)缴现500张、枚以上最低收5元,每增加300张、枚加收1元500张、枚(含500张、枚)以下的免收费补打印对帐单一个月内(含):免收每月由银行发出的、或从银行提供的自助服务系统等上打印的对帐单免收费一个月以上:2元/月一个月以上的,每打印一个月,按2元收取手续费补制回单一个月内(含):免收一个月以上:2元/月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