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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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情况报告合作处尊敬的陈局长: 合作处下设市场准入科、非现场监管科、现场检查一科、现场检查二科共4个科,副处长徐光亚主持工作,其他副处长2人,一般工作人员9人。年,合作处围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工作,持续加强政策指导,强化风险监管,推动深化改革,有效促进了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降低风险和稳健发展。现将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和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机构概况。2004年底,联社正式挂牌;2005年上半年,在全省设立了14个地(市)办事处。2005年至2009年,用了4年多时间完成了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改革。自2005年底马鞍山农村合

2、作银行开业以来,相继组建了40多家农村银行。至目前,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84家,其中,省联社1家,农村商业银行10家,农村合作银行32家,县(市、区)联社41家;分支机构2961家;在岗员工29227人,其中,高管人员2333人。自2008年开始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至目前,全省有村镇银行18家,支行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家。(二)有关指标状况。1.总体规模情况。截至年末,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377.64亿元,居全国第10位,比年初增加850.82亿元,增幅33.67%;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758.74亿元,居全国第9位,比年初增加305.04亿元,增幅20.98%。负债总额

3、3176.11亿元,比年初增加769.68亿元,增幅31.98%;其中,各项存款余额2612.8亿元,居全国第11位,比年初增加556.43亿元,增幅27.06%。所有者权益201.53亿元,比年初增加81.14亿元;全年实现账面利润22.2亿元,比2009年增加8.84亿元,居全国第12位。资产、负债、存款、贷款均占全省银行业机构总额的16%左右,均位居全省第一。2.总体风险情况。截至年末,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48.58亿元,比年初减少18.07亿元;不良率8.47%,比年初下降2.9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6位。全省3家县(市)联社存在历年亏损挂

4、账余额1.4亿元,比年初减少1.21亿元。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贷比为67.32%,流动性比例55.63%。全省83家县(市)联社和农村银行机构年监管评级结果为,二级机构8家(二B级3家、二C级5家)、三级机构36家(三A级18家、三B级9家、三C级9家)、四级机构26家(四A级24家、四B级2家)、五级机构10家(五A级6家、五B级4家)、六级机构3家(全部为六A级)。3.抗风险能力情况。截至年末,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本金117.6亿元,比年初增加44.14亿元;资本充足率9.7%,比年初提高3.4个百分点,居全国第15位。贷款损失专项准备账面余额68.03亿元,贷款损失准备缺口11.2亿

5、元;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85.9%,比年初提高了18.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居第27位;拨备覆盖率61.8%,比年初提高19.13个百分点。二、年主要监管措施及成效年,我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主要表现为“多、新、实、好”,即工作任务多,由于是全能监管处室,工作任务多且繁杂;工作思路新,提出了南北均衡发展、强化风险提示前移风控关口、现场与非现场有机联动等新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实,围绕机构改革、风险处置、达标升级、合规监管、支农服务等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工作成效好,改革继续居全国前列,主要监管指标大幅改善,相关工作多次受到合作部表扬。(一)督促农合机构合理控制信贷投放

6、。要求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合理制定信贷计划,控制信贷节奏,优化信贷投向。针对信贷投放控制不力、信贷超规模严重问题,召开了全省15家重点行、社信贷投放监管专题会议,先后3次约见省联社理事长和主任进行监管谈话,督促省联社制定逐日压降计划,实行每日报告、按日监测制度,并明确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面实现了年度规模控制目标,较好地落实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二)继续深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体制和机制改革。将农村银行组建重点放在皖北地区,实现了“零”的突破。至目前,全省已开业农村银行42家(农商行10家,农村合作银行32家),居全国第二,中西部第一。另有10家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材料已上报银监会待批。加快发展新型农村

7、金融机构,拓展农村金融供给渠道。至目前,全省已有18家村镇银行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5家村镇银行获准筹建。推动农村银行加快法人治理、经营机制改革,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农村银行实现跨区域发展,支持马鞍山农商行到广东番禺市设立1家村镇银行,在合肥市肥西县设立1家异地支行。同时,支持江苏江阴农商行在我省天长市、芜湖县和当涂县分别设立1家异地支行,有效激活当地农村金融市场。(三)推动高风险信用社并购重组工作。争取银监会同意我省作为高风险机构并购重组试点省份后,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实施方案,明确了并购重组的目标、原则、方式、范围、程序、要求等,并提出了“五变五不变”的重

8、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组织对高风险机构测算风险底数,对照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标准初步匡算差距和重组资金。经测算,截至年9月末,6家高风险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际余额42.7亿元,不良率37.55%。对照农商行组建标准,初步匡算共需注入资金40.75亿元。按照“有限进入,精心挑选,市场运作,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经广泛接触和多次商谈,最终选定上海证大集团、深圳大马化投资公司作为控股方,国购集团和省内部分农村银行作为参与方,分别对淮北市濉溪联社、亳州市利辛县联社实施并购重组。为统一思想,先后多次召开被并购方、并购方、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联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协商相关事

9、宜,使并购重组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经过多次磋商,2011年1月5日,上海证大集团和国购集团分别与濉溪县政府、濉溪县联社签订了关于濉溪县联社并购重组框架协议,成立了并购重组工作领导小组。1月27日,深圳大马化投资公司与利辛县政府、利辛县联社签订了利辛县农村信用联社并购框架协议。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对被并购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切实防范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我们按照银监会和局党委工作要求,督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逐个“解包还原”、清理核对,逐笔重新评审、整改保全。要求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确保政府平台公司贷款余额在去年末的基础上只降不增。针对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

10、违规购买他行政府平台公司打包信贷资产问题,紧急约见其高管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在全省通报,给予其主要责任人严肃处理。至年末,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61.48亿元,比年初下降7.69亿元。(五)加强案件防控和查处工作。针对 “三名”(冒名、假名、借名)贷款问题突出情况,督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排查案件易发环节,加强业务操作管理和内控监督,杜绝发生新的“三名”贷款。对已发案件,按照“一案四问”和“双线问责”要求加大对有关责任人的查处力度。针对肥西农商行发生的百万元以上案件,责成该行将2名作案人移送司法机关,对28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开除留用、撤职和其他纪律处分,由所有

11、责任人共同赔偿案件损失94万元,并责令省联社对该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处理。全年通过自查、检查,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现经济案件2起,涉案金额494.31万元,处理作案人9名,追究责任人员39名,其中高管人员10名。(六)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达标升级。通过监管评级,全面分析监管指标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根据评级结果推进分类监管、差别监管,推动各机构达标升级。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整体主要风险指标在6月末实现全面达标,提前完成银监会2008年下达的三年达标升级规划任务,受到合作部通报表扬。(七)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组织对82家法人机构新发放贷款质量、政府平台公司贷款、票据业务、

12、农村银行机构服务“三农”情况、农村银行机构法人治理及组建条件真实性等进行现场检查,派出检查组224个,累计工作量19234人天,检查业务金额370.53亿元,发现违规金额52.23亿元,提出整改意见1483条,对1751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接完成5项现场检查,累计工作量1350人天,发现问题101个,提出整改意见101条。其中,3月份,对青阳、铜陵皖江和怀远3家农合行公司治理情况、组建条件真实性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54个问题提出29条整改意见;针对怀远农合行组建过程中政府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责令其立即向地方政府汇报,限期年底前落实到位。5月至7月,按照银监会

13、的要求,组织人员对内蒙古3家行、社监管指标真实性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克服时间长、水土不服等困难,扎实工作,严格纪律,做到了查深、查实,赢得了被查单位的尊重,合作部领导也给予高度评价并通报表扬,认为“体现了局的专业水准,检查方向正确,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努力、敬业”。(八)充分发挥非现场监测预警功能。我处加强非现场日常监测,重点分析监管指标异常变动情况,强化早期风险提示和预警。4月初和12月初,我处通过非现场监测及时发现了马鞍山农商行和无为徽银村镇银行违规购入他行打包信贷资产情况,并立即采取监管措施督促整改。今年以来,我处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债券投资和票据业务发展迅猛且不规范、大额授信集中度加

14、剧、部分机构不良贷款反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房地产贷款风险等问题,4次下发监管提示和预警,提出监管要求,督促防控风险。(九)认真查处人民来信。年,先后督办反映含山县联社、霍山农合行、濉溪县联社有关问题的群众来信,责成省联社进行调查。督促省联社给予存在一定问题的含山县联社有关人员相应纪律处分;对霍山农合行违规问题,责成省联社进行彻查,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全年共查处人民来信7项,查实处理8人。(十)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存量方面,引导农村金融机构通过调整网点布局、延伸服务半径、开展定时定点流动服务、拓展服务范围和品种、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等方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充分性

15、。增加新量方面,督促相关银行业机构在金融网点空白乡镇设立分支机构、自助银行等,消除了全省9个乡镇金融服务空白,实现金融服务乡镇全覆盖。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机制改革不深入,有待进一步深化。虽然我省半数以上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改制为农村银行,还有10余家农村信用社正在改制组建农村银行,农村银行组建进度走在全国的前列。但是,公司治理、经营机制等内部改革不深入、不彻底问题普遍存在,特别是经营机制未真正转换,激励约束和内部控制仍然停留在改制前水平,流程优化与再造进展慢、效果差,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没有实质性进展,多数农村银行只是“新瓶装老酒”,简单翻牌。(二)假冒名贷款问题比较严重,隐藏大量风险。长期以

16、来,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混乱,信贷人员素质较低,代办员办理贷款业务一手清,造成假名、冒名贷款现象在我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较普遍,在少数地区、少数机构甚至是十分严重,且金额较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性,造成诸多监管指标失真,而且极易隐藏违法违规案件,将严重威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三)案件排查不到位,案件隐患未得到彻底暴露。一方面,由于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案件排查不深入、走过场,不能及时发现案件;另一方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能因顾虑监管部门对案件“上追两级”而有案不查、有案不报,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也可能因银监会每年要通报

17、各省案件情况而不愿过多上报案件,特别是金额微小、无损失案件,致使案件隐患始终存在,案件形势不容乐观。(四)整体风险仍然较高,抗风险能力偏弱。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仍有大量的不良贷款未真实反映,估计金额高达数十亿元,实际不良贷款比例远高于账面数;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不良贷款反弹压力较大。全省仍有1.4亿元的历年亏损和12.36亿元的损失类贷款,历史包袱沉重且化解难度大,个别县联社单体风险仍然较高。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到100%,拨备覆盖率仅61.8%,拨备缺口11.2亿元,抗风险能力仍然不足。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11年,我们将在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高风险机构并购重组、不良贷款真实性

18、监管、假冒名贷款清查、案件治理、农村银行和村镇银行组建等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动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试点步伐。我省农村信用社五级机构14家、六级机构7家,风险较高。2011年,我局将继续指导、推动濉溪县联社、利辛县联社并购重组工作,力争年内完成任务,走在全国前列。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一社一策,及时推动其他高风险机构并购重组工作,力争3年之内全面完成我省高风险农村信用社风险处置工作。 (二)重点查处不良贷款反映不实行为。我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不高,在全国排位靠后。年末,我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余额和比例分别居全国的第25位、第2

19、6位。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不良贷款分类不准确、反映不实,还有大量的不良贷款未暴露出来。因此,2011年,我们将重点加强不良贷款真实性监管,严查不良贷款分类不准、反映不真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督促省联社履职尽责,严格管理,加强查处力度。 (三)全面开展假冒名贷款清查。假冒名贷款问题不严格查处,将会进一步引发不良贷款的上升和案件的暴发。为此,我们将督促省联社组织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法人为单位成立清查中心,抽调专人成立清查组,按照划清时段、分清责任、保全资产、严厉问责的原则,用1年时间对假冒贷款进行全面清查。清查人员对自己清查确认的每笔贷款承担真实性责任,对发现的“三名”贷款及时确认责任人和责任追究措施

20、。对清查中发现的案件,按照银监会规定不纳入案件统计,实行单独考核。(四)继续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督促省联社组织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排查案件隐患,对排查确认无陈案的,由排查人员和其主要负责人实行承诺。对案件处理采取区别对待措施,对自查发现案件的,给予支持鼓励和一定的容忍度。同时,督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继续探索建立案件防范长效机制,严抓执行力建设,加大稽核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 (五)加快推进农村银行和村镇银行组建。重点加快皖北地区农村银行组建工作,争取年末全省农村银行数量达到50家。促进村镇银行南北均衡发展,争取年末全省村镇银行数量达到40家左右。推动农村银行机构进一步

21、深化法人治理、经营机制、内部控制、风险机构等改革,实现经营发展方式的真正转变。全力推进股份制改造工作。同时,推进农村银行深化机制改革,制定明晰、科学的发展战略,完善内控机制,推进流程银行与业务流程再造,引导实现内涵式发展。(六)严防重点风险。重点关注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影子银行”四个主要信用风险,做好流动性风险前瞻预防,加大对合规风险检查力度。(七)继续推动机构达标升级。按照新的20112013年达标升级规划,实现整体和单体机构按年达标升级。(八)推行监管新标准。做好前期培训和指导工作,全面推进农村银行和村镇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九)组织完成现场检查任务。按照银监会部署完成“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执行情况、政府平台公司的敞口及具体补救力度和深度情况、贷款风险分类偏离度情况、新型银行业机构业务合规性、内控及案防情况、信息科技风险等现场检查工作。(十)推动省联社改进履职行为。督促省联社进行办事处改制为区域稽核中心试点;对省联社进行履职行为评价。(十一)着力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严格控制农村乡镇金融网点撤并,鼓励银行业机构到农村地区增设网点,争取今年消灭2至3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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