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工作与我行内控管理及一些设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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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洗钱工作与我行内控管理及一些设想反洗钱工作其实是与各个银行的内控工作息息相关的,怎样理解这名话,先举两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例子一:厦门远华走私洗钱案大家所知道厦门远华案件是一起震惊中外的特大走私洗钱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造成的影响也很恶劣.赖昌星等走私分子主要是通过四种手段积累起非法的巨额财富:1、 直接闯关 走私成品油。从1996年开始,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用直接闯关的方法共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这些走私油一到厦门,无须办理任何海关手续,就被卸入当地一个大油库。然后,走私分子用各种小型的船舶将油运往福建等地区销售,直

2、接攒取走私财富.2、 假转口,真走私。赖昌星在厦门注册的首个企业是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一直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为实现大规模走私,就利用厦门多家有进出口权的国营大企业,打着它们的招牌进行走私,然后再将走私所得分成。这样,从所有的海关单据中,都看不到远华公司的名字。1996年后,赖昌星团伙用假转口等方式,走私进口香烟高达300多万箱,而同时期整个厦门关区包括石狮、晋江等5个隶属关区申报进口的香烟只有180万箱。走私香烟的数量是正常进口香烟的近两倍。3、 伪报品名,走私汽车。赖昌星团伙走私汽车,用得最多的手段就是伪报品名。明明进口的是汽车,却假报为树脂、聚乙烯、木浆等货物。为什么要伪报成这些品

3、名呢?原来,厦门海关是不允许汽车整车进口的,只有以诸如树脂这样的品名才能进关。就这样,从1997年2月至12月间,通过买通海关人员,赖昌星团伙将走私汽车伪报成低税值的化工原料等品名,先后分29个航次走私各种系列汽车共计3588辆,价值人民币15.7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9亿元。4、 代理走私,收取“水费”。凭借着强大的保护伞,赖昌星逐渐成为厦门关区的走私霸主,在私底下人们把远华称作厦门的“第二海关”,把赖昌星称作“地下关长”。依此非法地位,赖昌星开辟了一项“新业务”,即包揽走私的通关活动,并收取费用。这种费用被称作“水费”,“水费”的标准一般是10%。如一个集装箱的“555”烟值300万元,赖昌

4、星就收30万元。但在成品油和植物油的走私中,远华收取的水费就远不止10%。“水费”的标准竟然高达70%。“水费”收入占赖昌星团伙总收入的一半。由此可见赖昌星之猖狂,把国家的海关变成了他为所欲为的天下。在用巨额非法财富贿赂腐败分子获取更多财富的同时,赖昌星开始了其大规模的洗钱活动。其基本手法是以通过地下钱庄将非法财富向境外转移。下面就是他的洗钱流程图:走私集团贩卖物资取得大量人民币现金收入将这些现金存入地下钱庄并勾结定点银行接收保管支付通过地下钱庄勾结境内贸易公司付款境外合伙人通过地下钱庄勾结跨境洗钱集团付汇给境外合伙人境外合伙人按地下钱庄付汇要求将钱付到走私集团的境外账户走私集团再将钱付给境外

5、供货商或汇往境外安全账户境外供货商向走私集团提供物资以使走私活动继续进行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地下钱庄、贸易公司成为洗钱的渠道,使走私资金能合法地带入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另一方面管理不善的金融机构助纣为虐,成为洗钱得逞的关键因素。简析:赖昌星大规模的洗钱活动之所以能够得逞。地下钱庄、跨境洗钱集团、货币兑换店、贸易公司甚至城市合作社这样合法的金融机构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从本案来看赖昌星洗钱主要手法有:一是:借金融机构内部人员权力,直接开立专门资金账户,进行巨额、频繁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汇款、现金支票和现金本票解付等结算活动。比如,帮助远华集团洗钱的晋江“东石丽”地下钱庄主要是定点联系

6、晋江金城信用社,勾结该信用社原副主任吴某和营业厅主任姚某,商定接收、保管、支取巨额现金,必要时垫付汇款和用现金解付汇票等,少则几十万,多则几千万。二是、长期勾结香港宝生银行一名前高级经理,将黑钱存于银行内或汇往加拿大。三是、借助空壳公司名义,开立公司资金账户。远华走私集团建立了远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远华电子有限公司等实体企业,利用这些行业现金流量较大的特点,编造虚假财务报表,在没有多少营业活动和收入的情况下,将走私所得赃款加入其中,虚增营业额和利润,再向税务局申报纳税,不断交纳各种税收和保险,使税后资金成为合法收入,最终隐瞒和转换了犯罪违法所得的性质和来源。据调查反映,远华集团及其下属共计有17

7、家公司,曾分别在工、农、中、建、交通、兴业、厦门城市商业银行等7家银行设立55个账户,其中44个属于一般存款账户和辅助账户,11个属于基本存款账户。这些公司都是为远华走私集团洗钱而建立的空壳公司。四是:借个人储蓄存款名义开立个人储蓄账户,将走私非法收入直接存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然后通过银行与其他人或单位进行转账结算,转移和兑换非法收入。比如,借用一些假名开立储蓄账户,或借用别人名义开立储蓄账户。加拿大警方曾发现远华案件主犯赖昌星钱包中有两张用他人名字的提款卡,他的妻子曾明娜则有六个银行户口和两个定期存款账户。五是:借货币兑换店和“专业贸易”公司,把人民币现金兑换成外汇。主要是通过跨境洗钱集团并

8、长期勾结一家香港的货币兑换店将人民币现金换成外汇再存入香港远华账户。该货币兑换店通过办理个人实盘买卖业务转换币种,而不以谋利为目的。“专业贸易”公司则通过虚假合同、报关单进行套汇骗汇,再汇入香港远华账户。从这个案例可见,银行在“了解你的客户”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不够的,甚至有的银行还与洗钱分子同流合污。而洗钱分子与金融机构相互勾结开立专门资金账户,进行非法资金结算,是其洗钱的重要渠道。再看一个例子:广东正安贸易有限公司可疑交易该案涉及金额:186,121万元涉及交易笔数:153笔交易概述:广东省正安贸易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至2004年2月期间,不断发生频繁大额支付交易,逾18亿的资金在该公司

9、账户与山东省九九集团、河北省建源钢铁有限公司、广东证券公司广东省营业部、北京市营业部、北京市赛克赛思科技投资公司、S省JY投资有限公司以及G省FJT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之间相互划转。见下图:广省正安贸易有限公司S省JJ集团H证券公司S省证券营业部H省T市JY钢铁有限公司G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省某营业部 G证券股份有公司G省某证券营营业部G省S市XHL实业发展有限公司B省GHJY 房地产公司G省S市XLGD实业有限公司G省ZY投资有限公司S省GJ信托投资有限公司S省SSBFDD牧业集团有限公司S市JY投资有限公司B省SKSS科技投资有限公司H 证券公司S省证券营业部S省JJ集团B省SKSS科

10、技投资有限公司G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省某证券营业部S市BLD实业有限公司S市JY(JSY)投资有限公司S省JJRY营销有限公司S省SSBFDD牧业集团有限公司G证券公司B省某证券营业部G省S市FJT物业发展有限公司G省S市SZ投资有限公司S省JJ商业物流有限公司S省JF饲料有限公司H省T市JY钢铁有限公司G证券股份有限公司G省某证券营业部46450万1000万3700万2200万27900万2130万1070万1062万3928万400万300万1400万3850万2000万5500万13500万200万80万4801万500万300万250万273万110万2673万3500万2516万545

11、28亏9539090731疑点:类似巨额资金流转到底是企业正常的交易?如:在钢铁产业上的投资?在2003年河北省唐山市的钢铁业在整顿前生意是很景气。或者是违规资金进入股市?-上图看到很多流出正安公司的资金的流向都是证券公司或者投资公司。占比(63088/90731=69.53%)还是-洗钱(95390-90731)/95390=4.88% 国际洗钱的利润率大约是5%。分析中的最大难点-就是仅凭上报的材料,很难判断交易的性质!经分析其中:符合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的情形(一),即资金集中转入的可疑交易4笔,共3200万元;符合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

12、的情形(六),即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行为的可疑交易112笔,共165767万元。符合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的情形(十五),即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可疑交易37笔,共17154万元。这个例子是人行反洗钱监测中心在培训时所举的案例,人行反洗钱监测中心人员在解析这个案例的时候,隐去了相关公司名字和人名,只说了这是国洪起国债回购诈骗案,我在网上找的了国洪起的该案例的相关资料。国洪起何许人也?国洪起籍贯山东省,出生于北京朝阳区,1958年9月23日生,算起来50岁不到,初中文化。据说,国洪起是刑满释放人员,原因是诈骗建设银行贷款被判入狱。这个人非常善于在官场打交道

13、,也善于利用、动用官场的各种关系。而且为人处事比较低调,很多事情自己不直接出面,而是借助别人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国洪起操纵金融的手段高明,有严密的组织,在金融界有“白领”黑势力之称。国洪起利用其控制的公司北京东方泰诚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国洪起妻姐刘严)、北京泰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严)、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国洪起之妻孙涤非,以下简称“赛克赛思”)、第一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严,注册地北京)在广东证券北京长春桥路营业部和广州西华路营业部开户进行国债回购业务。在本案中,国洪起的妻姐刘严名下的公司负责从债券市场中非法“套钱”,而国洪起的妻子孙涤非的

14、公司则担负“洗钱”的职能。除上述广东证券长春桥路营业部案件外,国洪起还勾结广东证券广州西华路营业部总经理吴克夫和交易员张泓等人不断在泰怡轩公司账户上虚增债券,截至2004年1月9日,国洪起、吴克夫、张泓等人累计虚增债券卷走16.67亿元。这笔近二十亿元巨款的流向,根据举报人目前已经掌握的情况是,国洪起主要通过广东正安发展贸易有限公司转入赛克赛思近6亿元;转入山东九九集团近3亿元;而广东正安发展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国洪起和其弟媳,山东九九集团法定代表人是孙涤非。国洪起还直接划入其个人账户4626万元。在河北唐山,国洪起成立了一大批企业,其中包括唐山建源钢铁公司、唐山宏达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运泰

15、仓储有限公司、迁安市富源水泥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国洪起的亲信陈天楷。自2003年初开始,这四家公司从交通银行唐山市分行累计贷款达人民币1.8亿元,由赛克赛思以其在广东证券广州西华路营业部的国债做担保。实际上,赛克赛思在广东证券西华路营业部并没有1.8亿人民币的国债,国洪起和吴克夫相互勾结,将广东证券的1.8亿国债挪至赛克赛思账户,然后由吴克夫以广东证券西华路营业部的名义向交通银行唐山市分行提供了赛克赛思拥有1.8亿国债的虚假证明。在担保手续完成以后,赛克赛思并没有将这笔国债轻易放走,而是又将它授权给泰诚咨询在广东证券北京长春桥路营业部进行国债回购,然后将1.8亿元直接套走。同样

16、利用在广东证券移花接木而来的债券,国洪起还向广发银行抵押贷款7.7亿元,而这批债券也未经中央证券登记公司登记的。从此例图表中来看,对一个企业资金频繁的来往,如果站在某个高度,是可以从相关资金进出中找出些可疑点。为什么要举这两个例子呢?从案例一可看出,洗钱分子要完成洗钱过程,银行是其通过的一个主要渠道,而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勾结银行内部人员,以达到其洗钱的目的。而案例二呢?我们站在一定的高度通过对同一家公司一系列资金进出进行分析,是可以找出一些洗钱分子的蛛丝马迹,而这些情况有可能与我们银行里内部即将发生的或已发生的风险有关。这些都可说明反洗钱工作与银行内控工作是息息相关的。因此我们得出这些思考。

17、思考一:如何把反洗钱工作与我行内控工作结合在一起,以提高我行内控管理?我们都知道,至2003年反洗钱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公布之后,金融机构要实行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我行也已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并实行了内部的报送制度,分布在各分行网点的反洗钱信息报送人员就达800人之多,这些人主要负责按规定的要求记录报送大额和可疑数据,如果只是纯粹做大额数据的报送,那对这些资源是极大的浪费。如何加以利用为我行反洗钱工作更好的服务,我认为,可从其当中进行筛选,挑选一批适合的人员以成为反洗钱信息联络员并安排分布在各个相关部门和网点(或就在部门和分支行网点挑选),该人员除了汇总、上报、分析、大额可疑交易数据外,还

18、应随时报告本部和分支网点人员的异常行为情况,如某工作人员最近出手突然阔绰并与当地或所在分行的收入情况不符的或者是最近有较为诡秘的行为等。反洗钱中心人员可根据信息联络员报告的情况结合当地报告的大额资金交易的流量、频次和交易的对象(或者反过来根据资金交易的可疑现象再结合员工的一段时期的表现)进行分析调查,发现可疑的资金交易可提请稽核部门直接下达该地区进行飞行检查核实,从而从内部层面上去监控洗钱份子对我行人员的腐化或者是内部人员非法作案。这方面来看,反洗钱工作与我行的内控工作是不冲突的,如能提供有效的信息还会指引稽查部门有目的去进行其稽核工作。我行2003年成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是:

19、张光华行长,刘永生常务副行长、符风云纪检书记,其成员包括:账会部、稽核部、资金部、资产管理中心、清算中心、国际部、信用卡部、营业部、科技部、及保卫部,反洗钱办公室设在:保卫部。除了信审部、信管部、金融同业部、公司银行部、个人银行部等重要部门外可谓涵盖了大部份的主要部门,部门是设在反洗钱工作组里头,可工作职能分工不清,这几年反洗钱的主要职责基本就落在了财会部、国际部、科技部及保卫部上,财会部与国际部也是各报各的(财会部是报人民币,国际部报的是外币),工作人员也属兼职性质,下辖分行的情况就更不用说了。我们行还没有一个专门从事该项工作的反洗钱专员和一套有较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如何把反洗钱这项工作与我行

20、的内控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把该工作提升到一个高度是个关键。本外币大额和可疑数据联合集中报送是一个的趋势,如可将这些本外币大额数据有效地利用起来加以分析并为我行内控工作服务,调整各部门的反洗钱职能,设立反洗钱专员是必需的。显然,该部门及专员需要的业务性比较强,并且在全辖系统上能起到统筹与协调、承上与启下的作用。从目前我行的情况来讲,在稽核部设立反洗钱办公室和专员有其优势。该部门对口的就是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与两机构沟通起来方便,并且与同业同行有共同语言,反洗钱专员可直接向稽核人员移交可疑交易资金的数据,为稽核人员提供稽核的对象和目标,该部门可站在总行的高度去统筹我行的反洗钱工作,并且具有协调各部门

21、和各分行的能力,而且经过两年的常规稽核,该部也培养了一批本外币皆专的业务能手,对一些资金交易的可疑点有洞察能力,如果对员工异常行为情况报送机制建立起来,稽核部还可直接统管设在各部门的反洗钱信息联络人员,实施全天候的监控。所以,从保密性、统筹、协调及业务能力来看,在稽核部设立反洗钱办公室和专员也就像金银是天然的货币一样自然。思考二: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服务于我行反洗钱工作?反洗钱数据报告量庞大、数据分析技术强、涉及相关部门及个人的有关信息量大,如果没有高智能化电子系统的支持是难以适应反洗钱工作的需要。我行目前所面临的情况来看,就外汇这方面的大额和可疑数据而言,还是通过人工来报送(人民币还好一点吧),

22、我行还没有一套反洗钱数据的分析系统。人行的反洗钱情报分析中心成立以来其着力点十分明确,就是大力组建反洗钱数据监测系统,并规定了各银行需建立起自已的本外币合一的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以实施第二天向其系统联报的要求,经科技部、财会部和各相关部门的努力,我行的本外币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已在今年的1月正式向其报送数据,单证中心业务的数据在今年的3月份也纳入其报送范围之内。但该系统并非已涵盖了我行所有数据的结果,一些要素不齐、可疑类的数据还需要科技的手段来完善。外管局也在今年的7月启用外汇方面的反洗钱信息报送系统,并对外汇方面的大额可疑数据新增了证件识别类型和代理人身份号码等要素(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修订

23、后的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报表的通知),人行的反洗钱监测系统也将跟着提出该类要求,这些都是我行基础系统未有的要素,怎样完善还需与科技部协商。无论如何,目前在我行数据大集中的基础上,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服务于我行的反洗钱工作,具体要从这几方面努力:一是、对要素已完整的数据继续报送给人行反洗钱监测中心,要素不完整的数据则加大研发力度,能通过电脑提取的就尽量通过电脑,不能通过电脑提取的就算是修改基础系统增加业务人员手工输入也是必需的,如证件识别类型和代理人身份号码,我行在办理业务时在基本数据系统里是没有要求输入这一要素的,增加这一识别同时也是外管局对非居民个人业务相关管理规定所要求的

24、。总之,就是要把我行需报送的数据按照人行反洗钱分析系统的要求向其报送。二是、建立起我行的反洗钱分析系统。该系统要有以下功能:1、要有我行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数据库,反洗钱专员能以直观界面浏览数据,并能按给出的条件进行统计分析。2、能根据设定的金额和同一客户交易的频次自动挑出数据。3、操作人员可根据一定的权限一些条件自动检索相关数据。4、实现与分支行数据交换的网络。(注;只能写出这些,还有什么需求要等反洗钱专员在实战中不断提出)三是、有关外汇反洗钱方面的。目前我行还需定期通过外管局的反洗钱信息系统向外管局报送外汇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而分行对这方面数据的采集大多还是手工填报,人为漏报错报较多,一线

25、人员的负担比较重。我行业务系统的数据已实现大集中,在现有基础上对向外管局报送的大额和可疑数据可先采取半电脑半手工的方式来完成,就是从总行数据系统中电脑抽取大额数据,将该数据按分行或支行来区分并分给各地,由各分行或支行手工补录不完整的要素栏和完成可疑类的报表,然后再发给各反洗钱主报告行,由其将数据通过外汇反洗钱信息系统发给外管局。如果大额数据能通过总行反洗钱分析系统完全提取,分行的外汇大额报表则可取消,但可疑类的资金交易电脑难以完全实行自动识别,分支行网点还得手工填报。就算是这样,如能实现这一步也可大量地减轻分行的一线人员的工作负担,并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所保证。思考三:有关反洗钱工作细节上

26、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 今后反洗钱工作检查的重点。以前反洗钱检查都是集中在分行在大额数据报送中有没有漏报和错报,如果我行反洗钱系统建立起来,大额数据都能通电脑自动抽取,则反洗钱检查则应重点放在分行反洗钱制度建设上、反洗钱人员的培训、开户资料的齐全性和对客户的尽职调查上,如操作流程有没有建立,岗位职责分工规定明不明确,办理个人开户时有没有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名制规定等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业务营销人员对反洗钱法规的熟知程度,在营销中,对于新客户有没有遵循“了解客户”的核心原则,对客户的主营业务、供销渠道、主要负责人、注册地点、办公地点、生产地点、存货地点等情况

27、进行调查等。2、 对可疑资金交易的判断。(和外汇方面的非现场检查的分析)对可疑资金交易的判断没有规定模式,主要方式要借助科技手段根据同一客户的资金交易量和交易频次进行分析,如案例二,系统能抽出正安公司一段时期的大额相关交易,据此来分析该资金进出的特点是多次从证券公司大量流出(来源),流入赛克赛思、九九集团(流向),而正安贸易有限公司、赛克赛思、九九集团属关联公司(了解你的客户)。很多判断不仅来源一些表象的分析,还需要客户经理密切的配合,比如了解你的客户,该客户的主营业务,供销渠道,资金来源等资料,分析资金的去向是否与其主营业务及资金来源不符,甚至是与当前的经济环境有所矛盾。这些都是判断可疑交易

28、的依据。(经验不足,能力有限,只能点到为止啦)外管局的每月都会有一些非现场检查通知书,里面的名单是怎样得出来的外管局也不方便告知,不过从这些年其提供的名单来看,也是依据系统自动筛选出一些在多个银行多次出现的客户,或是在同一银行不同的地方出现上报交易的客户等,我们只是按照其要求提交开户资料和交易凭证,我行没有一个集中的数据库和操作系统以便做更认真的分析,多为应付外管局。如要真正研究起来,还得从了解你的客户下手,如该客户是干什么的,在何时何地做了什么交易,资金流向哪里,相关客户是谁,一段时期的资金流量,交易的频繁度等,这都需要有专门的人手和时间去做才行。3、有关代理行反洗钱资料的收集。国外银行对我

29、国银行反洗钱的情况是相当重视的,也对我行发来了大量的关于我行反洗钱工作的问卷,从问卷中可看出,其不止关心我国反洗钱的情况,还是对我行信用评级的一种考核,(不好意思,这些问卷其实应反洗钱工作组站在全行高度来回答的,到目前为止都由国际部代做了),目前我行还只是单向回答的为多,在今后与代理行的往来中也应注意对方反洗钱资料的收集。以上都是我的一些愚见,有些想法可能很可笑,希望能带给大家一些启示,如果对反洗钱工作有什么好的提议或者对反洗钱系统建设有什么好的建议也可直接与我多交流。只要这些系统都建立起来,反洗钱工作人员将从繁锁的手工劳作解放出来,能把更多的精力、时间放在对业务知识的研究上和对可疑资金交易的判断上,那我们的反洗钱工作就真正走上正轨了。 一些拙见,老生常谈 黄开茶 二00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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