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元基金(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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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团联201030号关于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志愿者积极参加“壹元基金”募捐活动的通知各直属团委、少工委、志愿者联合会(协会):自近期全市开展群众工作大走访活动以来,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少工委、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对全市农民工子女、城市低保户子女等弱势青少年群体进行近一个月的走访摸底。走访发现,全市困难农民工子女、低保户子女等青少年群体总量较大,在资金救助方面需求迫切,急需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拓展青少年资金救助渠道,建立常态化的资金救助机制。经市委同意,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慈善会、长春市少工委、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决定,联合建立长春市关爱青少年“壹元基金”,号召全市共青团员、少

2、先队员和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基金募捐活动中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壹元基金”简要介绍长春市关爱青少年“壹元基金”(简称壹元基金),由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慈善会、长春市少工委、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共同发起建立。倡导全市团员、少先队员、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每年捐助一元以上善款,对各类青少年提供资助。由团市委、市慈善会、市少工委和市志愿者联合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基金的组织管理,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在长春市慈善会募捐账户建立专用账目,纳入慈善会财务规范管理。二、“壹元基金”使用对象“壹元基金”主要对各类青少年群体进行资助,重点是对我市贫困农民工子女、低保户子女、受灾家庭子

3、女、英模子女、杰出青少年等各类青少年群体以及青少年关爱类志愿者项目提供资金资助。基金首次资助将面向全市困难农民工子女。 三、“壹元基金”日常管理“壹元基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长春市慈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长春市关爱青少年“壹元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各单位捐助的款项须注明“壹元基金”,直接打入市慈善会帐户,由市慈善会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捐赠专用票据。接收的捐款进入慈善资金管理渠道,金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壹元基金”的使用按照秘书处申请、领导小组审批、市慈善会拨付的程序规范使用。基金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办公会,通报基金使用情况,确保基金使用公开透明。四、“壹元基金”募捐

4、对象全市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除本次筹建基金的首次募捐外,每年五四青年节前期面向全市共青团员募捐1次,六一儿童节前期面向全市少先队员募捐1次,面向志愿者团队、社会企事业单位及爱心人士的募捐活动经常性开展。五、“壹元基金”捐赠原则1、宣传在先的原则。要动员广大青少年少量募捐、重在参与,把参与基金募捐活动作为培养广大青少年慈善意识、参与公益事业的重要教育载体,做好基金募捐的宣传动员工作。2、充分自愿的原则。各级团组织、少工委、志愿者协会要充分发动、广泛动员、说明情况,不搞摊派、不下任务,募捐要完全在自觉自愿基础上完成。3、量力而行的原则。对捐款数额不定指标,鼓励少量捐赠、积极参

5、与,募捐对象中的各类贫困群体可不参与本次募捐活动。六、“壹元基金”有关要求1、迅速发动。为了能够让基金首批善款能够在元旦、春节期间,为全市困难青少年提供及时的资助。各直属团委、少工委、志愿者协会要迅速做好“壹元基金”筹建的首次募捐活动。把“壹元基金”募捐工作作为2011年团组织服务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抢在元旦前募捐活动结束。2、充分动员。要全面做好“壹元基金”的筹建宣传、募捐活动等各项组织工作,动员过程中要努力做到每一名团员、少先队员、志愿者都能了解基金情况、清楚用途、主动参与。3、精心组织。捐款由各直属团委、少工委、志愿者协会统一汇总后,汇到长春市慈善会指定账户,汇款要注明“壹

6、元基金”。同时各直属团委、少工委、志愿者协会的汇款金额、参与人数和银行汇款的原始复印件要报团市委,以便及时透明地公开公布各募捐单位善款金额。七、“壹元基金”捐赠账户单位名称:长春市慈善会开户行:光大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账 户:35970188000033762(汇款注明“壹元基金”)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115号邮 编:130062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联系电话:88776435 联 系 人:马赫 郭早附件:长春市关爱青少年“壹元基金”管理办法。 共青团长春市委 长春市慈善会 长春市少工委 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0年12月15日 附件: 长春市关爱青少年“壹元基金”管理办

7、法为广泛动员全市共青团、少先队、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组织参与青少年民生工作,全面探索关爱青少年的常态化救助机制,广泛培养青少年的慈善爱心意识,经请示市委同意,由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慈善会、长春市少工委、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联合发起建立长春市关爱青少年“壹元基金”,并制定管理办法。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关爱青少年“壹元基金”(简称壹元基金)二、实施单位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慈善会、长春市少工委、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三、资金来源募集方式按照“面向共青团、少先队、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募集为主、社会募集为辅”的方式进行,动员全市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社会爱心人士每年每人捐献1元钱以上的爱心善款。四、基金管理1、组

8、织管理:由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慈善会、长春市少工委、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基金管理有关重大事项。组 长:程 宇 共青团长春市委书记副 组 长:姜晓东 共青团长春市委副书记 刘 岷 长春市慈善会副秘书长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负责基金相关的组织协调和资金筹集管理等日常工作:秘 书 长:王云飞 共青团长春市委志愿者工作部部长 市志愿者联合会执行秘书长副秘书长:马 赫 共青团长春市委志愿者工作部副主任科员 赵金龙 长春市慈善会秘书处工作人员:郭 早 欧 洋2、财务管理:在市慈善会募捐账户中设立“壹元基金”专项账目,由慈善会按照长春市慈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的财

9、务管理,市慈善会为捐赠方出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捐赠专用票据,接收的捐款进入慈善资金管理渠道,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3、使用管理:基金的使用由“壹元基金”领导小组审批,基金秘书处报市慈善会后具体实施。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工作范围和权限审批、支取和使用。五、募集方式1、组织募集:由团市委、市慈善总会、市少工委、市志愿者联合会下发文件,动员全市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每年每人捐献1元钱以上的爱心善款。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分别面向团员青年、少先队员集中募集1次。2、社会募集:通过媒体联合等方式,公布募捐专用账户,通过移动短信、设立募捐箱、义演义卖、“壹元基金”加盟单位等

10、方式,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捐献1元钱以上善款。六、基金用途“壹元基金”主要对各类青少年群体进行资助,重点是对我市贫困农民工子女、低保户子女、受灾家庭子女、英模子女、杰出青少年等各类青少年群体以及青少年关爱类志愿者项目提供资助。为进行基金项目推广、执行救助活动、表彰贡献单位人士,可依据市慈善会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经费列支,列支不超过“壹元基金”总额的10%。七、资助程序1、由符合基金资助范围的青少年群体、志愿服务项目向秘书处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2、秘书处负责对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定。3、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程序由秘书处向项目申请人、申请单位发放资助款。八、激励机制1、捐赠单位或个人可按照(吉财税200998号)文件内容,享受免税政策。2、募集金额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推荐优先参加各种慈善奖项的评选表彰。3、对事迹突出的企业或个人,协调媒体进行广泛社会宣传。九、捐赠账户单位名称:长春市慈善会开 户 行:光大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账 户:35970188000033762(汇款注明“壹元基金”)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115号邮 编:1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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