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对国际安全的影响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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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教对国际安全的影响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内容摘要)长期以来,权力政治作为国际事务中的“通用货币”和主流话语流通于西方国际关系学界,而宗教则被国际关系研究者置于边缘地位。冷战的结束使被美苏两极对抗所掩盖的诸多非传统安全问题得以释放,宗教因素在后冷战国际关系和安全体系中的作用正在迅速提升。本文试对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安全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探讨我国宗教安全问题的特点和应对策略。(关 键 词)宗教与国际关系/安全 安全化 宗教与中国国家安全 宗教作为人类历史中最古老的社会现象之一,一直就与和平、战争和安全问题有关。但长期以来,权力政治作为国际事务中的“通用货币”* 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

2、项目“宗教与中国国家安全研究”的中期研究成果。 Dianne Kirby, ed., Religion and the Cold War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Ltd., 2003),p.20.和主流话语,一直流通于西方国际关系学界,而宗教问题则被国际关系研究者置于边缘地位。冷战的结束使被美苏两极对抗所掩盖的诸多非传统安全问题得以释放,给国际和平与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宗教因素在后冷战国际关系体系中的作用正在迅速提升,世界上的重大事件或多或少均有宗教的动因。用塞缪尔亨廷顿晚近的话来说,“911事件”标志着20世纪作为意识形态冲突世纪的结束,以及从文化和

3、宗教信仰角度自我界定时代的到来。 塞缪尔亨廷顿著、程克雄译: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新华出版社2005年,第282页。 21世纪开始受到“认同战争”的困扰,而“宗教极端主义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预期之结合”,已被西方学者视为“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最大威胁”。 Douglas Johnston, “Introduction: Realpolitik Expanded,”in Douglas Johnston, ed., Faith-Based Diplomacy: Trumping Realpolitik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4、p.3,5. 有学者甚至认为“争夺新世界秩序灵魂的斗争已经发生,并且认真看待文化和宗教多元主义已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对外交政策的挑战之一”。 Scott M. Thomas, The Global Resurgence of Religion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Struggle for Soul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5),p.16. “宗教的全球复兴”和“世界性非世俗化”趋势正在使宗教“回归”到国际关系和安全

5、的研究之中。 “宗教的全球复兴”和“世界性非世俗化”趋势,尤其是911事件的发生,完全改变人们对宗教与国际问题的看法,使宗教从“威斯特伐利亚的放逐”回归“国际关系舞台的中心”。参见徐以骅:“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载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第四辑),时事出版社2007年,第1-2页。 面对当前国际关系“非威斯特伐利亚化”的挑战,国际关系学界扩大了研究范围, 参见倪世雄等著: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书中第434-449页对此进行了归纳。 各种研究进路应运而生,试图将宗教和宗教安全融入国际关系研究。有学者还倡导建立国际政治神学(international polit

6、ical theology) 这里“神学”一词所指的并非信仰系统,甚至并不涉及宗教或基于宗教前提,而是指被实证主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所忽略的对意义的研究。主张建立“国际政治神学”的学者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建立是要纠正国际关系学科对经济因素的轻视,而国际政治神学的建立则是要纠正国际关系学在对世界事务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时对宗教、文化、观念或意识形态的有系统的忽略。那就是说过去的国际关系学如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所言是关于权力和财富学问,而当今的国际关系学除了关系到权力和财富外,还更应是关于价值观和人生意义的学问。见Vendulka Kubalkova, “Toward an

7、International Political Theology,” in Fabio Petito and Pavlos Hatzopoulos,eds., Religio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 Return from Exile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3), pp.79-105,以及Terry Nardin,“Epilogue,”in Religio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 Return from Exile,pp.277-278.另参“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

8、归”,第17页。 来弥补当代国际关系研究对宗教的忽视。本文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试对国际关系中出现的宗教安全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探讨中国应对宗教安全问题的不同策略。国际关系中宗教安全问题的突显在后冷战的世界里,全球化已无处不在。除了人们熟悉的经济、政治、传媒等领域的全球化飞速发展之外,宗教领域也出现世界性复兴趋势,“宗教全球化”被视为全球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宗教全球化,是指宗教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展,即全球信教人数大幅度增长、宗教组织化日益加强、宗教跨国化程度加深。可参Peter Beyer, Religion and Globalization(London, Thousand Oak

9、s and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1994). 有学者也指出全球化趋势对宗教产生了以下重要影响:(1)全球化正在改变世界的宗教景观;(2)全球化对产生和扩大世界范围内已有的种族和宗教散居社会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3)全球化加速了文化和宗教多元主义更为迅速的扩展;(4)随世界政治中的大规模宗教变革而来的是伊斯兰教和基督宗教的全球活力和增长。Scott M. Thomas, The Global Resurgence of Religion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Struggle

10、for Soul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pp.28-32.关于宗教与全球化另可参美国Trinity Press International本世纪初推出的题为上帝与全球化(God and Globalization)三卷本丛书。 宗教信仰人群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增长,这在基督宗教(尤其是五旬节派等)、伊斯兰教和部分民间宗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基督教新教保守派和伊斯兰教保守派势力的持续增长,更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世界宗教最引人注目的两大趋势。 徐以骅:“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2-3页。全球宗教大规模复兴从不同方面型塑了当今国际政治格局,对现行国际关系原则

11、和制度构成了挑战。宗教政治化和政治宗教化现象的出现, Roland Robertson, “From Secularization to Globalization,” Journal of Oriental Studies 26: 1 (1987),pp.28-32. 突出了国际安全中的宗教因素,其中显见者便是宗教对国际和地区性冲突的影响。当今世界无论是恐怖袭击、种族动乱等非传统安全问题,还是巴以僵局、南斯拉夫内战等地区冲突,都具有深刻的宗教根源。宗教信仰所具有的排他性、由宗教认同导致的持久憎恶感、对宗教圣地的争夺,以及宗教边界与政治边界的交错,都增加了宗教问题引发区域性冲突的可能性并加大了

12、这些冲突的强度和烈度。冷战结束以来“弱国强宗教”已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特征和国际关系的“新景观”,这也使一些国家的内部冲突失控和外溢,使宗教在世界范围更加政治化和安全化并更具对抗性。全球宗教复兴也加剧了跨界宗教和民族流动,导致国际宗教散居社会的形成,并造成所谓双重和多重认同问题,如伊斯兰教已成为欧洲除基督宗教以外的第一大宗教,但仍非欧洲或欧洲人的宗教,“穆斯林移民”的社会整合已成为困扰英法等国的严重社会问题。 可参刘军:“英国穆斯林议会初探”、徐珏:“试探穆斯林移民在欧洲社会整合的困境以法国为例”,均载于徐以骅等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宗教非政府组织(第5辑),时事出版社2008年,第301-38

13、2页。 不仅如此,9.11事件使宗教和宗教安全问题日益成为西方各国外交政策的重要考量,美国朝野尤其是外交和安全权力建制目前已开始逐步摆脱忽视宗教因素的“启蒙主义偏见”,并开始从国家安全和战略的高度来看待宗教问题,不仅把宗教自由看成是人权问题,而且视之为“国家安全的一个界定因素”, Robert A. Seiple and Dennis R. Hoover, eds., Religion & Security: The New Nexu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Lanham, Boulder: Littlefield Publishers, 2004), for

14、ward by Douglas Johnston, p.x.关于美国朝野尤其是外交和安全权力建制对宗教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可参Pauletta Otis, “Religion and War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in Religion & Security, p.22, 徐以骅: “宗教与当前美国外交”, 载徐以骅等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宗教非政府组织(第5辑),时事出版社2008年,第500-501页。 甚至是某种“硬性”的地缘政治和“国土安全”问题, Harold H. Saunders, “Relational Realism: Toward a New

15、 Political Paradigm for Security,” in Religion & Security, p.165. 推进所谓宗教自由被视为对宗教极端主义的解药和宗教反恐的利器,实际上已将宗教问题与传统安全问题等量齐观。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第一任主任托马斯F. 法尔(Thomas F. Farr)在最近一期的外交(Foreign Affairs)上,就再次呼吁美国外交应把“保护和扩大宗教自由作为其核心因素之一”,并宣称“美国国家安全的中心议题是伊斯兰恐怖主义”。 Thomas F. Farr, “Diplomacy in an Age of Faith, Religiou

16、s Freedom and National Security,” in Foreign Affairs (March/April 2008), pp.111-112. 目前在美国,宗教自由问题已与人权问题脱钩而成为独立的外交政策议题,宗教在美国对外政策中已出现立法化、机构化、国际化、草根化等趋势,对所谓国际宗教自由的关注可被视为美国自越战以来在对外政策上“两党一致”破局之后新的外交政策“意见一致”,在国际上倡导所谓宗教自由已成为美国外交政策圈子的标准话语, 可参徐以骅:“宗教与当前美国外交”、“宗教与当前美国政治”,载徐以骅等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宗教非政府组织(第5辑),时事出版社2008年

17、,第495-501、516-524页。关于宗教在美国外交政策中是否已主流化的讨论亦可参上文。 用莱斯利H. 盖尔布(Leslie H. Gelb)及贾斯廷A罗森塔尔(Justine A. Rosenthal)的话来说,“道德、价值观、伦理观和普世原则这套关于国际事务的理念一度曾是布道家和学者的专属领域而今在美国外交政策圈子里却已深入人心”。 Leslie H. Gelb and Justine A. Rosenthal, “The Rise of Ethics in Foreign Policy,” in Foreign Affairs (May/June 2003), pp. 2, 3.宗教

18、与国际关系和安全问题的关联性世界所有主要宗教都主张趋善避恶,和谐共处,但实际上宗教却始终与人类历史上的战争与和平问题有着不解之缘。安全研究一个重要的内容便是对战争的反思 “安全是国际关系最重要的概念”, 见James Der Derian, “The Value of Security: Hobbes, Marx, Nietzsche, and Baudrillard,” in Ronnie Lipschutz, ed., On Securi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S), pp.24-25; “战争与和平是国际关系学真正追求的目的

19、和最重要的实质性问题”,见Michael Mann, “Authoritarian and Liberal Militarism: A Contribution from Comparative and Historical Sociology,” in Steve Smith, Ken Booth and Marysia Zalewski, eds., International Theory: Positivism and Beyon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 p.22.,正是这种反思催生了近代国际关系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20、也使得军事等“硬力量”成为吸引国际关系学者的中心议题。此种关注的直接结果,便是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在学理上都“偏爱”国家中心主义和物质主义,而将宗教因素置于国际关系研究的边缘地带。 威斯特伐利亚国际关系体系是现代国际关系排除宗教因素的主要依据。美国天主教著名国际问题学者J. 布赖恩赫尔(J. Bryan Hehir)认为,威斯特伐利亚共识由三项要素所构成:即主权原则、对他国国内事务不干涉原则以及世界政治世俗化思想。也有学者认为该体系有以下四大“支柱”:第一,国家是国际体系中唯一的合法行为体;第二,政府不谋求改变他国宗教与政治的关系;第三,宗教当局在国内世俗事务上极少行使合法职能,而在国际事务上则更

21、少;第四,政教分离意味着政府一般不出面大力推进某一宗教而非其他宗教的利益。参见J. Bryan Hehir, “Religion, Realism, and Just Intervention,” in J. Bryan Hehir, et al., Liberty and Power: A Dialogue on Religion and U.S. Foreign Policy in an Unjust World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04),pp.12-13;Jeffrey Haynes, An Introduc

22、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Religion (England: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2007), p.32. 虽然国际关系理论界一直在自我调适、修正和改造,并力图对国际关系的新发展做出理论适应和诠释,但目前仍无法充分回应由宗教因素引发的国际安全现实问题,以至出现“再造国际关系理论”的尝试。不过,目前多数学者主张对现有国际关系理论加以改造而非重起炉灶,如有学者争辩说宗教对国际关系的影响完全可以融入国际关系理论的三大流派研究:对现实主义传统而言,扩大本国的宗教影响可以增加本国对国际体制的影响,与宗教有关的准则可以提供和

23、增加本国跨国行动的合法性,控制宗教圣地或其他宗教象征物也是一个重要的权力来源;对自由主义传统来说,既然现行的国际准则部分基于宗教,那么自由主义所提出的国际制度观念完全可以接纳宗教的国际政治的重要影响;建构主义强调过程反对结构,既然宗教可以而且确实影响了国际制度,因而也就影响了国家行为,那它就是过程的一部分因而也就是国际体制的一部分。Jonathan Fox and Samuel Sandler, Brining Religion in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4), pp.167-170. 另参前引

24、徐以骅:“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17页注2。 随着全球宗教复兴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突显,宗教与国际关系和安全的关联性开始受到国际关系学界的重视,西方的国际关系研究和教学领域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宗教觉醒”或“宗教反省”。把宗教因素融入对国际关系的研究,从而扩大国际关系理论的内涵和外延,已成为当前国际关系研究的新趋势。虽然宗教从来就不局限于一国,但近几十年来宗教问题越来越成为显著的跨国现象。宗教问题国际化有多种形式的表现,国际关系学者福克斯(Jonathan Fox)根据经验性研究对此作了以下的归纳:(1)地方性宗教以及种族/宗教冲突通常因人口的跨国移动和散居而成为国际问题,即所谓宗教冲突的

25、跨国界“传染”和“扩散”;(2)世界范围内日益增长的宗教基要主义运动,宗教基要主义不仅存在于绝大多数宗教内部,也存在于世界绝大多数地区;(3)受宗教激励和影响的外交政策使宗教问题跨越国界,如国家或政府出面支持宗教极端势力等;(4)与所谓宗教人权问题有关的问题引起国际关注,如有关“宗教自由”的国际公约和制度、美国“以信仰为基础的外交”等;(5)与地方性宗教价值观念发生交集或冲突的国际性问题,如妇女权利、世界人口控制等;(6)全球性的相互依赖、尤其是电子通讯和互联网的普及加速了宗教的跨国传播和地方性宗教问题的国际化;(7)政治伊斯兰和西方的恐伊(斯兰)症引发或加剧有关伊斯兰教的冲突。福克斯指出,上

26、述宗教国际化的表现形式互有重叠,而且宗教通常并非单独发挥作用,但国际关系和安全中的宗教因素仍不可忽视。 Jonathan Fox, “Religion as an Overlooked Element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 vol. 3, no. 3 (Autumn 2001), pp. 67-71.宗教与国际关系和安全的关联性与宗教所具有的世界观、身份认同、合法性来源以及正式组织机构的属性有关。学界一般认为,宗教主要通过以下路径影响国际关系和安全:首先,宗教观念和信仰通过影响决策者、社会舆论

27、和普通民众作用于外交政策,这也是宗教影响国际关系和制度的最重要的方式;第二,宗教是可被国际体制内各种行为体利用的合法性来源之一,如“圣战”使战争行为合法化,而当代“正义战争”观念和“人道主义干预论”也具有宗教和神学渊源;第三,“与国家有关的宗教行为体”和“非国家宗教行为体”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国际事务,而某些宗教领袖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也有重要影响力;第四,宗教是国际关系中跨国群体认同或身份建构的最主要方式之一;第五,宗教成为国际关系中与军事和经济力量等相对应的“软实力”。宗教价值观念和准则以不同方式影响国际舆论和制度,而运用“软实力”也是宗教团体影响所在国外交政策的最重要如非唯一的方式;第六,通过跨

28、国/跨界宗教现象和运动,如宗教冲突、传教运动、宗教恐怖主义以及人权问题、人口增长和堕胎等与宗教有关的问题作用于国际关系和安全。 可参Brining Religion in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p.3,163-168;Scott Thomas,“Religion and International Conflict,” in K. R. Dark, ed., Religion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Bashingstoke, Hampshire: Palgrave, 2000), pp.4-14; Jonathan Fox,

29、 “Religion as an Overlooked Element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p. 59-67; Jeffrey Haynes, A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Religion, pp.44-56; 徐以骅:“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17-20页。 对上述关联性,英国国际关系学者海恩斯(Jeffrey Haynes)指出,国际宗教行为体一直被视为在国际政治中与影响国家和国家权力的关键问题还扯不上边的“有趣现象”,“但如今不同宗教行为体不仅能直接影响国家的内政从而对国家权力

30、有所牵制,.而且也对国际关系有着意义重大的影响。” Jeffrey Haynes, A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Religion,pp.44-45.安全研究的扩展与“安全化”理论宗教与国际关系和安全的关联性扩大了安全研究的范围。在后冷战时代,对于国际社会所面临的更为复杂的安全挑战,人们的安全观念亦随之发生改变,安全研究由传统军事领域渐次扩展到经济、科技、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新安全观有“非传统安全观”、“综合安全”和“人的安全”等种种不同表述,它促使传统安全观发生以下转向,即安全主体由国家中心主义转向多元主义,安全重心由主权转向

31、人权,安全范围由国家化转向全球化,安全手段由单一军事化转向复合化。 参阅樊勇明: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第二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55-157页;另参“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21-22页。 作为人类文明起源和发展的坐标之一,宗教对国际安全产生的影响正在以其特有的方式表现出来,安全研究也势必向宗教领域扩展。宗教信仰是关系到国家或民族生存的核心价值观,不像其他问题那样有较大的妥协余地,并且通常具有极广泛的社会动员力、跨国联系网络、使世俗权威相对化以及使暴力合法化等特性,故宗教问题较易被“安全化”,尤其在当前全球宗教复兴的背景下。 上引“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23页。对如

32、何应对由宗教因素引发的安全问题,国际关系学的“安全化”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某种启示。“安全化”是由巴里布赞(Barry Buzan)与奥利维夫(Ole Waever)为代表的哥本哈根学派最先使用的话语,旨在解释某些公共性问题上升到需要依靠超常规政治手段加以处理的状况。 Barry Buzan, Ole Waever and Jaap De Wild, Security: A New Framework for Analysis (Boulder, Colo.: Lynne Rienner Pub, 1998), pp.23-29. 与狭义安全论者把安全仍视为军事冲突或使用武力不同,哥本哈根学派认为

33、,应在容纳不同类型的安全问题与多种分析层次的基础上,探索安全自身的逻辑,并挖掘安全化过程与一般政治的区别。 罗天虹:“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理论评析”,载教学与研究,1999年第8期,第48页。 在他们看来,现实中并没有什么既定的安全,安全之所以成立,是人们将某种局势的发展变化称为“安全”问题而已。这种话语可以使国家借此来要求获得某种特殊权力,从而可以集中力量以优先于其他问题的方式来应对某一被视为安全的问题。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 Security: A New Framework for Analysis, pp.21-22. 这个过程就是所谓安全化的过程,即事物被渲染为安全问题的过程,是掌握安

34、全话语的施动者(分析家),通过“言语-行为”(Speech Act)的渲染,把某个问题作为享有最高优先权的问题提出,并将其建构为需要整个社会共同面对的某种威胁,即贴“安全”标签的过程。 同上,第26页。 基于此种认识,哥本哈根学派安全理论将安全化过程概述为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存在性威胁”(Existential Threats),即在特定领域或针对特定对象而言,确实有所谓威胁存在;第二、“言语-行为”,即有权威者提出存在性威胁并加以渲染;第三、“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e),被渲染为安全的问题得到其他行为体的认同。 同上,第27-31页。 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观对思考某些公共

35、问题如宗教问题为何变为安全问题提供了分析思路。首先,在某些情况下宗教问题如宗教极端和恐怖主义确实是对某些特定社区、国家或国际体制的“存在性威胁”;其次,目前宗教问题在国际上已被作为安全问题提出,如在美国被列入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议程;其三,宗教问题对国际关系和安全的影响已开始得到国际社会和学界的重视。然而对于“安全化”的范围和实际运用,哥本哈根学派内部却存在着争议。如奥利维夫认为国家的安全化运作会造成国家以安全名义占有社会资源、压制反对派、剥夺公民自由权利,实行少数人统治的结果。 参阅王逸舟: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历史与理论(第二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73-375页。据此他认为,安全化

36、应被视为是消极的,是常规政治失败的补救措施。安全研究的理论和实践的目标应逐步缩小安全的范围以达至“非安全化”或“政治非军事化”,而不是宣扬“安全化万能”,随意扩大安全的议程,把所有新问题视为安全问题。维夫的“非安全化”被批无视各国尤其是东西方社会发展程度的差异和所面临生存威胁的大小,完全不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国情, 参阅朱宁:“对哥本哈根学派的几点质疑”,载社会观察(2003年第4期),第34-35页。但却是对安全议程扩大趋势(或泛安全化趋势)的纠偏,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简言之,宗教既无形(宗教价值观)又有形(宗教团体),是国际关系领域少有的“软硬兼施”的力量。冷战结束以来,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宗

37、教引发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国际安全中客观存在的重要问题。“宗教安全”不仅被列入国际关系学界的学术议程,而且被列入各国的外交和安全议程。作为实体和观念形态的宗教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了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乃至引发世界性的安全问题。在全球反恐的格局下,宗教安全化目前在西方正在取得更多的合法性。我国宗教安全问题:特点与建议全球宗教复兴和宗教问题的国际化对当代国际关系研究尤其是以国家为中心的安全观提出了挑战,宗教对当代国际安全的影响也已成为世界各国难以回避的议题。目前西方国家鉴于防恐反恐的需要,有将某些宗教问题尤其是所谓宗教自由问题提升为安全问题并加以“安全化”的趋势,以应对所谓宗教极端主义对其国家安全的威

38、胁。然而,安全问题对西方世界与对非西方世界历来有不同的含义, 有学者指出,在90年代前,“安全”对美国和西方世界与对非西方世界有着不同的含义,如在美国传统社会科学话语中,“安全”一词就狭义而言指的是美国利益,就广义而言指的是美国的西方盟国和追随者的利益。对非西方国家和人士而言,“安全”一词便具有否定和强迫的含义。如对拉美左翼人士,安全国家就是依靠美国援助和保护的专制政体,而印度和印尼等国人则把安全等同于减少他们国际选择的两极世界。Susanne Hoeber Rudolph, “Introduction: Religion, States, and Transnational Civil So

39、ciety,” in Susanne Hoeber Rudolph, James Piscatori, eds., Transnational Religion and Fading States (Boulder, Colo.: Westview Press, 1997), pp. 3-5. 另参“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23页注1。这在宗教安全问题上也不例外,我国对所谓宗教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应对便与西方国家有重大差别,这表现在:一,如前所述,在西方,宗教问题被界定为“非传统安全问题”或加以“安全化”是相当晚近的事。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宗教问题一直被视为具有“生存性威胁”和高度敏感性,并且

40、涉及到国家主权的传统安全问题,在具体政策上一直被“安全化”;二,在西方,宗教问题上升至安全问题的高度在政策层面上与所谓反宗教极端和恐怖主义有关,并进而发展为“宗教自由和平论”(即所谓宗教自由的国家不会对他国造成安全威胁)和“宗教自由安全论”(即实行宗教自由和多元主义的国家最有可能享有“真正的可持续的安全”)等理念;可参徐以骅:“试析美国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 载徐以骅主编:宗教与美国社会多元一体的美国宗教,时事出版社2004年版,第539页;徐以骅:“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24-27页。而在我国,宗教的安全问题被认为主要源于“三股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

41、以及西方国家打着“宗教自由旗号”对我国进行的宗教干涉、宗教渗透和宗教扩张;三,宗教安全既有国家层次,又有社会和公共层次;既指宗教对国家或政权的挑战,亦指宗教本身受到来自政治行为体,宗教内部的争斗以及更广大的社会运动如现代化的威胁。在西方,宗教安全问题通常停留在国家层次,并且主要指跨国和极端宗教势力对国家或政权的安全威胁;在我国,宗教安全问题则既可表现在国家层次也表现在社会层次上,而且两个层次的宗教安全问题可互相转换,如由一般社会性宗教事件引发的国家安全问题;四、与过去相比,宗教问题在西方日益成为以反对所谓宗教极端/恐怖主义和维护国土安全为特征的具有传统安全(或硬安全)性质的问题,也就是说宗教安

42、全问题在西方“越来越硬”;而在中国,宗教安全问题则越来越多地以非传统安全(或软安全)方式出现,如宗教互联网、宗教非政府组织、国际传教运动和“宗教自由”运动等,也就是说宗教安全问题在中国“越来越软”。在当前全球宗教格局发生重大变迁的情况下,重新认识宗教在我国社会中的作用对我国国家安全利益有着重要意义。如前所言,长期以来尤其是在意识形态化的年代,宗教问题在我国被视为高度敏感的安全问题,在我国国家利益的位置排列中相当靠前,所谓“宗教无小事”。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后冷战时期我国国家利益的排序已发生变化并且日益多元化,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以及塑

43、造大国形象,已构成当前我国国家利益的四大要件。 可参“当前国际关系中的宗教回归”,第28-29页;徐以骅:“当前宗教与国际关系的若干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8年4月3日),第3版。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国家核心利益的排序依次为“发展中的”、“尚未统一的”、“社会主义的”“大国”,见刘静波:21世纪初中国国家安全战略,时事出版社2006年,第48-49页。 其中许多过去被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一些重大经济问题已上升为重大国家利益,甚至取得了“安全化”的优先权,而国家统一更是我国国家利益的核心。因此,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变化要求我们用上述多元而非一元的标准来制定和评价我们的宗教政策,而且我们的

44、宗教政策要在服务于上述国家利益上取得某种平衡而非顾此失彼。 可参徐以骅:“当前宗教与国际关系的若干问题”。 在处理宗教安全问题时,我们是采取泛安全化的进路,还是采取有限(选择性)安全化的对策?如前所述,安全化可指超常规的全面动员。安全化(尤其在我国)有不少好处,它可使政府集中国力来推进某一事业或应对“存在性威胁”,可迅速强化社会整合和认同,并且获得国家合法支配某些事务的全权,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安全也不是越多越好,安全的泛化通常会导致不必要地占用大量社会资源,稀释、模糊乃至偏离国家的即定战略目标,最后使得安全化失去效果和意义。但是,如对宗教对我国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视而不见,这同样不利于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因此,以当前我国的国家利益为准则,我们在宗教领域似可采纳某种有限(选择性)安全化的对策,对宗教问题实行安全化和去安全化并举,将一般社会安全问题与重大国家安全问题加以区隔,按程度和性质就事论事地看待宗教问题,既不扩大也不缩小宗教的作用,“让宗教回归宗教”,使一般宗教问题公共政策化并与安全问题脱钩,使宗教政策更充分地反映我国“强国弱宗教”的社会现实、“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以及我国社会和谐、承担国际责任并且与国际社会协调的大国气象。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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