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奖励政策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及建议——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涉农奖励政策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及建议——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例.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涉农奖励政策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及建议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例2009年3月关于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办发200932号)和财政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实施以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得到了充分彰显,有效地激发了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工作的积极性。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例,已累计获得省、市涉农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1872.58多万元,有效地增强了该行支农服务能力和风险抗御能力。 一、农村商业银行基本情况 农商行下设60个分支机构,其中农村分支机构49个,从业人员800人。近年来,该行始终坚持以支农为己任,努力打造“支农银行”品牌,自觉担当起了信贷支农主力军重任,为“三农
2、”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该行获得了丰厚的回报。截至2011年11月末,各项存款余额142.37亿元(比2007年末净增加79.88亿元),位居泰州市各县级金融机构之首,市场份额达40%;各项贷款余额达98.99亿元(比2007年末净增加55.28亿元),市场份额达45%;发放农村企业贷款466家、农户个人贷款3.7万余户,涉农贷款余额达96.42亿元(比2007年末净增加54.28亿元),已占各项贷款总额的97%。2010年实现利润2.94亿元,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名列第12位;今年前11个月,实现利润2.34亿元。该行先后荣获“全国支农先进单位”、“省合作金融先
3、进单位”、“市服务地方经济突出贡献部门”等殊荣。 二、涉农奖励政策对支农贷款的积极作用 (一)奖励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涉农贷款管理考核方式调整优化。 1、不断增强信贷支农服务力量。优先挑选一些能够热心、安心支农一线工作、个人思想品质较好、熟悉农村情况、沟通能力较强的员工从事信贷工作。2010年,该行从全市150名大学生村官中选聘出25名优秀村官,全部充实到了支农信贷队伍当中。同时,该行通过巧借社会力量,有效地解决了信贷支农队伍人员不足的矛盾。与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联合实施“引贷富农直通车”和“青年创业贷款直通车”,聘请137名大学生“村官”和35名乡镇团委书记担任农户贷款“引介信息员”。配合戴南镇
4、董北村等7个村成立“金纽带”信用互助协会,发展会员近1000户,授信总额超过5亿元。在泰州市率先开展“富民阳光信贷”试点并予以推广,协助周庄镇、安丰镇、茅山镇分别成立惠农担保公司,有效地破解了涉农贷款“担保难”。 2、大力实施信贷人员双向激励。正向激励方面,该行对支农一线员工综合采取了绩效挂钩、差别取酬、风险补偿、尽职免责、表彰奖励等措施。同时,采取转授权、业务单价和检查频率差别化以及信贷投放计划向高等级客户经理倾斜等措施,有效激励员工支农争业绩、增收入,拉开客户经理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充分调动信贷人员放贷积极性,切实解决“惧贷、惜贷”问题。反向激励方面,大力推行以“包建档、包核实、包需求面、
5、包贷款面、包清收本息”为主要内容的农户贷款“五包责任制”,对不尽职人员依规处置。实行信贷人员等级评定和薪酬挂钩制度,刚性退出不胜任人员。对群众反映勤廉不够、支农服务不到位的人员,及时予以查处并调离原辖区,情形严重的停岗清贷,只领取生活费。 3、实行信贷人员等级评定制度。通过等级评定,综合考量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营销总量、农户贷款发放面、贷款发放质量、贷款利息收回率和信贷基础管理等指标,每个等级之间保持适当的工资级差。相同金额的公司类贷款和支农贷款,客户经理的考核收入相差30%左右,调动支农信贷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二)奖励政策的实施,激励了大力拓展农村信贷市场的积极性。 受财政奖励政策驱动,该
6、行坚决实行农业贷款、农户贷款计划优先安排的倾斜政策,有力地保障了支农信贷资金足额到位。主要做法是落实以下“三保”: 1、“保份额”。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计划、调整优化贷款存量结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等措施,努力应对信贷规模控制带来的压力,确保各项贷款保持一定增幅。2011年11月末,各项贷款余额比年初净增加16.74亿元,增幅达20.4%。 2、“保结构”。信贷规模分配时优先安排“三农”贷款,始终坚持“两个不低于”: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涉农贷款增量和占各项贷款比重不低于上年水平,确保了“三农”发展资金需求得到满足。至2011年11月份,该行涉农贷款增幅达23.05%,比全部贷款增
7、速高出1.4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增量达18.06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加1.97亿元;涉农贷款占比达到97%,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3个百分点。 3、“保优企”。对优质涉农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给予优先满足,努力培大培强“农型”、“龙头”企业。2011年前11个月,优质涉农企业贷款新增5.71亿元,占涉农贷款增量的48.43%。泰州正阳麦芽有限公司新增授信2000万元,授信总额达6000 万元,累计用信9300 万元,为企业开足产力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奖励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涉农服务社会影响力的有效提升。 在奖励政策的推动下,该行信贷支农工作摆上业务发展的中心位置,不断加大了信贷支农工作方式方法的
8、创新。结合不同时期支农服务要求,先后组织实施了“千家万户”、“金字塔”、“强农富民”、“五个一”“易贷通进万家”、“阳光信贷”等信贷工程,有效地促进了信贷营销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大。尤其是以核定农户和小企业授信为核心内容的“阳光信贷”办贷模式,经历“富民通”试点、小企业“阳光信贷”试点和全面推广等三个阶段,实现了局部到全面、浅层到深层、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有效地解决了银行与客户信息不对称、“贷款难”和“难贷款”出现“两头难”、贷款覆盖面难以拓展等问题。信贷支农服务不断向纵深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至2011年11月末,该行“阳光信贷”核定授信100594户,推广覆盖面98.21%,授信金额43
9、.46亿元。 三、奖励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财政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前期实施情况来看,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涉农贷款奖励申报程序略显复杂。按照涉农贷款奖励申报要求,金融机构往往是年初申报一般到年底才能拿到奖励资金,其间要经过多个部门进行反复审核,申报周期相对较长。 (二)实际奖励金额与申报不相一致。以该行为例,2008年至2010年申报应奖励金额为2844.36万元,财政部门实际核发1872.58万元,其中的扣减项不明晰,金融机构难以确定哪一类涉农贷款实际奖励比例是多少,无法据此合理调整下一年度支农贷款结构。 (三)现行财政奖励政策延续性不够。关于促进
10、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明确该政策实施至2012年底止。奖励政策取消后,农村金融机构从风险防范和利润最大化出发,将在一定程度上合理避让弱质产业的信贷投入,“三农”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将较为突出。 四、相关建议 (一)财政部门根据奖励政策实施效果,继续执行或扩大涉农贷款奖励政策。 (二)适当提高涉农贷款奖励比例,将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奖励比例由原来的0.5%提高至1%,涉农联保(互保)贷款奖励由原来的1%提高至1.5%,涉农贷款风险补偿由原来的0.2%提高至0.5%;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设置的奖励,调动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置分支机构的积极性。 (三)对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给予适当奖励。 (四)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按照一定比例适当减免营业税,对一些重点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对农业基础设施贷款损失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 (五)将涉农奖励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或省财政支付,减少审批相关环节,确保奖励资金到位,提高兑现效率,调动涉农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积极性。 (六)做好政策宣传和督促引导工作。要通过加强协调沟通、窗口指导、出台政策文件等措施,推动涉农和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呆账核销政策、涉农信贷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等系列扶持、优惠政策以及支农再贷款政策的有效落实,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积极性,促进涉农贷款投放,推动农村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