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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连企字第 号捐赠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联系人:电话: 传真:手机:地址: 邮编:乙方:中国绿化基金会(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陈英歌 胡伟 电话:010-84239383 传真:010-84239384手机:13051801584 1391015426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编:100714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和平里支行开户名称:中国绿化基金会账号:010903537001201052254-16为了加快绿色大连建设,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弘扬生态文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树立企业回馈社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良好形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捐赠事宜达成如下协
2、议:一、 合作内容:甲方向乙方定向捐赠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绿色大连基金”开展相关绿化造林和生态建设活动。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需按照约定日期将捐赠金额汇入乙方账户,注明“绿色大连基金”。2. 甲方享有对所捐赠资金用途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拥有造林绿化项目选址权。3. 甲方享有因为捐款公益事业,对外宣传企业形象的权利。4. 甲方对乙方“绿色大连基金”举办的公益项目和活动有建议权、提案权、参与权。5. 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在社会上的良好信誉,不得做出有损乙方声誉和权益的行为。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收到甲方公益捐赠资金后,为甲方出具财政部印制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甲方
3、凭此收据可享受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2. 乙方保证严格遵照国家关于基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将甲方的捐款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3. 甲方同意按国际惯例双方约定,乙方从捐赠资金中留存3%的项目管理费,作为项目的立项、指导、规划、组织、检查、验收、宣传等经费。4. 乙方向甲方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热心绿化公益事业。对甲方其他符合乙方宗旨,做出突出贡献的公益行为,乙方另行表彰和鼓励。5.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大力宣传企业良好形象。四、 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成立、生效、变更、修改、终止和解除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中国法律、法
4、规解释。2.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裁决。五、 附则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以签署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2. 任何一方如欲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任何更改,应将其明确意向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可生效。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作,甲乙双方应以协商的方式解决。4. 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绿色大连基金管理办公室壹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盖章)代表:2011年 月 日乙方:中国绿化基金会(盖章)代表:2011年 月 日